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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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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分配到了全校最新的宿舍楼卡曼楼十层的一间屋子,但弗格森拆完大包小包,把东西都归置好后,走到北面几十码外那座临近的宿舍楼佛纳德楼,坐电梯上到六楼,在617室前面站了一会儿,又下了楼,往东沿着巴特勒图书馆旁边的砖路,去了第三座宿舍楼约翰·杰伊楼,坐电梯上到十二楼,在1231室前面站了一会儿。1929年和1930年在哥伦比亚大学读书时,费德里科·加西亚·洛尔卡曾经在这两间宿舍里住过。他就是在佛纳德楼的617室和约翰·杰伊楼的1231室里,创作了《在哥伦比亚大学独处之诗》《回到城市》《沃尔特·惠特曼颂》(肮脏的纽约/电线与死亡的纽约 ),以及其他大部分收录在《诗人在纽约》中的诗作。这本书最终出版于1940年,也就是洛尔卡被弗朗哥的爪牙打死并扔进万人坑四年之后。圣地。

过了两个小时,弗格森走到百老汇和西116街上的“坚果满满”咖啡厅与艾米碰头,这里售卖的是天上才有的咖啡 ,据说连洛克菲勒的钱都买不到比这更好喝的(反正电视广告是这么说的),而且坚果满满还聘请了洛克菲勒州长的朋友杰基·罗宾森担任该公司的副总裁和人力总监,艾米和弗格森琢磨了一会儿这些乱七八糟的古怪事实——在南美洲拥有咖啡种植园,无处不在的纳尔逊·洛克菲勒,从棒球场上退下来的杰基·罗宾森,虽然相对还算年轻,头发已经全白了,还有在纽约连锁的八十家咖啡厅,为他们工作的基本上都是黑人——艾米伸出胳膊抱住弗格森的肩膀拉到身旁,问他现在上了大学,终于成了自由人的感觉如何。太好了,我的爱,简直妙不可言 ,他一边说一边亲吻艾米的脖子、耳朵和眉毛——只有一个小细节除外,他刚到学校一小时,脸就差点儿挨了拳头。他指的是哥伦比亚的一项传统,在迎新周期间,入学新生会被强制要求佩戴淡蓝色的无檐小便帽(前面绣了入学年份,这次是荒唐可笑的六九届),在弗格森看来这是个令人作呕的传统,几十年前就该废除了,简直像是回到十九世纪的富家子弟开始本科生活那种丢脸的仪式,他也没招谁惹谁,弗格森说,正在院子里慢悠悠地走,准备去什么地方,胸前还别着表明他是新生的名牌,结果撞见了两个高年级学生,就是所谓的导生,职责是帮助大一新生熟悉校园环境,但这俩留着短发、穿着粗花呢西装、打着领带的傻大个儿,应该是校橄榄球队的线上球员,没什么兴趣帮助弗格森熟悉环境,反倒拦住问他为什么没有戴他的便帽,口气听来更像是不友好的警察而不是友好的学生,弗格森不客气地告诉他们,帽子在楼上他的宿舍里,但是他那天或者那周任何一天的任何时候他都不打算戴,这时其中一个警察骂了他一句怂货 [1] ,命令他回屋去取。抱歉,弗格森说,如果你这么想要那帽子,自己去取好了,这句回应惹毛了那位导生,有那么一刻,弗格森还以为他们会把他拖到一边暴打一顿,但另一个警察叫他的朋友冷静一下,弗格森没有继续这场对峙,而是转身走掉了。

你的第一堂男校亲密关系组织的人类学课,艾米说,你现在属于的这个世界被分成了三个群体。兄弟会成员和运动员愣头青,他们大概占人数的三分之一,埋头苦读的书呆子,又占了三分之一,还有怂货,占了最后三分之一。你,亲爱的阿奇,我很高兴地说,是个怂货。尽管你以前是个运动员。

或许吧,弗格森说,但却是长着怂货心的运动员。而且,也许还有——我只是在猜测——书呆子的头脑 。

天上才有的咖啡被端到了他们面前的吧台上,弗格森正打算喝第一口时,一个年轻人走了进来,冲艾米笑了笑,这个年轻人中等身材,留着凌乱的长发,毫无疑问是个怂货,弗格森现在似乎属于的那个群体的一员,因为头发的长度(据艾米讲)是区分怂货、运动员和书呆子的要素之一,不过是清单上最不重要的一个,排在前面的因素包括左倾政治倾向(反战、支持民权),相信艺术和文学,怀疑一切形式的体制权威。

好了,艾米说,莱斯来了。我就知道他会来的。

莱斯是个名叫莱斯·高茨曼的大三学生,艾米的普通朋友,事实上顶多是个泛泛之交,但百老汇两边的每个人都知道艾米·施奈德曼是谁,莱斯那天下午来坚果满满,同意作为艾米送给弗格森上大学第一天的接风礼 ,因为弗格森六个月前来学校时读过一句他觉得有趣又兴奋的诗——稳定的炮,对你有好处 ——而他,莱斯·高茨曼,就是那句诗的作者。

弗格森从高凳上站起身,握了握诗人的手。噢,那个 啊,莱斯说,当时可能觉得挺好玩。

现在也很好玩,弗格森说,而且粗俗无礼,至少对某些人,或者说大多数人来说是,但同时也是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声明。

莱斯谦虚地笑了笑,来回看看艾米又看看弗格森好几次,然后说:艾米跟我说你写诗。你要愿意,可以挑几首拿到《哥伦比亚评论》看看。改天过来,直接敲门就行。菲利斯·布斯楼,三层,有人在大吵大叫的那间办公室就是。

10月16号,弗格森和艾米参加了他们的第一场反战游行,这场由第五大道越南和平游行委员会组织的示威抗议活动吸引了上万人参加,从毛派学生激进分子到正统派犹太教拉比都有,数量之巨,除了在棒球或橄榄球体育场里,他们俩还从没在如此规模的人堆里待过,在那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六下午,在纽约初秋的湛蓝天空下,游行队伍走过了第五大道,然后往东向联合国大厦进发,有些人在唱歌,有些人在喊口号,但大多数只是在默默地走,弗格森和艾米也选择了这种游行方式,拉着手,肩并肩默默走着,一群群没有参加游行的人,坐在中央公园的低矮围墙上,鼓掌或大声鼓励,而另一群人,支持战争的那一派,或者说弗格森最终将之视为反反战人士的那些人,则吼着各种侮辱、谩骂之语,并且有好几次向游行队伍投掷生鸡蛋,或者跑到人群里对他们拳打脚踢,或者往他们身上泼红油漆。

两个星期后,在所谓的支持美国对越战争日当天,支持战争的人和反反战力量在纽约城举行了他们自己的游行,一群当选的官员还站在高高的观望台上,不停为他们面前走过的两万五千人加油助威。仗打到那会儿,没几个美国人愿意承认他们的政府犯了错,但部署在越南的美国作战部队已达到十八万,代号滚雷行动的轰炸已进行到第八个月,随着美军部队开始进攻,士兵阵亡人数从茱莱和德浪河谷战役中不断传来,约翰逊、麦克纳马拉和威斯特摩兰向美国民众保证的那种迅速的必然胜利,似乎越来越不确定。8月底,国会通过一项法律,规定任何毁坏义务兵役证件的人一旦被定罪,将会受到五年监禁的惩罚,并处高达一万美元的罚金。即便如此,随着抵制征兵运动扩展到全国,年轻人还是不断在公共抗议中烧毁他们的征兵证。在弗格森和艾米去第五大道游行的前一天,三百人聚集在白厅大街的武装部队征召中心前,目睹了二十二岁的戴维·米勒划着火柴点燃他的征兵证,成为第一个反抗新联邦法的人。10月28号,四名年轻人试图在弗利广场复制米勒的行为,但却遭到了一群捣乱分子和警方的围攻。随后的那周,在联合广场的示威活动中,五名年轻人正准备焚烧他们的征兵证时,一个反反战的年轻人从人群中跳出来,拿着灭火器向他们一顿狂喷,当五名浑身湿透的年轻人最终设法点着了他们的征兵证,数百人站在警方设置的路障之后高喊道:“大快我心,炸平河内!”

他们还吼道:“烧自己,不要烧证!”这个丑恶的口号,指的是四天前一名反战的贵格会和平主义者在五角大楼外自焚的事情。三十一岁的诺曼·莫里森,三个年幼孩子的父亲,在读到一位法国天主教牧师讲述他目睹自己的越南教民被凝固汽油弹爆炸后溅射的火焰烧死 的报道后,驱车从巴尔的摩的家来到华盛顿特区,坐在离罗伯特·麦克纳马拉的办公室窗户不到五十码远的地方,浑身浇上煤油,然后将自己点燃,以这种无声的抗议来反对战争。目击者说火焰冲到了十英尺高,与凝固汽油从飞机上扔下来后制造的火焰程度相当。

烧自己,不要烧证。

艾米说对了。越南这个小到几乎看不见的麻烦,最终变成了一场比朝鲜战争还大,比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任何战争都大 的冲突,而且还在一天天持续扩大,每个小时都有更多的士兵被运到世界另一端那个遥远凋敝的国家,阻止北越占领南越,以抵抗共产主义的威胁,二十万,四十万,五十万,弗格森的同龄人被遣送到了从未听说过或者能在地图上找到的丛林和村庄,而且跟朝鲜战争和二战不同的是,那两场战争都是在美国本土千里之外的地方打,但这场战争却是同时发生在越南和国内。反对军事介入的理由在弗格森看来是如此清晰,在逻辑上如此有说服力,在经过对事实的彻底审视后简直不言自明,所以他很费解为什么还会有人支持这场战争。但支持的人有几百万,而且比反对的几百万人到这时还多出了好几百万,在支持战争的人和反反战人士眼中,任何反对政府决策的人都是敌对分子,这种美国人已经没有资格再称自己是美国人。每次他们看到又有反对者甘冒坐五年牢的风险烧掉自己的征兵证,就会高喊叛徒 和共产渣滓 ,但弗格森佩服这些男孩子,将他们视为最勇敢、最有原则的美国人。他会坚定地站在他们背后,会去参加反战游行,直到最后一名士兵回家,但他永远不可能成为他们中的一个,永远无法与他们并肩站在一起,因为他左手的大拇指没了,这替他免除了很多同学会面临的威胁,不用一毕业就被拉去做征兵体检。藐视征兵这种事不适合残疾或者残障人士,只适合身体健康的人,适合那些可以算作好兵料子的人,而且,为什么要为了一个毫无意义的表态去冒蹲监狱的险?这是孤独的处境,他经常感觉,仿佛他是一个甚至被别的被流放者放逐的被流放者,因此,做他自己带有一种耻辱感,但无论愿意与否,车祸都为他免除了未来那场挣扎,不用再选择是抵抗还是逃跑,在熟识的人当中,只有他不用生活在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的恐惧中,当然这也让他在这个太多人都失衡跌倒的时期里稳稳地站着,因为到了1965年9月和10月,全国已经分裂成两半,从那之后,已经很难不在说美国 的同时联想到疯狂 一词。

我们要拯救村庄,就得先毁灭它。

接着,11月9号,即诺曼·莫里森在五角大楼外自焚一周之后,也就是弗格森在哥伦比亚的第一个学期差不多已经过去六周,还在摸索着向前,不太确定大学是否真如他人吹捧的那样好时,纽约的灯火突然全熄灭了。时间是下午五点二十七分,在十三分钟内,美国东北部约八万平方英里的区域失去了电力,导致三千万人陷入一片黑暗,其中包括纽约城八十万正坐地铁下班回家的乘客。倒霉的弗格森,这时似乎已经精通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这门技艺,正独自站在向卡曼楼十层上行的电梯里。他原本准备把几本书扔回宿舍,顺便换件厚点儿的外套,但他没打算在宿舍待多久,因为他和艾米约好了六点钟在她的公寓做意大利细面条,一起吃完饭以后他要看一下艾米当天下午完成的一篇历史论文,有十五页,讲的是1866年发生在芝加哥的秣市骚乱,这是她每次写完论文之后他都会提供的编辑服务,因为在她把作业交上去之前,她说,他先看一下会让她更安心 。那之后,他们准备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花一两个小时预习明天要上的课(弗格森的是修昔底德,艾米是约翰·斯图尔特·穆勒),再之后,如果有心情的话,他们会沿百老汇走到西区酒吧,来一两杯啤酒,如果有朋友碰巧也在就聊聊天,在酒吧坐够以后,他们会回到公寓,在艾米那张不大但舒适宜人的床上度过又一个夜晚。

他始终不太确定哪个先发生,是电梯突然先停住,还是灯先熄灭,或者两件事同时发生,头顶的荧光灯忽闪几下,周围的电梯轿厢猛的一震,嘶嘶声之后是咣当声,咣当声之后是嘶嘶声,或者嘶嘶和咣当一起,但不管是怎么发生的,速度都很快,两秒钟内灯全灭了,电梯也停了下来。弗格森被困在六层和七层中间的什么地方,在接下来的十三个半小时里,他将会一直困在里面,孤零零地困在黑暗中,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审视他脑子里的那些想法,盼着灯能在他的膀胱憋爆之前再次亮起。

从一开始,他就意识到这不是他一个人的麻烦而是所有人的问题。人们的叫喊声响彻了整座楼——停电了!停电了! ——不过就弗格森听来,他们的声音中没有一丝慌乱,反倒带着一种兴高采烈的语调,一阵狂笑声冲上了电梯井,在轿厢的四壁间回荡着,无聊乏味的日常失去了意义,某种崭新而意外的东西从天而降,一颗黑色的彗星正从城市上空划过,咱们来开个派对,好好疯一把!这挺好,弗格森心想,大家这种欢天喜地持续越久,他自己就越不容易慌,因为如果大家都不害怕,他为什么要?——尽管他被困在了一个铁箱子里,不比最盲的盲人在北极某个没有星星的冬夜里能看到的东西多,尽管他觉得自己好像是被锁进了棺材,在有办法爬出去之前可能就已经饿死了。

两三分钟后,一些比较有责任心的学生开始大力敲电梯门,询问里面有没有人。有 !听到好几个声音这么回答,弗格森才发现他并不是唯一一个困在半空中的倒霉鬼,事实上两座电梯里都有人,但另一个轿厢里有六七个人,而弗格森这边只有他自己,不光和别人一样被监禁了起来,还是单独监禁,当他喊出自己的名字和房间号(1014b)之后,一个声音回应说:阿奇啊!你这倒霉的!弗格森喊道:蒂姆!这还要多长时间啊?蒂姆的回答有些让人泄气:谁他妈知道?

无计可施。他只能坐在那儿,耐心地等下去,笨手笨脚的倒霉先生本来正要去女朋友的公寓,现在却意外地成为001号实验,被关在一个离地面有六层半高的感官剥夺箱里,常春藤联盟的哈利·胡迪尼,纽约城和大都会地区的鲁滨逊·克鲁索,要不是被封在漆黑一片的监牢里这种感觉太可怕,他肯定会嘲笑自己一番,然后鞠躬致谢,庆祝自己成为世界头号滑稽傻瓜,头号宇宙傻瓜。

看来他得尿裤子了,他想到。到时候如果迫不得已,必须开闸放水的话,他只能再次采用婴儿时期那种自我浸透法了,不能尿在地板上,让自己——在接下来的鬼知道多少个小时里——坐在一摊冰冷、晃荡的尿液里。

烟没了,火柴也是。抽烟可以消磨时间,火柴也能让他时不时看见点儿东西,更不用说他每抽一口时烟头还会亮起来,但那天下午早些时候,他就已经把烟和火柴都用完了,本打算在去西111街上的施奈德曼意面屋吃晚饭时顺路买一盒。继续做梦吧,你这搞笑的男人 。

电话还通不通很难说,但抱着侥幸的心理,弗格森再次向蒂姆喊话,想拜托室友联系一下艾米,跟她讲一下出了什么事,这样他六点钟没露面的话,她就不用着急了,但蒂姆早已不知去向,弗格森喊他的名字时根本没人答话。过去的几分钟里,叫声和笑声渐渐安静了下来,走廊里的人基本上都散去了,毫无疑问,蒂姆肯定回到了楼上,和他那些十楼的烟鬼朋友抽大麻去了。

里面真黑啊,和一切都失去了关联,被关在世界之外,或者说是弗格森心里一直认为的那个世界,慢慢地他已经无法搞清楚他是不是还在自己的身体里了。

他想到了六岁生日时父母送他的手表,小孩戴的那种表,有可以伸缩的金属表带,表面上的数字在夜里会发光。他躺在床上,在困意合上他的双眼让他沉沉睡去之前,那些发着绿光的数字给了他多少安慰啊,早上太阳升起来,那些发着磷光的小伙伴就消失了,白天只是画上去的数字,夜里又成了朋友,现在他不再戴表,有些好奇那份很久以前的生日礼物发生了什么,有可能去了哪里。什么都看不见,也失去了时间感,无法知道他在电梯里是已经待了二十分钟或三十分钟,还是四十分钟,或者一个小时。

高卢香烟。他原本打算在经过百老汇时要买的就是这种香烟,这个牌子是他和艾米夏天去法国旅行时开始抽起来的,味道很重、烟草呈褐色的胖小子,装在淡蓝色的盒子里,外面没有玻璃纸包装,法国香烟中最便宜的那种,现在光是在美国点着一根高卢烟,就像是回到了他们在那个不同的世界里经历的日日夜夜,烟雾的味道如雪茄一般浓重,与骆驼、幸运和切斯特菲尔德那种黄色烟草的气味迥然不同,只要抽一口、吐一口,就能把他们送回到市场对面那座小旅馆的十八号客房,忽然之间他们的灵魂好像再次游荡在巴黎的大街小巷中,重新体验到他们在一起时感到的幸福,而香烟就标志着那种幸福,一种崭新、宏大的爱,这爱在他们出国的一个月中控制了他们,现在也仍然能表现出来,比如安排与写黄诗的本科生诗人的意外见面,作为送给晨边高地怂货营新成员的礼物,上帝保佑艾米和她做出如此出乎意料的表示所需要的天赋,她闪电般迅速的应变能力,她机智、宽厚的心肠。

弗格森其实有点儿动心,想接受莱斯的提议,把他的一些作品呈送给《哥伦比亚评论》的人过目,但一个半月过去了,他还是没想好去敲门。他要给莱斯的不是他最近写的诗,因为它们全都令他失望,根本不配发表,但他在巴黎时开始做的翻译工作,现在已经成了一项更正经的事业,花钱买了好几本字典来提高他那不够完美的法语之后(《小罗贝尔词典》《拉鲁斯图解大辞典》,以及必不可少的法英《哈拉普字典》),他已经不会再理解错诗句,犯些白痴的错误了,一点一点地,他翻译的阿波利奈尔和德斯诺开始听起来像英语诗了,不再是法语诗歌被塞到语言绞肉机里挤出来的法式英语诗,不过它们还不成熟,得再推敲推敲才能对味儿,在对这些辉煌诗歌中的每一句、每个词感到满意之前,他不想去敲那扇门,因为他太敬仰这些诗,必须要全力以赴地为它们投入一切,一次又一次地投入一切。杂志愿不愿意出翻译作品还不清楚,但是值得花精力去了解一下,因为《评论》吸引了不少他迄今为止遇到过的最有趣的新生,要是成为它的一部分,弗格森就可以加入到戴维·季默、丹尼尔·奎恩、吉姆·弗里曼、亚当·沃克尔和彼得·艾伦这些诗人和散文作者的行列,他在不同的课上见过他们,在过去的六个星期里对他们已经足够熟悉,知道他们有多聪明,多博学,虽然是初出茅庐的作者,但似乎都有继续下去的资本,有一天会成为真正的诗人和小说家,他们不仅是聪明伶俐、天赋极高的一年级怂货,每个人在迎新周期间,也从来没戴过自己的便帽。

弗格森不写诗了,至少现在不写了,就算这场冒险还会在未来的某个时间再次开启,但就眼下来说,他别无选择,只能把自己看作一个处在缓解期的诗人 。他十五六岁染上的那种病,让他发了两年烧,写出了将近一百首诗,但后来弗兰茜在佛蒙特州把车撞坏了,突然间诗就再也写不出来了,原因是什么他搞不清,只是自从那之后就一直感到警惕又害怕,好不容易写出来的几首也不好,或者不够好,永远不够好。新闻写作将他从这样的僵局中解救了出来,但他心里有一部分还会怀念诗歌创作的那种慢,感觉就像拿铁锹铲土,嘴里还有泥土的味道,因此,他听从了庞德给年轻诗人的建议,小试一下翻译。起初他只是把这当作练手,可以带来写诗的乐趣,但又省掉了写诗的烦恼,但现在翻译了一段时间后,他明白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如果你热爱正在翻译的诗,那么把它拆解开再用你的语言组合好,就是一种虔诚的奉献,为大师效力,你手中捧着美好之物正是他们交给你的,大大师阿波利奈尔和小大师德斯诺写的一些诗,让弗格森感受到美妙、大胆和惊人的创新,每一首诗同时蕴藏着忧郁和乐观的精神,这种罕见的组合以某种方式迎合了弗格森十八岁的内心中各种矛盾、相争的冲动,所以他只要能抽出空来,就会做这件事,重新修改、重新思考、重新完善他的翻译,直到这些译作足够扎实,让他有资格去敲那扇门为止。

门是菲利斯·布斯楼303室那扇门,这里是学生活动中心,位于校园西南角,正对着他现在被困其中的宿舍楼,假如他没有先在黑暗中疯掉,出去以后他一定要写一下这次经历,以第一人称写一篇诙谐、挑衅的文章,然后登在《哥伦比亚每日观察报》上,因为他现在是该报的工作人员之一,这份学生报现在一共有四十名本科生,而且不受校方管理机构和院系审查人员的干涉,尽管他仍然没有鼓起勇气去敲303室的们,但在迎新周的第二天,他却走进了大楼另一端一间更大的办公室318室,告诉负责人说他想加入。然后就加入了。没有试用期,没有测试文章,不需要给他们看他为《蒙特克莱尔时报》写过的报道——出去做就是了,如果你能按时交稿,证明你是个合格的记者,那你就入选了。拜拜了,英霍夫先生 !

新生们可以跑的口包括学术事务、学生活动、体育活动和附近社区的报道,当弗格森说别派给我体育,求你们了,除了体育什么都行 之后,他们就把学生活动给了他,要求每周平均要提交两篇报道,不过多数都很短,连他去年报道高中篮球和橄榄球比赛的那些稿子的一半长度都不到。到目前为止,他的稿件触及了一些政治话题,左翼和右翼的运动都有,比如“五二委员会”计划在学校筹办一个反征兵社团,来反对他们所谓的“一场非正义的压迫战争”,以及一群共和党学生决定支持威廉·巴克利竞选市长,因为现任市长约翰·林赛“背离了共和党的原则”。其他一些弗格森称之为无足轻重和鸡毛蒜皮 的文章,则让他参与了一些大学里面的事情,比如十三名新生在新学期开始三个星期以后,仍然没有宿舍可住,以及为约翰·杰伊楼里面的新“咖啡厅”命名的比赛,这里现在会提供“类似霍恩和哈达特自动贩卖式餐厅里的那种贩卖机美食”,比赛的赞助方是大学饮食服务中心,获胜者将有机会在纽约城任何一家餐厅享用一顿免费的双人餐。目前,也就是大停电前几天,弗格森在忙一篇关于一位巴纳德新生的报道,这名女生在非法时间把一位男性客人带回了宿舍,正面临停课的处罚,因为现行的政策只允许男性在星期天下午两点到五点间来访,而被指控的客人和她在一起时是凌晨一点。那个女生——出于对她的保护,文章中没有提及她的姓名——认为惩罚很不公平,“因为其他人也这么做,只不过我恰好被抓住而已”。难怪艾米会在刚入学时连蒙带骗地逃过了住在这种宿舍监狱里的命运。记者ai弗格森在报道这件事时,写的是一篇不偏不倚的新闻稿,因为这份工作要求他这么做,但同为大一新生的阿奇·弗格森,则希望他可以在文章的第一句引用莱斯·高茨曼的诗给这个女学生辩护。

让事实自己说话。

报纸的工作既是对世界的参与,又是对世界的回避。如果弗格森决意要把工作做好,他就得接受这个悖论的两面,学会活在一种双重状态中:既要一头扎进事物当中,又要站在边线上当一个中立的观察者。一头扎进去从来都让他兴奋——无论是报道篮球比赛时的那种高速俯冲,还是调查女校过时的宿管规定那种缓慢、深入的挖掘——但他发现克制自己不发表意见是个潜在的问题,或者至少是一件他在未来的几个月或者几年中要不得不适应的事,因为记者要发誓做到公正、客观,就像加入修道会,余生都在要一座玻璃修道院里度过一样——就算人类世界的事务依然在你周围盘旋,你也只能置身事外。做记者就意味着你永远不能成为那个用砖头砸碎窗户,进而引发革命的人。你可以看别人扔砖头,你可以试着理解他为什么会扔砖头,你可以跟别人解释那块砖头在发动革命的过程中具有的重要性,但你自己永远不能扔砖头,或者站在乱民之中催促那个人扔砖头。弗格森从性格上来说并不是一个倾向于扔砖头的人。他希望自己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但时局又是如此动荡,不扔砖头的理由现在看起来越来越没有道理,当扔出第一块砖头的时刻最终到来,弗格森的同情心会在砖头那一边,而不是窗户。

他的思绪游离了一会儿,被周围无尽的黑暗沉沉地压在下面,当他从这种神游状态恢复过来后,发现自己想起了他翻译的一首德斯诺短诗的最后几句:

世界的某个地方

在某座山脚下

一个逃兵正在和哨兵讲话

但他们听不懂他的语言。

接着,在黑盒子里被困四小时后,他的膀胱终于撑不住了,他像小时候那个穿着尿裤、毫无羞耻感、只会傻笑的婴儿一样,尿了裤子。真是好恶心啊,热乎乎的液体顺着内裤和灯芯绒裤腿流下来时,他自言自语说道——但与此同时,空着比满着真是舒服多了。

他想起他们俩都是五岁时,有一天下午他和波比·乔治在乔治家的后院里撒尿,然后波比转头问他:阿奇,尿都去哪儿了啊?上亿人和上亿动物尿了上亿年,为什么大海和大江里是水,不是尿呢?

这个问题弗格森一直没能回答。

他的儿时好友在高中毕业的第二天签约了巴尔的摩金莺队,弗格森为《蒙特克莱尔时报》撰写的最后一篇新闻稿中报道说,波比获得了四万美元的签约奖金,并将立即前往马里兰州的阿伯丁,为金莺队担任纽约——宾州联盟短赛季甲级球队的接球手。在征兵局通知他去体检前,这小子在那个暑假赢了二十七场比赛(平均击球率是二百九十一),但因为不能享受学生延期服役的政策,他现在就要报效国家,而不是四年以后,所以在9月中旬时他被召加入了美国陆军,目前即将结束他在迪克斯堡的基本训练。弗格森祈祷波比会被派到西德某个舒服的哨所,那里的人会让他穿上棒球服,允许他在接下来的两年里用打棒球履行他的爱国义务,因为一想到小波比·乔治背着一杆来复枪在越南的丛林里跋涉,弗格森就难以忍受,几乎无法去想这个念头。

这场战争会持续多久?

洛尔卡,三十八岁时被法西斯暗杀团杀害。阿波利奈尔,因西班牙流感在同样的年龄死去,四十六小时之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德斯洛,四十四岁时感染斑疹伤寒在特莱西恩施塔集中营去世,而几天前集中营刚刚被解放。

弗格森睡了过去,然后梦到他正梦到自己死了。

第二天早晨七点供电恢复后,他踉踉跄跄地回到十楼的宿舍,脱下湿哒哒的衣服,在淋浴下站了十五分钟。

前一天,二十二岁的罗杰·艾伦·拉波特用汽油浇湿衣服,站在联合国的达格·哈马舍尔德图书馆前引火自焚。他的全身烧伤面积达百分之九十五,均为深二、三度烧伤,被救护车送到贝尔维尤医院时,他仍然有意识,能说话,他的遗言是:我是天主教工人运动的成员。我反对战争,一切战争。我做的这件事,是宗教行为。

大停电结束后没过多久,他就死了。

大一人文课程(必修)。秋季学期:荷马、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阿里斯托芬、希罗多德、修昔底德、柏拉图(《会饮篇》)、亚里士多德(《美学》)、维吉尔、奥维德。春季学期:《旧约》《新约》各卷,奥古斯丁(《忏悔录》)、但丁、拉伯雷、蒙田、塞万提斯、莎士比亚、弥尔顿、斯宾诺莎(《伦理学》)、莫里哀、斯威夫特、陀思妥耶夫斯基。

大一当代文明课程(必修)。秋季学期:柏拉图(《理想国》)、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政治学》)、奥古斯丁(《上帝之城》)、马基雅维利、笛卡尔、霍布斯、洛克。春季学期:休谟、卢梭、亚当·斯密、康德、黑格尔、穆勒、马克思、达尔文、傅立叶、尼采、弗洛伊德。

文学研究课程。秋季学期(因弗在大学先修课程考试中成绩优异,以此代替大一写作课程):研讨班,主攻一本书的研究——《项狄传》。

现代小说课程。春季学期:双语研讨班,轮流用英语和法语阅读以下作家的作品——狄更斯、司汤达、乔治·艾略特、福楼拜、亨利·詹姆斯、普鲁斯特、乔伊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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