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
他的堂哥安德鲁死了。在战斗中被击毙了 ,弗格森的父亲这样和他解释道,安德鲁在南北朝鲜之间的高寒山区执行夜间巡逻任务时,被一名中国士兵开枪击中,他父亲说,那颗子弹射入了安德鲁的心脏,导致十九岁的他当场死亡。那是1952年。五岁的弗格森觉得他应该和屋里的每个人一样感到难受才对,尤其是大伯母米莉和堂姐爱丽丝,因为这俩人连在十分钟内不失声痛哭一次都办不到,而悲伤的大伯卢只是低头盯着地板,烟抽了一根又一根,但弗格森无法酝酿起他觉得自己需要有的那种悲伤,不伤心的时候强作悲伤,多少有点虚假和勉强,因为他从来都不喜欢这个堂哥,安德鲁以前叫他小崽子、矮子 和屎小孩 ,家庭聚会时对他颐指气使,有一次还把他关进了储藏室,说要看看他是不是条够硬的汉子 ,而就算没欺负弗格森时,他给妹妹爱丽丝起的那些难听的外号,比如猪脸、狗脑子、铅笔腿 ,也让弗格森恶心得直发抖,更别说安德鲁还很以绊倒或者拳击只比他小一岁但却矮了半头的堂弟杰克为乐。就连弗格森的父母也承认安德鲁是个问题少年 ,从他记事起弗格森就经常无意中听到有关这位堂兄在学校捣的各种乱,比如和老师犟嘴、放火烧垃圾桶、砸窗户、无故旷课,以至于他最终因为劣迹斑斑,在高三读到一半时被校长开除了,接着他在偷车时被当场抓获,法官给了他两个选择,要么蹲监狱,要么去参军,安德鲁选择了参军,结果被派到朝鲜六个星期后,他就死了。
要过很多年,弗格森才会明白这场死亡对一家人造成的全部影响,他那时年纪太小,只知道此事对他造成的最终影响——那会在他七岁半的时候显现出来。从安德鲁的葬礼到那个让他们的小世界分崩离析的事件之间的两年,活在当下的童年时光一晃便过去了,稀松平常地去上学,参加体育运动,交朋友,看电视节目,读漫画书、故事书,生病,膝盖上磕破点儿皮或者摔断了胳膊还是腿,偶尔打打架,经历点道德困境,无数次地拷问现实的本质,而且在这期间,他仍然爱着他的父母,也感受着他们对他的爱。当然,大部分的爱都来自他精力充沛、柔情似水的母亲,露丝·弗格森,她创办经营的玫瑰园照相馆就在他们居住的米尔本镇的繁华主街上,程度稍弱一些、也不太稳固的爱则来自他的父亲,令人难以捉摸的斯坦利·弗格森。沉默寡言的他似乎只是模模糊糊地记得儿子的存在,但弗格森明白父亲有很多事要操心,经营三兄弟家世界是一项需要没日没夜全力以赴的工作,不可避免会分散他的心思,不过当他的心思难得没被分散,可以将目光集中在儿子身上的时候,弗格森很确信他父亲知道他是谁,没有把他和别人搞混。换言之,弗格森的生活稳定安逸,他的物质需求得到了持续而尽责的满足,有房子住,有三餐吃,有干净的衣服穿,没受过什么苦,没经历什么妨碍他成长的精神折磨,在五岁半到七岁半这两年,他渐渐长成了一个教育人士口中那种健康、正常、智力中等偏上的孩子,二十世纪中叶美国少年的标准样本。但是他身处自己生活的纷乱之中自顾不暇,无法再去留心那些在他切身相关的事情以外的东西,再加上他父母不是那种把烦恼透露给小孩的人,所以当灾难在1953年11月3日骤然降临时,他不可能有任何思想准备,而那场灾难将他逐出了童年的伊甸园,将他的人生转向了全然不同的轨道。
在那个命运攸关的时刻到来前,弗格森一无所知的众多事件包括以下这些:
(一)儿子的死让卢和米莉悲痛欲绝,而雪上加霜的,是他们认为自己是失败的父母,养了个不合格的孩子 ,一个毫无良心和道德原则的少年犯,一个藐视规则与权威、一有机会便大搞破坏且乐此不疲的人,一个谎言家,彻头彻尾的骗子,坏蛋。这样的失败让卢和米莉备受折磨,他们翻来覆去地琢磨以前对他到底是太严还是太松,而假如当初做点儿什么,或许就能阻止他去偷那辆车,正是那件事给他判了死刑。更让他们撕心裂肺的,是他们当时鼓励他去参军,以为或许能让他改邪归正,没想却把他送进了地下六尺的一个木头盒子。因此,不仅他任性、愤怒、荒废的人生应该怪在他们头上,对于他的死,对于他死在偏远荒凉的朝鲜那个冰天雪地的山顶上,他们认为自己也负有责任。
(二)卢和米莉爱喝酒。他们是那种既以饮酒为消遣又毫无节制的夫妻,而且酒量都非常好,没喝过头的时候,这两个嗜酒如命又逍遥自在的人,言谈举止颇有戏剧性,还挺讨人喜欢。奇怪的是,两人中反倒是瘦得像根针的米莉比较稳健,很少会喝到东倒西歪或者口齿不清,而她魁梧的丈夫有时却会喝过头,即便在安德鲁死之前。弗格森记得一次热闹的家庭聚会上,他见过这位大伯酩酊大醉躺在沙发上打呼噜,全家人还觉得很好笑,但现在,在安德鲁死后,卢的酒瘾开始愈演愈烈,他的饮酒时间已经从派对、晚餐前的鸡尾酒、晚餐后的助眠酒,蔓延到了大中午吃饭时,他会喝得烂醉如泥,外套的内袋里也揣着小酒瓶,随时拿出来偷偷闷两口,毫无疑问,这是为了麻痹他那被愧疚蹂躏的内心不断抽搐的痛苦,但酒精开始渐渐影响他在商店的工作,有时候会让他在跟顾客介绍惠而浦和美泰克洗衣机各自的优点时变得语无伦次,偶尔没有语无伦次时他又会变得暴躁易怒,而他暴躁易怒时常常以侮辱他人为乐,三兄弟家世界的生意可不能这么做,弗格森的父亲不得不亲自出面干预,把卢从遭到冒犯的顾客身边拉开,叫他回家睡一觉去,酒醒了再说。
(三)众所周知,卢还嗜好赌博。要不是米莉在纽瓦克城区的班伯格百货商店有份做采购的工作,一家人早在多年以前就破产了,因为卢在三兄弟家世界赚来的钱大部分最后都会钻进庄家的腰包。现在随着酗酒的问题迅速失控,他也越来越倾向于凭直觉玩那种风险极高的下注,梦想着发一笔惊心动魄、千载难逢的横财,制造一场赌徒们几十年后还在口口相传的传奇赌局,但随着他的臆测越来越没谱,赔的钱也越来越多。到1954年8月,他已经欠债三万六千美元,艾拉·伯恩斯坦,那位过去十多年来一直给他登记赌注的庄家,渐渐失去了耐心。卢需要现金,不少于一万或者一万二的一笔巨款,来证明他的诚意,不然兄弟们会抡着棒球棒、戴着指节铜套找上门去,他没法张口和斯坦利要钱,知道弟弟之前发誓再也不会帮他偿还赌债时不只是嘴上说说,所以他决定从斯坦利那儿偷钱——给三兄弟家世界向通用电气供货商开具的一张支票下止付通知,把钱转到了自己名下。他明白自己最终会被发现,但账实不符的问题一时半会儿不会暴露,因为商店和供货商之间的货物现金流依靠的是互信机制,账目登录往往比实际交易落后数月,所以他有足够的时间把漏洞补上。9月底时,弗格森的大伯又发现了机会,虽然这意味着他要再给一张支票下止付通知,但如果一切顺利,被挪用的九千美元转眼就可以变成十倍的金额,不但足以补上那两张止付的支票,把欠伯恩斯坦的钱全还上,自己还能留下可观的一笔。在即将开始的世界大赛中,印第安人队比巨人队更被看好,所以赌克利夫兰的球队赢基本上就是十拿九稳的事儿,但卢转念一想:如果印第安人俱乐部实力如此强大,有什么能阻止他们连赢四场吗?这种赌注的赔率更诱人。十有八九能大赚一笔,而一次赌克利夫兰的一场比赛只能赢些小钱。如此,卢便找到另一位庄家,也就是说,那人不是伯恩斯坦,然后把他从弟弟那里偷来的九千二百块都压在了印第安人队身上,赌他们能一场不输地大败巨人队。没人知道弗格森的大伯去哪儿看的第一场比赛,但斯坦利和阿诺德以及三兄弟家世界的其他员工连同五六十位店里的顾客——实际上不是真的顾客,只是家里没有电视的巨人队球迷罢了——围在商店的一台台电视机前观看实况时,卢自己溜到了外面去,可能是在当地某家酒吧或者别的什么地方看的,一个无人知道的地点,所以无人目睹他眼睁睁地看着梅斯在第八局上半局追上沃茨打出的高飞球时魂飞魄散的样子,以及更可怕的,几分钟后,当他看到路兹一棒猛击,让莱蒙投出的球飞到右外野看台上时万念俱灰的绝望之状。一个人挥了挥球棒,另一个人的人生便只剩一堆瓦砾。
(四)10月中旬,通用电气的供应商通知斯坦利说,他们8月初时曾送去一大车冷柜、空调、电扇和冰箱,但至今没有收到付款。大惑不解的斯坦利找到了三兄弟家世界的会计阿黛尔·罗森,一个体态丰腴、头发里总插着一根黄铅笔,并且笃信字迹一丝不苟和表格排列整齐兹事体大的五十六岁寡妇。斯坦利把问题解释完后,罗森太太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拿出公司的支票簿,找到8月10号那天的存根,证明了他们所欠款项已经全额付清,共计一万四千两百三十七块一毛六分。斯坦利耸耸肩,支票肯定是寄丢了,他说,并让罗森夫人给8月那张支票下个止付通知,再重新给通用电气的供货商开一张。第二天,一头雾水的罗森太太向斯坦利报告,那张支票的止付通知早在8月11号就有人下过了。这是什么意思?有那么一瞬间,斯坦利猜是不是罗森夫人背叛了他,是不是这位在此之前都十分可靠的员工,这个众所周知在过去的十一年中一直暗恋他的女人,有可能在账面上做了手脚,但他看到罗森那双迷惑、爱慕的眼睛,打消了这个无稽的念头。他又把阿诺德叫到后勤办公室,问他知不知道丢失的一万四千美金,但是和罗森太太被质问起这个谜团时一样,阿诺德看起来也相当震惊和迷惑,说他完全无法想象到底发生了什么,于是斯坦利也相信了他。接着他叫来了卢。这位家中最年长的成员先是否认了一切,但斯坦利觉得有点不对劲,因为两人说话时他哥哥的目光一直掠过他的肩,直直盯着他背后的墙看,所以他步步紧逼,追问他8月那张支票的止付通知,斩钉截铁地说有可能干这事儿的人只有他,他是唯一的嫌疑人,因为罗森夫人没什么问题,阿诺德和他也一样,所以只能是卢干的,接着,斯坦利又开始逼问他近来的赌博问题,他下注的具体数额,一共输掉多少钱,赌的是哪些棒球赛,哪些橄榄球赛,哪些拳击赛,斯坦利逼得越紧,卢的身体似乎就越软,仿佛他们两个正在拳击场上较量,每个字都是一拳,都正中要害,打中了内脏,击中了头部,一点一点地,卢的步履开始变得蹒跚,仿佛他的膝盖马上就要软掉,然后,他突然跌坐到椅子上,双手捂着脸大哭了起来,接着支支吾吾地哽咽着交代了实情。斯坦利听完后目瞪口呆,因为事实是卢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丝毫没有悔过之心,如果说他对什么后悔,那也只是悔恨他的计划,他那天衣无缝的完美计划泡了汤,是印第安人队对不起他,丢掉了大赛的第一场比赛,操他妈的威利·梅斯,他说,操他妈的达斯蒂·路兹。斯坦利意识到他哥哥已经不可救药,因为如果一个人成年之后还把自己所有麻烦的根源算到几个棒球队员头上,那么他的心智基本就和小孩一样不成熟,而且还是个愚蠢的小孩,卢已经变得像他自己的儿子,那个命丧黄泉的二等兵安德鲁·弗格森一样一无可取、仅存败絮。斯坦利很想叫他哥哥滚出商店,再也别回来,但他做不到,那样会显得太突然、太无情,可正当他思忖着接下来该说什么,他意识现在其实什么都不能说,除非他的怒气可以消退一些,至少别让他后悔说出什么的话来。卢又开口了,他告诉斯坦利他们如今已经深陷其中,商店也要完蛋了。弗格森的父亲没明白卢到底指什么,所以还是没吭声,心想或许哥哥真的精神失常了,但卢谈到了伯恩斯坦,谈到了他欠人多少钱,现在已经两万五千多块钱了,但这只是冰山一角,因为伯恩斯坦后来又开始算利息,所以数额每天都在涨涨涨,过去两周里他接到了六七个电话,那头的声音威胁他赶紧还钱,不然吃不了兜着走,意思有可能是一群人在暗处一拥而上,打断他身体里的每根骨头,或者用硫酸把他泼瞎,或者割伤米莉的脸,或者绑架爱丽丝,或者把米莉和爱丽丝都杀了,他很害怕,卢告诉弟弟,害怕得夜不能寐,他的房子已经抵押了两次,他已经从店里借了两万三千美元,他再去哪儿筹那么多钱?现在轮到斯坦利的膝盖发软了,他感到头晕目眩,好像不再是他自己,好像这具皮囊没法完全包裹住自己,所以他在桌子另一头的椅子上坐下来,坐在卢对面开始纳闷,怎么一万四突然就变成两万三了,隔着灰色的金属桌面,兄弟俩互相盯着对方,卢告诉斯坦利,伯恩斯坦提了个建议,在他看来这是唯一的解决办法,唯一可能的出路,不管斯坦利愿意与否,都只能这么办了。你在说什么?过去七分钟里始终未发一言的斯坦利问道。他们要替我们把店烧掉,卢说,然后等我们领到赔偿金,大家再把钱分了。斯坦利没说话。他没话说是因为他无话可说,因为在那个时刻,他脑子里唯一的念头是他有多想把他哥哥杀了,但他要是敢大声说出这种话,告诉卢他有多想把手摁在他喉咙上,把他掐死,他母亲一定会在地下诅咒、折磨他一辈子。过了好一会儿,斯坦利终于从椅子上站起来,开始往门口走,打开门后,他站在门口说:我不相信你说的话。然后他离开了房间,只听到卢在他背后说了一句:信我吧,斯坦利,只能这么做。
(五)斯坦利的第一个念头是告诉露丝,向妻子卸下心里的重负,让她一起想办法阻止卢,但他无论如何说不出口,无论如何都做不到,每次都在最后一分钟打了退堂鼓,因为他无法忍受听她告诉他怎么做,他知道她会跟他说什么。他没法去报警。因为罪行还未实施,而且什么人会在没有确凿证据来佐证有作案预谋的情况下,就去控告亲哥哥正在策划一桩潜在的犯罪活动呢?而且话说回来,假如伯恩斯坦和他哥哥最后真这么干了,他能铁下心去报警,把哥哥抓起来吗?卢现在处境危险。他们威胁要把他弄瞎,要杀了他老婆和女儿,如果斯坦利现在站出来,他就得为卢受伤负责,为那几条人命负责,这意味着他也难辞其咎,即使不是他的本意,他也会成为一个不情愿的同谋,而如果事情出了岔子,伯恩斯坦和卢被抓起来,他敢肯定他哥哥会毫不犹豫地供认他也是同伙。是的,他恨死了卢,一想到他就觉得恶心,但他更恨自己心里会生出如此的仇恨,可耻、丑陋的仇恨,只会让他无法进一步行动的仇恨。他明白,不把事情告诉露丝,实际上意味着他选择了过去,抛弃了当下,放弃了自己丈夫和父亲的身份,回到儿子和兄弟的那片黑暗世界,回到那个他再也不想回去的地方,但他没法逃走,他又被那个世界吸了回去。在接下来的两个星期里,他来回处于一种既恐惧又愤怒的恍惚状态,用持续的沉默将自己和所有人隔绝,他胸中涌动着懊丧的怒火,不知脑子里那颗炸弹何时会爆炸。
(六)在他看来,除了照计行事外别无选择——或者说假装照计行事。他需要知道伯恩斯坦那伙人的计划是什么,掌握所有细节,而要做到这些,他只能骗卢相信自己和他是一伙的。第二天早晨,离他们上次谈话,那场以只能这么做 结束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对话刚刚过去二十四小时,斯坦利便告诉卢他改了主意,尽管这违背他的理智,让他觉得恶心到极点,但他明白确实别无他法了。这句谎言产生了他期待的效果。以为斯坦利现在也上了贼船,感激涕零、战战兢兢、神思恍惚的卢把弟弟当成了最珍贵的盟友和最可靠的心腹,丝毫没有怀疑斯坦利扮演的是个双面间谍,唯一的目的就是暗中搞砸计划,阻止火灾的发生。
(七)会有两个人,卢告诉他,一个是没有案底的纵火惯犯,外带一个放哨的,日期定的是下个星期二,也就是11月2号/3号深夜,但前提是那天晚上天很干,天气预报没有雨。卢要做的是弄坏防盗警报,并把店里的钥匙给那俩人。他自己那天晚上会待在家里,而且建议斯坦利也这么做,但斯坦利那晚有别的计划,或者说只有一个计划,那就是躲在漆黑的商店里,在纵火犯放火前就把他赶跑。斯坦利想知道那些人会不会带枪,但卢不太确定,伯恩斯坦没跟他提到这个细节,但带不带有什么差别,他问,又不关我们的事,担心什么?因为可能有人不巧从商店前经过,斯坦利说,比如警察,或者出来遛狗的男人,或者派对结束后正往家走的女人,他不希望有人受伤。为了三十万保险赔偿金把店烧掉就已经够糟糕了,要是有什么无辜路人再碰巧在其间被开枪打死,他们后半辈子都得去蹲监狱。卢没想到这一层。也许他应该跟伯恩斯坦提一句,他说,但斯坦利告诉他算了,因为伯恩斯坦的人只会想怎么来就怎么来,不会理会卢的想法。话题就此结束后,斯坦利抛下卢往楼下的卖场展厅走,但他意识到,有枪还是没枪的问题是个巨大的未知数,而这一因素有可能毁掉他的计划。按理说他应该在星期二之前去买把枪,他告诉自己,但他心里有些拒绝这个想法,他这辈子都对枪有种强烈的反感,不但从没开过枪,甚至都没摸过。他父亲就是被枪打死的,三十四年前,在芝加哥的那间仓库里,他父亲倒是带着自己的左轮手枪,可有什么用,还不是被打死了,死的时候手里还握着那把没开火的点三八,谁知道他被打死是不是因为他先掏了枪,对方为了自保别无选择,只能开枪把他打死。不,枪这东西就是麻烦事儿,只要把武器对准别人,尤其是别人自己也有武器的话,那么你指望能保护你的这玩意儿也极有可能把你变成一具尸体。此外,伯恩斯坦找来烧毁三兄弟家世界的那个人也不是雇佣杀手,只是个纵火犯罢了,听卢说以前是消防员,也真够绝的,一个曾经以灭火为生的人现在却以放火为乐和敛财,干这种事用不着枪吧?不过放哨的那个就两说了,毫无疑问是个虎背熊腰的歹徒,到店里来的时候会全副武装,但斯坦利推测,那个前消防员在里面放火的时候,那人会在外面等着,而在他们露面之前他就会已经在店里了,所以他断定,枪没什么必要。这倒不是说他要赤膊上阵,一根棒球棒就能满足他的目的,他觉得,一根三十六英寸长的路易威尔棒球棒也能吓跑纵火犯,和点三八手枪一样有效,而且从那天早上卢的坦白到11月2号之前的两周里,各种邪恶、癫狂、失控的想法一直在斯坦利的脑海咆哮肆虐,这样的心理状态让他觉得棒球棒的想法非常有趣,有趣得有些变态,有趣得让他想到这个主意后情不自禁大笑起来,一种从肺底升腾出的笑声,短暂而尖利,突然从他体内爆发出来,就像猎枪的大号铅弹从墙上弹出去那种声音。这场可怕的喜剧原本就是一根球棒引发的,9月29号达斯蒂·路兹在马球球场用的那根球棒,所以结束这场闹剧,还有什么能比拿着另一根球棒,威胁要把那个想烧掉他商店的人的脑袋砸烂更贴切的方式呢?
(八)2号下午,斯坦利打电话给露丝,告诉她晚上不回家吃饭了。他得和阿黛尔加班,他说,要过一遍账本,为星期五安排的审计准备一下,而且很有可能得忙到半夜,所以露丝不用等他回家了。商店在星期二一般是五点关门,到五点半时,除斯坦利外其他人都已经走了——阿诺德、罗森太太、艾德和菲尔、查理·塞克斯、鲍勃·道金斯,卢则压根儿没露面,那天早上他怕得要死,便谎称发烧在家待了一天。伯恩斯坦的人要到凌晨一两点才会出现,还有几个小时要打发的斯坦利决定出去吃饭,放纵一下,去他最喜欢的纽瓦克饭店摩西餐厅,这里的招牌是东欧犹太菜,也就是老早以前斯坦利的母亲给他做的那类食物,辣根水煮牛肉、土豆小酥饼、鱼丸冻,还有犹太面包球汤,那是另一个时代、另一个世界的农家美食,斯坦利只需走进摩西餐厅,就可以被抛回到他消失的童年,因为餐厅本身就是那种老式风格,一个破旧、俗气的地方,桌子上铺的是廉价的塑料布,天花板上吊着的灯上落满了灰尘,不过,每张桌子上都摆了一只蓝色或者绿色的苏打水瓶子,不知为什么这样的情景总会在他心中搅起一阵幸福感,而听着一脸不满、态度粗鲁的服务员带着意第绪语的口音说话,也能让他感到慰藉,尽管他很难解释出其中的因由。于是,斯坦利那天晚上享用了一顿他童年时的美食,先是罗宋汤和一小块酸奶油,接着是一盘腌鲱鱼,然后是一道主菜,牛肋排(全熟的)配黄瓜外加土豆饼,他一边往晶莹剔透的棱纹玻璃杯里倒苏打水,享用他的晚餐,一边想着他死去的父母和两个讨厌的哥哥,两个多年来给他制造了太多麻烦的哥哥,还有他美丽的露丝,他最爱的人,但却爱得不够,从来不够,他意识到这个事实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而且不得不痛苦地承认,他多少有些封闭和压抑,而骨子里这个缺点妨碍了他让自己成为她值得拥有的那种人,当然,还有儿子阿奇,这孩子完全是个谜,尽管毫无疑问是个活泼、机灵的小男孩,比很多其他男孩优秀,但从一开始他就是他母亲的孩子,和她亲密到斯坦利从来没法融入,七年半了,他还在困惑自己为什么不能揣摩那孩子的心思,而他母亲似乎总是一清二楚,仿佛天生就知道,仿佛女人骨子里就拥有这种无法解释的能力,而男人却很少有机会获得。斯坦利很少会纠结这种问题,反省自己,探究他的失败和痛苦,寻找他这东拼西凑的补丁人生中那些脱掉的线头,但这个时刻对他而言非同寻常,在经历了两个星期的沉默和内心挣扎后,他已经筋疲力尽,几乎无法站立起来,就算能站起来也站不稳,走路都是歪歪扭扭的。付完饭钱后他开车回三兄弟家世界,一路上想着自己的计划是否真行得通,他是否只是自欺欺人,觉得因为自己是对的,卢和其他人是错的才相信了这行得通,如果是这样的话,他或许应该干脆开车回家,让商店烧成灰算了。
(九)八点多他回到了店里。一片漆黑,一片寂静——静音的电视机和打盹儿的弗立吉代电冰箱淹没在暗夜之中,一片影子的墓地。他毫不怀疑他会后悔自己正准备做的事情,他的打算注定会出岔子,但他想不到别的办法,何况现在再想也为时已晚。他十八岁时创立了现在这番事业,在过去的二十二年里,这就是他的人生,他仅有的人生,他不能让卢和那帮恶棍就这么轻易把它毁掉,因为这个地方不只是一门生意,它是一个人的命,这个人的命就是这家店,店就是人,人就是店,如果他们放火烧了店铺,就等于放火烧了那个人。八点多了。还有几个小时?至少四个,甚至有可能是五六个,太久了,还只能这么干坐着,在漆黑的房间里等待那人带着几灌汽油和一板谋财害命的火柴露面,可除了默默等待,祈祷那根球棒和它看上去一样结实有力,并没有别的选择。他在后勤办公室里找了张椅子坐下来,罗森太太的那张,和办公室最远的角落里摆着的桌子是一套,那儿的视野最好,坐在那里,透过办公室和展厅之间的墙上那扇长方形窄窗,他可以直接看到店门,或者说如果店里现在不是一片漆黑的话是可以看到的,不过那个纵火犯肯定会在口袋里揣只手电筒,到时候一听到店门开了,手电肯定会亮起来,就算只有一两秒,也能让他知道那个人的具体位置,然后,他会迅速打开顶灯,手里举着球棒从后勤办公室冲出去,用自己最大的声音命令那个人滚出去。这就是他的计划。祈祷吧,斯坦利,他对自己说,但如果天要绝你,那就在胸前画个十字,视死如归。这期间,他仍旧坐在罗森太太的椅子上,下面装着轮子,可以左右转动、前后倾斜,属于标准的办公椅,只坐一会儿还算舒服,但不太适合久坐,毕竟他还得等四五个小时,不过越不舒服越好,斯坦利分析道,因为些许的不适感有助于他保持警惕。反正他是这么想的。然而,当他坐在灰色的金属桌后面,坐在罗森太太的椅子上一边前后摇晃,一边想着此时此刻是他人生的最低谷,他从来没有比现在更不开心或者孤独,就算他能毫发无损地熬过这晚,其他一切也都破碎了,被卢的背叛碾成了粉末,今晚过后,一切也将面目全非,因为在他背叛卢之后,伯恩斯坦肯定只会重施故技,而这将再次置卢和米莉于危险之中,万一任何事情发生在他们身上,责任就是他的,死活他都得承受,可是他怎么可能不这么做,怎么能容许自己冒着蹲监狱的危险,卷入一场保险骗局?不,他不能由着他们把店烧了,必须阻止他们,斯坦利一边继续琢磨这些他在过去两个星期里琢磨了一遍又一遍的事情,一边意识到他无法再琢磨下去了,他已经把自己抻到了极点,他已经精疲力竭,疲惫到无以复加,累到他无法忍受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于是,他的眼睛开始一点一点地闭上,没过多久,他便放弃了继续睁眼的努力,头枕着交叉的胳膊,趴到面前的桌子上,两三分钟后,他睡着了。
(十)他睡得太深,完全没被那人开门进来以及随后把十二加仑汽油泼洒在店里的声音吵醒,那个前来放火的人根本不知道斯坦利正在后勤办公室里酣睡,所以他划着火柴烧掉三兄弟家世界时,良心没有丝毫的罪恶感,认为他只是在纵火罢了,没想到自己后来还会因过失杀人而被起诉。至于弗格森的父亲,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机会逃出来。到他睁眼醒来时,由于吸入大量浓烟,他已经处于半昏迷状态,无法动弹,他挣扎着抬起头,想让灼伤的肺里进去一点新鲜空气,但大火此时已经一路烧到了后勤办公室的门口,并且一进去便张牙舞爪地冲向还坐在桌旁的斯坦利,将他活活吞噬了。
这些事弗格森并不知道,从他堂哥在朝鲜战争中送命到他父亲葬身纽瓦克的火海,这两年期间发生的事情,他都不知道。到第二年春天,他的大伯卢、放火的艾迪·舒尔茨和放哨的同伙乔治·艾厄奈罗,以及幕后主使艾拉·伯恩斯坦均已锒铛入狱,但到那会儿,弗格森和他母亲早已搬离新泽西的市郊,住到了纽约市第83街和84街之间的中央公园西路上一所有三间卧室的公寓。他母亲在走之前变卖了米尔本的照相馆,再加上他父亲的人寿保险给她带来了二十万的免税赔偿金,他们完全没有什么经济负担,或者说,即便在与世长辞之后,忠诚、现实、永远都尽职尽责的斯坦利·弗格森,依然还在养活他们母子。
首先是11月3号的打击,继之而来的是他母亲哭成泪人的惨状,以及她接二连三的拥抱,她那喘息、颤抖的身体紧紧贴在他身上,几乎要让他窒息,接着是几个小时后他的外公外婆从纽约赶来,然后是第二天米尔德里德姨妈和她丈夫保罗·桑德勒也来了,当然,这期间进进出出的还有弗格森家族的人,比如一直抹泪的两位伯母米莉和琼,面无表情的二伯阿诺德,甚至奸诈阴险、还没被暴露的大伯卢也在,太多的混乱、太多的嘈杂,太多的人挤到了他家里,但弗格森只能坐在角落里望着这一切,不知道该说什么或想什么,依然震惊得甚至没法哭出来。实在难以想象他父亲竟然死了。可前一天早上他还好好的,坐在早餐桌旁,一边看手里拿的《纽瓦克明星纪事报》,一边告诉他那天会很冷,出门上学时要记得围围巾。他想不通这怎么会是父亲和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几天之后他站在雨中,站在母亲身旁,望着父亲的灵柩缓缓沉入了地下,旁边还有一位犹太拉比在用他听不懂的希伯来语吟诵一首挽歌,那些听上去就可怕的词语让弗格森想把耳朵捂上,两天之后他回到了学校,回到了胖胖的科斯特洛夫人和他的二年级同学面前,但大家似乎有些怕他,也有些尴尬,不知对他说什么好,仿佛他的额头上被烙了一个叉,在警告大家不要靠近,尽管科斯特洛夫人善意地提出,他可以不用听讲,坐在座位上看他自己想看的书就行,但这反倒让情况变得更糟糕,因为他发现虽然平日里看书会带来很多乐趣,但现在他根本读不进去,心思只会不知不觉从书上的文字神游到他父亲那儿,不是指已经入土为安的那个父亲,而是升入天堂的那个父亲,如果有天堂这种地方,如果他父亲果真去了那里,有没有可能他正低头从天上望向他,看着他坐在课桌前假装读书?这很好,弗格森自言自语说,可这又有什么用?是的,他父亲会很高兴看到他,这也许能让死亡的事实稍微好接受一点儿,但如果弗格森自己都看不到那个正在看着他的人,那他被看到又有什么意义呢?最重要的是,他想听父亲说话。这才是他最怀念的地方,虽然他父亲从来是个少言寡语的人,是用短回答打发长问题这门艺术的大师,但弗格森一直喜欢他说话的声音,悦耳又温和,一想到再也无法听到父亲说话就让他无比悲伤,他心中的忧伤是那么大,那么深,就算把世界上最大的大洋,把整个太平洋倒进去也填不满。今天会很冷,阿奇。出门上学时要记得围围巾。
世界已经不再真实了。里面的东西只是虚假地复制了世界本应该是的样子,里面发生的每一件事都不应该发生。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弗格森一直生活在这种错觉的魔咒下,白天仿佛梦游,夜里又辗转难眠,他对这个自己不再相信的世界感到厌倦,对呈现在他眼前的一切产生了怀疑。科斯特洛夫人让他注意听讲,但他现在不必听她说话,因为她只是个演员,试图冒充他真正的老师,而当他的朋友杰夫·巴尔索尼主动做出了非同寻常的牺牲,把自己收集的泰德·威廉姆斯棒球卡送给他时,弗格森接过这张在托普斯公司发行的几百张球员收藏卡中最稀有的卡片,说了声谢谢,把礼物揣在兜里,一到家便撕了个粉碎。11月3号以前,这类事情会让他觉得匪夷所思,现在他都能做了,一个不真实的世界要比真实的世界大得多,里面有足够的地方让他同时既是他自己,又不是他自己。
据他母亲后来讲,她原本并未打算这么快就离开新泽西,但丑事曝光后突然间便没了选择,只能赶快走。离圣诞节还有十一天时,纽瓦克警方宣布他们破获了三兄弟家世界失火案,到第二天早晨上,各种丑恶的细节已经成了埃塞克斯和联合县各大报纸的新闻头条。手足相残。赌王被捕。前消防员变纵火犯,已被拘留,且禁止保释。卢易斯·弗格森被控多项罪名。那天,他母亲没让他去上学,而是待在了家里,第二天也是,第三天也是,到圣诞节假期学校放假前的每一天都是如此。这是为了你好,阿奇,她告诉他,但是他早已不在乎上不上学这回事,也懒得问为什么。过了很久,当他年纪大到能完全明白手足相残 这个词的恐怖之处,才意识到她那会儿是在保护他,不想让他听到镇上流传的恶毒闲话,因为他的姓氏已经声名狼藉,姓弗格森就意味着你属于一个被诅咒的家族。于是快八岁的弗格森和外婆待在家里,而他母亲着手变卖房子,打听有没有摄影师愿意买下她的照相馆,而且因为各家报纸一刻不停地打电话,要求她,恳求她,骚扰她,叫她开口讲讲她那一面的故事 ,讲讲这出被称为弗格森丑闻的当代版詹姆斯一世时期戏剧,他母亲决定不再忍受,在圣诞节过后两天,打包了几箱行李,塞进她那辆蓝色雪佛兰的后备箱,三人一起开车去了纽约。
接下来的两个月,他和母亲一直住在他外公外婆家位于西58街上的公寓,他母亲再次回到了以前和姐姐米尔德里德同住的那间卧室,而弗格森则在客厅里的一张小折叠床上凑合。这项临时安排最有趣的地方,是他不用去上学了,一场因缺乏固定住址而导致的意外解放,而且在他们找到自己的房子前他都是个自由人。米尔德里德姨妈反对不让他去上学,但弗格森的母亲泰然自若地把她打发了。别担心,她说,阿奇是个聪明的孩子,休息一段时间不会伤着他。一旦我们知道将来会住哪儿,就开始找学校。凡事有轻重缓急,米尔德里德。
那是一段奇怪的时光,同他过去所知的一切都毫无关联,和他们搬进自己的公寓后所经历的事情也截然不同,用他外公的话来讲,就是一段奇妙的过渡期 ,在这段短暂的空档内,他每天一睁眼就和母亲待在一起,就像两个疲惫不堪的亲密战友,每天一起在曼哈顿西区东奔西走找公寓,商量每处房子的优缺点,并且一致决定中央公园西路上那间最符合他们的要求,接着他母亲突然宣布,米尔本的那处房子已经连同家具一起卖掉了,全部的家具都包括在内,所以他们要从零开始,只有他们俩,于是在找到公寓后他们又开始每天到处买家具,看床、桌子、台灯、小地毯,除非他们两人都同意,否则就不买任何东西。一天下午,他们去了梅西百货看椅子和沙发,里面一位戴领结的店员低头看着弗格森,问他母亲为什么这个小朋友没去上学?他母亲狠狠瞪着这个多管闲事的家伙,答道:关你什么事 。这是那奇怪的两个月里最棒的时刻,至少是最棒的时刻之一,令他难以忘怀,因为母亲说出这几个字后他心中突然涌起一阵快乐,比好几个星期以来的任何时候都快乐,这些词暗示了一种团结一致,是他们两个人面对这世界,挣扎着让自己振作起来,而关你什么事 正是这份双重努力的信条,表明了他们现在有多么依赖对方。买完家具后,他们会去看电影,逃开冬日街头的寒冷,在黑暗之中待几个钟头,当时正在演什么就看什么,而且位置总是在楼座上,因为他母亲可以在那儿抽烟,切斯特菲尔德牌的香烟,抽完一根再来一根,一直到电影结束,而陪伴他们的,是艾伦·拉德、玛丽莲·梦露、柯克·道格拉斯、加里·库珀、格蕾丝·凯莉和威廉·霍尔登,西部片、歌舞片、科幻片,那天演的是什么并不重要,他们会不假思索走进去,期待着能在《雷鸣战鼓》《黄金篷车大作战》《娱乐至上》《海底两万里》《黑岩喋血记》《独孤里桥之役》和《一曲情歌三代缘》中欣赏到最精彩的表演。有一天,就在那两个月的奇怪时光结束前,坐在售票处的玻璃后面卖票的女人问他母亲,为什么这个小朋友没去上学,他母亲答道:你少管闲事,这位小姐,赶紧给我找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