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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里行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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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月份开始,《上海书评》的老师替我想出这个专栏,并且让它活了下来,基本上就是在告诉我:“我们不介意你没有立场、思想和知识,只是看你白上那么多网可惜。”所以,“字里行间”这个东西,大致就是在英美文坛抄几个近期印象深刻的句子,然后假装浮想联翩。趣味算是一种“巴黎评论访谈”的趣味:是怎么样一个人怎么就写出了这么一个好句子(或者坏句子)。有时候为了一个句子,多看了三本书,有时候为了能聊三本连着的书,费好大工夫找一个句子当把手。但总体上,找句话搬弄些说法不算是什么千辛万苦的任务,一个句子如何发生比想象中好聊。往浮夸了说,是郭绍虞先生反用《文心雕龙》的意思,说他更愿意详细地照隅隙,而不能粗略地观衢路。另外,这十五篇闲扯一直让我觉得,人脑真是个自说自话找规律、找应和的东西,往往一段时间的阅读似乎会自动汇聚到某几个意思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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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在一个燃烧的星球上要造一艘飞船逃命。

石黑一雄的新书,叫the buried giant (《被掩埋的巨人》)。读时让人想起《冰与火之歌》,但电视剧如果是一夜笙歌力比多,石黑的这本书就感觉像是宿醉醒来,煮了盘饺子,看暮色在阳台外罩下,觉得周末和人生都马上要结束了。故事的设置着实古怪,后来听到bbc的一个podcast(播客),发现似乎小说家也是受害者。《艺术和念头》(arts & ideas)里,石黑聊起下一本书,头头是道谈了半天写什么如何写,突然话锋兜转,说我现在是假装还能选择,但真写起小说来,我肯定是绝望的。遂作以上比喻。

说法是初闻,但这种浪漫信念倒常见。诺思罗普·弗莱(northrop frye)说作者连娘都算不上,只是接生婆;等羊水都破了,哪还容你挑拣五官式样?英国文坛跟石黑地位相仿的人物里,马丁·艾米斯我还算熟,说选择主题和材料绝不是你能决定的,它是一种纳博科夫所谓的“搏动”(throb),或是一种“抽搐/刺痛”(itch),你只是认出它来,知道它对你的唯一用处是将它写成一部小说。

到一定时候,你总得把你的自命不凡和所谓的“文化”抛开,认识到:随便挑出一集《老友记》,都比99已经出版的诗歌、喜剧、小说更好,更振奋人心。

尼克·霍恩比去年底出了本新书,叫funny girl (《好笑姑娘》),讲的是六十年代一个怀揣梦想的小镇女青年,因为懵然间领衔了bbc一部情景喜剧而荣华富贵。霍恩比的故事,总有两点好处,一是行文逗趣,二是人物的哭笑都真实。他给美国believer 杂志写专栏,结的几个集子是我最喜欢的写阅读的书,也是因为好笑之外,他从不假设自己感觉不到的阅读体验。他鼓吹“大众主义”(populis),怂恿读者“觉得不好就扔掉”。《电讯报》的詹姆斯·沃尔顿(jas walton)看来也熟读这个专栏,猜他是2011年2月有了这部小说的“搏动”“抽搐”和“刺痛”,因为那个月的读书报告中霍师父表示很喜欢尼克尔森·贝克(nicholn baker)的anthologist (《诗选编者》),上面那句话就是这本书里的。

任何一个《五十度灰》的新读者,打开书扫上几段,无论他如何宅心仁厚,都无法合理推断出作者在用母语写作,甚至要说这是作者的第三外语都极为勉强。

前一阵大陆百姓听说电影上映,想起全球销售一亿册的图书我们还没看过,于是纷纷互相祝贺,感激自己纯正的房事观得到庇佑,依旧完好如初。安东尼·林(anthony ne)给《纽约客》写电影,在我看来是文笔最好的影评人;嫌弃詹姆斯女士文笔的评论很多,但他这句,依然有别开生面的感觉。这种作者拿着“文曲星”写作的感觉常有。华语电影圈不遑多让的作品《小时代》,某人物强硬地携带了一本封面印有《当月时经》的杂志,从而让她的同伴得以惊呼:“当时月经!”这就绝非一个在中文环境中生活18至24个月以上的人能欣赏的包袱。在《五十度灰》中,格雷先生弯腰,“分别”脱下了他的袜子(takes his cks off dividually),让人耳目一新。而安娜女士,在进酒店前,深吸一口气,从心理上做好了精神准备(ird y los),这个ntally就下得细腻,否则读者必然要误解,女主是从包中抽出布条束在了自己胯上。

我钟情于副词。限定语之中只有它们我还真的颇为尊敬。

林先生的影评中,最促狭的还是一个字:他把《五十度灰》的书迷称为jasians(原本特指拜亨利·詹姆斯教的信众)。这两位詹姆斯,处在英语写作水平的两端。问题是,那些明显比el女士写得更好的作家中,几乎没有人怀着亨利那般对副词的满腔深情。格雷厄姆·格林说,副词是禽兽,对作家的伤害比形容词大得多。而我在精神资源贫瘠的岁月中,也曾把斯蒂芬·金的《写作这回事》(on writg )当成交规去学习,做了不少笔记,那句“通往地狱之路是由副词铺就的”,过目难忘。直到校门口的黄鱼车上又出现了《闪灵》(the shg ),读过从此再不相信一句金老师关于写作的建议。

而霍恩比的读书专栏中,自然也有相关论述,他抱怨库切的文笔太严峻,削剪得像在苦行。他动情地劝告青年作者:没事的!享受一下,讲个笑话吧,或者添个副词!宠爱你自己!读者不介意的!(go on! treat yourself to a joke, or an adverb! spoil yourself! readers won’t d!)

虽然这像是牧师的口吻,但我似乎觉得,我们把太多的空间让给了专家和信心满满的权威们,以至于真诚地表达疑惑和无知,在大众的眼里,已经成了一种怯懦和变节,成了一种背弃你信仰的标志。

查尔斯·丹布罗西奥(charles d’a (《徘徊》)是我近期读过最好的散文集。作者自陈,他的野心是“捕获冲突中的头脑,或者借齐奥朗的一个说法—呈现进行中的失败”。这种文章的迷人之处和霍恩比的阅读报告相似,展现智力平庸和世界纷扰对文艺活动的阻挠,这与我们的日常感受是相符的;而我们都知道,正经书评人的阅读都发生在时空之外的某个节点上,在那之后,所有该读的书对他们来说,都已经是重读了。丹布罗西奥还说写作靠耳朵,只要句子中的旋律调对,意义会自己出现。《徘徊》也让我想起读书时那几个发现安东尼·林之后的下午,读他描绘电影《泰坦尼克号》和《偷抢拐骗》(snatch ),就觉得话题不重要,巴赫金和新历史主义都可以等等,难道那些有知识的人,真比我面对这些美好的词句更快乐?

想到丹布罗西奥这本书,觉得既然要提,就把剩余的篇章草草看掉。没料到最后一篇文章就叫作《菲利普斯堡的多少度灰》(degrees of gray philipsburg)。这是理查德·休果(richard hugo)一首诗的名字,“灰”的是矿镇废弃后的荒凉景象,好比是末世的预告片。丹布罗西奥假借拆解诗歌,从各个角度阐述诗意跟毁灭,我只知道那首诗的末尾,是餐厅中给你端来午饭的那个苗条少女,她的红发照亮了墙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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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总以为后现代是那个站在马路当中的人,戴着顶黑色帽子,见到哪个诚恳守法的“现实主义”小说走来就要上前挑衅—但后现代之所以没死,是因为他不是那个人……后现代就是那条马路。

本来是不会注意到乔纳森·勒瑟姆(jonthan lethe)新出了薄薄一册短篇集,叫cky an (《幸运艾伦》),但《洛杉矶书评》写这本书有一个词从纸面高高跃起,把勒瑟姆称为“老式的后现代主义者”,让我猝不及防,这个东西已经过时了吗?就像一盘菜还在讨论怎么下筷,服务员已经小跑过来要把它收走了。不过飞机撞塔之后,现在想来,的确很少再见到穿着“后现代”队服上场的重要作品。扎迪·史密斯所说的当代小说前行的两条路,不思进取的抒情现实主义,和另外一种全身心排斥前者的东西,似乎不共戴天。但去年此时读的the novel: a biography (《小说:一部传记》),迈克尔·施密特(ichael schidt)为英语小说作传,上来就引勒瑟姆上面的这句话,说的似乎是另一层道理。这句话出自他2011年一篇用西部片打比方,为后现代小说辩护的文章。两个点有意思,一是后现代其实无意争春,早已零落为尘碾做泥,大家随手用用,挺好的;二是每本书有自己的规则,其实是内政,成败都在那套规则之内。

陛下有能力做出自己的判断。

2002年,英国电视“现代收视率”统计开始,《狼厅》(wolf hall )是十三年来最受欢迎的电视剧。前两年英美读书界整齐倾倒于《狼厅》和《提堂》(brg up the bodies ),我就说它们好看在把都铎英剧化了。让曼特尔老太太甩开伙伴,狂奔入一线小说家行列的顿悟:“或许,克伦威尔未必是个无趣的人吧?”就此建起了自己的都铎王朝。她给了克伦威尔太多让人过目难忘的话,有些对别人说,有些对自己说。全书我印象最深的一句电视里省掉了:他第一次见到安·博林,言语交锋,留法归来的博林女士洋气,着急了就用法文,克伦威尔说:“我们这次对话是用法语还是英语,完全由你决定,但我们最好只用一种语言,行吗?”也是首次正式面圣,亨利最后说:“克伦威尔你名声很坏啊。”他不响。国王问:“你不为自己辩护吗?”克伦威尔做如上回答。

文学最重要的,是和规则与期待的摩擦,类似克伦威尔那两句话所营造的效果。

心脏匆忙输送充氧的血液,头脑匆忙拆解局面。

今年普利策小说奖给了all the light we cannot see (《所有我们看不见的光》)。讲的是一个巴黎的盲人女孩,和一个德国的纳粹少年,用交替的章节朝结尾的相逢执着前行的过程。拿奖前就卖掉了一百六十万册,而且一直躲不开对它的各种青睐,但看到这样的配置总是很难提起兴致。读了之后更困惑,这个小说中所有情节上的褶皱,都像是用了一个免费版的app“青少年战争故事生成器”。比如,盲人女孩坚强敏慧,热爱阅读,在父亲的督促下战胜胆怯,拄棍自在往来;男孩在孤儿院长大,聪颖无比,以自学无线电修理技术受到高官赏识,送入纳粹学校享受高等洗脑,却开始怀疑党,怀疑战争。还有几条支线情节(比如一个得了绝症的纳粹军官,整本书都在找一颗能把自己灾祸转嫁给身边人的宝石),更古旧得让人瞠目结舌。

正如曼特尔所演示的道理,人人皆知的故事不是不能讲,黄蓉最拿手的是炒白菜、蒸豆腐,而点《十年》的未必不会唱歌。我觉得文学最重要的,其实是文字的音调高低、材质厚薄符合行文的态势,但正因为安东尼·多尔(anthony doerr)写战争写的都是陈腐的悲喜和刺激,所以他在修辞上花的气力永远是过猛的。比如随意挑出的这句,是女孩躲在壁橱里避过搜捕之后的反应。心脏scraenated)的血液?这基本就是扎迪·史密斯所嫌弃的抒情现实主义。

除了时常迷失于一次次迸发的、多余的、疯狂离题的词汇腹泻,这本书还纯粹受累于它不可思议的长度所带来的重负。

这句笨拙的话来自久远的1996年,大卫·福斯特·华莱士还活着,后现代还没有过时。当时尚未出名的戴夫·艾格斯(dave egrs)给《无尽的玩笑》写了这样一篇书评。对书的见解背离人民群众,不是问题,陛下有能力做出自己的判断,就像我对《所有我们看不见的光》的攻击十有八九离谱一样,而艾格斯居然好意思在《无尽的玩笑》十周年的新版上作序,天花乱坠,号称1067页没有一个懒惰的句子,虽然含蓄,但动人到“不可思议”。其实对一本书的态度十年转个一百八十度不算什么大事,但新序中只字不提十年前的厥词,就显得不够磊落。

这两天发现,2000年,已经红了的艾格斯接受学生期刊采访时,居然在电子邮件中激动起来,苦心劝告对方:“不要当一个批评者,我求你们。我曾经是一个批评者,我很想把那些话都收回,因为那些话都出自我身体里一个发臭和无知的部分,用的都是愤怒和妒忌的声音。自己写出一本书之前,不要看轻一本书;自己拍出一部电影前,不要看轻一部电影;和一个人见面之前,不要看轻这个人。”

我想文学中乃至文学外,最重要的是提防瑟伯那句:“有些人关于艺术什么都知道,就是不知道自己喜欢的是什么。”另外一点也很重要,就是在没有写过书和见过作者之前,是可以凭借几句话而看轻他们的。

20155

3

祖鲁人的普鲁斯特在哪儿?巴布亚人的托尔斯泰又是谁?

最近正经读书人圈的大事是半年之内出了三本索尔·贝娄的大书。新传记,新收拾的非虚构文集,美国文库也出齐了他的小说。而对于我来说,相当于至交的父亲流放归来,情面上一定要做出庆贺的样子。马丁·艾米斯,我最喜欢的当代小说家,除了小说艺术上和贝娄有血缘关系,他丧父时跟贝娄说,现在你是我爸爸了。

说流放归来,是因为这个美国文学史上最好的文体家,今年也就一百岁,在英美已经没有多少人在读了。其中一个原因是他们不喜欢直男癌和种族主义者写的书。一方面,他们说五婚老人贝师傅现实中玩弄女性接近强迫症,所有小说中没有一个美好的女性角色。另一方面,文集里1994年的那篇《巴布亚人和祖鲁人》就是贝娄顶不住骂,所做的回应。当年出了两件事,一是《纽约时报》的黑人作家在回忆录中挞伐贝娄的小说丑化黑人,说自己刚来纽约的时候曾想过要去揍贝娄一顿。二是阿尔弗雷德·卡津(alfred kaz)落井下石,说几年前听到贝娄在访谈中提出上面那两个问题,“好痛心”。

阿森纳三比〇踢赢利物浦。

最近霍恩比的《失恋排行榜》(high fidelity )出了个新版。初次见面的译者相识在注释里,我随手翻了翻,立马知道这本书译得仔细。不过,未出十几页,故事中出现一个刺青,ufc kick to kill,注释很明白,ufc是曼联,kick to kill是“踢赢对方”。这当然不错,觉得有趣是因为想到了霍恩比写过一篇书评,评的是卓依·海勒(zo&235; heller)的notes on a scandal (《丑闻笔记》),说故事本来讲挺好,但里面某球迷说了这样一句话,整个小说就崩塌了。“arsenal won liverpool 3:0”

世界上最好的事情都抵抗文字,比如性爱和足球。但霍恩比人生困顿时第一本书居然写自己如何痴迷阿森纳,写出古往今来第一本要读的球迷书。上面提到的书评里霍恩比大概是这样说的:“我这个读书专栏的读者大概也知道我几乎对任何事情都一无所知,但有一样事情我知道,就是在整个英语史上,没有一个球迷曾经说过阿森纳三比〇踢赢利物浦。他可能会用‘战胜’‘轻取’‘羞辱’(霍恩比还举了比如shit all over等十几个动词),但他绝不会说‘踢赢’。”

创造者的性情也是创造出来的艺术品,也因为其中的缺憾而更可赞叹,因为缺憾的附近就是灵感的源泉。

最近听闻克莱夫·詹姆斯(clive jas)的巨著cultural anesia (《文化失忆》)开译了,对我来说是大事;因为任何一个能让我提克莱夫的借口,都值得庆祝。不惮剧透,上面引的句子出现在《文化失忆》的最后;也几乎是全书的中心思想:艺术家在作品里往往提供一个更好版本的自己,他们之中当然有不少是混蛋,但即使是另外那些我们愿意奉若神明的创造者,也和永无谬误(fallibility)没有关系,“会错”是文化的本质。

读研究生的时候在学院资料室发现《文化失忆》和马丁·艾米斯的评论集,重新布置了我的星空。后来论文也写的是艾米斯对情色和堕落的迷恋,讨论作家如何通过与纠缠自己的心事相处而产生艺术。今年是贝娄年,马丁出来做了不少节目,在一场《赫索格》的讨论中,话题又转向贝娄的生活作风问题。艾米斯说:“我现在到了这样一个地步,就是面对这些厌女症的指摘,我的回答是,‘那又如何?( what?)’”每个艺术家都携带了属于他的那份偏见和无知,如果你在描绘他才华的时候,执意要用“尽管”来隔离他的那些缺憾,那无论是推崇或贬损他,都是颇为无趣的姿态。

语言早就告诉我们,难以承受的屈辱如同死亡。

贝娄声名略显狼藉是1994年,他新出的杂文集里,有篇文章是1992年写的。他借布雷克的诗句骂群众,大意是“好人”都很在乎别人的看法,于是交出独立思考的权利,跟随意见领袖身后的大流。或许是那两年空气中有些正义的味道,马丁·艾米斯兄弟的教父,大不列颠头号国民诗人菲利普·拉金也那时出的事。先是1992年出了一本书信选,次年是安德鲁·莫申(andrew otion)给他写的传记,突然拉金也成了种族主义者、厌女犯、自渎狂魔。他的诗好像也没那么好了。

乔恩·龙森(jon ronn)今年出了一本热书,叫 you’ve been publicly shad (《你就这样被网暴了》),仔细调查、重现了近年网络上几起“众辱”事件,读来惊心动魄。不过书到最后也没有什么教化作用,一是说有个叫“反馈环”的东西,骂人听到回声四起,会愈发义愤填膺。二是指出屈辱满格英文里叫ortification,词源上,就是从“杀”“死亡”慢慢温和下来的。我只是想到了前段时间让全国出版业蒙羞的贩书人康夏老师,在勇斗千夫所指时,总突兀地提到生死。“死一千次,死一万次,骨头被碾成灰,筋肉变成血浆”,等等,两相印证,只赞叹仓颉太聪明,怪不得说创制文字时“造化不能藏其秘,灵怪不能遁其形”,神鬼同哭。

20157

4

所有经典的故事结构都围绕着死亡,就如同听众围着烘手的那堆篝火。

《小说机杼》(how fiction works )国内读者已经可以买到了,要说欢愉之辞难工,“阅读”这么不好达诂的快乐,詹姆斯·伍德老师能让它在纸面上跳舞。他出了本新书叫the nearest thg to life (《最接近生活的事物》),题中之义还是伍德常引的托马斯·曼,小说是“不完全是(not ite)”的艺术,明明是假的,所谓文学就发生在你允许自己信以为真的那一纵身中。

篝火这句是伍德引了阿多诺。约翰·多恩在布道时,说我们的整个生命不过一个插入语,上帝赋予又收回灵魂才是构成“完美句子”的关键语法单位。伍德想讲的一个道理是小说的力量或许就来自它能同时扩展又压缩这个插入语。在俗世的层面上,柏拉图所谓人事皆小事,但凑近了端详细节,用目光照亮无关紧要,是延长生命;而在宗教的层面上,封面封底之间,“我们虽然在叙事中推进,但一切都已经发生了,它就在我们手中”,于是我们有了神的幻觉,仿佛可以从头至尾地掌握某个生命。

我觉得无聊时,依然感到有趣。

近两年英美小说界每个人都在聊挪威作家卡尔·奥韦·克瑙斯高(karl ove knag&229;rd)三千六百页的六卷巨著le (《我的奋斗》),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没有人知道该说什么。挪威寥寥五百万人口,福利好到只能买书,六本加起来居然耸人听闻地卖了五十万册。这书有两点特别,一是他的自传体“小说”完全真名真姓真事,外扬家丑,被亲戚告上法庭;二是它用一种近乎自暴自弃的流水笔调写自己的庸常生活,比如喝茶就花半页写怎么等水开,开车从a到b能写出百度地图路线详情的效果,同时描绘见到的每个行人,终于把某读者逼到书店烧书。

译成英文后(今年出到第四卷),扎迪·史密斯说她第一卷还没读一半,就像嗑药般去预备好了第二卷。从来和懒惰句子不共戴天的伍德居然也喜欢,书评里有上面引的那句话;而且更难得的是,因为阅读克瑙斯高的体验太过怪异,以至于连伍德费尽力气的百般解释也没有让我的体验本身更为丰沛。反而在读《最接近生活的事物》时我想到,所有小说中的人生,都是从终点回望的人生,只有在《我的奋斗》里,因为自虐般的真实和琐碎,作者失去了这种控制,读者被抛回到那个时刻里,和那个记忆中的克瑙斯高一同挣扎和煎熬(可惜中文书名里少了这层意思),没有尽头感就是悬念。

—只靠自我认知是没有用的。

—唔,但至少能让你痛苦得更清醒。

像我们这些持证的哈英族(anglophile),当年结业时都要举拳头宣誓终生热爱女王和斯蒂芬·弗莱。弗莱曾说他的文字师承是3w,王尔德、沃、伍德豪斯,也毫不勉强一直是我的审美上限。所以当看到扎迪·史密斯评论爱德华·圣奥宾兼具“王尔德的机锋、伍德豪斯的轻盈和沃的刻毒”时,我猜想picador出版社的营销部门一定绑架了她的家人。最近把“帕特里克·梅尔罗斯五部曲”的最后一本也读完了,总觉得这是英国当代小说的最高成就。

和六本《我的奋斗》一样,梅尔罗斯系列也是驱魔式的写作,与克瑙斯高那些莫名的幽怨相比,梅尔罗斯要面对的事情发生在第一卷never d (《算了》):他被父亲性侵。这也是圣奥宾的真实经历。暴行之后,另起一章,父亲的心理活动他这样写:“吃午饭的时候,大卫·梅尔罗斯意识到,或许他对中产阶级故作正经的蔑视似乎贯彻得有些过了头。”圣奥宾说他写“梅尔罗斯”大多时候身上只裹一条浴巾,因为汗如雨下,衣服换不过来。所引句子出自第三卷,他第一次向别人透露父亲的所作所为。之后梅尔罗斯还回了一句,“那当然,人生得意莫过于此。(oh, ya, i wouldn’t iss that for the world)”

在某种意义上犯罪小说很无聊,无非开头有人犯罪了,而你知道最后总会破案的。

一是终究不能无休无止地读克瑙斯高写他怎么吃麦片,二是对北欧男子存留一个哭哭啼啼的印象还是有愧,于是找了两本尤·奈斯博(jo nesb&248;)来读。很过瘾。几乎是当下口碑最好的犯罪小说家,他曾在访谈中如上评论他的体裁。弗洛伊德早就说,我们向往生前和死后的安详状态,他称为thanatos(死神萨纳托斯),指自我毁灭的冲动,但我们又有一种本能机制想要掌控这种向死而生的过程。体现在文学上(在悬疑叙事中尤为明显),就是虽然我们渴望水落石出、寰宇太平的结局,但同时追求和享受这种延宕结局的沮丧和困惑。

上礼拜收到一本多年未见的诺斯罗普·弗莱的笔记、日记选。正巧翻到他说喜欢读侦探小说,但他“从来都是被牵着鼻子走”,“从来发现不了前后矛盾之处”,“从来不知道警探看一眼手表,大喊‘或许还来得及!’时发生了什么”,他只是喜欢那些弦外之音,喜欢每个句子都有两层意思,一层是推动剧情的表面功能,一层是构成最后真相的潜在内涵。多年前读到保罗·奥斯特《玻璃之城》中的一个句子,之后每篇书评都先看能否把它用上:“一个好的悬疑故事的每句话、每个词都重要,或者说它们都有变得重要的可能—那也是一样。”这不仅触及阅读的本质,即文字的分量要靠读者施加,同时也印证了上文反复搬弄的想法:故事中字词的意思,是结尾赋予的;不单单是意思,它们定格前那种摇摆的生命力,也正是因为知道结尾在那里等着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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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来得及告诉自己“我没有这样的时间了”,二十卷书已经被我读完。

克莱夫·詹姆斯说他也很尴尬,总写诗报告自己迟迟不来的死亡。八月份的test readgs (《最晚近书话》[简体中译本名为《阅读者》—编者注])是耶鲁大学出版社请他记录生命最后的日常阅读—他前言中所谓“既不知灯光何时熄灭,不妨便读到黑暗来临”,结成了一本三十来篇札记的小册子。这是我几个月来最珍贵的书,一方面,自己喜欢的人喜欢谁,从小到大是追求幸福的重要讯息;另一方面,读书人描绘他们如何读书,向来也是我最着迷的文章。

上面引文说的是他女儿要他试试帕特里克·奥布莱恩(patrick o’brien)的aubrey海战系列,把第一卷借给他“就像毒贩子给你免费试用”。克莱夫就是这样几乎违背自己意志地在屈指可数的日子里买书、读书,我想到菲利普·罗斯在《巴黎评论》的访谈中转述乔伊斯·卡罗尔·欧茨:“作家总爱打听同行是如何工作的,只为印证一件事:‘他是不是和我一样精神不正常?’”读者就更是如此了:都是些打着手电筒大做无用功之人,时不时能有两三句彼此的消息,才稍微减轻一点焦虑。

因为我无所不能。

我原先一直以为约翰·班维尔(john banville)是我们这个时代最被低估的作家之一,前几日自然也参与到诺奖赔率的参详活动中去,猛然发现班大爷闷声就坐在前十里面。恐怕他被低估的印象更多来自群众对新版班维尔文集的温暾回应。可能问题在于,即使像我这样书面讴歌过《海》(the sea )的人,也完全记不起来这本布克奖小说里讲了些什么。但克莱夫·詹姆斯说马丁·艾米斯曾经告诉他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不管你多热爱一本小说,差不多一年之后你会把它忘得一干二净。”这也是几年来帮助我心安理得的深刻见解。

所幸班维尔是那种除了“写真好”不需要你记住什么的作家;他是我读过少数几位明显在句子中内建旋律推着你向前的工匠。最近他有本新书the be guitar (《蓝色吉他》),恍然间也读完了。忍不住买了读起来是听到podcast里主持人问他“你的叙述者好像从来不是女人”,他说“那是我觉得没有必要,要写的话也容易,一点问题没有”,“你没试过怎么知道”,“z i can do anythg”,“……”,“写作到我这个阶段,已经明白怎么去操控文字了”。这种自信骇人听闻。写作么,“恒患意不称物,文不逮意”,不怕总是不对的。我一直很喜欢艾略特夸拉金的时候说他“经常能让语言听从他的意思”(often ake words do what he wants)。此句绕梁的是那个“often”,就像两个带孩子带到拿奖的大师级母亲凑在一起,悄声说:“唉,还是有不听话的时候。”

如果乔伊斯生活在当下,他应该在谷歌上班。

汤姆·麦卡锡和班维尔不一样,当时《c》的译本出来的时候人声鼎沸,但这是那种广告甫发人人像要去书店门口支帐篷排队但之后再不提起的书。班维尔再好,他不重要,就像电影里的尿点,错过了不会影响你理解文学史。上海译文最近还出了两本非常重要的书,一本是扎迪·史密斯的《西北》(nw ),一本是麦卡锡的《记忆残留》,虽然和班维尔出于不同的原因,都不是很擅长抵挡翻译的冲击,但至少应该买来了解一下英美某些第一流的小说家在尝试些什么东西。

最近英美书评界出了件事,《纽约时报》上盛赞基辛格新传记是“杰作”的书评人在文章中没有告诉大家,他不但是作者十五年的好友,也是基辛格原先因为私交而定下的传记第一人选。所以我最好在这里供认此文的柔软之处:麦卡锡今年布克短名单作品sat isnd 由鄙人翻译已经有字据了(无疑将在华语中毫发无伤地呈现原作的勃勃英姿)。引的这句话是麦卡锡在《卫报》上一篇文章的标题,几乎概括了《撒丁岛》的主旨,说的是在这个我们所有行径都被记录的数据时代,写作已经变得不可能。当然,他讲的道理更具体也更反讽一些,我甚至觉得《撒丁岛》是所有围绕中心思想而写的小说中最潇洒自如的一部(可能也因为一年之前读的小说统统忘光了)。

如果你喜欢a little life ,那杀你七回都不委屈。

不管读得多勤勉,相对于那些来不及染指的书,我们其实和克莱夫·詹姆斯一样,都是“将死之人”。所以,就随便看看好了。奥登在《染匠之手》里说,“觉得有趣”在阅读中并非是万无一失的指引,但却是最不容易犯错的。而我,因为容易犯困,听从的是“虚荣”,现在我已经很少能读完那些不能及时炫耀“读完”的书了。

比如我在今年布克开奖前花了一个礼拜赶完了之前在博彩网站上遥遥领先的a little life (《渺小一生》)。结果没得奖还是小事,更惨痛的是这本书糟得实在让人气馁。作者所有的精力都放在折磨主角上,让他从小被虐待、性侵,甚至被迫卖淫,全书唯一一次明确提到书名是某次下班后老鸨批评他说,不要像个死人一样,你要热情一点,展现一点活力(a little life)。这本书所谓的虐,在文艺追求上充其量不过一个重口的琼瑶。想到乔纳森老师在质疑诺贝尔奖时所指出的,文学应该不止于报道苦难,否则你即使打动人,所借助的力量也大多不再是文学的力量了。布克奖结果公布之时,the illions网站上有留言说,本希望a little life 得奖,但是a brief history of seven killgs (《七杀简史》)也不错,遭到某网友用所引之句有力回击。我所认同的恐怕也不是修辞上的高超,而是一种难友的同仇敌忾吧。

20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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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童的感知与可供他们用来翻译的词语相比,要丰富得多;与孩童即时所能调用或全部存储的词汇相比,他们眼中任何一刻的画面都更充沛,他们的领悟都始终更为透彻。

据说,埃莱娜·费兰特(elena ferrante)的那不勒斯四部曲第一卷《我的天才女友》马上就要杀入中文书市。小女孩视角,写她和最亲密的朋友在“二战”之后堪忧的女权氛围中一起长大,互相依靠,彼此妒忌,明明是最日常的少年境遇,却时刻有种能让你读得坐过站的剑拔弩张感。有不少人已经见识过了克瑙斯高《我的奋斗》第一卷《父亲的葬礼》,两套书都是不时会袭击英文读书界的小语种风尚;趣味也像,都是带有强烈自传腔调的成长小说,我都只读了第一卷,就话题来说,克瑙斯高要肃穆得多,但费兰特写的即使是在教室里两个小学生斗算数,也比挪威克师傅写房中事要成熟一些。

还是写法的关系。在我看来,一、文学的真实比“事无巨细”要宏大精微得多;二、所谓“成熟”,是指对那个作家来说,伤痛是会疼的,而每个字都要承担自己的分量。埃莱娜写得好,好在让读者在句子层面体验到了那种无所适从,才与我对童年的印象匹配。言必称大师。what aisie knew (《梅西知道的事》)里面有一句,叙述者,也是一个小姑娘觉得“生活就像一条长长的走廊,两边都是关闭的门,但门最好不要去敲,敲了就只听得里面的嘲笑声”。亨利·詹姆斯在那本书序言里早就细细推演了该怎样从小孩的视角讲故事,归根结底就是不能简化语言,引的那句话是其中重要的一点:他们只是没你会说罢了。孩子用蜡笔画个挨了揍的红圈,并不是说他们眼里的太阳就是那个样子的。

我的回答是四个字:我有孩子。我的小孩儿什么时候让我写我就什么时候写。

前年七月,大卫·米切尔(david itchell)用两百八十条推特发布了一个短篇小说,小男孩视角,陪母亲去做客,和主人家里的小男孩在花园里玩耍,因为偷吃了母亲的“安定”,光怪陆离的印象是断续的,正好和推特的形式相称。不少人说这个故事很像《螺丝在拧紧》。后来这个短篇成了他新小说sde hoe (《斯雷德大宅》)的第一章节,整部小说分为五章,从1979年开始,每隔九年有一人会误入斯雷德屋,被一对变换各种人形的兄妹吸走灵魂。大卫·米切尔一直号称自己写的是ubernovel,超级小说,即他所有的作品都是团结的,这本新书和《骨钟》也有很多联系,读来却始终觉得太过轻巧了,就像英超争冠的时候突然改踢沙滩足球。于是也好奇找了些评论、访谈,比目鱼老师替国内某杂志问他有没有固定的写作时间,米切尔如上回答。

正巧承编辑好意,最近读了一本中文的新书,欧茨的《玉米少女》,副标题是“梦魇集”。上来的同名中篇是主打,小女孩视角,一个早熟的初中生绑架了同学要把她牺牲在叫作“玉米少女”的祭祀仪式里。老太太技术好,各种叙事手法放烟花,一路看着我心里只有一个想法:有那么多书要读,我却在这里看人家做噩梦。为什么要读恐怖小说?长年关注《纽约时报书评》的一个栏目叫by the book,好像就是多年前大卫·米切尔说陪孩子读书让他发现了尼尔·盖曼(neil gaian),也让我沉迷好久;现在怪力乱神界,他算是盟主了。他说:“小剂量服用的恐惧是很美妙的,让我们回到更原始的状态,怕那些孩童会怕的东西。”我是个进化论主义者,相信自然筛选下来的人都是怕黑、怕同类的人,就像盖曼所说,我们觉得恐怖故事有趣是提醒我们生命的珍贵原貌。

天赋最严峻的敌人,是门厅里的那辆婴儿车。

米切尔的孩子有自闭症,倒不是开玩笑的事;也看出这本《斯雷德大宅》写得欢畅,《骨钟》出版一年之后就问世了,是他生涯里少有的。这个间隔我不用量,因为几乎也是我孩子从无到有的时间点。由于在为人父方面缺乏系统阅读,所以最近一直很留心相关文献。上面引的这句话出自西里尔·康纳利的eneies of proise (《天赋的敌人》),这本1938年的名著前半部分谈论风格问题有颁布文艺政策的嘴脸,让我大失所望,但这句话一直流传至今。

生育伟大、儿童至上在英美依然是正确的政治,但近年来开始有些其他讲法,比如美国一个女记者劳伦·桑德勒(uren sandler)就写了一本书歌颂独生子女,还列举了她佩服的作家,像桑塔格、阿特伍德、琼·狄迪恩等人,都只肯养一个。还好我所佩服的作家基本都热爱父亲这个角色,异性恋中唯一的例外可能就是杰夫·戴尔了。去年这个时候出版的selfish, shallow, and self-abrbed: sixteen writers on the decision not to have kids (《自私、肤浅和自我中心:十六位作家谈他们不生孩子的决定》)里面就有他,说了不少有趣的话。比如他还引了自己的out of sheer ra (中文版刚出,叫《一怒之下》,写自己如何拖延着写不出那本关于劳伦斯的书,简直是当代非虚构的传奇之作),暗示孩子是一些人方便的借口,引为妨碍,终于不必追求自己其实没有那么想追求的梦想了。

只有生孩子才让我们在生物层面上所做的交易显得还有些道理。终于,耗费我们一半生命的这些莫名其妙的折磨—这些缓缓注入我们身体的毒药,这些爬行动物般、进化未完的种种不由自主—算是有些奖赏了。

显然,苏格兰诗人唐·帕特森(don patern)是那些我佩服的热爱生孩子的作家之一;book of shadows (《影之书》)是他的一本警句集,我的床头书。而这生而为人终于获得的奖赏,对我来说也很确凿:屡屡读不下去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趁老太太去世重新拿出来,这回居然发现作为家训去读十分感人。

说到帕特森,他的那本readg shakespeare’s ns (《阅读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是我多年来死皮赖脸缠着莎翁要他展示全部神采之后对我的奖赏。之前总觉得莎剧人物不自然,因为生活中……比方说,哪有一个所有微博都是“大图,慎入”还值得关注的人?近日为了一个小活,又啃了几部莎剧,突然因为由费兰特、孩童视角引起的一些想法,似乎明白了一个要紧的道理,就是说人类的心思一定要用一种高出日常的形式去描摹,录下一个人的自言自语绝不会是他心情的真实反映,劳伦斯·奥利维耶(wrence olivier)说莎翁的作品是人世间最接近上帝之眼的东西,那我们自然就是“翻译”不出自己感受的“词汇贫瘠”的孩童。

20164

7

我的每个部分都在喊着no!但我的总和叹息了一声yes。

今年是giovanni’s roo (《乔瓦尼的房间》)六十岁,四处是“你一定要再读詹姆斯·鲍德温”语气的文章。他二十四岁为了躲避标签逃到巴黎,这是第二部小说,用了全白人的卡司,写求婚之后准未婚妻躲去西班牙犹豫,而他自己留在巴黎跟一个意大利男人谈恋爱。我很喜欢他说自己要写的是愧疚的性,再牵扯种族问题怕累着。引的那句是第一次到了乔瓦尼的房间,被推倒;当时一惊,心想居然有这么干净而妖娆的情话。鲍德温的文字很特别,通彻,思无邪,直透纸背;有点像李后主,高兴了就恣意怜,亡国破家就水长东,俨然担负人类罪恶,写什么都很好。

也是巧,读到一半的时候,发现lithub评了个古往今来最佳性爱描写,居然就是“乔瓦尼”开头的一段,写他启蒙,和小伙伴在床头玩闹时突然就如胶似漆起来。literary review (《文学评论》)从1993年开始评最差性爱描写每年都挑不过来,难得这回有人评了次好的居然读的时候根本就没注意。主要是性本身太难写了,好像是莎士比亚和玄学派诗人之后,感受和思想分离,怎么处理都有些尴尬;或者,是金斯利·艾米斯所说的性描写会让角色失去普遍性(de-universalise),意思大概是这件事情已经私人化到每个人的感受都千差万别,所以你写得再如何真实,第二个人来一看还是觉得你什么都不懂(而且是写得越细他越看不起你)。

我从他身上跌开,躺在他旁边,想的是在一时情热的剧场(theatre of heat)之外,欲望是多么无助,而且在它不受欢迎的那一刻起,又立马会显得多么荒唐。

最近还读了一本加思·格林韦尔(garth greenwell)的what belongs to you (《什么属于你》),和乔瓦尼有点像,讲的是一个美国诗人到保加利亚教书,在公厕勾搭了一个带男妓属性的小混混itko。处女作,亚马逊页面上还没见过这么长的表扬栏,读罢的确有种“不可限量感”的精湛和笃定。不剧透,但要说不少桥段,比如在澡堂如何被父亲察觉自己的性向,以及第一部分结束时和itko大吵的缘由,真的是闻所未闻。

厄普代克当年有一篇争议很大的书评,评的是我很迷恋的同性恋作家霍林赫斯特的the spell (《着魔》),居然感慨“异性恋再怎么琐碎,至少关乎物种繁衍,牵涉到家庭这个古老而神圣的架构”,而同性恋文学不够“普世”(universal),因为“除了爽之外再无其他得失”(nothg is at stake but self-gratification)。这当然很不得体,从厄普代克的嘴里听到让人尤为难过。他当年开出的书评守则中第一条就是:“试图理解作者希望完成的是什么,不要怪他没有做成本来就没有试图要做的事。”而抱怨同性恋小说缺一颗受精卵,荒唐得就像冲到馄饨摊大骂怎么连杯像样的现磨玛奇朵都没有。

世界提供非虚构,其他的交给人类。

当年到了复旦就去旁听了不少陆谷孙老师给本科生上的文法课,说打磨英文多读些散文不会错,就去图书馆抱了好些选集回来,其中就有约翰·达加塔(john d’agata)编的两大本the next as of the essay (《消失的散文源流》)。上个月发现这个系列的第三本出来了,叫the of arican essay (《美国散文的形成》)。现在kdle方便,马上把每篇选文前面编者的话读了一遍;达师傅对散文有很多新奇的想法,比如这一回他选了艾略特的诗,选了巴塞尔姆的一个小故事,选了《白鲸》的一个章节,甚至还有字谜一样的概念艺术。难道这是陆老神仙的埋伏:只要写得好原来都叫散文?

达加塔也不相信“虚构”和“非虚构”的分界。几年前他有本书,物议沸腾,叫the lifespan of a fact (《事实的寿命》),是他再现和杂志事实核查员的邮件往来,里面达老师脾气还不小,因为对方居然“粗俗”到胆敢指出他的报道造假。杰夫·戴尔喜欢说文体间的界限像是网球场中间的网,摆在那里就是为了让你把球从上方打过去;这当然很好,但在摆明了“非虚构”的文章里虚构就是另一回事了,关键在于读者是照着他和文本之间签的合同来触发情绪的;就像如果网球是按照击球动作的优美程度来判断是否进线就不会有意思。而且,我也没能想明白为什么一个有追求的网球选手不能同时把球打在界内并显得足够潇洒。

用短信发去了他认为稍后可能会天晴的意见。

4月28日,阿兰·德波顿发了新书the urse of love (《爱的轨迹》[简体中译本名为《爱的进化论》—编者注]),二十年来第一本小说。上来德波顿自己就剧透所有情节,说他们“会结婚,会痛苦,会经常担心钱,会生一个女儿,再生一个儿子,有一个人会出轨,有时候会无聊,有几次想杀了对方,还有几回想了结自己。这是一个真正的爱情故事”。记得当年意气风发地办了张国际信用卡,在美国亚马逊下的第一单里就有the roantic ovent ,中文版译成《爱上浪漫》。新书和德波顿出道的那两本小说写法一模一样,很像张信哲参加比赛唱《信仰》,一下把人送回高中寝室,起个前奏几乎就想哭。后来也是德波顿自己职业规划的关系,书一本比一本讨巧,好处类似星座和算命,其实就是精心设计来让每个人都觉得“你怎么猜这么准?”

但他的书我还是每本都读,主要是文笔有趣。都说英文写作忌讳一件事,叫noalization,名词化,史蒂芬·平克的那本the sense of style (《风格感觉》)就很痛心地说这是把活泼泼的动词木乃伊化(ebal)成了死名词;但德波顿的才气就在于让句子变成一堆名词,文雅地坐下来。引的这句是两人初识之后男主终于忍不住,但他没有“发去一条短消息猜稍后可能会天晴”,他是texts his opion that,写作老师会生气的句式,但那种“想认真又怕输”的拘谨姿态却全挂在了那个多余的名词上。德波顿写性也是这样,两人第一次动情,男主伸手,“一秒之后,是一种确凿无疑象征着wele和excitent的wetness”;简直让人要在页边大写一个“服”字,不但有趣,其实也很性感。

20165

8

说“我爱你”就像“探险者号”在旅程中已经更换所有部件但依然是“探险者号”。

不管怎么说,也算是曾有几个礼拜为文学理论燃尽午夜灯油的人;也很忠于理论的精神,最后没有丝毫实际成果。当然,只要找好借口,所有的失败都熠熠生辉—文化偶像克莱夫·詹姆斯写过一句,“他们花了太多时间在文化理论上,已经没有时间顾及文化了”。在这种心境之下,玛吉·尼尔森(onauts (《探险者》)应该是近年来读过最别开生面的书。因为她似乎展现了我原来朦胧期待理论该有的样子:既是一场欢快的表演,又是人类的困厄和喜乐本身。

尼尔森写的是真事,爱上了一个性别流动的艺术家,叫harry dodr,以及用试管受孕生了一个孩子;听上去离我多远,读起来感觉就有多近,每句话都想把作者搂过来;因为她有种乐观,相信“文字足够好用”,相信维特根斯坦那句“无法表达的都包含在—以一种无法表达的方式—那些可以表达的话中”,实在很打动人。书名出自《罗兰·巴特谈罗兰·巴特》里引在上面的那句话,说的是所有的话语、名称、标签,只是一种结构,每次用出来都是新的,重要的是用它们的人和情绪。记恨犹新的是当年在学院里很多人端着一堆名词像打牌一样,但那么有意思的事情一定不会只是游戏。

所有的可乐都一样,所有的可乐都是好的。

大传记家理查德·埃尔曼(richard ellann)说王尔德几乎可以全书背诵佩特的《文艺复兴研究》,那篇他最爱随手借用的“结语”里说:任何人、事、物看不出分别,都只是我们眼力粗笨;在这霜和阳光的倏忽一日,一切正在脚底融化,我们只能拼命体验,哪还腾得出手来造理论;但是哲学思想和理论,作为视角,作为批评的工具,能帮我们收集起那些在眼前经过而未被注意的东西。

我一直以为只要我收集到足够的引文,人生就能十拿九稳了。比如说到“寂寞”,我有马丁·艾米斯的那句:“作家是那些在独处时最有生气的人。”奥利维娅·莱恩(olivia g)的the lonely city (《孤独的城市》)也是自传、理论、文艺批评的混合物,写了四个人:爱德华·霍普、安迪·沃霍尔、亨利·达尔格(henry darr)和大卫·沃纳洛维奇(david wojnarowicz),告诉我们艺术教她如何排遣寂寞;本来是不会感兴趣的,因为尼尔森读高了,乘势研习莱恩之后居然也收获不少。比如,我和作者一样,对沃霍尔本来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是孤独让我开始懂得欣赏沃霍尔”,她说安迪是个在前呼后拥中孤独的人,认定自己是个异类,所以他画那些整齐划一的东西与其说是为了抵抗什么,倒不如说是表达了一种归属感,觉得“相同”是种温暖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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