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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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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外公称之为奇妙的过渡期 ,意思是夹在两段时期之间的一段时期,一段不算时期的时期,所有关于你该如何生活的规矩都被扔到了窗外,尽管这个失去父亲的男孩明白这种情况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但他还是希望能比他被赋予的两个月再长点儿,或许还能再加两个月,或者再加六个月,甚至再加一年。不用上学的生活挺不错,在一段人生和下一段人生之间的奇妙空闲期里,从早上睁眼醒来到晚上闭眼睡觉,他母亲一直和他在一起,现在她是他唯一觉得真实的人,是世界上的最后一个人,和她在一起的那些天、那些星期多美好啊,在那奇怪的两个月里,他们会一起去餐馆,去看待租的公寓,而且几乎每天下午都会去看电影,他们一起看了好多电影,坐在阴暗的楼座里想哭就哭,不用跟任何人解释。他母亲称之为在泥沼里打滚儿 ,弗格森以为她指的是他们陷入的那个不幸的泥沼,但他发现沉溺在不幸中竟然有一种异样的满足感,你不用担心会被淹死,可以想陷多久就陷多久,想陷多深就陷多深,因为泪水不断把他们逼回到往事之中,让他们没心情去考虑未来,但有一天,他母亲说,是时候开始考虑未来了,接着,哭泣便结束了。

不幸的是,学还是要上的。尽管弗格森很期待自由的时光能再长一点儿,但这种事不在他的控制范围之内,他和母亲决定租下中央公园西路的那间公寓之后,接下来便是为他找一所好点儿的私立学校。公立学校绝不考虑。米尔德里德姨妈特地强调了这一点,而弗格森的母亲也接受了建议,姐妹之间罕见地取得了一致,因为她母亲清楚,在教育问题上米尔德里德要比她有见识,毕竟,如果负担得起私立学校的学费,为什么要把阿奇扔到公立学校那种粗糙的沥青操场上呢?她只想让儿子得到最好的一切,可跟她1944年离开时相比,现在的纽约是一个更可怕、更危险的城市,黑帮少年揣着弹簧刀和能置人于死地的自制手枪在上西区的大街小巷四处乱窜,尽管那儿离她父母在南边的住所只隔着二十五条街,但却是一片完全不同的天地,过去几年里涌入的波多黎各移民已经彻底改变了那片地区,比战时更脏、更穷、更乱,空气里充斥着陌生的味道和声音,哥伦布大街和阿姆斯特丹大街的人行道上散发着一种不同以往的能量,你只需要踏出门,就能感受到那股危险与混乱的暗流,所以,尽管弗格森的母亲小时候和年轻时在纽约待着很自在,现在却十分担心儿子的安全,而那段奇妙过渡期的后半段不光献给了买家具和看电影,还用来研究和讨论了米尔德里德给出的那份私立学校名单,用来参观课堂和相关设施,面访校长和招生主任,进行智商测试和入学测验,当弗格森被米尔德里德的首选学校希利亚德男校录取后,全家人都高兴坏了,他外婆外公、母亲、姨妈姨夫以及叔祖母珀尔那种溢于言表的激动和热心,甚至让这个失去父亲的八岁男孩觉得也许学校是个打发时间的好去处。当然,要融入其中不是易事,那会儿已经2月底,学期的三分之二都快过完了,而且每天穿制服、戴领带并不是件令人愉快的事,当然,或许也不会有什么问题,也许他会习惯那种着装,但就算那是个问题,就算他不可能习惯穿校服,那也不会带来什么差别,因为不管愿不愿意,他都得去希利亚德男校上学了。

他去那儿,是因为米尔德里德姨妈说服了他母亲,说希利亚德是全纽约最好的学校之一,卓越的学术声誉由来已久 ,但没人告诉弗格森,他的新同学是全美最富有的一群男孩,是纽约那些富贵世家的子弟,以及他是班上唯一一个住在西区的学生,也是全校从幼儿园到十二年级近六百名学生中稀有的十一名非基督教徒之一。刚开始没人怀疑过他,都以为他是苏格兰长老会信徒,一个情有可原的误解,谁叫他祖父在1900年搞砸了洛克菲勒那件事儿,被阴差阳错地安上了现在这个名字呢,但有一天做晨祷时,一位老师注意到在应该说耶稣基督,我们的主 时,弗格森的嘴唇没动,消息不胫而走,大家都知道了原来他和那十个人是同类,而不是其他五百七十六个人中的一员。此外他入学的时间比较晚,大多数时候都沉默寡言,也不认识班上的其他同学,所以看起来,弗格森在希利亚德的学习生涯从一开始就注定凶多吉少,甚至可以说在他第一天踏进教学楼之前就已经注定了。

倒不是说大家对他不友好,或者有人欺负他,或者他觉得自己不受欢迎。毕竟哪个学校都差不多,有和善友好的同学,有事不关己的同学,也有可恶讨厌的同学,但就连最可恶的那些人也没有以弗格森是犹太人为由欺负他。希利亚德或许是个古板守旧的地方,又要穿西服,又要打领带,但这里也宣扬宽容精神与克己的绅士美德,任何明目张胆的歧视行为都会遭到校方的严厉惩处。弗格森要面对的,是一种更微妙、更让人困惑的东西,某种天真耿直的愚昧无知,而且他的那些同学仿佛从一出生就具备了这种特质。就连道格·海斯,平易近人、心地善良的道格·海斯,也是如此,虽然从弗格森一踏进希利亚德,道格便主动与他示好,不但是第一个邀请弗格森参加生日派对的同学,随后还请弗格森去他父母位于东78街的豪宅玩过不下十几次,但就算是他,就算已经和弗格森认识九个月之后,仍然会问弗格森,感恩节时准备做什么。

吃火鸡,弗格森说,我们家每年都这样。和我母亲去我外婆外公家,吃填着馅儿、浇着汁的火鸡。

噢,道格说,我都不知道。

什么意思?弗格森回答。难道你们不是?

当然是了,我是说我不知道你们还庆祝感恩节。

我们?

对啊。就是犹太人。

我们为什么不能庆祝感恩节?

因为这算是个美国人才庆祝的节日吧,我是这么以为的。清教徒,普里茅斯岩,那群头上戴着滑稽的黑色礼帽,坐着“五月花”号来这儿的英国人什么的。

道格这番话让弗格森摸不着头脑,一时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在这之前,他从来没想过自己可能不够美国,或者更确切一些,他这个美国人,会不如道格和其他男生美国得那么地道,但这似乎正是他这位朋友想要表达的意思:他们之间存在着某种差异,某种难以捉摸、无法名状的特质,事关戴着黑色礼帽的英国祖先,在大洋的这头生活了多久,以及有没有钱住进上东区的四层豪宅,正是这样的差异,让有些家庭比其他家庭更美国,而到最后,这种差异甚至会大到让那些不太美国的家庭几乎被视作根本不美国。

毫无疑问,他母亲为他选错了学校,不过,尽管这段有关犹太人在全国性节日的饮食习惯的对话令他困惑不已,尽管在和道格·海斯的这番对话前后还有别的令他困惑的时刻,弗格森从来没想过离开希利亚德。就算他不太明白自己进入的那个世界中的种种怪异风俗和信仰,他还是会去尽力遵守它们,而且一次都没有怪过他母亲或者米尔德里德姨妈把他送到那儿。说到底,他总得上学,去哪儿不是去。毕竟,法律规定了所有十六岁以下的儿童必须要上学,反正在他看来,希利亚德和其他那些为青少年开办的监狱没什么两样。他在那儿过得不好,不是学校的错。在斯坦利·弗格森刚去世之后的那些惨淡日子里,年轻的弗格森认定了自己生活在一个上下颠倒的宇宙中,里面的一切都是相反的(白天等于黑夜,希望等于绝望,强势等于弱势),这就意味着在学习的问题上,他也只能被迫失败,不能成功,而且,什么都不用在乎的感觉多好啊,把失败当做一项原则来追求的感觉多好啊,逼着自己躺在耻辱和失败的怀抱里感觉多好啊,所以他几乎可以肯定,就算去了别的地方,他同样会失败得轰轰烈烈。

他的老师们觉得他懒惰、不积极、无视权威、心不在焉、固执、不守纪律,一个活生生的谜团 。这个在入学考试时答对了所有问题的男孩,这个用他讨人喜欢的天性和早熟的见解赢得了招生主任青睐的男孩,这个本应在每门功课上都拿优的期末插班生,在4月份拿到的首张二年级成绩报告单上,却只得了一个优,而且那门科目还是体育。阅读、写作和书法得的是良(他本想考得再差一点儿,但在掩盖自己的天分方面,他仍然是个新手),音乐得的是中(他忍不住一展歌喉,演唱了波尔斯先生教他们的那些黑人灵歌和爱尔兰民歌,虽然费了好大劲才没唱跑调),剩下的全是刚及格,包括数学、科学、艺术、社会调研、行为举止、品德和态度。6月发的第二张也是最后一张成绩报告单,和第一张几乎一模一样,唯一的差别是数学成绩,从先前的及格降到了不及格(到那会儿,他已经完善了答错算术题的技巧,平均每五个里错三个,不过他还是狠不下心来让自己的拼写错误超过十分之一)。在一般情况下,弗格森不会被要求第二年再来上学。他的成绩差得如此令人发指,说明他的心理出现了严重问题,希利亚德这种学校没有帮扶累赘的传统,更别说还是一个来自非遗产家庭的差生了,遗产 指的是那种连续三代或者四代甚至五代人都在这里读过书,而且父亲每年会给学校开张支票或者就是校董事会成员的男孩。然而,他们还是愿意再给弗格森一次机会,因为他们明白他的情况有些特殊。弗格森先生在那一学年的中间死掉了,如此突然的毙命,让这个男孩陷入了悲痛与崩溃的深渊,怎么也得给他一点儿时间,让他重新调整好自己。他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不能刚过三个半月就对他放弃希望,因此,他们通知弗格森的母亲说,他儿子可以再有一年时间来证明自己。如果他能在这期间扭转过来,就撤销他的留校察看处分。要是不行,那就没办法了,只能祝他好运,请他另觅高就了。

弗格森痛恨自己辜负了母亲的期望,她的生活本来就够艰难了,现在还得为他在学校的糟糕表现操心,但是,比起为了取悦她或者让家人高兴而拼命在成绩单上得一堆优和良,他身上还背负着更艰巨的任务。他很清楚如果自己乖乖听话,不负众望,那他和别人的日子都会好过一点。不再故意答错,留心功课,做一个勤奋努力的男孩,让大家都为他自豪,这是多么容易,多不费事儿啊,但弗格森已经开始了一场伟大的实验,一场事关生死之事中那些最根本问题的秘密调查,现在没法回头了,他正顺着一条崎岖、危险的道路往下走,踽踽独行在乱石与千回百转的山路之中,随时一个不小心都会掉下悬崖,但在收集到足够信息,方便他做出最终结论之前,他只能继续铤而走险——即便这意味着会被希利亚德男校开除,即便这意味着身败名裂。

他要探询的问题是:为什么上帝不再跟他说话了?如果上帝现在沉默,是意味着他会永远沉默下去,还是最终会再次张口?如果上帝再也不和他说话,是不是意味着弗格森以前是在自欺欺人,上帝原本就不存在?

打他记事以来,脑子里就一直有个声音,会在他独自待着时和他说话,一个沉稳、从容的声音,让人安心的同时又十分威严,像是男中音的低语,很符合那个统治全世界的伟大神灵才具有的说话口气,弗格森总能从这个声音中找到慰藉,被它所保护,那声音告诉他,只要他信守他这头做出的承诺,那么诸事都会顺利,他这头的承诺是,保证永远做个好人,善良、宽容地对待他人,遵守上帝的戒律,也就是永远不骗人、不偷窃、不生嫉妒之心,敬爱父母、好好学习、不惹麻烦,弗格森很相信那个声音,时时刻刻尽力遵守它的指示,而且上帝似乎也信守了他那头做出的让弗格森诸事顺利的承诺,他心里充满了被爱与幸福感,笃定地认为上帝也像他信任上帝那样信任他。至少在他七岁半之前一直是这样,然后,在11月初的那个早晨,那个感觉和其他早晨没什么差别的早晨,他母亲走进房间,告诉他说,他父亲死了。突然间一切都变了。上帝骗了他。那位伟大的神灵不值得信任,尽管在接下去的几天他仍然会和弗格森说话,要求一个机会来证明自己,恳求这个没了爹的男孩同他一起把这段死亡与哀悼的黑暗时光 坚持过去,但弗格森太生他的气了,根本不想听。接着,葬礼过后的第四天,那声音突然沉默下来,并且自那日起再也没说过话。

这就是现在的挑战:弄清楚上帝是仍然在默默陪着他,还是已经彻底从他生活中消失了。弗格森没有勇气去故意做什么残忍之事,也狠不下心来撒谎或者骗人或者偷东西,更不愿意伤害或者触怒他母亲,因此他能做的坏事并不多,但在这个有限范围内,他明白,找出问题答案的唯一办法,就是尽可能多地不再遵守他这头的承诺,藐视遵从圣诫的命令,然后等着上帝对他做点儿坏事,某种恶劣和切身的事情,可以清楚地表明上帝是在有意惩罚他——一只胳膊断了,脸上长起了疖子,一条得了狂犬病的狗咬掉了他腿上一大块肉。如果上帝没有惩罚他,那就证明那声音停止说话时,上帝确实也随之消失了,按理说上帝是无处不在的,在每棵树、每片草、每阵风和人类的每个知觉里,那么,他可以从一个地方消失但仍然无处不在就说不通了。如果他同时可以在所有地方,那必定也会和弗格森在一起,如果他不在弗格森恰巧在的地方,那只能说明他哪儿都不在,也从来不在,事实上,他根本就不存在,而那个被弗格森认为是上帝在说话的声音,只不过是他的声音在他心里和自己对话罢了。

第一项反抗行为是撕碎泰德·威廉姆斯的棒球卡,也就是他重回学校几天之后,杰夫·巴尔索尼为了表达不朽的友情和同情,送给他的那张珍贵卡片。毁掉这份礼物多可恶啊,扭头不再看科斯特洛夫人,假装她不在那里多可耻啊,现在他到了希利亚德,做出的事情又是多么不合理啊,还在继续他蓄意的自我破坏,在第一年努力的基础上确立了一种让成绩反复无常到令人发狂的崭新模式,他认定,这是一种比纯粹的失败更有效的策略,比如,连续两次在数学测验中得一百分满分,然后在下次测验中得二十五分,在那之后的测验中得四十分,接着得九十分,最后得个大零蛋,所有人都被他搞得摸不着头脑,他的老师和同学,还有他可怜的母亲和其他家人,但即便弗格森还在继续唾弃那些负责任之人的行为准则,也没有狗跳出来在他的腿上咬一口,没有大石头砸在他脚上,没有被使劲关上的门撞破鼻梁,看起来,上帝似乎根本没有兴趣惩罚他,因为弗格森走上犯罪道路已经快一年了,可他还是毫发无损。

问题到此本该一了百了,但是并没有。如果上帝不愿惩罚他,就说明他无法惩罚他,也就是说他根本不存在,至少弗格森是这么想的。眼看着就要这么永远失去上帝了,他还是问了问自己:是不是他已经受到了足够的惩罚?是不是杀死他父亲就是一次极其严重的惩罚,一场极端可怕和影响长久的惨剧,所以上帝决定免去他以后要遭受的任何惩罚?他觉得有这种可能性,虽然不敢确定,但是有可能,可过了这么多个月,那个声音仍然在沉默,弗格森根本无法证实他的直觉。上帝错待了他,所以现在正在尽力弥补,用神圣的善意和仁慈对待他。如果那个声音不再跟他讲那些他需要知道的事,或许上帝会以什么别的方式来和他交流,通过什么无法用耳朵去听的征兆来证明,他仍然在聆听弗格森的心绪,于是,弗格森漫长的神学探索步入了最后一个阶段,数月的默默祈祷,祈求上帝向他显灵,否则就失去拥有上帝这个名称的资格。弗格森要求的不是什么《圣经》级别的伟大启示,不是一声震天撼地的惊雷或者突然分成两半的大海,不,他可以接受细枝末节的东西,某种微不足道、只有他自己会察觉到的奇迹:让风大到足够在红绿灯变色前把一张废纸吹到街对面,让他的手表停十秒钟后再开始走,让万里无云的天空中落下一滴雨,落到他的手指上,让她母亲在接下来的三十秒内说出神秘 这个词,让收音机自己打开,让七个人在接下来的一分半里从窗前走过,让中央公园的草丛里那只知更鸟在又一架飞机从头上飞过前啄到一只虫子,让三辆车同时鸣响车笛,让手里的书掉下去后翻到第九十七页,让晨报首页上的日期出错,让一枚二十五分硬币在他低头看人行道时出现在脚边,让道奇队在第九局下半场连得三分赢得比赛,让叔祖母珀尔的猫对他眨眼,让屋里的所有人同时打哈欠,让屋里的所有人同时大笑,让没人的屋子在接下来的九十三又三分之一秒中发出响动。一件又一件,弗格森期待着这些事情发生,这些以及其他很多别的事,所以,默默祈祷了六个月,但没有一件事发生后,他便终止了对任何事情的祈祷,不再信仰上帝了。

多年之后他母亲向他承认,对她而言,开头同样不如后来发生的事那么艰难。那段奇妙的过渡期几乎能捱得过去,她说,有那么多迫切、实际的决定要做,比如卖掉她在新泽西的房子和生意,在纽约找到住的地方,为那个地方配备家具的同时给弗格森寻找合适就读的学校,那一大堆在她刚刚守寡时突然落在她肩上的责任,根本不算什么负担,反而像是急需的分心之事,让她不用在睁着眼的每一分钟里都去想纽瓦克的火灾,谢天谢地还有那些电影,她补充道,在寒冷的冬日能躲在影院的一片黑暗里,有机会消失在那些瞎编乱造的愚蠢故事里,谢天谢地还有你,阿奇,她告诉他,我勇敢的小男子汉,我的靠山,我的支柱,在好长一段时间里你是这世上唯一让我觉得真实的人,要是没有你,我都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事,阿奇,我还有什么活着的理由,我还怎么继续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

毫无疑问,在那些个月里她处于一种半疯狂的状态,一个靠着香烟、咖啡和时不时冒出来的兴奋感活着的疯女人,但在房子和学校的问题解决之后,马不停蹄的慌乱便渐次隐退,最终彻底消失了,她长时间地陷入思考和反省之中,可怕的白天,可怕的夜晚,一段麻木不仁与犹豫不决的时光,不停地权衡各种可能性,竭力想搞清楚她想要的未来到底是什么。在这方面她挺幸运的,她说,还有做选择的余地,她现在有钱了,做梦都没想过能有那么多,光是人寿保险一项就有二十万美元,更不用说她卖掉米尔本的房子和玫瑰园照相馆之后收回来的那些钱了,其中还包括折卖家具和照相馆设备的额外收入,因此即便刨去花在购置新家具上的几千块、弗格森上私立学校每年要交的学费和公寓的月租,剩下的钱也绰绰有余,足够她在接下来的十二或者十五年里不用工作,继续靠亡夫的保险赔偿金过日子,一直到儿子大学毕业——如果她能再找个精明的股票和债券操盘手,把钱投到市场上的话,还能撑更久。她三十三岁了,虽不再是初涉世事的少女,但也不算别人所谓的那种人老珠黄,但是想到自己现在有了财富保障,心里还是会安定不少,如果她愿意的话,大可一直安逸闲适地过到老,所以在随后的几个月里,她仍旧在默想,什么都没做,时间基本献给了每天四次坐穿越全城的公交车经过中央公园,早上送弗格森上学,然后回家,下午去接弗格森放学,然后再回家,有些早晨实在不想跳上大巴回西区时,她会利用弗格森上学的六个半小时到东区闲逛,独自到商店购物,独自到餐厅吃饭,独自去看电影,独自去博物馆,这样的节奏持续了三个半月后,她在泽西海岸租了个房子,和儿子窝在里面过了一个莫名其妙又无所事事的暑假,把大部分时间花在看电视上,但她渐渐发现自己越来越躁动,心痒着想重新找工作了。虽然用了大半年时间才最终走到这一步,一旦走到之后,莱卡和禄来福来照相机便又重见天日,没过多久,弗格森的母亲就驾着船驶回了摄影的国度。

但这次她换了一种方式,不再邀请世界来找她,而是主动走到了世界当中,她对在一个固定场所经营照相馆失去了兴趣,认为那种搞摄影的方式已经过时,在这急速变化的时代已经毫无必要,新的高速电影胶片和更高效的轻便相机颠覆了整个行业,使她更新那些有关布光和构图的陈旧观念成为了可能,可以让她重塑自我,走出传统人像摄影的边界。到弗格森开始在希利亚德上第二年时,他母亲已经在到处找工作,并在9月末揽到了自己的第一份活儿:被雇来在她表妹的婚礼上拍照的摄影师失足跌下楼梯,摔断了一条腿,但婚礼还有一周就要举行了,于是她主动提出临时顶替他,而且分文不取。举办婚礼的犹太会堂在布鲁克林的弗莱布许地区,也就是叔祖父阿奇和叔祖母珀尔以前住的地方,趁着结婚仪式结束后,宾客们到南边两条街外的宴会厅吃喜宴前,弗格森的母亲用她的三脚架为出席婚礼的所有家庭成员拍摄了黑白正装肖像照,首先当然是新娘和新郎,也就是未婚夫在朝鲜战争中遇难后似乎注定不会和任何人结婚的二十九岁的夏洛特,和丧偶的三十六岁牙医内森·伯恩鲍姆,然后是叔祖母珀尔、弗格森的外婆外公、夏洛特的双胞胎姐姐贝蒂和她当会计的丈夫西摩尔·格拉夫、米尔德里德姨妈(现在在莎拉劳伦斯学院教书)和她的丈夫保罗·桑德勒(在兰登书屋当编辑),最后是弗格森的两位远房表弟表妹,五岁的埃里克、三岁的朱迪(贝蒂和西摩尔的孩子),一起照了张合照。宴会开始后,弗格森的母亲把三脚架扔到一边,在接下来的三个半小时里往来穿梭于宾客之间,为在座的九十六个人拍摄了上百张照片,都是很自然的抓拍,比如正在互相窃窃私语的老头子,一边喝着红酒胡吃海塞,一边哈哈大笑的少妇,宴会结束之后和大人跳舞的孩子,还有一起跳舞的大人,所有人的脸都被定格在那个简陋、乏味的环境里的自然光中,乐师们端坐在他们的小舞台上铿锵地演奏着无聊老套的歌曲,叔祖母珀尔微笑着亲吻她外孙女的脸颊,本吉·阿德勒在舞池里和一位二十岁多的加拿大远房表妹欢闹地跳舞,一个眉头微皱的九岁女孩独自坐在桌旁,面前是一块吃到一半的蛋糕,在这热闹的欢庆期间,保罗姨夫走到他的小姨子面前评论道,她似乎玩得很开心,从她搬到纽约后还没见她这么兴高采烈过,但弗格森的母亲淡淡地说,我也是逼不得已,保罗,要是再不工作,我就得疯了,米尔德里德的丈夫听了之后说:露丝,我觉得我倒可以帮你这个忙。

帮的忙是委托她去新奥尔良,为普利策奖获得者亨利·威尔莫特备受期待的新小说拍摄护封照片,当六十二岁的威尔莫特告诉他的编辑自己对结果非常满意,也就是打电话给保罗·桑德勒,通知他说以后除那个漂亮女人 外,谁也不允许给他拍照,兰登书屋开始更多地委托她为作者拍照,这进而为她带来了纽约其他出版社的工作邀约,再接着是各家杂志的采访任务,在接下来的几年中,露丝为《城里城外》《时尚》《形象》《妇女家庭》《纽约时报杂志》等周刊和月刊的专题报道陆续拍摄了很多作家、电影导演、百老汇演员、音乐家和艺术家的照片。弗格森的母亲喜欢在拍摄对象最熟悉的环境中为他们拍照,所以会带着便携的灯架、可折叠的背景布和柔光伞,到他们生活和工作的地方去拍,比如让作家坐在堆满书籍的书房中或者书桌后面,画家坐在他们乱七八糟、色迹斑斑的工作室中,钢琴家坐在或站在他们油光锃亮的黑色施坦威钢琴前,演员站在化妆室的镜子前或者独自坐在空荡荡的舞台上,但不知为什么,同样是拍这些著名人物,她拍出来的黑白人像照尤其善于捕捉照片中人的内心,而大多数摄影师不一定能做到这一点,或许这种能力和拍摄技术无关,更多是源于弗格森母亲本人,因为她总是会为拍照任务提前做准备,读拍摄对象的书、听他们的唱片、看他们的画作,所以在漫长的拍摄期间她和他们有话可聊,再加上她谈吐自如,总是散发着迷人的魅力,但又不是那种喜欢聊自己的人,某些自视颇高、难以相处的艺术家在她面前会放松下来,觉得她真的对他们是谁、做的什么事感兴趣——实际上她也确实如此,或者说大多数时候是这样——而这种引诱一旦生效,他们便会放下戒备,脸上的面具渐渐滑落,眼神中开始浮现出一种不同的光彩。

除了为杂志和出版社做的这类商业拍摄,弗格森的母亲也一直在忙自己的项目,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四处乱看 ,抛弃了拍摄一流人像所需要的那种细致入微的掌控,转而抱着不管发生什么的开放心态去迎接不期而遇 。她在表妹夏洛特的婚礼上发现自己还有如此乖戾、冲动的一面,1955年那份没有酬劳的工作,变成了三个半小时兴高采烈的疯狂拍照,摆脱了费力筹备的约束后,她在人群间往来穿梭,投入到急火快攻般的拍摄中,一张接一张地拍,因为那些昙花一现的时刻必须赶紧拍下来,不然就没了,哪怕顿半秒,画面也会消失,在这类情况下,她的精神变得高度集中,情绪陷入了一种狂热状态,仿佛房间里的每张脸和每个身体都在同时向她冲来,仿佛每个人都在她的眼睛里呼吸,他们没有站在镜头的那一边,而是来到了她的身体中,成为了她这个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不出所料,夏洛特和她丈夫很讨厌那些照片。不是那些,他们说,不是结婚仪式后在教堂里拍的肖像照,那些照得真是太好了,他们会在未来的岁月里一直珍惜,但婚宴上拍的那堆实在让人无法理解,又暗又糙,令人不快,每个人看起来都那么邪恶、阴郁,就连那些大笑的人看起来也多少有点儿狰狞,为什么那些照片那么怪异,为什么一切看起来都那么暗呢?弗格森的母亲被如此的指责搞得有点儿恼火,所以在寄给新婚夫妇的那套肖像照中附了一张简短的字条说,真高兴你们喜欢这些 ,然后又给珀尔婶婶寄了一套,给她父母寄了一套,最后一套则给了米尔德里德和保罗。收到自己那套之后,她的姐夫打电话来问为什么一张婚宴上的照片都没有。因为那些照片很烂,她说。所有艺术家都厌恶自己的作品,她这位新晋的支持者和拥护者说道。最终,弗格森的母亲听从劝告,从那天下午拍摄的五百张照片中挑了三十张,冲洗出来后寄到了保罗在兰登书屋的办公室。三天之后,他又打电话来说,它们不仅不烂,他还觉得非常棒。如果她允许的话,他想把这些照片寄给《光圈》杂志的米诺·怀特。它们值得发表出来,他说,被更多关心摄影的人看到,而且,既然他跟怀特打过一点交道,为什么不干脆就高点儿呢?弗格森的母亲不确定保罗是真这么想还是在可怜她。她想:这是好心男人挺身而出,帮助迷茫、悲痛的亲戚渡过难关,有各种关系的人试图为没有人脉的寡妇摄影师联系新生活。转念又想:可怜不可怜的,反正是保罗派她去的新奥尔良,或许他当时就是随口一说,凭的是盲目的直觉或者渺茫的预感,可既然那个性情乖戾、嗜酒如命的威尔莫特都夸奖她拍得真他娘太好了 ,或许她姐夫也认为自己真的相中了一匹良驹。

不管保罗对他们的决定有没有影响,《光圈》编辑部同意了刊登她那些照片,六个月后,一组包含二十一张照片、题为《布鲁克林的犹太婚礼》的作品出现在了杂志上。刚收到《光圈》的函件时,她心中被突然的喜悦和胜利之感击中,但随即就被懊恼冲淡了,接着又险些被愤怒彻底摧毁,因为没有被拍摄对象的许可,她不能发表那些照片,弗格森的母亲犯了首先联系夏洛特的错误,而对方顽固地拒绝授权《光圈》或者任何其他破杂志 刊登这些有她和内森的丑陋抓拍 。随后的三天,弗格森的母亲跟其他被拍的人都通了话,包括夏洛特的母亲和她的双胞胎姐姐贝蒂,在其他人都没有提出反对后,她又打电话给夏洛特,请她再考虑一下。绝不可能 。去死吧 。你以为你是谁 ?珀尔婶婶试图和她理论,弗格森的外公责备说,她就是他说的那种不顾他人的自私自利之徒 ,贝蒂则说她是榆木脑袋、娇小姐,但新晋的伯恩鲍姆太太死活不让步。最终,有夏洛特和内森的那三张照片不得不被撤掉,换上了另选的三张,就这样,一个讲婚礼的照片故事,在连新郎和新娘的影儿都没有的情况下,被刊登了出来。

尽管如此,总算是开了个头,朝那个她唯一觉得可行的未来迈出了第一步,而有了发表那些照片带来的自信,弗格森的母亲也开始勇往直前,着手其他一些非委托项目,或者如她所言,她自己的作品 ,那些能继续在《光圈》的纸页间找到,或者散见于书封和美术馆墙上的照片,这段转变期中最重要的一点,或许是早在1956年春天她在《犹太婚礼》发表前最后一刻做出的那个决定,她当时跪在床前,祈求斯坦利能原谅她即将要做的事,但必须要这样,她对他说,其他任何方式都只会逼着她继续活在纽瓦克大火的灰烬之中,直到她自己也被烧到什么都不剩,就这样,从那天起,在她后来漫长的人生岁月中,她在作品上的署名变成了露丝 ·阿德勒 。

刚开始的时候,八岁的弗格森只是隐约知道母亲在做什么。他意识到她比以前要忙很多,大多数日子里都在为各种摄影工作四处奔走,或者把自己关在以前那间闲置的卧室里——被她改造成了冲洗照片的暗房,而且由于化学物质释放的气体,总是门窗紧闭——尽管能看到她比春天和夏天时更爱笑是件好事,但其他发生的事情就没那么好了,甚至一点都不好。有八个月的时间,那间卧室都是他的房间,是他的私人隐居所,可以在里面整理他的棒球卡,用塑料保龄球击倒那些塑料保龄球瓶,把装着豆子的小袋扔过木头靶子上的洞,用飞镖瞄准小小的红色靶心,但现在这一切都没了,所以根本不能叫好事,而在10月末,也就是他那间明亮的屋子被改造成禁止入内的暗房之后不久,又一件不太好的事发生了,他母亲告诉他,以后她没办法接他放学了。她早上还会继续送他去上学,但不能再指望她下午也有空,所以,他外婆会到校门口接他,护送他回公寓。弗格森不喜欢这样,因为这关系到他严厉反对一切改变的道德信条,但他现在无力抵抗,只能照她说的做,而以前每天最愉快的时光——六个半小时的无聊、训斥以及与万能的主进行愤怒挣扎之后可以见到他母亲——变成了和他臃肿、蹒跚的外婆慢吞吞往西走的沉闷过程,那个老太太是那么害羞、那么压抑,从来不知道该和他说点什么,也就是说,大多数时候他们只能一路沉默着坐车回家。

他也不想这样。但他母亲是他唯一在乎和能够自在相处的人,其他人都只会挑战他的神经。他知道家里人也有好的地方,比如他们似乎都很喜欢他,但外公太吵闹,外婆太安静,米尔德里德姨妈太忙,保罗姨夫太喜欢滔滔不绝地讲话,叔祖母珀尔表达喜爱的方式太叫人窒息,贝蒂表姨太粗鲁,夏洛特表姨太愚蠢,表弟埃里克太闹腾,表妹朱迪太爱哭,而他唯一愿意不惜一切代价再见到的亲戚,表姐弗兰茜,又远在加利福尼亚念大学。至于他在希利亚德的同学,根本不是他的真朋友,只能算熟人,甚至道格·海斯,那个他见得最多的男孩也是如此,让道格发笑的事情全都是些并不好笑的事情,听到笑话他也根本理解不了。只有他母亲是例外,弗格森很难亲近其他那些他认识的人,和他们在一起时总觉得孤独,而这一点似乎总会不可避免地让他回想起曾经那些执念,比如不断地祈求上帝制造一个奇迹,好能让他心里的石头落地,或者没完没了地想起《纽瓦克明星纪事报》上那张他本不该看但还是看了的照片,那张趁他母亲离开房间出去拿烟的时候研究了三四分钟的照片,那张说明文字上写着斯坦利 ·弗格森被烧焦遗骸 的照片,他死去的父亲躺在那座曾经是三兄弟家世界、但现在已经被烧毁的建筑里,僵硬、焦黑的尸体看起来都没人样了,仿佛大火把他变成了一具木乃伊,一个没有脸、没有眼的人,只有嘴巴还大张着,仿佛被锁定在了尖叫之中,虽然那具被烧焦的木乃伊已经被放进棺材,埋到了地底下,但无论什么时候,每当弗格森想起他父亲,这幅情景都会在第一时间跃入脑海,那具一半被烧毁的焦黑遗骸张着嘴,仿佛还在地底深处尖叫着。

今天会很冷,阿奇。出门上学时要记得围围巾。

病态的胡思乱想是八岁到九岁那个艰难之年中不太好的事情,但好事也不是没有,甚至还是每天都会发生的那些事,比如放学后十一频道从四点播到五点半的节目,足足九十分钟(会插播广告)会放劳莱与哈台的老电影,有史以来拍过的最精良、最搞笑、最让人满意的电影。那是秋天才开播的新节目,弗格森在10月的一天下午偶然打开电视机之前,对这个古老的喜剧组合一无所知,因为在1955年,已经没几个人记得劳莱和哈台了,影院早已不再播放他们在二三十年代拍的那些电影,只是因为电视,他们才在大都市区域的那些小老百姓中间重新流行起来。弗格森太喜欢这俩傻瓜了,两个成年人却长着六岁儿童的脑子,洋溢着热诚与善意,可又总是吵来吵去地折磨对方,陷入最荒唐危险的境地,比如差点儿淹死,差点儿被炸得粉碎,差点儿被爆头到不省人事,但总是会活下来,无论他们演的是倒霉的丈夫、笨拙的阴谋家还是最终的失败者,而且尽管又打又掐又踢,他们最后还是好朋友,比《凡人之书》里的任何一对都更亲密,每个人都是那个合二为一的活人有机体不可分割的一半。劳莱先生和哈台先生。尤其让弗格森开心的,是这俩名字正是扮演电影中虚构的劳莱和哈台角色的两位演员的真实姓氏,因为无论他们碰巧遭遇什么样的情形,劳莱和哈台总归是劳莱和哈台,不管他们生活在美国还是别的国家,不管他们生活在过去还是现在,不管他们是搬家工人还是鱼贩子,是圣诞树销售员还是当兵的,是水手还是罪犯,是木匠还是街头音乐家,是马夫还是狂野西部的勘探者,即便他们扮演的是不同的角色,本性依旧是一样的,这让他们显得比电影里的任何其他角色更加真实,因为如果劳莱和哈台总是劳莱和哈台,弗格森分析道,那就意味着他们是永恒的。

在那一年和下一年里,他们是他最坚定可靠的伙伴,斯坦利和奥列弗,或者叫斯坦和奥列,那个瘦子和那个胖子,一个低能单纯,一个自负白痴,这个白痴到最后并不比前一个高到哪儿去,尽管劳莱的名字和他父亲的名字一样这件事对弗格森有一定的意义,但也没有到特别的程度,而且显然也和他对这两位新朋友日渐增长的喜爱没多少关系,甚至根本没有关系,而这俩人,即便不算是他唯一的朋友,也立即成了他最好的朋友。他最喜欢他们的,是从一部电影到另一部电影都不会改变的那些元素,首先是片头字幕时响起的主题曲《布谷鸟之歌》,宣布二人组又要开始新的冒险了,接下来他们会想出什么新花样 ?那些熟悉的情节转折从来不会让他觉得无聊,奥列不停地摆弄领带,恼火地望向镜头,斯坦目瞪口呆地眨眼睛,突然间泪如泉涌,还有那些围绕他们的圆顶高帽搞出来的笑话,劳莱头上那顶太大,哈台头上那顶太小,帽子凹进去了,帽子着火了,帽子被拉到了耳朵上,帽子被踩到了脚底下,还有他们总是容易摔到坑里,从断裂的地板中掉下去,失足踩进泥塘或者齐脖深的水坑,跟汽车、梯子、燃气灶和电源插座各种过不去,还有奥列和陌生人说话时那种大言不惭的假斯文,这是我的朋友,劳莱先生 ,还有斯坦那种能让大拇指点着,然后抽并不存在但却能用的烟斗的扯淡天赋,还有他们那种失控的阵阵狂笑,突然间翩翩起舞的倾向(两人都很会跳),那种面对敌人时的同仇敌忾,合力毁掉某个人的房子或者砸烂某个人的车时,所有的拌嘴和不快都被抛到了脑后,以及他们变化多端的角色和偶尔重叠甚至融合在一起的身份,比如奥列揉斯坦的脚时以为是在揉自己的脚,还心满意足地长出一口气,或者他们有时别出心裁地复制自己的方式,老斯坦利和老奥列弗看他们蹒跚学步的儿子小斯坦和小奥列,而这两个小家伙完全就是他们父亲的迷你版,因为两套角色都是劳莱和哈台扮演的,或者斯坦娶了女版的奥列,奥列娶了女版的斯坦,或者他们撞见了失散多年的孪生兄弟,当然也是一对名叫劳莱和哈台的好朋友,或者最棒的一次,某部片子结尾处,输血输错了,劳莱长出了奥列的胡子,拥有了奥列的声音,而哈台浑身一软,像劳莱那样哭成一团。

是的,他们永远都那么滑稽,新奇,是的,弗格森有时候会因为他们做的那些傻事笑到肚子痛,但他觉得他们好笑的原因,他对他们的爱开始不受季节影响恣意绽放的原因,不是因为他们小丑般的胡闹,而更多地源于他们的坚持不懈,让弗格森想起了他自己。剥去喜剧的夸张和闹剧的暴力,劳莱和哈台的挣扎和他自己没什么两样。他们同样是从一个考虑不周的计划慌不择路地撞到另一个计划中,他们同样遭受过无数挫折和失败,所以不管什么时候,如果不幸让他们濒临崩溃,哈台的愤怒就会变成他的愤怒,劳莱的困惑就是他的困惑,而他们自找的各种破事儿最好的地方,就是斯坦和奥列甚至比他更无能,更白痴,更无助,真是太好笑了,太好笑了,他怎么能忍住不笑他们呢,虽然他也可怜他们,觉得就像自己的兄弟,志同道合的朋友,永远被世界打倒,但永远会努力再站起来——又搞出一个没脑子的计划,又一次不可避免被打倒在地。

大多数时候他都是一个人看这些电影,坐在客厅的地板上离电视机一码远的地方,但他母亲和外婆都觉得太近了,阴极管释放的射线会把他的眼睛弄坏 ,所以不管是她们俩的哪一个逮到他坐在那儿,他都得挪到距离更远的沙发上。如果放学回来后母亲还在外面工作,外婆就会陪他在公寓里待着,等他母亲完成她每天的任务 后回家(就像《音乐盒》里被斯坦在屁股上踢了一脚之后,那个保姆向警察投诉时说的那样:我正完成我每天的任务呢,他踢了我一脚 ),但弗格森的外婆对劳莱和哈台没什么兴趣,她的热情在清洁打扫和整理家务上,所以她每次给外孙拿来零食之后——通常是两块巧克力碎饼干和一杯牛奶,但有时是一个李子或橘子或是一盒可以蘸着葡萄酱吃的咸饼干——弗格森会到客厅里打开他的节目,而她会忙着擦洗厨房的台子,擦刮灶台上的污垢或者打扫两个卫生间的洗手池和马桶,虽然这位污垢和细菌的虔诚消灭者从没抱怨过女儿操持家务方面的不足,但做这些事情的时候还是会叹气,毫无疑问,一定是对自己的亲生骨肉没能遵守她严格的生活标准而感到懊恼。如果弗格森的母亲已经在家,那外婆送他回来之后就走了,当然,她会亲亲女儿,寒暄几句,但很少会逗留太久以至于得费事脱下外套来,而他母亲没在暗房里洗照片或者在厨房里做晚饭时,偶尔也会陪儿子坐在沙发上,看看劳莱和哈台,时不时还会和他一样笑得前仰后合(比如《音乐盒》里每天的任务 ,这后来成了他们之间的一个笑话,最终替换掉了他们曾经用来描述屁股的一长串旧词,各种久经考验的词汇,比如backside、tuchas、keister、heie、rear end、fanny和rup,当他们俩有时候在不同的房间,他母亲大声问“阿奇你干吗呢”,如果他不是正巧站在、走在或躺在房间的什么地方,就会答道,我正坐在我每天的任务上呢,妈 ),但大多时候,看到斯坦和奥列搞恶作剧或者一屁股摔在地上,她只会轻声一笑,或者莞尔一笑,要是事情变得失控,又是重击又是猛打,又是看着就很疼的互殴时,她会皱皱眉或者摇摇头说,哎呀,阿奇,太可怕了 ,她指的不是电影可怕,而是那种打闹让她有点受不了。弗格森当然不同意,但他已经不小了,明白既然自己可以这么喜欢劳莱和哈台,别人也有可能非常不喜欢他们,母亲能陪他看还是挺够义气的,毕竟,他也明白对她来说斯坦和奥列有点儿太蠢、太幼稚了,就算她每天都看他们,连着看一年,也不会成为他们的影迷。

全家只有一个人和他有同样的爱好,只有一个大人能敏锐地觉察出他热爱的两位傻瓜有多天才,这个人就是他的外公,也就是那位总让人捉摸不透的本吉·阿德勒,对弗格森来说本吉一直是个谜,他好像有两三种不同的性格,有些日子里热情洋溢、宽宏大量,有些日子里又拒人千里、心不在焉,有时候焦躁不安,甚至神经兮兮、脾气暴躁,有时候又沉着镇静、爽朗友善,今天对外孙格外关照,明天又对他视而不见,不过在他情绪不错的日子里,在他有兴致让笑话从嘴里不断飞出来的日子里,他确实是个很好的同伴,是弗格森的同谋,可以和他一起去打“无聊战争”(他把布尔战争,也就是boer war,胡乱听成了bore war,无聊战争)——弗格森以为是针对无聊生活发起的军事袭击。11月底,保罗姨夫又派弗格森的母亲出了一趟差,这次是远赴墨西哥,为米莉森特·卡宁汉姆拍照,这位耄耋之年的诗人马上就要在兰登书屋出版她的《文集》。她不在的这段时间里,弗格森不得不窝在外婆外公位于哥伦布大转盘附近的公寓。那个时候,他已经同劳莱和哈台相处一个多月了,完全沉浸在他这份新迷恋之中,而在周末到来时又会陷入失落,因为那两天没有节目,但是他在西58街度过的第一晚恰好是星期一,也就是说,他可以同肥瘦二人组连着相处五个下午,然而第一天,他外公早下班回来解释说那天上班真没劲 ,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和弗格森一起收看了节目,而且这个节目对外公六十二岁的脑子产生的影响,似乎和它对弗格森八岁的脑子产生的影响一模一样,不一会儿,他就笑得浑身乱颤,有一刻甚至上气不接下气、满脸通红,高兴到了那周他每天都会提前下班回来和外孙一起看那个节目。

接着,惊喜来了,12月初的那个星期天,弗格森的外公外婆带着一大堆东西来到了中央公园西路的公寓,其中太重的那些是公寓楼管理员阿瑟用手推车送上来的,并且从弗格森的外公那里赚了五美金的小费(五美金!)。还有一个超长的纸箱,是他外婆外公一人抓着一头抬进家的,那个箱子真是太长了,差点儿进不来门,所以当他看到外婆冲他微笑(她很少笑),听到外公哈哈大笑,感到母亲的手捏在他的右肩膀上,立即明白什么不同寻常的事就要发生了,只是他还不知道会是什么,直到箱子被拆开,他才发现自己拥有了一台十六毫米的放映机、一块可以卷起的银幕和一个可收缩的三脚架,以及十部劳莱和哈台的短片:《最后一笔》《两场战争》《又错了》《大生意》《完美的一天》《烂醉如泥》《零度以下》《胡闹二场》《伙伴》《拖入窘境》。

放映机是二手货又怎样——反正能放。影片拷贝有点划痕,声音像从浴缸底部传出来的又怎样——反正能看。而随着这些片子的到来,他又学到了一堆新词——比如链轮 ,想这个词可比想到烧焦 好多了 [1] 。

他母亲没有拍摄任务去外地的那些周末里——而且天气也不会太冷或太潮或刮大风——大多数星期六的上午和下午,弗格森会跟着母亲上街,看看有没有什么好照片可以拍,他们会沿着曼哈顿的人行道慢悠悠地散步,走上市政办公楼的台阶,爬到中央公园的岩石上,走过里面的一座座桥,然后,他母亲会突然停下来,反正在他看来有点无缘无故,把镜头对准什么东西,按下快门,咔嚓、咔嚓嚓、咔嚓嚓嚓,这或许不算世界上最吸引人的活动,但却是和他母亲在一起、又能独占着她的那种快乐的一部分,他怎么能不享受他们一起在百老汇和格林威治村第六大道上的咖啡厅吃午饭的时光呢,而且十次中有十次他都会点个汉堡和一杯巧克力奶昔,在那些星期六里,闲逛到中午时总会吃同样的饭,一个汉堡,谢谢,对,一个汉堡,谢谢,仿佛这是某种神圣的仪式,也就是说,最微小的细节都不能发生什么变化,然后在星期六的晚上和(或者)星期天的下午,他们会一起去看电影,而且要坐在楼座上,他母亲可以在那儿抽她的切斯特菲尔德香烟,看的电影从来不是劳莱和哈台那些,而是好莱坞的各种新片,比如《好天气》《铁汉娇娃》《野餐》《红男绿女》《艺术家与模特》《宫廷小丑》《天外魔花》《搜索者》《禁忌星球》《一袭灰衣万缕情》《我们的布鲁克斯小姐》《宝云尼车站》《空中飞人》《白鲸记》《金车玉人》《十诫》《环游世界八十天》《甜姐儿》《不可思议的收缩人》《孺子雄心》《十二怒汉》,这些1955、1956、1957年的好片和烂片,陪着他们从他在希利亚德上学的那段时间,一直熬进了他在滨河学院的第一年,这所新学校位于第84和85街之间的西区大道上,有着所谓的进步倾向,因此是男女同校,而且建校才刚刚二十九年,比希利亚德的建校时间整整晚了一百年。

不用再穿西装打领带,不用再参加晨祷,不用再坐公交车穿越中央公园,不用每天被困在没有女生的教学楼里,这些无疑是进步,但三年级和四年级的最大差别并不是转校这件事,而是弗格森和上帝的决斗结束了。上帝已经被打败、被揭穿,什么力量都没有,也根本不存在,既不会再惩罚谁,也不会再让谁感到畏惧,那位天上的超人被赶下神坛后,弗格森便不再玩那些明知故犯的老把戏了——后来有时候也会被他称作存在论的弱鸡 。他失败得如此成功,以至于有些厌烦这种耍花招和自毁的天赋。希利亚德学院没有一个人曾怀疑他有所不轨,所有人都被他骗了,不光是教师和同学,还有他母亲和米尔德里德姨妈也一样,谁都没发现他是故意为之,他在三年级那种让人捉摸不透的表现只是在做样子罢了,只是他设计出来的狡猾计划,为的是证明如果没有什么神圣力量在注视他的话,他无论做什么都不要紧。他用希利亚德把他撵走这个论据,最终赢了这场他和自己之间的辩论——确切地说,不是被开除,因为学校允许他读完那个学期,但那之后,他们就实在不想再见到弗格森了。校长告诉他母亲,他在学校这么多年,阿奇是他遇到过的最难解的谜团。他既是最好的学生,也是最差的学生,有时候聪明绝顶,有时候又蠢得令人发指,他们实在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他们见证的是一个逐渐开始发病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吗,他问,还是说阿奇只是又一个迷失了方向的小男孩,最后他会重新找到自己?弗格森的母亲很清楚自己的儿子既不是白痴,以后也不会是疯子,所以她谢过校长的拨冗接待后,便着手寻找新学校了。

11月中旬的某个周五,他收到了在滨河学院的第一张成绩单。经过前一年在希利亚德的刚及格和不及格后,他母亲期待他在新学校的成绩能好点儿,但怎么都没想到弗格森会带回来七个优和两个良。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叫她目瞪口呆,五点半的时候,就是《劳莱和哈台秀》快结束时,她走进客厅,坐到了儿子旁边的地板上。

考得不错,阿奇,她右手举着装成绩单的信封,左手轻轻敲了敲,我真是太为你骄傲了。

谢谢,妈,弗格森答道。

你肯定很喜欢现在的新学校吧。

还不错,总的来说。

什么意思?

学校就是学校,所以肯定不是什么人人都会特别喜欢的地方。去上学,是因为必须得去。

但有些学校总会更好一些,对吗?

应该吧。

比如,滨河就比希利亚德好。

希利亚德不算差的,作为一所学校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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