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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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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个时代根本是场悲剧,所以我们也就不拿它当悲剧了。大灾大难已经发生,我们身陷废墟,开始在瓦砾中重新搭建自己的小窝儿,给自己一点小小的期盼。这可是一项艰苦的工作:没有坦途通向未来,但我们还是摸索着蹒跚前行。不管天塌下几重,我们还得活下去才是。

康斯坦丝·查泰莱的处境大致如此。大战 [1] 给她带来了灭顶之灾,也让她意识到,真要活到老学到老呢。

1917年克利福德·查泰莱请了一个月的假回来与她完婚,蜜月后又回了佛兰德 [2] 战场。可六个月后他就伤残了,运回英国时几乎支离破碎。康斯坦丝,他的妻子,时年二十三,他二十九。

他的生命力极强,不但没死,破碎的身体似乎还复原了。一连两年他都在接受治疗,两年后医生宣布他痊愈,但腰部以下半截却是永久性地瘫了。

1920年,克利福德和康斯坦丝回到了克利福德的祖宅拉格比庄园。他父亲去世了,克利福德就继承爵位成了克利福德从男爵 [3] ,康斯坦丝因此成了查泰莱男爵夫人。他们在这颇为凄凉的查府里开始料理家务,过上了婚后的生活,但手头有点拮据。除了有个离家在外的姐姐,克利福德就没什么近亲了。长兄已经战死,查家就靠他来支撑。但他永远地残了,明知自己不会有后嗣,还是回到这烟雾弥漫的中部老家 [4] 维持查家的香火,能撑多久就撑多久吧。

他并没有灰心丧气。他可以自己摇着轮椅四处活动,还有一辆带篷子的轮椅装了马达,因此他能独自驾驶着轮椅在花园里慢悠悠地兜风,还能驶入那座美丽但凄凉的邸园中去。他心里着实为这座园林感到骄傲,但表面上却故作轻描淡写状。

受尽苦难的他,看上去却不那么沧桑。他表情奇特,容光焕发,生气勃勃,甚至可以说是兴高采烈。他满面红光,浅蓝色的眼睛目光炯炯,咄咄逼人,肩膀宽阔结实,手臂刚劲有力。他的华贵衣着都在伦敦定制,漂亮的领结是从邦德街 [5] 购得。可在他脸上还是能察觉出一个残疾人警觉提防的神情,眼神里还是透着一丝儿残疾人的空虚。

他几近丧命,所以倍加珍惜自己的残生。他充满渴望的炯炯目光里透着巨大打击后生还的骄傲。可他受伤过重,身心深处的某种东西已经被彻底摧毁了。一些感觉已经灰飞烟灭,只剩下一个毫无感觉的空壳。

康斯坦丝,他的妻子,脸色红润得像个乡下姑娘。她生着柔顺的棕色头发,身体健壮,动作悠缓,精力过人。她那双大眼睛里充满好奇的目光,声音柔和,活脱儿一个乍离乡村的女子。可事实并非如此。她的父亲老马尔科姆·里德爵士曾是著名的皇家艺术学会会员,母亲则在拉斐尔前派 [6] 艺术盛行时期是修养甚高的费边社 [7] 成员。从小在艺术家和有教养的社会主义者中间耳濡目染,康斯坦丝和姐姐希尔达可以说是受着反传统的美学观念影响长大成人的。她们被家长带去过巴黎、佛罗伦萨和罗马接受艺术熏陶,还被带去海牙和柏林参加社会主义者大会,会上发言的人们言谈文明,举止大方。

这姐妹俩从小就与艺术和思想政治之类的东西毫无隔膜,那是她们天生于斯的环境。她们既有见多识广大气的一面,又有狭隘乡土气的一面。在她们身上,大气与乡土气相得益彰的艺术观与纯洁的社会理想是并行不悖的。

十五岁时她们曾被送到德国德累斯顿去学音乐等科目。那段日子很是愉快。她们在当地学生中毫无拘束地生活,同男人们争论哲学、社会学和艺术问题,在这方面她们和男人一样优秀,而且因为她们是女子,显得比男人还强。她们与强健的年轻人结伴,背着吉他到森林中去远足,唱起人称“候鸟”的徒步旅行者之歌。她们自由自在。自由!那是个多么伟大的字眼儿。在旷野里,在晨曦中的林地间,和那些生气勃勃、歌喉动听的年轻人们在一起,随心所欲——特别是——畅所欲言。最重要的是能畅所欲言,能充满激情地交谈。而爱情不过是无足轻重的伴奏曲。

希尔达和康斯坦丝在十八岁时都已初涉爱河。那些和她们放谈、高歌、在林间自由自在徒步旅行的男孩子们自然想跟她们建立爱的关系。姐妹俩起初对此有疑虑,可是后来这些东西被谈过太多次,好像应该是不可或缺的。而且那些男子又是那么低声下气地渴求她们,女孩子们为什么不能表现得像个女王,将自己当作礼物赠予他们呢?

就这样,她们将自己当作礼物赠予了和自己讨论最透彻、最亲密无间的青年。那些争论和讨论是最举足轻重的事,而欢爱之类不过是某种原始的回归,有点扫兴。事后反倒对那男孩子不那么喜爱了,甚至还有点厌恶,似乎他侵犯了自己的隐私和内在的自由。因为一个女孩子的全部尊严和生命意义在于获得一种绝对完美、全然高贵的自由。一个女子的生命还能意味着别的什么呢?就在于摆脱那种古已有之的肮脏的交媾和支配——服从的关系。

可无论人们怎样对此动情,性这东西终归是古已有之的肮脏的交媾和支配——服从的关系。歌颂它的诗人多是男性,女人一直明白有什么东西比这更美好,更高尚。而现今她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明白这个道理,一个女人最美丽纯洁的自由绝对比任何性爱更美好。唯一遗憾的是,在这个问题上男人的认识比女人落后许多,他们在性事上固执如牛。

女人不得不让步。男人就像孩子一样贪婪,他要什么,女人就得给他什么,否则他可能会像个孩子一样气急败坏,愤然而去,从而毁掉一段美好的姻缘。不过,女人尽可以在保留内在自我自由的基础上屈从于男人,这一点并没有被诗人和说教者们充分注意。女人可以接受一个男人,同时也不放弃自我。当然,她也可以在接受一个男人的同时却并不受这个男人的支配。相反,她可以利用性这东西来支配这个男人。在欢爱过程中,她只须克制自己,听任他尽情到终了而自己并不进入高潮。然后她可以延长欢爱达到高潮,把他仅仅当成一个工具。

大战爆发,两姐妹赶回国,此时她们都已经有了爱的经验。除非和哪个青年特别谈得来,她们才恋爱。和某个聪明绝顶的小伙子热烈地放谈,一小时又一小时,一天又一天,一连数月,这样的谈话给她们带来的震撼是惊人的、强烈的、难以置信的。这种感受如果不是亲历,她们是不会懂的。“汝将有可与之交心的男子!”这来自天堂的许诺并不曾耳闻,可对于她们在不知不觉中竟然成真了。

这些生动、触动灵魂的心交会唤起亲昵的感情,如果此时欢爱不可避免,就随它去。这标志着一章的结束,而且这本身就令人激动:它唤起体内奇妙的震颤,那是自我意志最后不由自主的抽搐,就如同最后一个激动人心的字眼儿,特别像一行星号,既表示一个段落的结束,又表示一个主题的间歇。

1913年这姐妹俩回来过暑假时,希尔达二十岁,康妮 [8] 十八岁,她们的父亲一眼就看出她们有了爱的经历。

就像谁说的,“如此这般领略爱情之一二。”他自己是个老手,便顺其自然了。可她们的母亲是个神经质,正值风烛残年,她只希望自己的女儿们能“自由”,能“如愿”。她自己这辈子从来就没有自我过,她走了背字儿,天知道这是为什么。按说她有自己的收入,也有自己的想法,怎么会如此呢?她埋怨自己的丈夫。可事实上,这全是因为她无法挣脱某些束缚心灵的陈规所致,跟马尔科姆爵士无关。他放任自己充满敌意的神经病妻子当家作主,自己则另行其是。

所以姑娘们才得以“自由”,过了暑假就回德累斯顿的大学继续学音乐,回到她们的小伙子身边。她们各自有个小伙子,恩恩爱爱,心心相印。男孩子们能想能说能写出来的美妙词句,全都奉献给了这两个姑娘。康妮的小伙子是个学音乐的,希尔达的那位则是学技术的,他们简直就是为这两姑娘而活着。当然,这种激情还是精神上的,有些方面他们颇受冷落,尽管他们并不明白这一点。

他们身上也明显有经历过爱情的痕迹,也就是说有了身体上的经历。奇特的是,爱情是如此精细无误地改变了男女双方的身体:女子更娇艳了,更丰满娇嫩了,棱角磨圆了,脸上带着渴望或得意的神情;男子则沉静多了,内向多了,肩膀和臀部也收敛了许多,不那么气势汹汹的了。

身体受到欢爱的刺激时,姐妹俩几乎是屈服于那奇特的男性力量了。但很快她们就恢复了理智,把爱的刺激看作是感官刺激,从而保持了自己的独立。反倒是男人,因为感激女人给了他们欢爱,就把自己的心交给了她们。过后他们看上去倒像是丢了西瓜捡了芝麻。康妮的小伙子会有点郁闷,希尔达的情人则会说起风凉话来。男人就是这样啊!忘恩负义,贪得无厌。你不要他们吧,他们恨你不要。一旦你要了他们,他们还会因为别的理由恨你。或者什么理由也没有,就是因为他们是贪得无厌的孩子,得寸进尺,无论女人怎样做他们也不会满足。

但战争爆发了,希尔达和康妮再次赶回家来。在这之前,她们五月份曾回来过一次,是给母亲奔丧。1914年圣诞节前她们的德国情人都死了。当时姐妹俩为自己热恋的男子痛哭了一场,但过后说忘就忘了他们,心里再也没他们了。

姐妹俩都住在肯辛顿 [9] 父亲的房子里,其实那本是母亲的家。她们和剑桥的年轻人过从甚密。这是些号称捍卫“自由”的人,他们身着法兰绒裤,法兰绒衬衫领口敞着,教养良好,感情奔放,说话轻声细语,举止细腻。后来,希尔达突然嫁了人。男方长她十岁,是这个剑桥圈子里的前辈,手头宽裕,在政府里有一份舒适的差事,他家几代人都在政府里供职,业余还写点哲学随笔。希尔达和夫君住在威斯敏斯特区 [10] 的小房子里,来往的人虽算不上精英,但却都是或者说会成为国家真正的智慧栋梁:他们言之有物,至少听上去如此。

康妮干点与战争有关的活儿,交往的是那些穿法兰绒裤子、固执己见的剑桥学生们,这些人对什么都冷嘲热讽。她的“朋友”就是二十二岁的青年克利福德·查泰莱。他刚从波恩赶回来,原本在那里学习采煤技术,在这之前他在剑桥上了两年学。现在他在一个出色的军团里当上中尉了,穿上合身的军服后更是目空一切。

和康妮比,克利福德·查泰莱更属于上层社会。康妮是富裕的知识分子,而克利福德·查泰莱是贵族,虽说不是大贵族,但终归算贵族。他父亲是个准男爵,母亲则是个子爵之女。

克利福德虽说出身比康妮高贵,而且“社交面”更广,可就是没康妮大气。他在那个狭窄的“高等世界”里游刃有余,那个“高等世界”即是有地产的贵族们组成的小社会。而到了别的大世界里,如大量的中下阶级和外国人当中,他就会羞涩紧张起来。说白了,他就是有点怕中下阶级的人,怕与他不属于同一个阶级的外国人。他感到无能,感到无力保护自己,尽管他的特权受到了绝对的保护。这事儿听上去费解,但在我们这个年代里就有此等怪现象。

正因此,他让康斯坦丝·里德这姑娘身上所特有的那种从容自信给迷住了。在那个混乱的外部世界里,她比他能多了。

不过他也算是个叛逆者,甚至背叛了自己的阶级。可能说叛逆言重了,过于言重了。他只不过是随大流,和其他年轻人一样反陈规陋习,反任何权威而已。父辈们是荒谬的,他那个冥顽不化的老爹则荒谬到了极点。政府是荒谬的,我们国家那个踌躇观望的政府 [11] 则倍加荒谬。军队是荒谬的,那些老不死的将军们全这样,那个红脸儿基奇纳 [12] 则荒谬绝伦。甚至这场战争本身就荒谬到家了,尽管它杀死了不少人。

事实上,一切事物都有点荒谬,甚至是荒谬透顶:任何东西只要与权威有关,无论是在政府里、军队里,还是大学里,都荒谬到了一定程度。只要统治阶级自命不凡地要统治,他们就荒谬。克利福德的父亲杰弗里男爵就荒谬至极。他砍伐自家的树木,把他的工人从煤井里像拔草一样弄上来,推到战场上去,自己却躲在后方自称爱国。还有,他为国家花钱,却落得自己入不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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