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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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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们是你的朋友。我不想让你失望。

他们确实是我的朋友,但没人规定他们也得是你的朋友。

有点可悲,你不觉得吗?

不觉得。只是一种新的安排,仅此而已。

我是在说少 ,我们少见几次面。

如果这个少的质量比我现在的多还要好,那么少就等于补偿了我痛苦地看你忍受他们的那些小时,少最终胜过了多,少事实上反而成了 多。

他们逐渐适应了只在周末见面的新节奏,每周两个傍晚、晚上和夜里,要么星期五和星期六,要么星期五和星期天,要么星期六和星期天,当然,除了弗格森偶尔在最后一刻打来电话取消的那些星期五、星期六或者星期天,在这些没有和西莉亚在一起的周末晚上,他可以自由地和一个或者几个无法忍受的人来往,更不用提平时功课不太多的那些夜晚,基本上四天里有一天晚上,他会去附近的比利和乔安娜家里吃晚饭,大家轮流抱着一岁的莫莉逗她玩,一边聊作家、政治、电影、画家和体育,大哥比利·贝斯特比任何人都先对弗格森有信心,也是他畅游的那个诗人鱼缸中唯一写散文的朋友,唯一对散文有鉴赏力的朋友,听得懂他为什么主张弗兰纳里·奥康纳和格蕾斯·佩蕾是风格更大胆、更具创新性的文体家,超过了贝娄、厄普代克或者除鲍德温之外的任何美国人。就这样,弗格森设法没有失去贝斯特夫妇或者诺亚或者霍华德或者喧哗三人组以及其他把他与这个世界维系在一起的必不可少的朋友。是的,就像西莉亚所说的,确实有点儿可悲,但这种新的安排实行了一个月、两个月后,他感觉他们的状态开始变得更好,紧张的空气少了,因为他们需要面对的干扰和烦恼也少了,但弗格森也知道需要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他解决的这个小问题,和他对她隐藏了太多自己的事情这个大问题相比,简直不值一提,除非他鼓起勇气向西莉亚敞开心扉,把她需要知道的一切都告诉她,他最终会毁掉他们的未来,最终一无所有。

第三个原因 :可以说,他们的整段感情是建立在一个虚假的前提之上。并不是说弗格森对西莉亚撒了谎,但有一个真相他一直没告诉她,也就是阿提的死在爱情等于神圣正义这个等式中占据的重要位置,尽管他觉得通过去年春天在滨河公园的抛接球游戏,他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问题——抛接球游戏在暑假期间变成了和西莉亚的一对一威浮球比赛,在伍兹霍尔和佛蒙特州的奶牛场都玩过,尤其是他接受庭审前那几个让人揪心的星期,嬉笑欢乐的比赛让他暂时忘了法庭上算总账的日子——但对于整件事,他仍然只字未提。漫漫六年的疯狂执着终于结束了,但如果他已经被治愈或者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健康,那他为什么没能鼓起勇气,把他为了纪念死去的af双胞胎而强迫自己放弃了棒球这件事告诉她?因为他害怕,怕她会说他是个疯子,不想再和他有任何关系。

更糟糕的是,他无法把他的情况 告诉她,揭穿他非正常出生的秘密——他是一头公驴和母马的后代,1946年夏天某个夜晚,一头嘶鸣的公驴在新泽西的一个牲畜棚里上了一头漂亮的母马,让她怀上了一头骡子,会说话的骡子弗格森,这头骡子无法繁殖后代,因此属于基因失败的类别,这个事实对弗格森的打击太残酷,对他自己男性气概的确定感伤害太大,他从来没有勇气跟西莉亚讲,他们每次上床时,他都听任她采取那些不必要的避孕措施,从没有告诉她插入子宫帽没有意义,因为和他做爱就已经保证了她永远不必担心意外怀孕。

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懦弱到如此可怕,他已经变成了他发誓永远不会变成的那种人:一个可耻的人。

反驳 :没什么好反驳的。但在弗格森心里,布鲁勒医生误诊的可能性继续让他心存侥幸。直到并且除非去再找个医生咨询,不可原谅的错误就是可原谅的,因为尽管几率很小,避孕措施还有可能是必要的,而直到他自己百分之百确定,他不想让西莉亚知道这可耻的事实。他需要做的是再找一个医生,再次进行检查——但他太害怕了,怕知道最终的结果,所以他一直拖着。

结论 :他父亲去世两个半星期后,当此刻的大火燃烧到了哥伦比亚的校园,西莉亚戴上了绿带子,作为菲利斯·布斯楼伙食旅的几十名志愿者之一,通过为占领大楼的学生制作三明治来表达对他们的支持。不是红带子的激进分子,而是绿带子的同情者和支持者,对于一个不参与校园政治、把精力都投入到学习中的人来说,这个立场很合理,但西莉亚还是有自己的政治观点,虽然她不适合冲在最前线,去把守路障或者占领大楼,但她的观点足够坚定到让她站在学生那边来反抗校方,且不论她对学生们的战略有什么疑虑,或者听到一百个或者五百个声音齐喊趴到墙上,操你妈的! 这句口号时她有多难受。在弗格森看来,西莉亚的所作所为完全符合“弗德曼权利法案”的根本原则,正是同样的冲动,让十六岁的她在自动贩卖式餐厅里把一美元放在那个老头面前,现在她十九岁了,但什么都没有改变。23号晚上,她给他的公寓打了电话,听她描述了当天在哥伦比亚发生的事情,比如中午在校园正中的日晷举行集会,攻击晨边公园体育馆建筑工地,以及学生争取民主社会组织和学生美国黑人协会联合起来占领了汉密尔顿楼,白人学生和黑人学生协同让学校停课,弗格森大笑起来——一部分是因为惊讶,他觉得,但多半是出于幸福。挂了电话后他意识到,这是自那天晚上他拿起同一部电话和艾伦·布卢门撒尔通话以来第一次这样开怀大笑。

26号星期五下午一点钟,他决定暂停当天的小说写作,坐跨城公交去看看哥伦比亚大学正在发生的事。给西莉亚打电话已经太晚了,她肯定和其他三明治制作者在菲利斯·布斯楼的食堂,但要找到她不会很难,到时候他会硬拉着她从她的一大盘火腿、博洛尼亚香肠和预先切好的袋装面包片旁边走开,之后他们可以一起在校园里转转,看看现场的情况。跨城公交沿着麦迪逊大道行驶时,他又想起了似乎每次来晨边高地都会想到的那个问题:如果他当时去了哥伦比亚而不是普林斯顿,一切会怎样?如果去了那里,他的人生会有什么不同?不会去布鲁克林学院是一个。不会去东89街是又一个。不会撞见他外公拍毛片是再一个。不会有一万美元,不会有内格尔,不会有霍华德·斯莫尔,也就是说不会有佛蒙特的酒吧斗殴,不会有审判,不会有米尔德里德姨妈奇迹般的救援,不会有假想的网球对决,不会有霍华德和艾米之间的浪漫——事实证明还是一段火热的浪漫,短时间内没有任何冷却的迹象。不过还是会有小玩意的三本书,但第二和第三本可能会稍有不同。玛丽·唐纳修、伊维·门罗和西莉亚会扮演同样的角色。但如果他去了哥伦比亚,他会和示威的学生一起坐在某座被占领的大楼里呢,或者生活会把他安排在同一辆跨城公交车上,沿着中央公园的北边前往晨边高地?

自23号以来形势已经发生了改变。黑白联盟已经破裂,但学生占领了四座大楼,学民社的主席,也就是公认的造反领袖,恰巧是弗格森的高中老同学马克·拉德。是的,迈克·勒布也参与了——艾米曾经的折磨者,因此他现在是弗格森曾经的朋友——不过据西莉亚耳闻,勒布只是参加数学楼集会的学民社成员之一,而拉德则是负责人,是学民社的发言人和总煽动者,过去他和弗格森相处得一直不错,一起上过很多英语课、法语课和历史课,和他们名字几乎相同的女朋友达娜和戴安娜进行过四人约会,某天早上一起逃课跑到纽约,参观了华尔街的证券交易所,目的是要看看运行中的资本主义 ,而且多贴切,也多有意思啊,在高中三年级的春天教会弗格森开标准档的车,让弗格森能开着阿尼·弗雷泽的雪佛兰货车当了一暑假大件搬运工的马克,现在竟然在领导学生造反,让自己的照片每天出现在报纸上。

事实上,弗格森那天下午没能去成哥伦比亚。四路跨城公交车从东区到西区要经过110街,也就是中央公园西路和滨河大道之间别名叫大教堂林荫大道的一片街区,公交车到达百老汇和110街的拐角后,弗格森跳下车,开始往北朝学校所在的116街走,但要到达那里他得经过西莉亚住的街区,也就是百老汇和阿姆斯特丹大道间的西111街,但奇怪的是,他过了111街往下一个路口走的时候,却意外看到了西莉亚,她穿着飘逸的蓝裙子和粉色的衬衫,大约和他隔了半个街区的距离,而且也在往北走,无疑是正往菲利斯·布斯楼的食堂去。西莉亚不是一个人这一点并没有让他感到不安,虽然那个人并不是她的巴纳德室友,而是一个男人,具体来说是二十二岁的理查德·斯莫伦,弗格森之所以能认出他,是因为西莉亚为了帮助弗格森写小说,曾安排他和哥伦比亚的医学预科生进行面谈,斯莫伦就是10月和他聊过的学生之一,而且由于斯莫伦也来自新罗谢尔,小时候曾和阿提在棒球队和篮球队打过球,西莉亚从小就认识他,弗格森看到西莉亚和一个老朋友往城北走,怎么可能有哪怕一丁点的嫉妒和焦虑呢?他加快了脚步想赶上他们,但就快要赶上他们时,西莉亚和理查德·斯莫伦突然在人行道上停住脚步,互相拥抱在一起开始接吻。那是一个热烈的吻,一个持续很久的吻,一个色欲的吻,满含着纯粹且无法控制的欲望,弗格森站在人行道上,离他们拥抱的地方只有不到二十英尺,反正在他看来,那是个爱的吻。

如果是爱的话,他只能认定他们是刚刚从西莉亚的公寓出来,天知道他们在西莉亚的床上滚了几个小时,而现在他们重新穿上了衣服,正往北走,准备去哥伦比亚,给那些占领大楼的学生做三明治,而且很显然,他们的纵情狂欢仍然散发着耀眼的余晖,他们仍然没抚摸够对方,仍然在渴望更多。

弗格森转过身,开始向南走去。

尾声 :他没打电话,她直到星期一才打电话——跟他讲了斯莫伦的事(这会儿对他来说已经是旧闻),并宣布了分手。接着是个沉默无语的周末,在此期间他得出了一个结论,他应该为这场灾难负责,斯莫伦并非他诸多麻烦的起因,顶多算是表现症状之一,因为他从一开始就没对她说实话,所以他活该被甩。美丽的西莉亚。西莉亚以及抚摩她、将她的身体折在他的身体里时让他感受到的狂热快感。但只有性并不够。得出这个结论看起来似乎无法想象,但只有性确实不够,他们之间的一切几乎都出了错。他强迫自己爱上了她,可他从来没有爱过什么,他爱的只是爱她这个想法,但这并不是爱,而是一种恶心至极、不可饶恕的愚蠢,所以让她和她帅气的医学预科男在一起吧,他对自己说,让她和未来的心脏专家、现在的心跳对象回到哥伦比亚的旋风里吧,因为大火仍在蔓延,是时候让她从他的人生中旋转出去,撇下他去下一个地方了。

在随后的几个月,再没有《弗格森故事》中的哪个核心角色突然在网球场上或别的地方死去,再没有爱情被找到,或者被失去,甚至是被考虑。有的只是一个漫长、枯燥的暑假,白天大部分时间躲在他的单身公寓,专心写他的上下部小说的下部,晚上也不去见人,除了住在附近的比利和乔安娜,以及正在纽约以专业演员的身份拍电影的诺亚,但是诺亚太忙、太累,除了周末,平时也没多少时间和他见面。其他人都不在了,要么去了自家的别墅度假,要么在纽约州北部或新英格兰租了小屋,要么按照穷游路线在西欧的各个城镇和乡村旅行。同往年一样,霍华德去了他叔叔婶婶在佛蒙特州的奶牛场,不过这次同去的还有艾米,两个人已经开始讨论大学毕业后的人生计划——时间只剩短短一年了——假定霍华德想办法逃过了兵役,他们打算去上研究生,霍华德读哲学,艾米读美国史,理想的选择是哥伦比亚,他们可以在晨边高地租间公寓一起生活,成为纽约市民。霍华德和艾米再三邀请弗格森去佛蒙特找他们玩,而弗格森再三找借口没有去。佛蒙特有太多不愉快的回忆,他说,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准备好回那里,或者他正忙着写小说,都没空想离开纽约,或者他感冒了,没法旅行,但即便他编这些话时(有一部分是真的),他也明白真正的原因是他失去西莉亚后,艾米又重新占据了他的脑海,但他永远失去的艾米,他深爱的艾米,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和他在一起,也永远不会想和他在一起,而他这会儿无法面对她和自己非正式的姐夫幸福的样子。倒不是说那个暑假他再也没想过西莉亚,但她并没有如他想象的那样频繁地爬进他的脑子里,随着暑假酷热的第一个月变成酷热的第二个月,他几乎有点高兴他们俩不在一起了,仿佛一个咒语被破除,他又变成了原来的自己,而不是某个编造出来骗人的版本,在暑热中,阿提再一次回到了他身边,阿提的死和他父亲的死,这是他坐在自己闷热的小房间里呕心沥血写书时想得最多的两段记忆。4月底时,他的遗产继承问题终于解决(原来不是平常的那种遗赠,而是人寿保险的赔偿金,因而规避了遗产税),他从丹那儿拿了五千美元后,带着某种病态的好奇,看着剩下的九万五千美元慢慢又变成了原本的十万美元。丹说这叫看不见的钱,弗格森称之为幽灵的钱。

他在写一本有关死亡的书,可有时候,他觉得这本书想杀了他。每句话都是挣扎,每句话中的每个字都有可能是不同的字,和过去三年里写过的其他作品一样,每写出四页来,大概只有一页能留下。不过,到暑假开始时,他已经写出了一百二十二页的成稿,讲完了一半的故事。一连串的自杀事件已经持续了三个月,在此期间,r城埋葬了二十一个它的孩子,对于一个人口只有九万四千人的地方小城来说,这是个令人警觉的数字,诺伊斯医生从一开始便参与其中,连同二十多名医生、十多名精神病专家和近三十名牧师一起防范下一场自杀,然而,尽管他们做了很多集体努力,比如与城里的所有年轻人进行长时间的面谈和咨询,但他们提供的帮助起不到丝毫作用,到现在,诺伊斯甚至开始怀疑,他们为了结束这场祸害而投入的无数个小时,是不是仅仅拖延了它的发生,把问题孤立出来,一个月又一个月又一个月地将其暴露在公众视野中,是不是非但没有解决问题,反倒让它继续存在着,进而诱使那些易受影响的年轻人用本来不会想到的方法解决他们的问题,所以r城的孩子们还是像以前那样在不断自杀,一点一点地,坚定的诺伊斯医生开始泄气了。6月写到这里后,弗格森去参加了期末考试,写各科的期末论文,在暑假的前几周里重新回到写作状态中后,他已经知道故事会如何结尾,这一点很有帮助,但知道不等于做到,除非他能把它写好,否则写完也没什么意义。在诺伊斯的城市,那些年轻人面临的问题既是永恒的,也是当下的,是生物的必然命运与具体的历史现实结合在一起的产物。初恋与分手这类青春期剧变,被群体排除在外的日常恐惧,意外怀孕的恐惧,真正怀孕后和过早当上母亲带来的精神创伤,行为放纵带来的刺激(车开得太快,酒喝得太多),倦怠,对父母、成年人和一切权威的蔑视,忧郁,孤独,世界的痛苦(悲观厌世)压在他们心头,虽然阳光也洒在他们身上——古往今来的年轻人都会经历的无尽的折磨——但对于处境最危险的那些人,十七八岁的男孩,他们一从学校毕业就要面对越南的威胁,面对当下美国无可争辩的现实,因为r城是个蓝领城市,没有几个高中毕业生能去上大学,因此高中的结束就意味着成年生活的开始,但是过去三年有六十四口装着美国士兵的灵柩被运回家乡,埋在当地的墓园,现在这些男孩没了肢体或者没了眼睛的兄长们住进了附近w城的退伍军人管理局医院的病房,1965年夏天横扫r城的爱国热情,到1968年春天已经变成了厌恶和恐惧,美国政府在世界另一端正在打的战争,已经不是这些男孩愿意去参加的战争。像他们的兄长、像他们的堂兄表兄、像他们的朋友的兄长那样白白送命,似乎是在嘲笑生命本身的原则,他们问自己,他们为什么会被生下来,来到这个世界是为了什么,仅仅是在还没开始真正活之前就去死吗?有些人为了逃过军队体检选择了自残,用枪打掉手指或脚趾,其他人选择了不太血腥的解决方式,在父母紧锁的车库里让车空转,最终让自己窒息而亡,而如果男孩碰巧还有女朋友的话,女孩和男孩往往会一起坐在车里,紧紧拥抱着对方,让汽车尾气慢慢发挥作用。起初,诺伊斯对这些无谓的死亡震惊万分,尽一切办法想要阻止它们,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思想开始转到不同的方向上,到第四个还是第五个月时,他自己也染上了自杀的病毒。这之后,弗格森打算的故事方向是跟随诺伊斯的脚步,看看是什么让他在书的末尾也选择了自杀,他对这些受他照顾的年轻人逐渐产生了巨大的同情,和二百五十名男孩女孩的谈话,使他最终确信r城正在经历的不是医疗危机,而是精神危机,问题不是死亡或者对死的渴望,而是对未来丧失了希望,诺伊斯一旦明白了他们全都生活在一个没有希望的世界,弗格森打算把他和过去几个月以来他一直在为其提供心理辅导的莉莉·麦克纳马拉放到一起,这个十七岁女生的双胞胎哥哥哈罗德已经自杀,所以离异且没有子女的诺伊斯医生打算把她接到自己家里生活一个星期或者一个月或者半年,试图说服这个平凡、固执、不善言辞的女孩放弃自杀的想法。这将会是他的最后一搏,最后一次想要压制自己屈从于死亡的欲望,而在他未能让她重新燃起生的希望后,他会跟着她去车库,关上门窗,然后和她一起坐进车里,把车打着……

从6月中旬到9月中旬,他慢吞吞地边写边改,最终写出了七十四页的内容,而在他重新开始坐地铁往返于布鲁克林两个星期后,喧哗书局出版了他的作品合集。经历了如此艰难的一个暑假,《绪言集》突如其来地破土而出,就像早春的第一朵番红花。一抹紫色穿过满是淤泥和黑雪的冰冷土地,原本无色的世界中蹿出一束动人的色泽,因为《绪言集》的护封就是紫色的,具体说来叫木槿紫,这是弗格森和罗恩从可用的众多颜色里挑选出来的,设计朴素的印刷封面上有一个细边的白框,里面用黑色印着他的名字和书名,附带着向法国伽利玛出版社的封面致敬,弗格森心想,典雅,非常典雅,当他第一次把这本书拿在手里的时候,他体会到了某种事先毫无准备的感受:如霹雳一般的喜悦。他意识到,很像是他赢得沃尔特·惠特曼学者计划奖学金之后的那种喜悦,但是有一点不同:奖学金已经从他手上夺走了,但这本书将永远属于他,即使只有不到十七个人读过。

有评论了。有生以来第一次,他受到了公众的亲吻和掌掴,他算了算,书出来后的四个月里一共有十三次,报纸、杂志和文学季刊的长、中、短书评,五个心满意足的舌吻,一个友好的拍背鼓励,三个照脸打来的拳头,一个冲着睾丸撞去的膝盖,一个行刑队的处决,两个耸肩。弗格森既是天才也是白痴,既是有为的青年也是傲慢的呆子,既是这一年最大的惊喜,也是这一年最大的失望,既天赋过人又毫无天赋。就如半个世纪以前面对汉克——弗兰克时,鲍德温夫人与米尔德里德姨妈和唐姨夫的意见完全相左一样,正面与负面的你推我搡,审判室无休止的僵持,一切还是老样子,尽管他努力忽略那些对他或好或差的评价,弗格森不得不承认,亲吻的快乐褪去之后,刺痛的感觉还会继续很久,忘记被人攻击为“一个疯狂、失控的嬉皮士,他们不相信文学,反而想摧毁它”,要比记住被称赞为“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更困难。去他的,他把那些评论塞到书桌最下面的抽屉里时这样对自己说。如果以后有机会再出书,他会用蜡封住耳朵,用布蒙上眼睛,把自己绑在船的桅杆上,耐心等到风暴最终过去,等到塞壬无法再碰他。

书出版后不久,玛丽·唐纳修回来了。到这会儿西莉亚已经离开五个月了,孤独、饥渴的弗格森简直太乐意从乔安娜那儿听说她妹妹已经和交往十八个月的男友分手,如果弗格森还想见玛丽,乔安娜很愿意近期的某个晚上请他们来吃晚饭。玛丽不会再回密歇根了,她已经回到纽约,在纽约大学读法律系,而且据乔安娜说瘦了十五还是二十磅,她来问他都是玛丽的意思,如果弗格森愿意,显然玛丽也愿意,就这样,弗格森和玛丽又开始约会了,或者更确切一些,又像1966年夏天那样上床了,不,他们之间拥有的不是爱情,永远不可能是爱情,但在某些方面却胜于爱情,是友情,纯粹而单纯的友情,而且对彼此都佩服不已,到了他们第二次暧昧的第二个月,弗格森已经对玛丽深信不疑,最终选择向她坦白了有关西莉亚的一切,第一次吐露了阿提的事,棒球的事,可耻的子宫帽的事,并且告诉她,自己从来没法对别人讲这些,接着,说完这个有关沉默与欺骗的卑鄙故事之后,他扭过头去不再看她,而是对着墙说:我怎么了?

年轻,玛丽回答说,唯一的问题就是年轻。那时候太年轻,你的想法就是一个还没有成熟的年轻人的想法,心地善良,有点年轻人过剩的理想主义。但你现在已经不小了,所以就不再那么想了。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但有一件事除外,跟你年纪小没有关系。你应该告诉她的,阿奇。你的所作所为……我该怎么讲才能不伤到你的感受……?

该受谴责。

对,可以这么说。该受谴责。

我想和她结婚的,你知道吗,或者至少我觉得我想和她结婚,但如果我告诉她我们永远都不会有孩子,她很可能会拒绝我。

是,但是不提这件事也不对啊。

好吧,不过我跟你讲了,不是吗?

和我讲不一样。

哦?为什么?

因为你不会想和我结婚。

谁知道我想还是不想?谁知道你想还是不想?谁能说得准?

玛丽大笑起来。

至少你现在不用再服避孕药了,弗格森继续道。

纽约可不只有你一个男人,你知道吗?要是我哪天晚上出去玩,碰见什么绅士显贵,一见倾心怎么办?

别告诉我就行,我只有这么一个要求。

不过说实话,阿奇,你真的应该再找个医生看看——保险起见。

我知道,弗格森说,我知道我该去,我会去,改天,改天就去,我保证。

1969年是七个难题、八个炸弹、十四个拒绝、两个骨折、数字二百六十三和一个改变人生的笑话之年。

(一)理查德·尼克松宣誓就任第三十七任美国总统四天之后,弗格森写完了《废墟之都》的最后一个句子。第一稿完成了,努力了很久才写出来的第一稿,到这会儿已经改过太多次,也许可以算作第九或第十稿了,但弗格森仍然不太满意,至少不是完全满意,感觉在宣布完稿前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于是他在这本书上又花了四个月,修补和改进,增加和删减,替换字词和打磨句子,到6月初坐下来录入最终的最终版时,他已经参加了布鲁克林学院一半的期末考试,马上准备毕业了。

弗格森只认识一家出版商,也只想和这家出版社合作,现在小说完成了,要是把手稿交给他在喧哗书局的朋友们,该多让人开心啊,因为他们曾经一次又一次地告诉他,他们会继续出版他的作品,直到永远 。但过去几个月中,情况出现了变化,这家仍处在发展期的年轻公司,虽然从成立之日到1967年夏天已经出版了十二本书,但现在却走到了灭绝的边缘。已经结过两次婚的特里克茜·达文波特,也就是这家规模虽小但并不渺小的出版公司唯一的资金后盾,在4月第三次结婚了,她的新任丈夫叫维克托·克朗茨,除了管理特里克茜的投资以外,显然没有别的工作,这个人不是艺术爱好者(除了蒙德里安和康定斯基这类已去世画家的艺术作品),他向喧哗天使建议说,不要再把钱扔在喧哗书局这类“毫无价值的事业”上,之后她便撤资了。所有未来的图书出版合同全部作废,没有卖到书店或者送到分销商仓库的书全部低价处理,无法低价处理的则送去化成纸浆。《绪言集》出版九个月以来,一共卖出了八百零六本。也许不是很多,但以喧哗的标准来衡量,卖得还算不错,在畅销榜上排名第四,仅次于安的色情诗歌集(一千四百八十六本)、比利的《被砸烂的脑袋》(一千一百四十一本)和波那本活色生香的南城同性恋夜生活日记(九百六十六本)。5月底时,弗格森以每本两美元的价格,买了一百本他自己的书,把箱子存放在伍德豪尔新月巷家中的地下室后,于当晚回到纽约,去比利家参加了一个热闹的派对,所有在喧哗书局工作过或者出过书的人,以及他们的妻子、丈夫、女朋友和男朋友齐聚一堂,一边咒骂维克托·克朗茨,一边把自己喝得酩酊大醉。更令人难过的是,乔安娜现在又怀孕了,而比利为了补贴家用,不得不做起了家具搬运工,还有那个不可避免的时刻,派对进行到一半时,比利站到一把椅子上,宣布小玩意出版公司正式关门,但至少,脖子上青筋暴突的比利醉醺醺地吼道,至少我会继续把我答应要出版的所有书和册子都出完,因为我是一个言而有信的人! 这话显然是针对喧哗被撤资的事,大家纷纷鼓掌,称赞比利是个说话算数的人 ,乔安娜站在他身旁泪流满面,玛丽则站在乔安娜身旁,一只胳膊搂着姐姐的肩膀,然后拿出一块手绢轻轻擦拭乔安娜脸上的泪水,弗格森站在一旁认真地看着这一幕,对于玛丽这么做,心中充满了爱意。

在比利的建议下,弗格森找到了一位作者代理人来帮他处理寻找新出版商的事。她的名字叫琳·埃伯哈,不用说,她也是比利的代理人(但不是因为比利又写了一本书,而是现在喧哗停止喘气后,她希望把《被砸烂的脑袋》签给某家平装书出版社),她对《废墟之都》的反应让弗格森很受鼓舞,在写来确认接受他为委托人的信中,将之称为一本精彩的反战小说 ,两天之后打电话时,又把它描述为一部移植到美国后被改编成文字的伯格曼电影 。弗格森对伯格曼电影的感觉有些复杂(喜欢其中一些,讨厌另一些),但他明白琳认为这是极高的评价,并对她的不吝赞美表示了感谢。琳是个年轻、热情的姑娘,身材娇小、长相漂亮,一头金发,两瓣嘴唇上涂着鲜艳的口红,一年多前开始单干,作为一位年轻、独立的代理人,她手头没有什么以前的客户,目前的使命是寻找最优秀的年轻新秀,而二十二岁零三个月的弗格森,绝对算年轻。接着,她开始给她名单上的纽约出版商寄送手稿,但收到的反馈是一个又一个的拒绝。不是说这些出版商觉得弗格森的书很糟或者不值得出版或者没有体现出某个出版商所谓的“非凡天赋”,但他们一致认为,《废墟之都》实在是缺乏商业价值 ,就算他们只需要付五十美元的预付金或者干脆不给预付金,他们也很难把印书的成本赚回来。到年底时,书稿一共游览了十四家出版公司的收发室和办公室,收到了十四封拒绝信。

十四拳猛击,每一拳都疼。

不着急,琳说,我再想想办法。

(二)6月初,这个盘根错节的家族中最年轻的四位成员从各自的学校毕业了——艾米从布兰迪斯,霍华德从普林斯顿,诺亚从纽约大学,而弗格森则是从米德伍德的弗莱布许地铁站附近的田园避难所——现在毕业典礼结束了,他们四个人全都踏上了迈向未来的旅程。

出乎弗格森和所有其他人的预料,少年时代的大部分时间和青年时代的全部时间都在为拍电影做准备的诺亚,宣布倒转方向,打算从今往后只演戏剧。电影表演是出力不讨好的事情,他说,一种“停止和开始”的机械化骗局,根本比不上那种在现场观众面前表演、没有重拍或剪辑师的剪刀来救你的真正骗局。他自己导过三部小电影,演了另外的三部,但现在他要告别赛璐珞,去耶鲁大学戏剧学院学习三维的表演和导演了。为什么还要念?弗格森问他。因为我还需要训练,诺亚说,但如果事实证明我不需要,那我就退学,回纽约来,搬去和你住。我那地方很小,弗格森说。我知道,诺亚回答,但你又不会介意睡地板,对吧?

诺亚要继续念书,确实出人意料,而艾米和霍华德还要念书,却是早已许诺和计划过的。俩人都去哥伦比亚,享受未婚夫妻的美好生活,艾米打算攻读美国史的博士学位,但霍华德放弃了哲学,准备去古典学系,更加深入地研究前苏格拉底时代的格言警句,而不必把时间浪费在时髦但愚蠢的英美分析哲学上。维特根斯坦挺好,但奎因让他头疼,他说,而读斯特劳森就跟嚼玻璃一样。弗格森明白霍华德有多喜欢他那些古希腊人(内格尔对霍华德的影响,要比对他的影响更深刻也更持久),但他还是忍不住对朋友做出的决定有一点点失望,在他看来霍华德更适合从事艺术而非学术,他希望他继续用钢笔和铅笔冒险,试着在绘画上闯一闯,靠他那只技艺比艾米父亲的专业手还娴熟的手为生,他给比利画了那么多封面,《普林斯顿老虎》也刊登过他的漫画,还有这么多年来他三笔两笔就画出的那些爆笑网球对战和几十幅奇迹般的作品,最终弗格森质问了霍华德为什么选择了学术,而不是艺术?因为,他曾经的室友说,艺术对我来说太容易了,我永远不可能比现在画得更好。我在寻找能挑战自己的东西,一个能逼着我超越自己的学科。这么说你能懂吗,阿奇?是,能懂,或许可以说非常懂,但弗格森还是有些失望。

至于弗格森自己,根本不存在继续念书的问题。他向家族的其他成员宣布,实在受够了。那年春天晚些时候他找到了一份工作,一份他父亲肯定不会赞成的工作,一份无疑会让他父亲在坟墓里翻身的工作,但弗格森在布鲁克林学院最聪明也最可靠的朋友弗里茨·曼吉尼的父亲经营着一家承包公司,这家公司承包的服务之一是粉刷公寓,当弗里茨告诉弗格森说,他父亲那年暑假想再招一名油漆工,弗格森去了曼吉尼先生位于曼哈顿下城德波洛西斯街上的办公室和他见了一面,然后就被雇用了。不像大多数普通工作那样一周要上五天班,而是有活儿了就去,没活儿就歇着,他认为这倒是挺符合他的意图,工作一两个星期,然后不工作一两个星期,工作期间可以赚到的钱,足够支付不工作期间的吃饭和房租开销。现在他已经从大学毕业了,因此,他既是一位作家,也是一名油漆工,但因为他刚刚写完自己的第一部小说,还没准备好再开始写别的(他的大脑已疲惫不堪、灵感枯竭),所以他主要是一名油漆工。

艾米可以毫无障碍地大踏步前进,但其他三个人的计划,则要取决于他们在入伍体检期间和之后发生什么,根据安排,他们的体检会在那年夏天进行,霍华德在7月中,诺亚在8月初,弗格森在8月底。如果他们被征入伍,霍华德和诺亚都决定以路德·邦德为榜样,北上去加拿大,但比他们更固执也更鲁莽的弗格森决定,他愿意冒蹲监狱的危险。支持战争的人给他们这样的人起了名字——逃避兵役者、懦夫、国家的叛徒 ——但三个朋友不会反对在一场他们认为正义的战争中为美国而战,因为他们中没有一个是和平主义者,认为所有的战争都该反对,他们反对的只是这场战争罢了,具体说来就是他们认为这场战争在道德上站不住脚,不仅是政治上的大错,还是疯狂的犯罪行为,因此他们的爱国责任要求他们拒绝参与其中。霍华德的父亲、诺亚的父亲和弗格森的继父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当过兵,他们的儿子和继子佩服他们参与了反法西斯战争,在他们看来那是一场正义之战,但越南不一样,让这个盘根错节的大部落中的所有人都感到安慰的是,那场战争的三位老兵,全都站在他们的儿子和继子一边,对这场战争持反对态度。

汉堡高地战役、阿肖谷的阿帕奇白雪行动和福绥省的平巴战役。这些是在他们三人从大学毕业之前和之后的几周中,从越南飘回国内的一些名字和地点,在他们分别准备去纽瓦克(霍华德)的征兵局和曼哈顿(诺亚和弗格森)的白厅大街上那家征兵局之前,霍华德和诺亚各自找医生咨询了一些假想出来的病,希望这能让他们获得4-f(不适合参军)或者1-y(适合参军,但仅限最紧急情况)的分类,省去移民加拿大的麻烦。霍华德对灰尘、青草、豚草、麒麟草以及春夏时节其他气传花粉过敏(枯草热),但他颇具同情心的反战医生在证明信中还宣布他患有哮喘——这种慢性疾病可能会也可能不会让霍华德因为健康原因免服兵役。诺亚去体检时也带了一封信,一位反战的心理分析学家提供了一份声明,说诺亚在过去六个月里每周要去做两次心理治疗,他可以证实他的病人对开阔空间患有恐惧性神经症(广场恐惧症),在过度紧张的情况下还会发展成全面的妄想症,再加上他还有潜在的同性恋倾向,因此无法在只有男性的环境中正常行使职责。

诺亚拿出他的信给弗格森看时,一边摇着头一边哈哈大笑。看我,阿奇,他说,我是社会危害分子。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你觉得医生会相信这种垃圾?弗格森问道。

谁能说清楚?诺亚回答。他顿了顿,然后又笑起来,说:可能吧。

要是为自己着想的话,弗格森心想,他其实也应该去找个医生,像霍华德和诺亚那样搞一封证明信,但到现在读者应该已经发现,弗格森并不总是这样。8月25号星期一早上,他来到白厅大街的征兵中心时,根本没有证明他患有什么真正或假想的生理或心理疾病的信给军队的体检人员看。确实,他小时候确实患过枯草热,但最近几年似乎已经没有了,而他确实患的病,也就是让他沦为一头会说话的骡子的那个病,对眼下的事情来说无关紧要。

他穿着白色的短裤在大楼里走来走去,而在他周围,还有一群穿着白色短裤走来走去的年轻人。白皮肤的年轻人,棕皮肤的年轻人,黑皮肤的年轻人,黄皮肤的年轻人——他们都在同一条船上。他参加了笔试,他的身体被量,被称,被检查,然后,他就回家了,好奇自己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三)9月2号,七十九岁的胡志明去世了。弗格森从广播中听到这个消息时,正在83街与84街之间的中央公园西路上的一栋三室公寓里,踩着梯子粉刷厨房的天花板,这是从暑假到现在他为曼吉尼先生干的第四份活儿。胡伯伯死了,但并不会有什么因此而改变,战争还会继续下去,直到北越战胜南越,美国人被赶走。这是确凿无疑的,他一边在油漆桶里蘸了蘸刷子,继续刷天花板,一边想,但很多其他事就说不定了。比如,为什么他在霍华德和诺亚收到通知他们体检日期的信之后过了一个月才收到自己那封?或者为什么霍华德已经获得了纽瓦克征兵局给他的新分类(1-y),可过了同样长的时间后,诺亚还没有从曼哈顿的征兵局那儿听到任何消息?一切看起来似乎都太随意了,一个系统却有两只互不相关的手在运作,每只手在执行各自的任务时,完全不清楚另一只在干什么,虽然他已经体检完了,但还得等多久却很难说。

他做好了最坏的准备,从夏天到秋天,他不停地想到监狱,想到被迫关押起来,要服从监狱看守们变化无常的规矩和命令,想到被其中一个或者多个狱友强奸,想到和他同住一间牢房的人可能是个挥舞着自制小刀的残暴罪犯,因持械抢劫被判处了七年有期徒刑或者因谋杀罪被判一百年监禁。接着,他的脑子会暂时从现实中游离,回想起他在十二岁时读过的《基度山伯爵》,其中遭人诬陷的爱德蒙·唐太斯在伊夫堡监狱中被囚禁了十四年,或者八年级时读过的《正午的黑暗》,其中两个被关在相邻监牢的犯人轻敲墙壁,通过暗码传递信息,或者这些年来看过的监狱电影,数量简直多到过分,比如《大幻影》《死囚越狱》《亡命者》,比如《左拉传》中的德雷福斯被囚禁在恶魔岛上,比如《牢狱大暴动》《牢狱鸳》《星星监狱两万年》,比如《铁面人》,这部电影也改编自大仲马的作品,其中孪生兄弟中邪恶的那个被自己的胡须给闷死了。

变幻莫测的未来与持续积聚的恐慌就像两个孵化器,孵出了这些紧张不安、飞来撞去的想法。

夏天从来都是他紧张工作的时间,但那个夏天弗格森却什么都没做成,只是读了《废墟之都》的前四封拒绝信。胡志明去世一个月后,这个数字增长到了七。

(四)那年的夏天和秋天,在弗格森为曼吉尼先生打工和思考自己前途难料的未来时,有个人却在纽约城到处引爆炸弹。萨姆·梅尔维尔,或者说萨缪尔·梅尔维尔,1934年出生时这个人名叫萨缪尔·格罗斯曼,后来他改掉了自己的姓氏,或许是在向创作《白鲸记》的那个人致敬,或许是在向法国导演让——皮埃尔·梅尔维尔致敬,虽然他在出生时其实叫让——皮埃尔·格伦巴赫,又或许不是向谁致敬,没有任何原因,只是不想与他父亲和他父亲的名字扯上关系。梅尔维尔虽然有点儿像气象员和黑豹党,是无党派的马克思主义者,但他基本上都是单打独斗(有时候会有一两个同伙,大多数时候没有),7月27号他引爆了第一颗炸弹,炸坏了纽约滨水区格雷斯码头,这个码头的所有者是常年在中南美洲剥削、压榨农民的联合水果公司。8月20号他袭击了海事米德兰银行大楼;9月19号是商务部和陆军总监察长在百老汇大道南边的联邦办公大楼里的办公室。随后的袭击目标包括标准石油公司在美国无线电公司大楼的办公室,大通曼哈顿银行的总部,以及10月11号,第五大道上的通用汽车大厦,但第二天,当梅尔维尔准备去炸中街上的刑事法院大楼时——二十一名黑豹党成员正在这里受审——却错将一名联邦调查局的线人选为了自己的同伙,当场被擒。1970年4月,他被送进了“坟墓”监狱,他在那里组织囚犯,发动了一场抗议,导致他在7月被转移到了辛辛监狱,但在那里他又组织了一场监狱抗议,导致他在9月被转到了纽约州北部阿提卡的最高安全级别监狱。

据各方描述,梅尔维尔是受到了1968年春天的哥伦比亚事件刺激,才变得越来越激进。在4月30号晚上的抓捕中,这位三十四岁的前管道设计师来到校园声援学生,在一千名战术巡逻队警察涌入、七百名学生被捕、无数绿带子和白带子遭袭的混乱中,梅尔维尔曾呼吁学生奋起反抗警察。在一小撮抗议者的协助下,他把用回火硫化处理的钢制成的容量五十加仑的垃圾桶拖到罗氏图书馆的楼顶,然后砸向了下面的警察。年纪较小的学生非常害怕,完全没有准备好做出如此不计后果的行动,纷纷四散消失在夜幕中。没过多久警察就抓到了梅尔维尔,然后拖着他去了另一幢楼里,把他困在椅子上,拿警棍打了个半死。几天之后,他加入了当地的社区行动委员会(社行委)——这个组织反对的是哥伦比亚从学校的公寓楼中赶走贫困租户的政策——在西112街上的圣马克斯·阿姆斯前参加社行委举行的示威活动时,他和该组织的其他几名成员遭到了逮捕。

哥伦比亚点燃了他心中的怒火,在接下来的一年中,他开始在全城引爆炸弹。凭借着高超的技术,他成功地实施了前几次袭击,没有留下任何的蛛丝马迹,有三个半月的时间一直逍遥法外。八卦报纸把他称为疯狂炸弹人。

弗格森从没见过萨姆·梅尔维尔,直到他在11月12号被捕时才知道他是谁,但他们的故事在第四次炸弹袭击中——八次袭击中最具破坏性的一次——产生了交叉,而交叉的结果是弗格森的人生方向被改变了,因为这位身体健康的大学毕业生几乎可以肯定会被征兵局列为1-a分类,进而导致他在联邦法庭受审和在联邦监狱服刑,但当梅尔维尔在10月初炸毁白厅大街上的军队征兵中心时,弗格森还没有收到他被分到哪一类的任何消息,而当那个月过完后还是没消息,11月过完后还是没消息时,弗格森谨慎地提出了一个理论:他的征兵纪录被梅尔维尔的炸弹炸毁了,或者用他喜欢的说法来讲就是,被除名了 。

换句话说,如果弗格森确实被除名,那么萨姆·梅尔维尔相当于救了他一命。所谓的疯狂炸弹人拯救了他以及即便没有上千也有数百的其他人的生命,然后,梅尔维尔牺牲了自己的人生,替他们 进了监狱。

(五)反正弗格森是这么想象的,或者是这么希望的,或者是这么祈祷的,但无论他是否已经被除名,整件事在尘埃落定前还有一道坎需要跨越。尼克松改变了法律。义务兵役制不再需要所有年龄介于十八岁和二十六岁之间的美国男性来填补军队的空缺,只需要其中的一部分人,也就是在12月1号举行的征兵抽签中抽到最低数字的那些人。三百六十六个备选数字,代表一年(包括闰年)的每一天,代表美国每个年轻人的生日,那个随意抽出来的数字将会告诉你,你是自由还是不自由,是要去打仗还是留在家里,是要去蹲监狱还是不去,你未来的人生是什么样子,将由掌管骨灰缸、棺材和全国所有墓地的狗屎运将军的双手塑造。

荒唐。

整个国家变成了一座赌场,可是不允许你自己掷骰子。政府会为你掷。任何低于八十或者一百的数字将会意味着危险。任何高于二者的数字则意味着:谢谢您,主人。

对应3月23号的数字是二百六十三。

这一次,没有兴高采烈,没有霹雳或者血管中的电流,没有从黑雪中蹿出的紫色番红花,有的只是一种突如其来的平静,甚或是宿命感,甚或是悲伤。之前,他已经准备好去做他发誓要做的事情,但现在他不用再那么做了。他甚至都不用再去想。站起来,喘口气,站起来,四处走走,站起来,享受世界吧,当弗格森站起来,喘了口气,四处走了走,享受了一下世界时,他意识到,在过去的五个月里,他原来一直生活在瘫痪的状态中。

父亲,他对自己说,我奇怪的、已经不在人世的父亲,你儿子不会生活在铁窗后面了。你儿子自由了,可以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为你的儿子祈祷吧,父亲,就像他为你祈祷那样。

弗格森坐回他的书桌前,在报纸上查了一下6月16号,这是诺亚的生日。

二百七十四号。

然后是霍华德的生日,1月22号。

三百三十七号。

那天傍晚,诺亚搭车从纽黑文来到纽约,七点钟,弗格森、霍华德在西区酒吧和他碰上了头,三人准备在这里先喝一轮酒,再去百老汇大道南边两个街区外的月亮宫,在那里的中国餐厅庆祝一番。然而,他们在前角的小隔间喝得太舒服,所以根本没去那家餐厅,而是留在西区,吃了他们最喜欢的酒吧做的最难吃的炖牛肉和面条,一直待到了凌晨两点半,喝了很多很多酒,各种著名口味的酒,弗格森喝的主要是苏格兰威士忌,这里口味平庸的混合威士忌,带着他颠簸到了醉态的最深处,但在他醉成一滩稀泥、不省人事、看东西重影,被两个同样走路不稳的同伴拖回霍华德和艾米位于西113街上的公寓,一直在沙发上昏睡到第二天早上之前,他记得霍华德和诺亚曾一度联合起来,批评了他做的很多事,其中有一些他还记得,有一些怎么也想不起来,但是在他记得的那些事中,有如下几件:

∴ 他真是太傻了,竟然没有动他父亲留给他的钱。

∴ 他应该拿着那些仍然没动的钱,挥手告别美国,横跨大西洋,去欧洲至少待一年。在他这可悲又渺小的人生中,他还没去过什么地方,他需要现在 就去旅行。

∴ 别再想玛丽·唐纳修找到了她的绅士显贵,正在谈婚论嫁了,虽然玛丽是个很不错的女人,陪着弗格森度过了一些艰难时光,但他们两个在一起没有未来,因为他不是她想要的或者需要的那个人,什么都给不了她。

∴ 犯不着为纽约出版商的十二封拒绝信失眠,就算他的书再被十二家出版商拒绝也没关系,到最后总会有人愿意出,现在唯一重要的,是开始想他的下一本书……

在弗格森的记忆中,他全部赞同了他们说的这些。

(六)因为他是个勤勉的员工,因为他不想迟到,让他的工友们失望,所以第二天早上九点整,弗格森就上班了。他在霍华德和艾米的沙发上睡了四个半小时,去百老汇和112街拐角的汤姆餐厅喝了三杯黑咖啡,然后走路去了88街和89街之间滨河大道上的工作地点——一座宽敞的四卧室公寓,几天前,他刚刚跟胡安、菲利克斯和哈利开始粉刷。那天早上特别冷,弗格森又宿醉得厉害,眼睛充血,头痛欲裂,肚子也不舒服,把脸埋在围巾里踉跄着往南走时,仍然弥漫着酒气的呼吸让围巾都开始有味道了。胡安说:你怎么了,哥们儿?菲利克斯说:你还醉着呢吧,孩子。哈利说:你要不回家睡一觉醒醒酒?但弗格森不想回家睡觉醒酒,他一点儿事儿都没有所以才来上班,但一小时后,当他站在高高的折叠梯上又去刷厨房的天花板时,一下子失去平衡摔到地上,导致左脚脚踝和左手手腕骨折。哈里打电话叫来了救护车,罗斯福医院的医生把骨头接好,给他的手腕和脚踝上打了石膏,看着自己的工作成果,医生评价道:摔得很重啊,年轻人。幸亏不是头着地,算你走运。

(七)接下来的六个星期里,弗格森住在伍德豪尔新月巷的家中,等着断骨愈合,每天狂吃他母亲做的美食,晚饭后和丹玩金罗美,电视上有尼克斯队的比赛时,就和丹、吉姆一起坐在客厅里看电视,他母亲和怀孕的南希则在厨房里闲聊着女性的秘密。家庭生活,享受在家待一段时间的舒适和快乐时,他顺便强制性地喘口气 (丹的说法),或者就是盘点一下 (他母亲的说法),想想接下来准备干什么。

玛丽走了,很快就要嫁给三十一岁的鲍勃·斯坦顿,这位聪明的先生是皇后区的助理检察官,有着弗格森永远无法企及的安定生活,明智的选择,弗格森觉得,不过他的心还是很痛,比起他的断骨,这需要更多时间才能愈合,玛丽现在离开后,他在纽约已经没什么牵挂,也没有必要继续为曼吉尼先生当油漆工了,因为醉酒狂欢的那天晚上,霍华德和诺亚终于把他说通了,他改变了原先对他父亲那笔钱的想法,不情愿地同意了他们的意见:不接受那笔钱,是对他父亲的侮辱。他父亲已经死了,而死人无法再为自己辩护。不管这些年来他们之间积聚了多少怒气,他父亲都把他写进了遗嘱,也就是说,他希望弗格森接受那十万美元,而且可以觉得怎么合适就怎么花,默认了具体到他身上,就是继续写作,然后靠这笔钱来养活自己,弗格森分析道,他父亲应该知道这一点,而且事实是,他心中已经没有多少怒气,父亲去世的时间越久,他的愤怒就越少,现在一年半之后,几乎已经全部消失了,曾经盛着怒气的地方填满了悲伤和困惑,悲伤和困惑和懊悔。

那笔钱确实很多,要是仔细点花,足够供他生活很多年,霍华德和诺亚很好地强调了这笔钱的重要性,明智地建议他在小说被拒这件事上耐心一些(2月初,琳·埃伯哈特把书稿寄给哥伦布书局后,终于为它找到了家,这是一家勇敢无畏、天生反骨的小出版公司,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起一直运营至今),但最重要的是让弗格森明白了这笔钱将允许他在目前的情况下,走出对他来说最好的一步。他在伍德豪尔新月巷的家中一边煎熬着,一边琢磨那笔钱给他提供的种种模糊的可能性,渐渐认同了两位朋友的观点:是时候离开美国,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了,把这场大火抛在身后,去别的地方——其他任何地方。

接下来的两周里,弗格森经过反复的考虑和斟酌,一点点地把一大堆的“任何地方”削减到了五个、三个、一个。语言是决定的关键因素,但是虽然英国说英语,爱尔兰也说英语,但他很怀疑自己会喜欢生活在这类潮湿多雨的地方。当然,巴黎也下雨,但法语是他唯一在说和读方面还算精通的外语,加上他从来没听人说过巴黎一个字的坏话,所以决定去那儿碰碰运气。作为预热,他会先去蒙特利尔一趟,看看路德·邦德。路德在他的新国家活得有滋有味,大约就在弗格森去布鲁克林学院时,他也说服麦吉尔大学接受了他,毕业后去了《蒙特利尔公报》做实习记者,并且和他的新女友克莱尔住在一起,克莱尔·辛普森还是桑普森(路德的字迹经常很难分辨)。弗格森心痒着往北走,心痒着往东去,心痒着离开。

他算了算,1月底脚踝好得差不多后,他就可以自由走动了,到时会有足够的时间来腾空东89街的公寓,为他的大动作做准备。

接着,在1月1号,弗格森正准备吃下新一个十年的第一顿早饭的第一口时,他母亲跟他讲了那个笑话。

很显然,那是个老笑话,已经在犹太人家的客厅里流传了几十年,但莫名其妙的是弗格森从来没有听过,有人讲这个笑话时,他从来都没在这样的客厅里,但1970年新年的早晨,他母亲在厨房里终于跟他讲了这个经典故事,一个名字又长又难念的年轻俄国犹太人来到埃利斯岛,和更年长、更有阅历的同胞 攀谈起来,当年轻人告诉年长者自己的名字后,对方皱皱眉,说这种又长又难念的名字对他在美国的新生活不会有好处,他需要把名字改短些,改得更有美国味一点儿。您有什么好建议吗?年轻人问。跟他们说你姓洛克菲勒,年长者说,这么讲一准没错。两个小时过去了,等到这个年轻的俄国人坐下来接受移民官的审查时,早把那人教给他的名字忘了个一干二净。叫什么?移民官问。年轻人恼火地捶了捶脑袋,脱口而出一句意第绪语,伊卡——哈博——法格森(我忘了)! 于是埃利斯岛的移民官拿起钢笔,摘下笔帽,尽职尽责地在花名册上记下了他的名字:伊卡博德·弗格森。

弗格森喜欢这个笑话,他母亲在厨房边吃早餐边讲完之后,他笑得前仰后合,但在一瘸一拐地走到楼上的卧室后,他发现自己还在止不住地想这个笑话,加上也没什么别的念头让他分心,他便仔细思考起了那个可怜的移民,从早上一直想到中午,到后来,这个故事已经超脱了笑话的领域,成为一个有关人类命运以及个人在人生道路上必须面对无数分岔路的寓言。那个年轻人,突然被撕扯成三个年轻人,每个都和其他两个一模一样,但名字却不同:洛克菲勒,弗格森,和又长又难念、跟着他从俄国来到埃利斯岛的x。在笑话里,因为移民官员听不懂他讲的语言,导致他的名字最终成了弗格森。这一点本身就很有意思——因为某个官僚犯的错你被安上了这个名字,而且余生中还要继续叫这个名字。这里的有意思,可以理解为诡异 或好玩 或悲剧 。别人的钢笔挥洒了十五笔,一个俄国犹太人就变成了一名苏格兰裔长老会教徒。如果这个犹太人被白人居多、信仰新教的美国当作一位新教徒,如果他遇上的每个人都认为他是那个他根本不是的人,那么他未来在美国的生活会受到什么影响?不可能具体说清楚,但可以认定的是会有某种不同,他以弗格森的身份经历的人生,不会和他作为年轻的希伯来人x经历的人生一样。另一方面,年轻的x并不反对做个洛克菲勒。他接受了那位年长同胞认为他需要改名字的建议,所以如果他没有忘掉,而是想起了这个名字呢?那他就成为洛克菲勒家族的一员,从那一天起,人们会认为他来自美国最富有的家族。虽然他的意第绪语口音骗不了谁,但这又怎么能阻止人们认定他或许属于那个家族的另一个分支,叉到外国去的某一支,血统可以直接追溯到约翰·戴维森·洛克菲勒和他的后嗣身上呢?如果年轻的x当时有能力想起自己应该叫洛克菲勒,那么他未来在美国的生活又会受到什么影响?他会拥有同样的人生,还是不同的人生?无疑是不同的人生,弗格森告诉自己,但具体怎么不同,却无法说清楚。

其实根本不姓弗格森的弗格森,发现这么一想很有意思,他饶有兴致地想象自己生下来时是个弗格森或者是个洛克菲勒,某个名字不同的人,而不叫1947年3月3号他从母亲的子宫里被拽出来后被安上的那个名字。事实上,1900年1月1号,当他父亲的父亲到达埃利斯岛时,并没有被人记成别的名字——但要是有的话呢?

问出这个问题之后,弗格森的下一本书便诞生了。

不是一个有三个名字的人,那天下午他对自己说,巧的是,当天正好是1970年1月1号,他爷爷到达美国的七十周年纪念日(如果家里流传的说法有可信度的话),不过他既没有变成弗格森,也没有变成洛克菲勒,而且1923年在芝加哥的一家皮革仓库被人枪杀了,但在故事里,弗格森将会从他爷爷和那个笑话讲起,笑话在第一段中讲完后,他爷爷就不再是有三个潜在名字的年轻人,而只会有一个名字,不过既不是x,也不是洛克菲勒,而是弗格森,接着,讲完他父母如何相识、结婚以及他的出生后(全都建立在这些年从他母亲那儿听来的趣闻轶事上),弗格森会把主题颠倒过来,不去讲有三个名字的一个人,而是虚构三个不同的自己,讲述他们以及他自己的故事(多少算是他自己的故事,因为他也会变成一个虚构版的自己),写出来的书里,将会有四个完全相同但又有所不同的人,而他们的名字都叫:弗格森。

一个从有关名字的笑话里诞生的名字。一个讲波兰和俄国犹太人坐船来到美国的笑话里的包袱。毫无疑问,是个有关美国以及耸立在纽约港的那座巨大雕像的犹太笑话。

流亡者之母。

纷争之父。

拙劣名字的恩赐者。

他仍然走在十四岁时的他想象的两条路上,仍然和拉兹罗·弗鲁特走在三条路上,一直以来,从开始懂事时起,他就一直有种感觉,觉得走或没走过的路上那些分岔口与平行道,全都有同样的人在同一时刻走着,看得见的人和影子般的人,觉得现在这个世界顶多是一部分的世界,因为真正的世界还包括那些本可能发生但没有的事,觉得某条路和别的路之间并没有好坏之分,但活在一具躯壳中的痛苦,就是无论在哪个时刻,你只能在一条路上走,虽然你本来有可能走在另一条上,正去往一个完全不同的地方。

完全相同但有所不同,也就是说四个男孩有同样的父母,同样的身体,同样的遗传物质,但各自生活在不同的房子里,不同的城市里,有着各自的境遇。在不同境遇的影响下,这些男孩会朝这边或者那边转向,随着故事向前发展,他们的人生开始分岔,或爬着或走着或跳着从童年长到少年,再长到青年,成为越来越不同的角色,每一个都有自己独特的道路,但他们仍然还是同一个人,三个想象出来的自己,然后顺便再把他自己扔进去,作为第四号,也就是书的作者,但这会儿他还不清楚书的具体细节,只有在开始做之后,他才会明白自己尝试要做的是什么,但最重要的是,他会爱这些男孩,就好像他们是真的一样,就好像他爱自己那样去爱他们,就像他爱那个在1961年夏天的某个炎热下午死在他眼前的男孩一样去爱他们,而他父亲现在也死了之后,这本书是他必须要写的——为了他们而写。

上帝无处可寻,他对自己说,但生命随处可见,死亡随处可见,生者与死者被连在了一起。

唯有一件事确凿无疑。假想的弗格森们会一个接一个死去,就像阿提·弗德曼死掉那样,但只有在他学会爱他们,就仿佛他们是真的一样之后,才会死去,只有在一想到看着他们死去,他就觉得无法忍受时,才会死去,接着,他将重新与自己为伴,挺到最后的人。

书名就这样有了:《4 3 2 1》。

书到这里就结束了——弗格森准备去写他的书。2月3号,他拖着两个重重的行李箱,背着一个背包,坐着大巴离开纽约,去了蒙特利尔,他在那里和路德·邦德待了一个星期,然后爬上飞机,漂洋过海去了巴黎。在接下来的五年半里,他住在第五区笛卡尔街上的一套两室公寓里,雷打不动地写他的四个弗格森,这本书后来的长度远远超过了他的预想,1975年8月25号,当他写完最后一个字时,这份双倍行距打印的手稿总计达到一千一百三十三页。

对他而言,最难写的段落,是讲述他挚爱的几个男孩子死去的段落。费了多少困难,才召唤出那场暴风雨,杀死了那个灿烂阳光的十三岁男孩,经历了多少痛苦,才写下那场交通事故的细节,最终夺去了二十三岁的弗格森三号的生命,虽然有了这两次必要但可怕的毁灭,但最让他痛苦的,还是讲述弗格森一号在1971年9月8号晚上的死亡,这一段他一直拖着,直到书快结尾时才写:在纽约州的罗切斯特市,一场大火吞噬了弗格森一号所住的房子,他楼下的邻居查理·文森特躺在床上抽烟时睡着了,那根波迈点燃了他以及他盖在身上的被单和毯子,火焰在房间内迅速蔓延,最终一跃而起,烧到了天花板,由于那幢老房子的木头已经很干也快碎裂了,火苗冲过了天花板,瞬间让楼上的地板熊熊燃烧起来,然后,大火以极快的速度扑到了正在熟睡中的二十四岁的记者、译者和哈莉·道尔的爱人身上,他还没来得及跳下床,从窗户爬出去,整个房间便陷入了一片火海之中。

弗格森休息了一下。他从桌旁站起身,从衬衫口袋里抽出一根烟,在那所小公寓的两个房间里来回踱着,感觉头脑已经清醒得差不多,可以继续开始写之后,他回到桌旁,在椅子上坐下,写完了全书的最后几段话:

假如弗格森一号逃过了那晚的一劫,他会在第二天早上醒来,和贾内利一起去阿提卡,在接下来的五天里,他会撰写有关那场监狱暴动的文章,大规模的接管,一千多名囚犯控制了监狱,导致其被迫关闭,抗议者将三十九名狱警劫为人质,希望以此迫使监狱满足他们的改革要求。毫无疑问,弗格森一号会被囚犯间的团结所鼓舞。在这座种族分化的监狱里,几乎所有人都站到一起支持那些要求,在人们的记忆中,这是黑人囚犯、白人囚犯和拉丁裔囚犯有史以来第一次站在同一边。另一边松动了一些,但还不足以带来任何希望。他们拒绝了赦免的要求,他们拒绝了撤换监狱警长的要求,他们还拒绝了让暴动者安全离开美国的要求——诚然,这个要求实在是不太现实,虽然阿尔及利亚政府曾承诺全部接纳他们。囚犯和惩教局局长拉塞尔·奥斯瓦德之间进行了四天焦灼难熬的谈判,但没有成功,而在这整整四天中,洛克菲勒州长一直拒绝到监狱来协助双方达成和解。但接着,9月13号,洛克菲勒下了一道令人困惑不解的命令,要求以武力夺回监狱的控制权。上午九点四十六分,狱警和纽约州警察组成的队伍站在监狱的外墙上,开始朝监狱里的人开火,打死十名人质和二十九名囚犯,其中包括萨姆·梅尔维尔,不过,他是在步枪的密集扫射结束几分钟后被近距离猎杀的。除了死亡的这三十九人外,另有三名人质和八十五名囚犯受伤。监狱的院子中血流成河。

袭击发生后,开始有传言称囚犯曾用割喉的方式杀死了十名人质,但第二天在罗切斯特市,门罗县的法医查验过十名被害狱警的尸体后,证实了这些人中没有一个是刀伤致死。他们全都是被自己的警察同事开枪打死的。15号,《纽约时报》刊登了记者约瑟夫·莱利维尔德的一篇报道,在其中,被杀狱警卡尔·瓦伦的一位亲属看过尸体后说:“根本没有刀伤。卡尔身上甚至连划伤都没有。他是被一颗子弹打死的,那颗子弹上印着洛克菲勒的名字。”

纳尔逊·洛克菲勒代表的是共和党中的自由派阵营,在阿提卡大屠杀之前,他一直被认为是个温和、理智的人,但1973年5月,他又一次把世界搞糊涂了,推动纽约州议会通过了一系列法律,规定贩卖两盎司及以上海洛因、吗啡、鸦片、可卡因、大麻或者持有四盎司及以上前述毒品,最低刑期为十五年至终身监禁。所谓的“洛克菲勒毒品法”,是全国各州有史以来惩罚最严重的毒品法律。

或许他仍然还在做总统梦,想向美国公众中强硬的法律与秩序阵营展示他有多强硬,然而,尽管他一直都想成为自由世界的领袖,可在1960年、1964年和1968年的总统大选中,连续三次都未能赢得党内的提名,头两次输给了尼克松、戈德华特,第三次又输给了尼克松,但是当颜面扫地的尼克松在1974年辞职后,在同样颜面扫地的斯皮罗·阿格纽辞职后被任命为副总统的杰拉尔德·福特,继任成为了新总统,并任命纳尔逊·洛克菲勒做他的副总统,他们俩成了美国历史上仅有的两位未经公民投票选举而担任这两项公职的人,就这样,1974年12月19号,经众议院以二百八十七票比一百二十八票、参议院以九十票比七票通过之后,纳尔逊·洛克菲勒正式宣誓就任美国第四十一任副总统。

他娶的女人名叫乐乐。

注释:

[1] 原文为i grapple with rovelers and roats的化用,groat指去壳的谷粒,也是一种钱币,源自荷兰语中的gro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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