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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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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11月7号,弗格森读到了荷马史诗《奥德赛》的第十六卷。他正坐在一张书桌前,书桌位于巴黎第七区一桩公寓楼六层一间狭小的女仆房,过去的三个星期这里是他的居所,现在奥德修斯经过了漫长的跋涉,终于从特洛伊回到了伊萨卡,灰眼睛的雅典娜把他变成了一个衣着破烂、干瘪瘦小的乞丐,正当这个足智多谋之人和牧猪人欧迈俄斯坐在城外山中的一间棚屋里,他儿子忒勒玛科斯走了进来,二十年前父亲动身去特洛伊时他还是个婴儿,而现在自己也刚刚从一场危险而漫长的航行中归来的他,还不知道父亲已经回来了,欧迈俄斯起身离开棚屋去宫殿通知年轻人的母亲珀涅罗珀,忒勒玛科斯已经毫发无伤地回到了伊萨卡,这时父亲和儿子第一次单独待在了一起,虽然父亲知道他正在看着自己的儿子,但儿子仍然什么都不知道。

接着雅典娜出现了,她伪装成一位高挑、美貌的伊萨卡女人,不过只对奥德修斯显形,他儿子看不见,她招呼奥德修斯到外面来一下,告诉他伪装的时间该结束了,他必须现在就向忒勒玛科斯显现真身。“说完后”——这是新出版的菲茨杰拉德译本,正摆在弗格森的书桌上——“她用金杖在他身上一点,/把他的斗篷变成了纯白色,他身上的长袍/也光洁如新。她把他变得矫健、年轻,/恢复了太阳晒出的古铜肤色,他的下巴轮廓分明,上面的胡须也不再是灰色。”

根本没有上帝,弗格森一直这么告诉自己。从来都没有上帝,以后也不会有,但诸神是有的,世界各地有很多神,比如那些住在奥林匹斯山上的希腊诸神,雅典娜、宙斯、阿波罗以及其他那些在《奥德赛》的前二百九十五页里轮番登场的神,而这些神最喜欢干的不是别的,正是掺和人间的事。他们实在控制不了自己,因为他们生来就该干这个。就像海狸无法不让自己筑坝,弗格森猜测——或者像猫无法不让自己折磨老鼠。长生不老的神,是啊,但这些神拥有的时间实在太多了,没有什么能阻止他们为自己制造些好玩刺激但常常也阴森可怕的娱乐。

奥德修斯再次走进棚屋时,忒勒玛科斯被老头的变化惊呆了,进而认定他一定是神。但泪水就要奔涌而出的奥德修斯,几乎无法从他口中说出这些话,他平静地说:“不是神。你为什么会觉得我是神?不,不是。/我是你那位缺席你的童年,让你因此受尽苦头的父亲。我就是他。”

这是第一刀,刀尖扎破了弗格森的皮肤,捅在了他肋部和腹部之间某个没有骨头、也没有任何保护的地方,因为读奥德修斯这句简短的回答时,弗格森心里的感受,就仿佛这句话原本应该是:今天会很冷,阿奇。出门上学要记得围围巾。

接着刀锋全插了进去:“紧紧抱着/父亲这个奇迹/忒勒玛科斯哭了起来。咸湿的泪水/从两人渴盼的深井中涌上来,/他们失声痛哭,悲凄、颤抖/如那些长着利爪的雄鹰,/在农人掳走还不会飞的雏鹰后,发出的哀唳。/他们哭得不能自已,泪如雨下,/或许会一直这么哭到夕阳西下。”

这是弗格森第一次为一本书而哭。在空空荡荡或人满为患的电影院里,他曾经在黑暗中流过无数次眼泪,有时甚至是为了一些愚蠢、滥情的垃圾,和吉尔听《马太受难曲》时,他也不止一次地哽咽过,尤其是听到第三张唱片正面那段,男高音的声线突然调动起情绪,但书从来没有让他哭过,就连最悲伤、最感人的书也没有,然而在巴黎11月晦暗的微光中,眼泪却落在这本一块四毛五分钱买来的平装版《奥德赛》第二百九十六页上,当他从诗中抬起头,转身望向他那间小屋的窗外,屋里的一切早已模糊不清。

《奥德赛》是吉尔列出的书单上的第二本书。第一本是《伊利亚特》,啃完这两部由一位或者多位无名诗人(只是被人统称为荷马)创作的史诗后,弗格森答应在接下来的两年里再读九十八本书,包括希腊喜剧和悲剧、维吉尔和奥维德、部分的《旧约》(詹姆斯王钦定版),奥古斯丁的《忏悔录》,但丁的《地狱》,蒙田的《随笔集》大约一半的内容,不少于四部悲剧和三部喜剧的莎士比亚剧作,弥尔顿的《失乐园》,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笛卡尔、休谟和康德的作品选集,《牛津英文诗歌集》,《诺顿美国诗歌选集》,以及菲尔丁——斯特恩——奥斯丁,霍桑——梅尔维尔——吐温,巴尔扎克——司汤达——福楼拜,果戈理——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这类作家写的英国、美国、法国、俄国小说。吉尔和弗格森的母亲都希望他们这个4-f等级的偷书贼儿子过一两年后能回心转意,重新去上大学,但如果弗格森还是坚持拒绝正规教育的好处,那这一百本书,虽然只是每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都该读的书里的一部分,至少能让他学到一些知识。

弗格森意欲遵守他的诺言,因为他想读这些书,也打算把每一本都读完。他并不想一辈子就做个不学无术、缺乏修养的白丁,他只是不想去念大学而已,尽管他愿意每周耐着性子去法语联盟上五节两小时的课,因为他人生的宏愿之一就是能说一口流利的法语,但他没有性子去其他地方上课,更别说大学了,他从五岁开始就被困在各种戒备森严的机构里,大学也比它们好不到哪里去,甚至无疑会更糟。放弃理想去服这种四年有期徒刑的唯一原因,就是为了从军队那儿套一张学生延期服役表,进而推迟向越南进发或者对越南说不的两难窘境,进而再推迟去蹲联邦监狱或者被永久驱逐出美国的第二个窘境,全部为那四年的服刑时间顺延,但弗格森已经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了这个问题,既然军队已经拒绝了他,那他就可以拒绝大学,而永远不必再面临这些窘境中的任何一个。

他知道自己有多幸运。不仅逃过了战争以及每一项随之而来的可恨选择——只要这场邪恶的战争还在继续,每一个高中毕业和大学毕业的美国男性就要被迫面对那些可怕的是和否——而且他父母也没有和他闹翻,这很关键,没有什么能比吉尔和他母亲原谅了他在四年级犯下的那些错更重要了,因为这关系到了他能否长长久久地活下去,尽管他们还是会担心他 ,怀疑他的精神和情绪是否稳定,尽管吉尔建议心理疗法或许会给他带来极大的好处 ,但他们没有逼他去看医生,因为弗格森争辩说没有这种必要,那些愚蠢的属于青少年的错误他是犯了一些,但本质上没什么事,把他们的钱浪费在这般笼统的提议上只会让他感到内疚。他们让步了。每次他用一种成熟理智的语气和他们说话,他们都会让步,因为每当弗格森状态最好而不是最差的时候——大约一半时间是如此——世界上没有几个人像他那样温柔,深情,没有几个人能抗拒他眼中散发出的善意和一目了然的爱,尤其是他母亲和继父,他们很清楚弗格森也可以做出很多不那么温柔的事,但仍然发现自己无力抗拒他。

这是两件幸事,接着是最后一刻柳暗花明的第三件幸事,有机会去巴黎生活一段时间,或许还是很长一段时间,这在起初看起来似乎不可能,一边是他母亲为他们将会远隔万里而不安,一边是吉尔为这场冒险的后勤保障以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现实困难而发愁,但接着,在弗格森的4-f分类抵达他们家邮筒的几个星期后,吉尔写信给巴黎的薇薇安·施赖伯寻求建议,而她在回信中给出的意外答案吹散了吉尔的焦虑,也极大地化解了她母亲的恐慌。“把阿奇送我这儿来吧,”薇薇安写道,“我的公寓六楼还有间佣人房,现在正空着,因为我哥哥的儿子爱德华回美国了,二年级要回伯克利念,我一直懒得找新房客,阿奇要是不嫌地方小,就给他住了。当然,租金免付。我那本夏尔丹的书现在已经在伦敦和纽约出版,目前正为我的巴黎出版商翻译成法语,很枯燥,不过谢天谢地总算快完了,加上近来也没有什么着急的新项目,我很愿意承担辅导阿奇的重任,帮助他读完你那个书单上的经典作品,当然,这意味着我自己也得读一遍,我必须承认,一想到能再次钻到那堆好书里令人无比愉快。你随信附的那几篇影评,证明阿奇是个聪明、能干的年轻人。如果他不赞同我的教学方法,我们也可以另寻他人。但我愿意一试。”

弗格森狂喜不已。不光是巴黎,而且是和薇薇安·施赖伯同一屋檐下的巴黎,是那个女性最光辉的化身仁慈照拂之下的巴黎,是第七区大学街上的巴黎,还有左岸,拥有富裕而宁静的社区所带来的所有舒适,走几步就能到圣日耳曼咖啡馆,再走几步,过了河就是夏悠宫的电影资料馆,而且最重要的,是有生以来第一次他可以自己独立生活了 。

与他母亲和吉尔告别很痛苦,尤其是他母亲,10月中旬的一个雨夜,他们一起吃了最后一顿自家做的晚饭,快吃完的时候他母亲哭了一会儿,他的眼泪也差点儿涌上来,但他避免了这种潜在的尴尬,把话头转到了征兵体检之后他开始写的一本书上,当时他还不确定自己会怎样,整个人特别迷茫,那是一本小书,书名早就刻在石头上了,《劳莱和哈台如何救了我的命》,基本上是一本讲他母亲的书,他说,从纽瓦克大火那一晚到她嫁给吉尔那一天,期间他们共同经历的艰难岁月,书会被分成三章,第一章叫“光辉的遗忘”,记录他们在奇妙的过渡期以及之后的几个月里一起看过的所有电影,那些电影对他们的重要意义,那些荒唐的电影所具有的拯救力量,一起坐在西区剧院的楼厅上,他母亲抽她的切斯特菲尔德,弗格森幻想着他走进了正在眼前的二维银幕上播放的电影,然后第二章叫“斯坦和奥列”,讲的是他对那两个呆瓜的痴迷以及他仍然有多爱他们,最后是第三章,还没完全构思好,标题可能会是“艺术和垃圾”或者“这个对那个”,主要探索好莱坞的垃圾电影和外国的大师级作品之间的差别,他会捍卫那些杰作,但也会坚决为那些垃圾的价值辩护,也许跑去那么远的地方对他有好处,他说,离开他母亲的现在,好去写她的过去,能在广阔但又拥挤不堪的记忆空间里生活一段时间,不受当下的任何干扰,没有什么来分散他的注意力,只要他需要就可以一直生活在过去。

他母亲隔着泪花朝他微笑。她掐掉左手上那根抽了一半的烟,伸出右手把弗格森拉到她面前,在儿子的额头上亲了一下。吉尔从桌旁站起来,走到弗格森的座位那里,也亲了他一下。弗格森回吻了他们俩,吉尔亲了亲他母亲,然后他们互道了晚安。到第二天晚上,晚安已经变成了再见,一分钟后,弗格森登上飞机,离开了。

自从上次见面之后,她好像老了一点,或者说看着要比过去三年来他在脑海中时时想起的那个人老几分,但她今年四十一岁,马上就四十二了,只比他母亲小两岁,他依然漂亮的母亲在过去三年里也老了一点儿,薇薇安·施赖伯无疑还是美丽的,只是老了一点,仅此而已,即便客观上不如他母亲那么貌美,但她依旧光彩照人,身上散发着那种能量与自信的魅惑力,熠熠闪光,是他母亲所没有的,他勤奋的艺术家母亲只有出去社交时才会费心打扮,但薇薇安·施赖伯写的书都和艺术家有关,而且总是在社交,据吉尔说,这位穿着考究的富孀没有子嗣,但有一大堆朋友 ,和艺术家、作家、记者、出版人、画廊老板和博物馆馆长过从甚密,谈笑风生,而弗格森更为低调的母亲则整日埋首于工作中,除了丈夫和儿子以外没有亲密的朋友。

从机场回城的路上,薇薇安(她在航站楼里嘱咐他,不要叫施赖伯太太或夫人,叫薇薇安或者薇薇就行)坐在出租车的后座上,问了弗格森一百个关于他、他的计划和他来巴黎生活希望有什么收获的问题,弗格森一一作答,谈了他从暑假开始写的那本书,谈了他决心把法语水平提高到能像说英语那样流利,谈了他迫不及待地想一头扎进吉尔的书单,细细品味那一百本书的每一个字,谈了他要尽可能多看电影,然后把他的观察记下来放进三环的活页文件夹,谈了他决心写影评,发表在英国或美国或法国的英语杂志上,当然,前提是有编辑愿意要,谈了他想找个地方打篮球,再参加个联赛,当然,前提是巴黎有这种业余的篮球联赛,谈了他可能会做家教,给法国孩子辅导英语,来补贴父母每月寄给他的零花钱,当然,只能是台面下的现金交易,因为依照法律,他是不许在法国打工的,就这样,时差反应还很严重的弗格森一一回答了薇薇安·施赖伯的问题,他已经不再像十五岁时那样在她面前感到胆怯了,能足够大胆地不把她当做又一位家长,而是一个成年的熟人和可能的朋友,因为根本没有理由认为,她把自己寓所里的房间给他免费住,是出于某种隐匿的母性冲动(没孩子的女人想要照顾一个她本可能在二十多岁时生下的孩子),不,想过过做母亲的瘾不是问题所在,肯定另有原因,这个尚不可知的原因一直让他费解,因此,他回答完她的那么多问题后,只有一个问题要问她,一个自从吉尔收到她的信之后,弗格森就反复问过自己的问题:她这么做是图什么呢?不是说他不知好歹,弗格森说,不是说他不高兴回到巴黎,而是他们几乎不了解对方,为什么她要为一个几乎不了解的人如此大费周章呢?

问得好,她说,我真希望我能答上来。

你自己都不知道?

不太清楚。

是和吉尔有关系吗?感谢他在战争期间为你做的事,也许?

也许吧。但也不全是。我想更多还是因为我有些无所适从。夏尔丹那本书写了我十五年,现在写完了,我生活里原来被书占据的那块儿,就成了一块空地方。

十五年。我不信有十五年 。

薇薇安笑了起来,一种皱眉头的笑,弗格森发现,但无疑也算是笑。她说:我很慢,亲爱的。

我还是没明白。空地方和我有什么关系呢?

可能是因为那张照片。

什么照片?

你母亲拍的那张你小时候的照片,被我买了,还记得吗?过去三年里,照片一直挂在我写完《夏尔丹》的那个房间墙上,已经被我看过无数次。小男孩背对着镜头,瘦弱的脊柱顶着紧紧贴在背上的条纹t恤,纤细的右胳膊伸得直直的,张开的手撑在地毯上,远处的电视上正在放劳莱和哈台,镜头离你的距离和你离电视的距离一样远,比例简直堪称完美——无与伦比。而你,孤零零地坐在地板上,正好困在这两段距离中间。童年的象征。童年的孤独。你的 童年的孤独。不用说,每次看到照片,我都会想起你,想起三年前我在巴黎见过的那个男孩,想起他曾经是照片里的那个小男孩,既然经常会想起你,我就很难不把我们想成朋友。所以当吉尔写信说你想来这儿的时候,我心想这太好了,现在我们可以真正做朋友了。我知道这听起来有点儿傻,但就是这样。我觉得我们会一起度过一段有趣的时光,阿奇。

二楼的公寓很大,六楼的女佣房很小。下面是七间大屋,上面是一间小屋,那七间屋子里,每一间都摆着家具、落地灯、波斯地毯、画作、照片和书,主卧、书房和客厅的一面墙上满满当当都是书,但这栋宽敞、挑高的公寓给人一种简约整齐的印象,因为空间很大,足以容纳所有里面的物件而不会影响到人的活动,就是一种令人愉快的刚刚够的感觉,而非太小或太大,让弗格森着迷的还有全白的老式大厨房和脚下的黑白瓷砖,隔开客厅和餐厅的镜面双开门,门上细长的法式拉手完全不同于美国那种粗短的圆把手,客厅的巨大双层玻璃窗躲在纤薄到几乎透明的薄棉窗帘后,阳光从上午到下午,甚至经常到傍晚都可以照进来。下面的公寓是一个中产阶级天堂,但公寓六楼的女仆房——严格来讲应该是第七层,因为法国人不把底楼算作一楼,而是叫“临街楼”——是真正意义上的“家徒四壁”,斜屋顶下面的空间只够放下一张床、一个五层的书架、一个小书桌配一把嘎吱作响的柳条木椅、床下内置的储物抽屉和一个只出冷水的水槽。走廊里有公用的厕所;没有淋浴或浴缸。要到这层楼,得先坐电梯到五楼,再走楼梯上去,来到大楼北面的一条木质长廊,里面一字排开六扇一模一样的棕色门,每扇都是底层到五层那些公寓业主的财产,弗格森的门是第二扇,其他门后的房间里住的都是为楼下业主工作的西班牙和葡萄牙女佣。来到巴黎的第一天上午,弗格森跟薇薇安走进房间后,他意识到这是个修道士住的阴暗小屋,和他预想的完全不一样,是他有生以来住过的最狭小的地方,无疑得花些时间习惯一下,他才能学会在里面住着而不觉得自己快要窒息而死,但房间确实有窗户,或者说是被分成了两半的窗户,北墙上有一个高大的双层玻璃窗,窗外有一个三边围着铁栏杆的弹丸阳台,地方刚够他那双四十五点五码大的脚立足,从阳台或者透过窗户可以往北看到凯多塞码头、塞纳河、河对岸的大皇宫,然后沿右岸一路眺望到蒙马特圣心殿的象牙白穹顶,如果把身子尽力倾到阳台的栏杆外,往左可以看到战胜广场和埃菲尔铁塔。还不错。非常不错,说到底他又不需要一直待在这个房间里,这里只是他写作、学习和睡觉的地方,吃饭、洗澡和聊天可以去楼下薇薇安的公寓,不管什么时候他想吃东西了,厨师塞莉斯泰因都会给他弄吃的,早餐是可口的咖啡和黄油面包,如果没去圣日耳曼大道附近的小咖啡馆吃三明治的话,塞莉斯泰因会给他做热腾腾的午饭,晚饭有时候和薇薇安一起在家吃,有时候是他自己在家吃,有时候和薇薇安去饭店,有时候和薇薇安以及其他人在饭店吃,有时候则会去参加在薇薇安的公寓或其他人的公寓里举办的晚宴,随着薇薇安慢慢介绍他认识了她生活的那个复杂的巴黎世界,弗格森也开始习惯了这里。

最初的五个月,他每天的生活节奏如下:上午九点到十二点写书,十二点到下午一点吃午饭,一点到四点读吉尔书单上的书,星期二和星期四除外,这两天是从一点到两点半看书,再在接下来的一个半小时里,去薇薇安的书房和她聊那些书,之后去左岸附近的街区散步一小时(大多数时候是去圣日耳曼大道、拉丁区和蒙帕纳斯),接着去拉斯帕伊大道的法国文化学会上星期一到星期五的课。在写完书之前(在他3月过完生日后几天完成了),在觉得自己的法语扎实到可以不用再去上课前(同样是在3月),他一直都心无旁骛,严格坚持着写作、阅读、学习这些基本活动,也就是说,没空看电影(除了星期六和星期天以及偶尔的平日晚上),没空打篮球,没空辅导法国小孩英文。弗格森以前从未这样全心全意地投入到一个目标上,从未这样废寝忘食地要完成给自己定下的任务,但他以前也从未在上午的阳光从窗户照进来时感到如此平静和沉着,对于自己身处某处感到如此开心,就连那些宿醉后醒来或者状态不太好的上午也一样。

那本书对他来说意味着一切。那本书就是活着与不活着的区别,尽管弗格森年纪还轻,尤其是对于这样大型的写作项目来说更年轻,但在十八岁开始写书的优势,是童年刚过去没多久,他对那一切记忆犹新,而且因为邓巴先生和《滨河反叛者》,他写东西已经有些年头,严格来讲早就不算是新手了。迄今为止,他在邓巴先生的报纸上总共发表过二十七篇长短各异的文章(最短的只有两页半的打印稿,最长的则有十一页),而开始在那个活页文件夹里记录电影观感后,他又养成了几乎每天都要写作的习惯,考虑到文件夹里现在已经有一百六十多张活页,所以从几乎每天写 到每天死活都要写 的跳跃,其实都算不上是跳跃,更像是自然而然的下一步。除了过去三年里自己的努力外,他还经常和吉尔长谈,从吉尔那里学到如何写出精炼、优雅、清晰的句子,如何让一个句子和另一个句子连起来构成一个铿锵有力的段落,如何给下一段话开头,去印证或反驳前一段话里的主张(取决于你的论点或者目的),弗格森听得很仔细,对于继父的这些教诲了然于胸,换句话说就是,尽管他开始写书时连高中都还没毕业,但他早已向文字之旗宣示了效忠。

经历了8月2号入伍体检时的羞辱后,他萌生了写书的念头。当时他不仅被迫暴露了犯罪前科 这几个字在他名字上抹下的污点,那个医生还向他逼问了具体的细节,不光是乔治·泰勒的手拍到他肩膀上那天,他在偷书时被逮了个正着,还包括他以前偷书时有多少次没被抓住,因为坐在白厅大街的政府大楼里和美军医生说话让弗格森既紧张又害怕,所以他向那个人交代了真相,针对那个问题,他说有过好多次,但除了被迫重新翻出四年级时那些盗窃行为的旧账,更让他感到羞辱的是他被迫交代了他不正常的性欲望 ,他既喜欢男生也喜欢女生,然后那个人,马克·l沃辛顿医生,又让弗格森讲讲这方面的细节,尽管弗格森明白说真话能确保他永远不必去服役或者因拒绝服役而去联邦监狱蹲上两到五年,但说出真相还是很困难,因为他在沃辛顿医生眼里看到了嫌恶,他紧闭的嘴唇和咬紧的牙关显露着他的反感,但他想知道细节,弗格森除了坦白别无选择,他一一回顾了自己和帅气的布莱恩·米谢夫斯基从初春开始直到布莱恩夏初离开纽约期间两人发生过的所有性关系,是的,长官,弗格森说,他们有很多次没穿衣服睡在一张床上,也就是说,他们两个全都赤身裸体,是的,长官,弗格森说,他们曾经大张着嘴和对方亲吻过,还把舌头捅进了张开的嘴里,是的,长官,他们曾经把勃起的阴茎插到对方的嘴里,是的,长官,他们曾经射在了对方的嘴里,是的,长官,他们曾经把勃起的阴茎插到各自的后面,也曾射在了里面或者射在了后面两边的屁股上或者对方的脸上或肚子上,弗格森讲得越多,那医生脸上流露出的表情就越恶心,到面试结束时,永不会被录用的弗格森已经浑身颤抖,那些从他嘴里滚出来的话也让他厌恶至极,不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羞愧,而是医生的眼神给他定了罪,将他视为一个道德沦丧之人,威胁到了美国生活的稳定性,让弗格森觉得好像他自己的人生遭到了美国政府的唾弃——毕竟,且不管他爱不爱,美国终究是他的祖国——从大楼里出来后,弗格森走在纽约夏日炎热的空气里对自己说,为了报复,他要写一本小书讲讲纽瓦克大火之后的那些黑暗岁月,这本书将会异常出色,有力,彻底浸润在活着到底意味着什么的真相中,让美国人以后再也不会想朝他吐口水。

我七岁时,父亲被一个纵火犯放的火活活烧死了。他烧焦的遗骸被放进了一个木盒子里,在我母亲和我把那个盒子埋到地下之后,我们行走的土地也开始在脚下崩溃了。我是独生子。我父亲是我唯一的父亲,我母亲是他唯一的妻子。但现在她不再是谁的妻子,我也不再是个有父亲的男孩,我不再是一个男人的儿子,而是成了一个女人的儿子。

我们原来生活在新泽西的一个小城,离纽约不远,但那晚的大火发生六周后,我母亲和我离开小城,搬到了纽约,借住在我母亲的父母位于西58街上的公寓里。我外公称之为“奇妙的过渡期”。他所指的是一段没有固定地址和不用上学的时间,在随后的几个月里,也就是从1954年12月末到1955年初的寒冬腊月,我母亲和我跋涉在曼哈顿的大街小巷,为我们寻找新的住所,为我寻找新的学校,我们经常会躲进电影院的黑暗中……

10月中旬离开纽约前,弗格森完成了第一部分的第一稿。从入伍体检到坐飞机横跨大西洋期间的两个半月里,他一共写了七十二页,平均每天一页,正好达到弗格森给自己设定的目标,每天写完像样的一页,超过的话可以被视为奇迹。他没有勇气把没修改过的那部分拿给吉尔或他母亲看,而是希望真正写完之后给他们看完成的作品,但在这些页的文字中,他讨论了和他母亲在奇妙的过渡期里看过的大部分电影,以及奇妙的过渡期本身,然后是他在希利亚德学习生涯的开始,他和上帝的战争及故意失败的自毁性项目,接着是在“光辉的遗忘”期间,他和母亲无数次跑到电影院的楼座上看更多好莱坞电影的无数次尝试,随后是他母亲作为摄影师的新开始,把他曾经明亮的游戏室改造成了冲洗照片的暗房。这童年的十一个半月,始于1954年11月3号早上:他母亲告诉他,他父亲在纽瓦克大火中烧死了;终于1955年10月17号下午:在他们那间位于三楼的公寓里,弗格森打开电视,碰巧听到了《布谷鸟》主题歌,看到了片头字幕,这是他第一次看劳莱和哈台的电影。

他用几个星期适应了他的新环境,跟他狭小的房间和平共处,但到11月1号他已经又钻回了书里,因为来纽约前他曾为“斯坦和奥列”一章做了些准备,先列了一个他们所有电影作品的清单,然后经他继父的帮忙,在现代艺术博物馆电影部主任克莱蒙特·诺尔斯的安排下,观看了他们收藏的所有劳莱和哈台的电影,通常是在电影剪辑机上自己看,有时会给他投在大些的银幕上看,因为弗格森详细地记录了他看过的每部片子,在巴黎写这些电影时,它们在他脑子里又再次鲜活起来。不可思议的是,有关劳莱和哈台的英文书竟然只有一本——约翰·麦凯布1961年出版的二百四十页的双人小传,除此之外就没了,据弗格森所知再没有相关的英文作品。奥列去世于1957年,岁数不算很大的斯坦(七十四岁)则死于1965年2月,距离弗格森想到要写一下他们俩十多年前如何拯救了他的人生,还不到六个月,开始写这部分后,他忍不住会去想他错过了一个宝贵机会,因为没有什么能比终稿完成后寄给斯坦更让他开心的事了。和他在纽约上学时写的那些文章一样,弗格森的关注点仍然只是电影本身,他八九岁第一次看到它们时的样子,没有任何这两位戴圆顶礼帽朋友的背景,也没有任何有关这个二人组成立过程的史料(1926年在哈尔·罗奇电影工作室由导演里奥·麦凯利提议成立),更没提到奥列的三次婚姻和斯坦的六次婚姻(有三次还是和同一个女人!)。除了写他的书,一个和写书同样重要、而且顽固地主宰着弗格森思绪的东西是性爱,但即便到了现在,在十八岁这样成熟的年纪,他仍然发现自己无法想象斯坦·劳莱和任何人做爱,更别说他的六任妻子了,其中有三任还是同一个人。

他一鼓作气从11月推进到12月,再到1月上半月,写完了书的第二部分,这一部分以12月他外婆外公突然造访中央公园西路的公寓结束,他们那次带来了一大堆礼物,包括了一块可以卷起的银幕、一台十六毫米的电影放映机以及十部劳莱和哈台的短片,出于某种莫名其妙的原因,这部分竟然和第一部分一样长,都是七十二页,他在最后一段写道:放映机是二手货又怎样——反正能放。影片拷贝有点划痕,声音像从浴缸底部传出来似的又怎样——反正能看。而随着这些片子的到来,我又学到了一堆新词——比如“链轮”,想这个词可比想到“烧焦”好多了 。

但接着弗格森失去了方向。书的第三部分,在中间这几个月里起了一个新标题——“废品站和天才”,意在探索艺术影片和商业电影之间的差别,或者说基本上是好莱坞和世界其他地方的区别,弗格森仔细考虑了他要选择哪些电影人来写,三位好莱坞“拾荒者”(茂文·勒鲁瓦、约翰·福特和霍华德·霍克斯),擅长拍摄各种类型与风格的优秀商业电影,以及三位外国的天才(爱森斯坦、让·雷诺阿和萨蒂亚吉特·雷伊),在那陷入困境的两个半星期,弗格森试图把他的想法写到纸上,但意识到这个主题和书的其他部分根本没有关系,他是在写另一本书或者另一篇文章,而他的书里讲的是死去的父亲、挣扎的寡妇和受伤的小男孩,根本不适合进行那类思考。意识到自己严重曲解了原来的计划让他很吃惊,不过现在,借着这个拐错的弯,他觉得自己知道该如何挽回损失。他把“废品站和天才”的前二十页放到一边,返回去把第一章一分为二,变成了“奇妙的过渡期”(包括了他在大火后到去希利亚德前的纽约时光,以他母亲在上西区的电影院对那位女售票员说的话作结:你少管闲事,这位小姐,赶紧给我找钱 )和“光辉的遗忘”(这部分现在始于一个不同的点,成了弗格森第一天去希利亚德上学,不过仍然以他的第一部劳莱和哈台的电影做结尾)。在第三部分,他又加了几段话,讲了他母亲对这两个呆瓜的反应,更彻底地探究了一下每天的任务 ,但这章仍然是以烧焦 那句结束。之后他又加了第四部分——“楼座上的晚餐”,现在他明白这才是整本书的合理结尾,整本书的情感核心,而且他怎么会这么盲目这么愚蠢,竟然忽视了他母亲在客厅里的那个场景,没把它包含在书里,事实上书里的一切都在为那个时刻做铺垫,于是,在2月中旬的三个上午,三个横扫一切与全神贯注的上午,弗格森写完了十页他需要写出来的内容,在这些文字里他感到自己比写书中任何其他段落都更有活力,他写了失声痛哭着向他母亲坦白,他们坐在客厅的地毯上时两个人奔涌而出的眼泪,包括“沉默的上帝——没有上帝——反对上帝”的重新讲述和他在学校成绩变差的原因,接着,擦干眼泪、重整精神后——这是当然了!——他们去了95街和百老汇大街上的电影院,坐在楼座上一边吃热狗,一边喝没了气儿的可乐,然后,他母亲又点了一根切斯特菲尔德,两个人一起看多丽丝·黛在希区柯克的彩色版《擒凶记》里演唱了有史以来最愚蠢的歌曲之一《世事不可强求》。

花六个月的时间写这本关于他自己的一百五十七页的薄书,让弗格森与他自己产生了一种新关系。在感到与自己的内心感受更亲密的同时,好像也与它们更疏远了,几乎是一种超然、漠然,仿佛在写书的时候,他矛盾地同时成了一个既温暖又冰冷的人,暖是因为他把自己的内里敞开,暴露给了世界,冷是因为他在看这些内里时就好像它们已经属于别人,某个陌生人,无名无姓的普通人,但这种与他写作的自我之间产生的新互动对他而言是好还是坏,是更好还是更坏,他却说不清。他只知道写这本书让他筋疲力尽,他不确定以后还有没有勇气再来写自己。写影评,会,或许有一天还会写别的东西,但自传太让人痛苦了,既暖又冷的要求太艰难了,而且现在他重新发现了母亲那时 的样子,突然间开始想念起了现在的她,想念起她和吉尔,鉴于《先驱论坛报》快要破产了,他希望不久之后他们可以来巴黎看看他,因为虽然弗格森几乎已经成年,他身上很多地方仍然像个孩子,而且过去六个月他一直沉浸在童年回忆里,要走出来可没那么容易。

那天下午,他下楼去和薇薇安进行星期四的学习讨论时没有带《哈姆雷特》,而是拿了还未装订成册的《劳莱和哈台如何救了我的命》。《哈姆雷特》先等等吧,弗格森想。一辈子都在等的哈姆雷特,只能再多等一会儿了,因为现在书写完了,弗格森迫切需要有人能读一下,毕竟他没办法评价自己写的东西,不知道它是一本真正的书还是一部失败之作,是长满紫罗兰和玫瑰的花园还是一卡车粪肥。现在吉尔在大洋的另一端,所以薇薇安是最好的选择,是必然的选择,而且弗格森知道自己可以信任薇薇安来公平公正地评价他的作品,因为她已经证明了自己是位优秀的指导老师,总是一丝不苟地为他们每周两次的辅导做准备,她有非凡的洞察力,对于他们一起研读的那些作品她有无数的话可说(精读,对于某些关键段落进行详细的文本分析 ,比如奥尔巴赫的《摹仿论》中有关奥德修斯的伤疤的章节),还会围绕作品本身或绕到作品背后讲讲,比如古罗马的社会和政治状况,奥维德的流放,但丁的被逐,或者奥古斯丁来自北非,因而是个黑种人或棕种人这类意外的发现,她会从附近的美国图书馆和远一些的英国文化协会图书馆不断借来参考书、历史书和批评研究著作,这让弗格森既叹服又感到有趣,这位无与伦比的出入社交场且时常显得轻佻的施赖伯太太(她在聚会上大笑,听到荤段子会放声爆笑),其实是一位热忱的学者和知识分子,是斯沃斯莫尔的最高荣誉毕业生,拥有被她戏称为巴黎骨头酸痛大学 [1] 的艺术史博士学位(学位论文的主题是夏尔丹——这是她针对相关内容的第一次尝试,最终写了一本书),也是一位文笔清晰流畅的作家(弗格森读了书的一些章节),除了指导他如何阅读和思考吉尔书单上那些文学著作,她会在星期六带弗格森参观卢浮宫、现代艺术博物馆、国立网球场现代美术馆或者玛格画廊,费心教他欣赏和思考艺术作品,尽管弗格森依然无法理解她为什么愿意为他的教育耗费时间,但他明白自己的头脑正因为她在稳步成长,可是为什么,他会问,你为什么要为我做这些,而谜一样的薇薇总会笑答:因为我很开心,阿奇,因为我学到了很多。

到那个2月中旬的下午弗格森拿着手稿下楼时,他已经在巴黎生活了四个月,和薇薇安·施赖伯成了朋友,好朋友,或许(弗格森有时会想)还有一点儿爱上了对方,反正至少他爱上了她,而她对他表现出的从来都是最温暖、最心照不宣的喜爱,他每次在两点半去敲她书房的门时,都不会等她让他进去,因为他们从不这样做,他只需要敲下门,让她知道他到了,然后走进去即可,那天下午他进去后,发现她仍然坐在往常的黑色皮椅上,戴着阅读眼镜,左手的食指和中指间夹着一根万宝路(她在法国待了二十一年,但还是抽美国烟),右手拿着一本正翻到中间某页的平装本《哈姆雷特》,脑袋后面的墙上挂着他的那张照片《阿奇》——他突然意识到,如果有人愿意出版他的书(好运气!),这张他母亲十多年前拍摄的照片正好可以做书的封面——薇薇安从书里抬起头,冲弗格森笑了笑,他一句话都没说,径直走到她面前,把手稿放在了她的脚边。

写完了?她问道。

完了,他说。

了不起,阿奇,太棒了。得用很多脏话 来铭记这一天。

我在想我们今天下午能不能先跳过《哈姆雷特》,你来看看这个。很短。我感觉两三个小时你就能看完。

不,阿奇,我需要更多的时间。我猜你希望得到真正的反馈,对吧?

当然。你要觉得哪里有问题,请随便标出来。书还不是终稿,只是暂时写完而已。所以读的时候拿支铅笔吧。修改,改进,删减,只要是你能想到的,随便提。我看得都快吐了,实在不想看了。

我们这么办吧,薇薇安说,我留在这儿,你出去散散步,吃吃晚饭,看看电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回家以后,直接上楼,回你的房间。

赶我走是吗?

我不想你在一旁待着,看我读你的书。太多精神干扰了。tu prends?(你懂吗?)

oui, bien s&251;r(嗯,当然。)

那我们明早八点半在厨房见。这样我就有下午剩下的时间和整个晚上来看了,如果有必要的话,还可以到深夜。

那你和雅克还有克里斯汀的晚饭怎么办?你不是八点要见他们吗?

取消。你的书更重要。

前提是书写得好。如果不好的话,你会骂我让你错过饭局的。

我不认为它会差,阿奇,而且即便是,你的书也比饭局更重要。

你怎么能这么说呢?

因为是你的书啊,你的第一本书 ,不管你以后还会写多少书,永远都不可能再写你的第一本书。

换言之,我失去我的处男身了。

对呀。你失去你的第一次了。不管干得爽还是不爽,你都永远不再是处男了。

第二天早上,弗格森提前了几分钟,不到八点就来到了厨房,希望能先喝一两碗塞莉斯泰因的牛奶咖啡壮壮胆,再等着薇薇安出现,宣布她对他那本拙劣作品的判决,把它扔进历史的垃圾桶,作为又一件被丢弃的人类物品,和其他几百万件东西一起烂掉。不过,尽管他计划得很好,薇薇安还是先他一步到了,弗格森走进白色的厨房时,她正穿着白色的晨间浴袍,坐在白色的珐琅餐桌前,他那份白纸黑字的手稿堆在一旁,手边放着她自己的白碗,碗里是塞莉斯泰因的牛奶咖啡。

bonjour,阿奇先生,塞莉斯泰因说,vo vo levez t&244;t ce at(您今天起得真早)。她称呼弗格森时,用的不是熟人之间的tu(你),而是仆人才会用的敬语形式vo(您),这个古怪的语言点,仍然让他的美国耳朵感到别扭。

塞莉斯泰因是个精干瘦小的女人,五十岁左右,寡言少语,谦虚低调,弗格森一直觉得她非常和善,虽然她坚持要称他为您,但他很喜欢她叫他名字时的法语发音,把较硬的q音软化为了细腻些的x音,让他变成了阿西 ,进而让他想到了法语里的archive(档案)一词,阿西弗。尽管他还很年轻,可他已经成了一份档案,也就是说他是个会被保留很长一段时间的人——就算他的书属于历史的垃圾桶。

parce e j&039;ai bien dori(因为我睡得挺好),弗格森回答她。但这显然不是真的,因为只要看一眼他蓬乱的头发和深陷的双眼,就知道他昨晚灌了一瓶红酒,而且基本上没怎么睡。

薇薇安站起身,在他的双颊上各亲了一下,这是他们早上标准的问安方式,但接着,她却偏离了日常习惯,伸出双臂抱住他,又在他的两个腮帮子上各亲了一口,而且这次是两个大大的吻,声音回荡在贴着瓷砖的厨房里,然后她又突然把他推开,双手抓着他的胳膊问:你怎么了?状态这么差。

我紧张。

别紧张,阿奇。

我紧张得都快拉裤子了。

也别这样。

如果我忍不住怎么办?

坐下,傻子,听我说。

弗格森坐下来。片刻之后,薇薇安也坐了下来。她倾着身子,盯着弗格森的眼睛说:别担心,小家伙。tu pis?(懂了吗?)tu suis bien?(听到没?)书写得很好,令人肝肠寸断,我很惊讶你这个年纪能写出这么好的东西来。就算你一字不改,也足以拿去直接出版了。当然,不足之处也有,因为你告诉我可以随便改,所以我就标记了一下。建议删减大概六七页的内容,还有五六十个句子也可以再推敲推敲。这是我的看法 。当然,你可以不接受,手稿给你(把它朝桌子对面的弗格森一推),在你决定好怎么做之前,我不会再多嘴。记住,这些只是建议,不过在我看来 ,我觉得这些修改能让书变得更出色。

我该怎么感谢你?

别谢我,阿奇,要谢就谢你那位了不起的母亲。

那天上午,弗格森再次翻开他的手稿,开始研究薇薇安的评论,大多数都一语中的,他觉得,至少有百分之百九十都对,这可是一个很大的比例,太多细小但却敏锐的删减,这儿一个短语,那儿一个形容词,以及为了提升行文气势而做的一些微妙但无情的删节,还有各种笨拙的句子,多得简直不胜枚举,让他简直有些羞于承认了,读了几十遍竟然没注意到这些盲点,在接下来的十天里,弗格森逐个处理这些文体上的失误和令人恼火的重复,不时改一改薇薇安漏标的地方,不时又推翻那些修改,恢复成原来的样子,但最关键的地方在于,薇薇安没有改动书的架构,她的铅笔没有移动段落或者章节,没有重大的修改或者划去的小节,弗格森把各种修订改到现在这份划得乱七八糟,几乎难以辨认的打印稿上,又重新把书录入了一遍,这次是一式三份(两张复写纸),事实证明这是一份地狱般的差事,因为他老容易敲错键,不过到3月3号他的十九岁生日款款而来时,他基本上快录完了,六天之后最终大功告成。

与此同时,薇薇安一直在为弗格森的书四处打电话,向她的英国朋友打探潜在的出版商,选择伦敦而非纽约,是因为她在那边人脉更广,而弗格森自己对出版一窍不通,且不说是英国还是美国,便把一切交给了薇薇安,自己专注于录入,并且开始琢磨那篇写了一半的文章《废品站和天才》,有没有可能成为第二本书的创作萌芽,以及重新读一读他高中时写的一些长文章,看看能不能修改一下(如果他觉得值得费这功夫的话)试着往杂志投稿,不过即便在薇薇安把可能的英国出版商缩小到两家规模不大但势头很猛,且致力于出版她所谓的新锐 作品的文学出版社后,对于这两家谁愿意接受他的书,弗格森还是不抱希望。

他十九岁生日那天早上,两人坐在厨房里时薇薇安对他说,先发给哪家由你来决定。当她告诉他,两家出版社的名字分别叫艾奥书局和雷霆路有限公司后,弗格森本能地回答说艾奥,不是因为他很清楚艾奥是谁,而是觉得雷霆 这个词似乎和一本书名中带着劳莱 和哈台 的书有些违和。

他们现在差不多成立四年了,薇薇安说,老板是个生活优渥的年轻人,三十多岁,名叫奥布雷·赫尔,他做这个算是业余爱好,主要给诗人出书,他们是这么告诉我的,还有些小说和非虚构作品,设计和印刷都很棒,用纸也好,但他们每年只能出十二到十五本书,而雷霆路每年有二十五本。还是选艾奥?

为什么不?反正他们最终会拒绝。我们回头再递给雷霆的人,他们也会拒绝的。

好吧,消极先生,最后一个问题。书名页。书下星期会寄出去,你打算署什么名字?

什么名字?当然是我的名字啊。

我的意思是,阿奇博德还是阿奇,还是a,或者a加上你中间名的首字母。

我的出生证和护照上写的都是阿奇博德,但以前从来没人这么叫过我。阿奇博德·艾萨克。我从来都不是阿奇博德,也从来不是艾萨克。我是阿奇。我一直都是阿奇,也永远会是阿奇。这才是我的名字,阿奇·弗格森,所以我的作品也会署这个名字。不过现在无所谓吧,没有哪个神志正常的出版人会愿意出版这么个古怪的小书,倒是为以后考虑一下也不错。

初到巴黎的几个月里弗格森的白天时光就是这样度过的,高强度的学习和勤奋写书给他带来了满足感,法语水平也稳步提升,原因除了佛蒙特的暑期项目和法语联盟的课程,还有与薇薇安的巴黎朋友们一起吃的那些席间只讲法语的晚餐,每天和塞莉斯泰因的对话,更不必说他在午餐时间的咖啡馆,站在吧台吃火腿三明治时与陌生人的无数邂逅,这一切把他变成了一个几乎对半使用双语的旅法美国人。沉浸在第二语言中的弗格森,若非因为学习时要用英语,写作时要用英语,和薇薇安的交流时也完全用英语,他自己的英语可能会开始退化了。现在他经常会用法语做梦(滑稽的是,有一次梦境的下方竟然有英文字幕),他的脑子里一直冒出来各种通常都很下流的怪异双语双关语,比如把法语中的日常表达au ntraire(正相反),变成了一个粗鄙到让人昏厥的英语同音词组:o cunt rare(啊,半熟的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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