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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布衫(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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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叔是最早让我感到生活与日子差别的人。

四叔在河南新乡的潞王坟水泥厂里做工人。在我儿时的记忆里,每年四叔从新乡坐着火车、转乘汽车回家探亲时,都让我着迷和向往。我不在意那个生产水泥的工厂有多大,不在意四叔在那个厂里做什么,是被人管着还是管着别的人,可每每四叔一年一次,偶尔是一年两次地探亲回来时,我都向往四叔坐的火车和汽车,羡慕四叔穿的制服和不是粗布而是各种斜纹的机织洋布做制的上衣和裤子,还有四叔穿的皮鞋和尼龙袜、夏天回来时头上戴的大檐遮阳帽、冬天回来时手上戴的白手套。我坚信四叔过的日子叫生活,而我们过的日子只配叫日子。在我十二三岁时,第一次从大姐的床头偷看的第一本小说是《西游记》,第二本是我忘了名字的外国都市爱情小说。从那本好像是英国的小说中,我知道了“生活”这个词,隐隐地觉到了“生活”和“日子”的差别在哪儿。而“日子”展现在我眼前的,一切都是看得见,摸得着,可感可触,并且我一出生就一天一天地经历着。而“生活”的幸福和神秘,却像一本我已经知道它在哪儿却无法拿在手里打开来的书。

四叔是我想要打开那本书的第一页。

四叔也是我向往的幸福生活之书的第一页。

我曾经像无数的乡村孩子一样,问过我四叔:

“火车大吗?”

“火车很长吗?”

“一列火车上能坐多少人?”

“火车的轰隆声,是不是它响在山那边,我待在这边都能听得到?”

关于火车,关于乡村之外的另一个世界的模样,我最早所知的,都是四叔告诉的。他告诉我城市的马路都是水泥地,告诉我城市的夜晚灯火通明,彻夜不熄,马路上无论有人无人,电灯都是从天黑亮到来日东方发白才暗去,并且还说灯泡的大小论瓦算,最小的灯泡是十五瓦,十五瓦的灯泡亮起来,和一百个煤油灯同在一间屋里燃着一样。

我似乎知道城市的模样了。

似乎已经分辨出生活和日子的差异了。

我觉得四叔的生活是幸福的。而我们的日子,哪怕是幸福的,可比起四叔的生活,它也就不再幸福了。我希望从四叔的生活中,把那幸福要过来一部分,填补到我们不幸福的日子里,就像把一处河流里的水,引过来浇灌一处干渴的田地般。我就在这渴望的日子中,一天一天地长大着,终于就由小学升到初中了。终于地,就在那年夏天盼到四叔探亲回来了。也终于,看到了四叔回来时,穿了件白底蓝格的花衬衣。那衬衣的布料不是土织布,也不是斜纹机织布,而是一种细腻、光滑的“的确良”。村人们拉着四叔的衬衫问:“这是什么布?”四叔说:“的确良。”村人们便都水落石出地见到了大家只有耳闻而无缘目睹的、盛行于那时都市的新品了,便个个围着我四叔,围着那布衫说了许多许多的话,表示了对都市的羡慕和对乡村的厌恶。

我远远地站在一边,知道了那布衫其实不是布衫,而是一种幸福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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