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捕食者(2/2)
“丹尼尔·布恩有前妻吗?”
“肯定有。那个时候他们就能靠人参赚一大笔钱,想办法打包卖到中国去。”
他们静静地走了一会儿。“萨米·希尔不是来找人参的。”她透露了自己的想法。
“不是吗?”
“对。他应该带上铲子和麻袋,还得再往山上去才成,而且得在秋天来。现在不行。”
“现在连你也找不到?”
“我可以。萨米不行。”
埃迪冲她弹了弹舌头。“吹吧。”
“怎么说呢,就好比……你应该明白的。秋天很容易找,而人总是拣容易的做。春天和夏天,人参还很害羞,到了十月,它就不再遮遮掩掩,长出了鲜红的浆果,变黄的叶子就像高速公路上的施工警示旗一样招摇。”
她没有说的是,每到那时节,只要看到那样的人参,她都会把亮灿灿的叶片拔下来,塞进兜里,使之免遭采参者的毒手。她将熟透的浆果撒在新起的灌木丛底下,使人参能秘密地生长。之后,到了每周一次的沐浴日,她会放好一盆热水,像抽卷纸一样从浑身上下的口袋里抽出参叶。她要是和埃迪说这个,他准会认为她脑子不正常。将这座大山视如私藏,他总是这样指责她。但并非如此。如果再没人见过这些人参,就连她也没见过,那一切都好;而她只要想到这些人形的小块根在泥土底下的世界里跳着舞,心里头就乐。她希望它们能一直在那儿,不是为了中国或其他地方的虚弱的人,而是为了人参自己。
埃迪·邦多对这种块根很感兴趣。待他们坐到蛋溪岸边的青苔上,打开沙丁鱼罐头和饼干充当午餐时,她捡了根小棍子在黑色的软泥上划拉着,试着将自己见过的各种形状的人参画给他看:单足人,独臂人……反正,都不完美。事实上也极少有完美的形状。
他没看那些画。他在看她。“那些家伙吓不到你,对吧?你把他们嚼碎了,再吐掉,从头到尾还笑眯眯的。”
她低头看着人形的人参轮廓。“什么,你是指萨米·希尔吗?”
“最有意思的是,他还挺喜欢这样的。他会跑下山,见谁就说自己刚碰见了这个长了一双大长腿的长发母狼,简直就像墙上的海报女郎。”
她懒得去细想他说的那些话。“我尽量不去伤及那些男人的自尊心。否则下次他们就会带上三四个哥们一起过来,叫你好看。不过,他们是吓不到我的。”她耸了耸肩,“我从小就和他们一起长大。”
“你和那些人在一起,”他说,“我实在想象不出。我想象不出你还开车,还去买东西。除了这片林子,我真的在哪儿都没见到过你。”
“好吧。我这样是有一段时间了。”
“你难道就不怀念吗,过去种种?”
“要是你讲的是中学时代和萨米·希尔的那个世界,我还真不想。”
“我不是说那个。你也知道我是什么意思。”
她琢磨着自己到底明不明白他的意思。“要说怀念,我当然也有想与之待在一起的人,还有一些事物。”
“比如说呢?”
“不好说。”她想了想,“不是汽车、电灯,不是电影。书的话,只要我开口,就能弄到。但在图书馆里逛来逛去,用手去触摸那些从未见识过的书本,这样的体验我还真挺怀念的。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她又思量了一会儿,“我喜欢海滩。我丈夫家在北卡罗来纳州就有栋海滩屋。”
“海滩不算。我指的是人类文明的产物。”
“那就书吧。诗歌,恐怖故事,群体遗传学。奥杜邦先生 [1] 所有的画。”
“其他的呢?”
“巧克力?还有南妮的苹果汁。还有我的边境牧羊犬,要是它还活着。它也应该算吧,家养宠物是人的发明。”她闭上眼,咂摸着所失之物的滋味,“也许还有音乐?我以前挺喜欢音乐的。”
“是吗?你会什么乐器吗?”
她睁大眼睛。“不会,但我听过好多。我爸爸以前组过一个蓝草音乐乐队,叫‘出其不意’。住在诺克斯维尔的时候,我们常去一家小酒吧,蓝草音乐和一些其他乡村音乐的乐队常在那儿演出。那些人你都没听说过。有几个女孩有时会去那儿表演——嘿,她们都挺棒的。我想她们应该是从得州来的。叫‘南方小鸡’。”
埃迪·邦多哈哈大笑。
“是吧,这名字就挺搞笑的。”
“搞笑的是你。你脱离文明世界太久了。她们老早就不在小酒吧里演出了。”
“你知道她们?”
“不只我,人人都知道她们。”
她摇了摇头。“太惊人了。山下的世界变化可真大啊。”
“任何地方变化都很大啊。”
她很认真地看着他。“嗯,可是,瞧瞧这儿,山上的世界就没怎么变。起起落落肯定会有,但在缓慢而悠长的一生中,它们显得微不足道。”她两臂相交,搂着自己,“我想这就是我喜欢这儿的原因。大自然更安全。”
他凑过来,吻了吻她。“再和我说说人参吧。”
她注视着自己画在泥地上的那个两条胳膊两条腿的小小人形,那样子似乎对自己完美的体格颇为骄傲——他可不用挖地三尺找人参壮阳。他把她放倒在地上,就在她的画作之上。他们在枝叶摇曳间抖落的斑驳阳光下一起躺了一会儿,各自感受、体味着人的欲望。很快,他们就起身踏上回小木屋的路,除了念着彼此的身子,他们脑中空空如也。
就在那时候,他们遇见了郊狼,两头母狼正在开阔处捕猎。他们距苦溪的源头谷地约一英里,这里本不是迪安娜认为会找到狼的地方。这是一片林中空地,原先的浓荫华盖因树木倒塌而消失,任阳光洒落在一小块森林地被植物上,如今这地上覆满了红毯一般的黑莓新叶。起先,她以为那是狗,块头很大的狗:耳后有厚厚的绒毛,颇像哈士奇,体格比她在动物园里见过的骨瘦如柴的郊狼或从图片上看到的西部郊狼敦实得多。这两头狼在阳光下,浑身金灿灿,正弓着背,一前一后地跳跃着穿过一英尺高的叶丛,好似一双海豚,交替着从翻卷的海浪上跃出。它们正在追踪穿梭于叶丛和草丛底下的某种动作敏捷的小东西。或许是田鼠或野鼠吧。它们并未注意到这两个套着靴子、静立于阴影中的人。它们聚精会神地追捕着猎物,耳朵如接收器一般向着前方竖立,追踪难以察觉的声响。它们行动起来犹如一只动物的两个分身,团团绕绕,将猎物逼至石灰岩堤岸边,再将长鼻子探过去。迪安娜注视着,似着了魔一般入迷。她能看出这对郊狼是田间捕猎的好手,似乎特别青睐野鼠和田鼠。难怪农夫们会经常看到它们,同时为自家的牲口担惊受怕;但愿农夫们都能明白,除了他们田里的野鼠,他们不会有任何损失。她就这么注视着,思量着这种捕猎方式倒是对山齿鹑一类在地上筑巢的鸟儿大有帮助,因为能在一丛丛紧实密生的羊茅草中踏出各式各样的通途。
然后,毫无预兆地,这场追猎濒临尾声。打前站的狼猛扑过去,随即仰起脑袋,往边上倏然一拧,在空中一口咬住田鼠,好像那是块湿乎乎的小抹布,需要抖搂干净似的。之后,这只郊狼便叼着仍在扭动的猎物,消失在树林里。它的妹妹在树林边缘停下脚步,向他们投来狠狠的、警告的愠怒目光,继而转身跑开。
那天下午之后的时间,迪安娜一言不发。这男人的想法,她实在没耐心了解;对他,又有什么好说的呢?在那片阳光明媚的林中空地上,她希望他已经看明白了狼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它们又是如何完美地满足了自身的需求。但她觉得还是别多问。与郊狼迎面相遇,本身就已使他深深地陷入了自己的思绪当中。他们站在那里看着那两头狼时,他是那么小心翼翼地不去触碰她乃至不敢看她。事后,他亦对他们亲眼目睹之事不置一词。
下午,他们没有上床,像早就盘算好了似的。她觉得身子发冷。她烧了壶水泡上茶,又煮了点米饭,把昨天的黑豆热了热。她和埃迪已经养成了在床上吃饭的习惯。但今天,她坐回到了桌旁唯一的椅子上,桌上堆了一摞摞书、报纸和她荒废已久的野外记事本,她于是边吃边写了起来。埃迪·邦多坐立不安,踟蹰着踱到了外面的门廊上。她心想,天底下最嘈杂的声音就是男人无事可干时发出的。他怎么还赖在这儿?
她不下一百遍地问过自己,他们这究竟是哪门子的择偶行为?愚蠢,乱来。雌性的草原松鸡会坚定地跟鼓胀着黄色气囊、鸣声最亮的公鸡交配。园丁鸟会去找窝搭得最漂亮的雄鸟。可埃迪·邦多究竟凭什么将她迷得神魂颠倒?仅仅是步伐与她契合,就意味着这个男人也与她契合吗?难道是过了这么多年被教授使唤的日子,她忽然迷上了他的小身板?但他自大得要命,和她见过的其他所有人一样自负。在这一点上,她觉得自己也一样。她只是希望自己别像个草原松鸡,到了求偶期,一见花花架子就着迷。
傍晚时分,她再也无法忍受他在近旁,于是编了个理由对自己说该去铁杉丛林看看,便揣了把羊角锤出发了。她要顺着小径去看看架在溪上的那座小桥,二月份时桥就塌了。她还有好几个小时的天光,因为此时已临近夏至。(她想了一下:她会不会已错过了夏至?)她准备把老桥拆开,数一数朽坏得不可再利用的木板到底有多少块,好在清单上写出申请木料的数量供她修桥所需。因为森林服务处的吉普车很快又该来了,给她放下补给品,再把她新列的清单取走。她要的食物还和往常一样多,绝对不会多要。她一言不发地离开了木屋,实在想象不出,她不在的时候,他除了擦擦枪还能干些什么。
铁杉丛林就在汇入苦溪的一条支流上方,坐落于一个怪异、狭窄的谷地内,绵长的上升气流可将绕经谷地的声音传得极远。有时候,她能听见从山谷一路传来的声音,比如犬吠声,甚至能听见遥远的州际公路上卡车的嘎吱声。不过那是在冬天,树木都光秃秃的。今天,她将木板撬开时,几乎能听见夏日夜幕降临前滞重的静谧,然后,蝈蝈就会起鸣,到那时,森林里的声音仍会间隔长长的时间一声声传来。头顶上的一只松鼠仿佛正不冷不热地数落她,说着说着又停了下来。一只吸汁啄木鸟一直围着一棵松树的树干忙活。埃迪·邦多说起过他在西部见过的橡树啄木鸟,那种搞笑的小生灵会齐心协力将一棵枯树啄得满身孔洞,再把收集来的成千上万颗橡实藏入树洞里,接下来的日子它们就守着这庞大的宝藏,不让邻居抢夺。这是多么愚蠢的事业——生造出爱的对象,让自己陷入失去它的恐惧——怎会有这样盲目的生活?她这样想着,同时聆听着身边这只啄木鸟有节奏的啄击声,这声音只在鸟儿将树皮扒落时才会停歇,树皮则落至溪边覆着青苔的泥地上。
她正将原木桥架上的最后几块朽木板撬下的当口,听见了其他的声音。她放下羊角锤,细听起来。是嗓音,听上去像是男人在说话。她站起身,侧耳倾听。是猎人。
她将一绺头发从眼前撩开,得想点法子。今天肯定是一年中最长的一天,因为她觉得度日如年,快要受够了。交谈声,意味着不止一人。而且这么晚了,他们肯定是想干蠢事,比如在树洞里过一夜,等到晨曦初现时偷猎野火鸡。她叹了口气,踩着原木桥架走回溪对岸她放外套的地方。她得往山下去找到那些人,提起全副精神,摆出架势赶走他们。
声音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也许在一英里之外。但那声音很是扎实,持续不断地传来。她又听了一会儿,那是一种涓涓水流般的稳定的低语。不是说话声。是低吼声。彼此交流的低吼和高声的吠叫。说话的不是男人,是女人,女郊狼。不是对着月亮嚎叫,而是母亲教导孩子的那种轻声地啸叫。她想起今天那两只母郊狼活捉了一只野鼠。它们还没吃,甚至都没杀了它,只是把它弄残了。此刻,迪安娜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小崽子还活着,她在心里吹了个口哨。小崽子来到这世上,眼睛睁开了,开始学习捕猎了,开始学习说话了。狼宝宝也像人类的婴儿一般,出生时头脑空空,为了生存下来,就得学习每一项技能。它们的保护者一整个春天都没有发声,可现在不会再这样了。没有一种群居动物可以在喑哑中成长,这样无法存活。幼崽估计至少有六周多了,差不多已可独自狩猎。它们现在长成什么样了呢?很快,她就收拾好无损的木板往一棵铁杉树上一靠,然后往家里走去,虽然如今的“家”已给不了她太多:今晚,在那个地方,她不能吐露一个字,就算睡梦中也不行,除非她亲眼确认过那些幼崽安然无恙。
一大清早,就着曙色,她飞快地沿着苦溪小径往山下走。中途,她停下脚步听了一会儿。什么声音都没有,一片寂静。或者说,森林里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声响,就是没有她想听的声音。她脚边的干叶堆上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声——应该是一只蜥蜴,想要弄出和熊一样大的动静。她继续前行,心里很清楚要聆听什么,也确信自己会听到那声音。整个春天,她都在期待着,让各种令她头皮发麻、汗毛倒竖的声音充满自己的想象:那种经典的月下嚎叫、小声短吠和多声部的叫喊。她专门听磁带研究过,直把磁条听得皱皱巴巴,磨成了透明的玻璃纸。而在发现这窝郊狼之前,她已经开始害怕自己的头脑也会如此这般磨损殆尽。毕竟,她在这茫茫大山里寻寻觅觅,在一个个寂静的夜晚翘首等待,她害怕最终不得不承认自己期待已久的声音再也不会现身。它们在这儿没有说话的必要。不像在西部,它们得站在荒山的山巅召唤彼此,因为它们数目众多,撒着欢儿分散在各处。它们得提醒彼此对方是谁,有多少家小,栖息何地。而在这儿,只有一个郊狼家庭,它们自然很清楚自家的位置。还是保持安静为妙。
迪安娜这辈子做的最艰难的工作就是远离狼穴,以自己的不在场来保护它。有时,她觉得它们已经离开,也许是向南往蓝岭迁徙了。她尽量让自己相信这对它们是最好的安排,但事实上,对这一家子而言,世上已无安全的港湾。这些郊狼无论去往何方,都会招来农夫的愤恨,欲置之死地。在这片人迹罕至的山区,情势也很奇异,既有保护者,也有敌视者。她并不认为自己有足够的力量去为它们的安全讨价还价。在她与埃迪·邦多从相遇到相熟的六周之内,无论他在或不在,她也一直在防备、在逃避。如今,他已看见它们了。昨晚,她满心忧虑地蜷缩在柴火炉边的椅子上,思索着眼下的一切,他却打着呼噜。清晨,她浑身骨头酸痛、心情阴郁,但她已决定打开天窗说亮话。
“今天早上我要下山。就我自己。”她说,“你要是跟踪我,那你这辈子就别想再走进这片大山,以及我的生活。永远不行。”
他一句话都没说,往背包里塞了些冷掉的点心,把背包往肩头一搭,吹着口哨,朝森林服务处的那条路上走远了。那个方向与苦溪正好相反。迪安娜默默站了几分钟,看着他那顶就挂在门边挂钩上的帽子,他的猎枪则依然斜靠在角落里。然后,她穿好衣服,沿着小径飞快跑去,终于能自在地去看它们了。此刻,她终于能放胆倾听,无须害怕听见的声音泄露了它们的行迹。这周以来,她一直是屏气敛息,侧耳细听,唯恐别人察觉。她怎会让这种事情发生?
她再次停下脚步。这次,她只是想好好听听一对啄木鸟恋人狂热的笑声,它们在林子里横行无忌,在树干间腾腾地跳跃。她站定看了一会儿这对带羽冠的啄木鸟恋人玩跳跳棋的游戏。它们个头硕大,犹如会飞的黑猫,它们不可一世的大嗓门和上翘的红色羽冠让人挪不开眼。她觉得自己仿佛看见了幽灵,象牙喙啄木鸟的幽灵——那是已灭绝的带羽冠的北美黑啄木鸟的近亲——它们的个头甚至更大,翼展近三英尺,眼睛呈白色,目光冷冰冰的。主神鸟,当地人以前就这么叫它,因为那时每当他们见到一只象牙喙啄木鸟就会忍不住惊叫“主神啊”。后来就再也不曾见过。
而现在,在这幽灵的笑声之下,她开始听见郊狼时断时续的声息。她向着那声息走去,沿着小径慢慢地下行了百来步,停在一个位置,从那里透过杜鹃花丛能清晰地窥到狼穴。这地方已和春天时不大相同。如今这里四周的林木已变得丰厚茂盛,满是密密的叶子。空气的流动和光线的角度截然不同,狼穴也变了样。洞穴下方的溪岸是一块裸露的泥地,如浅灰色灯芯绒一般布满细褶的泥地表面都是小爪印。那穴口仿佛有人咧嘴幽笑的口形,她好像看见里面有东西在动,再定睛细看却一无所有,唯余寂静。她数着心跳,估摸着过了一分钟,又过了几分钟,她告诉自己确实没有东西在动。这儿应该有幼崽的,从泥地上的爪印就能确定,但现在太晚了,她开始这么认为。她和狼崽错开了一天时间;它们已经长大、离开了。
可没过多久,在距离穴口不远的美洲越橘灌木丛里,她便看见有东西在七拱八翘。一阵低回悠长的呜咽声令她心尖儿发颤,那是一种难以抵御的魅力。一头成年狼正站在灌木丛里,是母亲或第二顺位的母狼,它在召唤孩子们出洞。霎时,狼崽子们都出现在了洞口,一对对毛茸茸的小尖耳朵下面,是一排亮灿灿的眼睛。迪安娜本想计个数,但它们实在太多,一大堆耳朵与尾巴一窝蜂地窜来窜去。她觉得应该超过了六只,不到二十只。它们磕磕绊绊地推搡着拥到了穴口之外,母狼走过去,把叼着的一团黑乎乎的小东西一下子扔到了狼崽子中间。一连串奶声奶气的嚎叫和吠喊声乍然响起,一个个金色的小毛团好似汽锅里的爆米花扑腾腾地蹦着。就是些小奶狗,她心想;它们啥也不是,只是些小奶狗。但也很像小奶猫,从它们玩耍踢弄刚被扔进操场的半死野鼠的那欢实劲儿来看。迪安娜跪了下来,思绪回到了童年夏日。那时候,邻居拿了一窝放在盒子里的小奶猫来给她,谷仓里的猫也会将自己的小猫崽带到她跟前玩。不知不觉间她的肢体姿势也变得童稚起来,她咬着辫子静静待着,双手搁在胸前,免得心脏蹦出来。
她好想念父亲,以一种近似祈祷的心情想道:要是我能让他看见眼前这情景,该有多好。就让他从天堂往下看看吧,无论这意味着什么,让他透过遗传给我的细胞,透过我的双眼来看一看,看见这一切,他都能懂。只要迎面直视,他总是能知道,那就是爱。
她不知道如今在世的人中,还有谁能听她说一说这些小狗,这一家子幸存下来的、相亲相爱的狼群。不是听她剖析它们的演化史和习性,这样的事她早已做过了。她最想诉说的是,它们是如此亲昵、友善的一家人。
[1] 约翰·詹姆斯·奥杜邦(1785-1851),美国画家、博物学家,他绘制的鸟类图鉴《美洲鸟类》被称作“美国国宝”。美国奥杜邦学会(the national audubon ciety)即以他的名字命名,专注于自然保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