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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一位老中国通(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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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拉迪斯·尼娜·雷文肖时年23岁,出身于一个古老而富有的英国家族。她于1886年生于布莱顿,在家里四姐妹中排行第二。她的父亲查尔斯·威瑟斯·雷文肖(charles withers ravenshaw)中校系出名门,是一位老派的大英帝国英雄,曾供职于著名的东印度公司印度政治部 [40] 和大英帝国的驻印军队,经历过第二次阿富汗战争。他所在的部队曾在坎大哈(kandahar)激战,占领过喀布尔。他也是前英国驻尼泊尔公使、优秀的运动家和神枪手。倭讷非常崇敬他,形容他是“英国人中的佼佼者”。

格拉迪斯·尼娜的孩提时代多在野外度过:要么是在特纳斯山(turners hill)上风景如画的某苏塞克斯郡的村子,要么是在印度境内的山间避暑之地。她和家人跟着她父亲辗转于各个任职地——拉杰普塔纳、塞康德拉巴德、波斯湾的麦沃尔、迈索尔、库格的山区,直到他成为驻瓜廖尔 [41] 的英国公使。后来,他又转任驻尼泊尔公使。在1906年他退休后,他们又举家回到了苏塞克斯郡。

格拉迪斯·尼娜是典型的英国淑女。她擅长运动,喜欢打网球、溜冰、打高尔夫球,还特别喜欢马,任何跟马有关的运动她都爱。她参加苏塞克斯南部丘陵地区的赛马,与驻印度英军里的年轻人玩马球。她会演奏小提琴和钢琴,会背诗,在语言学习方面也很擅长。她对宗教的虔诚只限于敷衍了事地去教堂,但对通神学有浓厚的兴趣。这门学说当时在英国上层社会的女孩间很流行,其奠基人是勃拉瓦茨基(bvatsky)夫人。通神学认为所有宗教都包含部分真理,在当时这是一个激进的想法。雷文肖家的姑娘们当然知道老中校对此感到很恼火。

才貌双全的格拉迪斯·尼娜被报纸的社会新闻版称为最后一位未婚的“雷文肖闺秀”。她有匀称的面孔、光洁的秀发、深棕色的双眼、光滑的皮肤和优雅的脖颈。可以想象,肯定有很多同龄人追求过她,然而,她爱上了倭讷。后者虽年纪老大,但被雷文肖家视为乘龙佳婿。

两人在奥尔德堡 [42] 的一次通神学讲座上相遇。虽然倭讷总是在各种场合宣称自己是无神论者,但他对这个课题也十分好奇,于是参加了这次公开讨论。(他和格拉迪斯·尼娜在婚后也对不同理念保持开放的心态,但他们两人从不踏进教堂,除非需要出席某些正式场合。)倭讷年迈的母亲之前搬到了这座深受上流社会青睐的萨福克郡海边小镇,与格拉迪斯·尼娜认识时,倭讷正在看望母亲。他因必须回中国的重要通商口岸福州担任驻华领事,而只好与格拉迪斯·尼娜鸿雁传情。

最后,他向她求婚,而她接受了。她去了中国,两人于1911年12月在香港十字造型的华美教堂圣约翰座堂成婚。这对新婚夫妇在澳门度完蜜月后返回福州,倭讷在那里担任领事,直至1914年退休。

之后他们选择留在中国,使有些人颇为惊讶,因为对一名外交官来说,惯常做法是退休后回到英国南部沿海,惬意地守在壁炉边。当时倭讷的退休金足以使他们在中国过上优裕生活。三条胡同是前门附近的一条古老街道,充斥着兜售玉器和古董的商贩,倭讷在那里租下一处宽敞的四层小楼。它位于市中心,所以格拉迪斯可以轻而易举地探索大街小巷,熟悉这座新城市。

由于一直没有生育,1919年,倭讷和格拉迪斯从一处天主教会运营的孤儿院收养了帕梅拉。该孤儿院属于无玷始胎圣母堂 [43] ,又称葡萄牙教堂或南堂。北平的穷困外侨(多数是白俄)把婴儿遗弃在这里,修女们则收留他们。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为逃避布尔什维克革命,白俄横穿西伯利亚草原,南下到达哈尔滨、天津、北平、上海和其他五六个城市。这些地方的孤儿院一度挤满了白人弃婴。母亲们的钱用完了;而她们的丈夫、兄弟和父亲通常仍然在“白军” [44] 的部队里战斗。婴儿们成为多余的累赘,或是令人悔恨的耻辱。

孤儿院中有那么多婴儿,为何倭讷夫妇偏偏选中了这个女婴呢?也许格拉迪斯·尼娜在凝视她的灰眼睛时突然动念,做出了决定。也许比起其他颜色的眼睛,灰色的眼睛更像是在深深地注视着对方的灵魂。总之,倭讷夫妇把她带回了位于三条胡同的家,给她取名帕梅拉,在希腊语中这个词指蜜糖和所有甜蜜的东西。他们不知道她的生母是谁,也不知道她的生日和确切年龄,因为修女们也对此一无所知。在公使馆签发给她的护照上,她的出生日期是“1917年2月7日”。

帕梅拉逐渐长大,从不讳言自己是养女。当人们评论她与众不同的灰眼睛,或是问起她的血统时,她会猜测自己的生母是俄罗斯人,因为灰眼睛在俄罗斯人中最普遍。

1922年,悲剧降临。格拉迪斯·尼娜去世,得年仅35岁。帕梅拉失恃,倭讷则成了悲痛的鳏夫。他开始将自己写的所有书献给亡妻,还为学术研究工作推掉了大多数使馆区的社交活动。他更喜欢待在自己的书房和藏书室,那是大家公认的北平最好的书库之一,人们因此认为他要避世隐居。他为自己赢得了汉学家和作家的声名,还是位极具天赋的语言学家。他熟练地掌握了数种中国方言,同时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也讲得很流利。他在中国国史编纂处得到一个职位,并因在北平大学的学术成就被誉为“中国人的朋友”。

至于帕梅拉,格拉迪斯·尼娜给她留下了20000银圆,供帕梅拉满18岁后自由支配。她因此成了一位富家小姐。这就可以解释那块镶钻铂金手表了——她从使馆大街上的利威洋行买下它作为送给自己的礼物。

当时铂金是上流社会女士的独选。占据各大报纸头版的温莎公爵夫人华里丝·辛普森(wallis sipn)说:“晚上七点以后,只有铂金才值得你佩戴。”于是这种金属流行起来,价格飞涨。帕梅拉为那块手表花了450银圆。而且埃塞尔·古雷维奇告诉谭礼士,她从未在别的熟人身上看到过这样的手表,就连相似的也没有。帕梅拉继承的遗产数额之巨不是什么秘密。

天津维多利亚道警署的一位警官拜访了帕梅拉的男友,带去了她的死讯。这位名叫米沙·霍杰尔斯基的年轻人最开始无法相信,随后悲痛欲绝。比尔·格林斯莱德(bill greensde)警司是谭礼士的副手,他不久后去见了这位帅气的体育明星、老师的宠儿兼六年级级长,并认为这是个诚实的小伙子。米沙有不在场证明,他的家人(一个良好的家庭)和用人可以做证。当帕梅拉在北平时,他一直待在天津的家中。

米沙也无法为帕梅拉的谋杀案提供线索。他说那一周他本来打算去北平和她待几天,见见她的父亲。

天津同样被这消息震惊了。这座城市里有许多人认识倭讷,他们觉得帕梅拉不过是个十几岁的文静女学生。

现在,有两个问题等着谭礼士和韩世清解答。第一,谋杀现场在哪?他们怀疑狐狸塔并非现场,尸检结果也证实了这一点。韩世清派出手头能召集起来的所有人去搜查鞑靼城和“恶土”里的酒店、公寓和所有对外出租的房间,核对在1月7日那晚和第二天早上登记入住的所有客人的姓名。他们打听是否有哪间房里发现了血迹,是否有谁的床单不见了,或是哪里有两个人开房入住,在退房时却只有一人。

帕梅拉的照片被展示给所有周四晚上至周五早上当值的看门人、守夜人、门卫、公寓门房、前台接待员和搬运工;如果调查时他们在轮休,警察就把他们叫来,或是上门拜访。韩世清告诉手下:从中国人到外国人,从北京饭店到“恶土”里最劣等的充斥着跳蚤的廉价旅馆,一个都不能放过。(北京饭店虽然只接待外国人,但恰好在使馆区外,因此严格来讲也在韩世清的管辖范围内。)警察们接到命令,要求检查每间酒吧、夜总会、深夜咖啡厅和餐馆(帕梅拉那晚在某处吃过中餐)。警察们从东边出发,四散执行任务去了。

更多巡警被派到荒芜的鞑靼城墙下,检查那些在深夜里人迹罕至的地方——寺庙、公园、货仓等。以狐狸塔为圆心向外辐射,每间巡警亭分管区域内的每一处地方都要搜查。

鉴于韩世清的手还伸不到使馆区里,谭礼士申请在使馆区中挨家挨户搜查,但被管理使馆界事务公署(背后站着英国公使馆和菲茨莫里斯领事)驳回。你,谭礼士总督察,想暗示什么?搜查北平的华人区足矣。

第二个问题与交通工具有关。谭礼士和韩世清假设凶手使用了一辆小汽车,那么这些人应该在经过狐狸塔旁的东河沿时停过车,把尸体从车上拖下来扔进沟里,然后驱车离开。1937年,北平登记在案的私家汽车有超过两千辆,每辆都需要检查,城里还有大量的出租车。韩世清发现汽车登记工作做得很糟,往好里说也是“没有条理”,但该检查的还是要检查。交警接到命令,把所有非北平牌照的汽车也拦停检查。

韩世清还派人去搜查城市里的跳蚤市场、旧货商店或凶手可能卖掉帕梅拉的所有物的其他任何地方。有些物品目前仍然下落不明,比如她的溜冰鞋、自行车、手套、外衣和贝雷帽。

想要搜查北平每处宅子里的每间房是不可能的;同时,搜查使馆区内的请求也被正式驳回了。但在城市里的某处,一定有一个房间布满血迹。韩世清和谭礼士断定:凶手们并没有把尸体运得太远;谋杀就发生在鞑靼城里。他们在如下假设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凶手(们)独居,或是可以利用某处私人空间。在那里,他们不会被任何其他居民或仆人打扰。

他们能弄到车和司机运送尸体。为避人耳目,若非必要,他们不会把尸体运得太远。

他们要做大量清洁工作,而且他们未必能把房间和自己衣物上的所有血迹清除。

同时,帕梅拉的内脏也还没有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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