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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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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根·蒙斯图尔特在一九二四年的米迦勒节学期[1],进入牛津大学耶稣学院。日记从接下来那个学期的一九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开始。与此同时,弗朗西斯·蒙斯图尔特去世后,他的妻子梅塞迪斯卖掉伯明翰的房子,搬到伦敦的南肯辛顿区,并在萨姆纳买了一幢五层楼、带露台的白泥灰排屋,对它进行了颇具风格的装修。彼得·斯卡比尔斯也来到牛津,进入贝利奥尔学院,至于本·利平,则按照他一直说的那样,去了巴黎的美术馆工作,学习如何成为经纪人。

2月24日,星期二

去贝利奥尔和彼得共进午餐。贝利奥尔的食堂比耶稣学院的食堂好太多了;有三种奶酪,还有面包、燕麦饼干和啤酒。不知为何,我有种奇怪的沮丧感。我觉得,大概是因为彼得如此毫无保留又不加批判地爱着牛津以及牛津带给他的一切,而与此同时我却发现这里令人窒息、叫人失望。他还收到了本写来的信——我嫉妒地想,为什么本给彼得写了信,没给我写?

我去国王学院听了关于宪法改革的演讲,没听清楚,白白浪费了时间。从贝利奥尔出来的路上,我遇到昆奈尔[2],他告诉我他在写一本关于威廉·布莱克的书。我没有告诉他,我也在写一本关于雪莱的书。为什么没说?难道是担心这样会显得我自以为是、自命不凡吗?昆奈尔出版过一本诗集,但并不意味着他的雄心壮志比我的更高级。我真的必须努力了;至少,要表现得自信:这样隐藏锋芒简直可悲。

2月26日,星期四

勒梅恩对我写的关于加富尔[3]和意大利统一运动[4]的论文赞不绝口,邀请我参加他著名的周六午宴。斯蒂文斯[5]好心提醒我,我明天要参加点名,不然又有可能被禁足。这个地方太像中学了:一所能抽烟喝酒的中学,但不管怎么样还是中学。

2月27日,星期五

周五晚上,“荣军院”[6]很安静,安德森太太还没有喝醉,所以认出了我。她给我做了一盘鹅肝酱三明治,我读着报纸,喝了一瓶干红葡萄酒。卡塞尔和他的两个朋友走进来,问我要不要玩四人桥牌,可他们已经半醉了,我决定最好还是找个借口躲开——他们玩的赌注太高,尤其是在喝了酒之后。

去电影院(“超级”影院),把戴安娜·韦尔的《落日旋律》看了第三遍。她目前是我理想中的完美女性。回家路上,我匆匆走进瓦德厄姆学院,和迪克·霍奇[7]喝了威士忌——我越了解他,就越喜欢他大方的个性。

2月28日,星期六

我很喜欢勒梅恩的“聚会”,对此我自己也隐隐觉得惊讶。聚会上有一些年轻的大学老师,有一个从伦敦来的记者(没听清他的名字),还有十来个他亲自挑选的本科生。勒梅恩家在班伯里路。我们都聚在客厅(神秘的勒梅恩太太没有现身),从那儿可以逛到大藏书室,俯瞰向下倾斜通往查韦尔的屋后草坪。藏书室里已摆好了食物:冷餐切盘、土豆沙拉、甜菜根之类的。还有奶酪、苹果派和奶油。几个厨房女佣端着莱茵白葡萄酒和干红葡萄酒的瓶子四处游走。我们把自己的盘子装满,或站着吃,或坐在扶手椅上吃,或坐在小圆桌周围吃——非常随意。感觉有点像在参加小型婚礼,勒梅恩正是忙碌老练的主人,他来往周旋,让大家走动起来,为他们引介彼此,或是以恰到好处的评论引出话题——“啊对了,托比,你在罗马待过一段时间呀”或是“洛根对奥里尔的新房子有个颇有争议的看法”。一开始,我感觉还有点拘谨生硬,不过比正式的晚宴(比如鲍勒的沙龙[8])好多了,酒越喝越多,勒梅恩施展着魅力,你会发现,你很快就和几乎每个人都见了面、说了话。

而且聚会上还有女人!一个来自萨默维尔的女老师和两个本科女生。勒梅恩把我介绍给其中一位,但我没听清她的教名:叫什么福瑟吉尔来着。我请她再重复一遍。

“兰德。”她说。

“兰德?是什么的简称吗?”

“不是。就叫兰德。”

那就是兰德·福瑟吉尔了。她说她在念“现代巨著”,其实就是哲学、政治学加经济学。她娇小玲珑,刘海极短,和她宽大的额头并不相称。她有双橄榄绿的眼睛,眼睛里充满好奇,她抽起烟来显得既好斗又卖弄。

“你在干什么呢?”她问。

“快无聊死了。”

“那我就不耽误你的时间了。”

“不。”我急忙说。我被她深深吸引了。“我的意思是说在牛津这儿:我受不了这个地方。我是念历史的。”

“哎呀,原来是勒梅恩年轻的新星。好吧,我也不喜欢牛津,现在你觉得安慰了吧。”

她说她感觉自己像住在女子监狱或女兵营房。她提到她的父亲是个画家(显然我应该听说过他的名字),他们家住在汉普斯特德。我告诉她,我正在写一本关于雪莱的书。我们交换了名片。

“耶稣学院。”她念道。

“也许我们可以一起喝杯咖啡,哪天。”

“要是我能甩掉我的陪护人的话。”

现在想起她,我发现她确实很迷人。那双奇异的眼睛绝对让人魂牵梦萦。

(事后补记。为什么要写雪莱?我现在也不太记得了。我在中学念过那些抒情诗,和大多数少年人一样,我以为我读懂了。我记得自己还读过拜伦的情妇特蕾莎·圭乔利的一段语录。她是在雪莱去世前不久,在比萨和他认识的,她形容他个头非常高,微微驼背,头发略带红色。他皮肤很差,她发现,但他的礼仪举止无可挑剔。我想,正是这短短的描述鼓舞了我——它向我展示了一个我不认识的雪莱。雪莱突然变得真实了——他不再是大众印象中古怪的金发天才——我想更了解他,而当我对他有了更多了解后,我想把我的雪莱作为更准确真实的版本向世人呈现。无论我随后写的这本书有多少缺点,但没人能说它对主人公的刻画是理想化、情绪化的。还有,雪莱英年早逝——去世时才二十九岁——伟大天才的早逝也总能吸引年轻的作家。)

3月3日,星期二

今天早上,彼得打来电话,显然是出了什么状况。他不肯说原因,只让我跟他一起骑车去艾斯利普。我把宪章运动的论文放到一边,找出我的自行车。

到了艾斯利普后(骑了不到一小时——我们踩得很卖力),我们直接去了酒吧。彼得坐着,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那半品脱啤酒上的泡沫,表情像是刚刚得知自己患了不治之症。

“有什么坏消息吗?”我终于开口了。

“苔丝在这儿。”

“苔丝?这儿?哪儿?”(人真正震惊时就是这么说话的。)

“就在艾斯利普。她租了间小屋,在沃特佩里一家托儿所工作。她离家出走了。”

“我的天哪。”

“我该怎么办?她说她爱我。”

“她当然那么说。你一定要明白,彼得,女人……”

“我也爱她,洛根。至少我认为我是爱她的。我想娶她,不管怎么样。”

这话我没法回答。我们离开酒吧,沿小路走向一排朴素的茅草顶小屋。彼得敲响其中一间的门,苔丝开了门——苔丝·克拉夫,上一次我见她还是在灵福德的“羔羊与旗帜”,那仿佛是一千万年前的事。小屋里干净整洁,家什物件少得可怜:壁炉里燃着火,有几把椅子和一张橡木桌子。苔丝见到我似乎很高兴,用力地和我握手。

“见到你太开心了,蒙斯图尔特先生。知道你和彼得也在这儿,就在路的那头,我感觉牛津就没那么陌生了。”

我坚持让她叫我洛根。她走到小厨房的水槽边沏茶去了。

“什么声音?”我说。到处都是窸窸窣窣的抓挠声。

“这个地方鼠患成灾。”

彼得说,她是上周来的,安顿好之后,买了几件家具(我猜楼上应该还有一张床),在贝利奥尔的门卫那儿给他留了张字条。“她跟房东说我是她哥哥。”他说。

“哦,别人很容易相信的呀,”我说,“学校要是听说了这件事,你知道会怎样。学监会疯掉的。”

“买了些零零碎碎的东西后,她就只剩一周的房租钱了。所以,我预先付了三个月的房租。”

“你比阿尔弗雷德·达根[9]还差劲,”我说,“他们会以为你养了个情妇:‘你们听说过斯卡比尔斯吗?那个在艾斯利普养情妇的贝利奥尔学生。’”

这时,苔丝端着茶回来了,我们便开始漫无目的地东拉西扯。原来,苔丝现在在这里自称苔丝·斯卡比尔斯。过不了几天,整件事就会大白于天下的。不过房租才一周一英镑,彼得完全负担得起。还有,苔丝竟然比我们俩都大——她二十二岁了。她穿着蓝色印花裙,坐在火边,显得格外漂亮。彼得说他只要等到年满二十一岁,就可以叫她父亲“去上吊”了。真是一番豪言壮语。他完全昏了头:这件事太有趣太浪漫了,不应该发生在彼得身上。晚上,我迟迟未睡,给本写了封长信,告诉他这一激动人心的新进展。

3月18日,星期三

和兰德·福瑟吉尔在卡德纳喝咖啡。她穿的天鹅绒外套很称她的眼睛。我们有点不自然地聊起墨索里尼和意大利,我尴尬地发现,她的见闻比我广博多了——她观点鲜明,还知道很多特别的细节;我的观点则好像直接来自《每日邮报》的社论——至少是那些我费心看过的。我给自己找了个借口,我想起她是学政治的,可事实就是,我的头脑在牛津腐烂了,因为没完没了的喧闹钟声而变得麻木迟钝了。我欠了布莱克维尔书店十八英镑买书钱,欠了霍斯七十三英镑做衣服的钱,欠了学院十英镑膳宿杂费,天知道酒商还要找我讨多少债。迪克·霍奇邀请我复活节跟他一起去西班牙,我心动了。他说我们只要十英镑就足够了,所有的东西都很便宜,坐三等座就更省钱了。也许我应该等到夏天再去。我倒是更想去伦敦——毕竟,它对我而言基本还是陌生的。

4月10日,星期五

南肯辛顿,萨姆纳

母亲改装了房子。外面,新刷的白墙闪闪发亮。里面,刷着清漆的墙壁、窗帘和各种浓烈鲜亮的材料让人看得眼泪汪汪。她为我把顶楼装饰齐当:我的卧室和更衣室是深焦黄色的,挂着翡翠绿的窗帘,我还有个小客厅,里面的色调是相反的。我们有个管家,叫亨利,有个司机(还有了辆新车),叫贝克,有个厨子,叫赫塞尔汀太太,还有两位(年纪较大的)女佣,分别叫塞西莉和玛格丽特。母亲有个贴身侍女,叫恩卡纳茜欧。她们彼此用西班牙语尖利地大声说话,显然弄得其他仆人不知所措。很明显,我们是富裕的:父亲说我们将衣食无忧,他没有说错。

而我,也第一次真心怀念起父亲在我生活中温柔且低调的存在。今天是复活节前的星期五,母亲问我想不想去布朗普顿圣堂参加弥散,我拒绝了。父亲下葬的那一天,我的信仰,如果有,也已经同他一起进了坟墓。雪莱说得对:在我们这个世界中,无神论是绝对必要的。我们作为个体如果要生存下去,就只能依靠人类精神所提供的资源——向一个或多个神灵求助只是一种假象。那还不如对月长啸呢。

今天晚餐时,母亲宣布她会在周一去巴黎,要去一周,也许是十天。我说,搞了这么多室内装修,她是该休个假了。

“我要去见个朋友,”她带着可怕的矜持说,“是我认识的一位美国绅士——普兰德盖斯特先生。”

啊,鼎鼎大名的普兰德盖斯特先生,我想,但我装作一无所知。

“这个普兰德盖斯特先生是谁?”

“我希望你们能成为朋友。”

“你要希望什么我都不能阻止你,母亲。”

“别让我为难,洛根。他是个很好的人——和蔼可亲。他在投资方面给了我非常好的建议。”

我说我期待与他见面。也许这些仆人、所有这些浮夸的装饰都是普兰德盖斯特先生精明理财的结果。我问她,她不在家时我能不能邀请迪克·霍奇来家里住。她没有反对。

4月18日,星期六

母亲还没回来,迪克·霍奇还住在我家,不过今天他和我都很难受。昨天晚上,我们去皇家餐厅喝香槟。接着又去阿尔罕布拉宫看表演。看完后,我们在50-50俱乐部喝了更多的酒——这次喝的是白兰地——还跟两个妓女说了话。迪克在她们面前很坦诚——那场面相当滑稽。

迪克:多少钱?

第一个妓女:这得看我们要做什么,是吧?

迪克:我想知道你们的收费。

第二个妓女:你以为我们是什么?计件工人吗?

迪克:我要是不知道吃饭的价格,就不会坐进餐厅,是不是?

她们很快厌烦了我们,走掉了。迪克跟我说,他去过马德里的一家妓院,那次的经历他“完全不敢写信告诉家里”。回到家,我找出波尔图葡萄酒,我们坐着喝到很晚。我抽了半支雪茄,我想,那正是我今天早上感觉如此奇怪的原因。迪克问我,我有没有吻过男生。我坦白说,我对男生没有兴趣。他说,他在学校(哈罗公学)吻过十几个男生,可又补充说,那是因为他别无选择,每个人都有渴求的对象。我跟他说了露西的事,他似乎很受震动。“我不想要没有爱的性。”这是我记得的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4月20日,星期一

迪克今天早上离开我家去加拉希尔斯了。我让贝克开车送我们去国王十字车站,我感觉对他突然生出强烈的喜爱(迪克,不是贝克)。我觉得,能有一个除了本和彼得之外的好朋友是件好事——一个不知道我中学时是什么样、只知道我现在是什么样的朋友。可当他穿过检票口,登上火车时,他甚至都没有跟我握手:他挥了挥帽子,说了句“回农场去喽”,便再也没有回头望一眼地走了。

迪克,他确实让我困惑。他有着深刻而敏锐的智慧——例如,他声称自己憎恶莎士比亚——可这种智慧似乎又总与他毫不妥协的直率相矛盾。天知道他跟我母亲会怎么说话。正是他的绝对坦诚吸引了我,我了解自己,所以也很容易理解自己为什么会被这种特质吸引。可迪克·霍奇在洛根·蒙斯图尔特身上又发现了什么呢?如果他离开时的态度是某种暗示,那答案一定是乏善可陈。

母亲发来电报,说她明天从巴黎回来。普兰德盖斯特先生将与她同行,但会入住海德公园酒店。

5月22日,星期五

彼得和我骑自行车去艾斯利普,跟苔丝一起喝茶。多么神奇,这件风流韵事竟然还没被大家发现:彼得的父母、大学的老师,还有艾斯利普的好居民们。一个原因在于苔丝的托儿所离小镇够远,所以不会有什么流言蜚语。在托儿所,她只是个住在艾斯利普、很会种植花草的乖女孩。她不上班时,艾斯利普的人很少见到她,自然也不会生疑。她按时付清账单,据大家反映,邻居们都很喜欢她。她在牛津读书的“哥哥”偶尔来访,也未引起任何非议。彼得告诉我,假期期间,他们俩一起过了个长长的周末。像夫妻一样生活,他说(细节无须详述)。他对她的爱是无穷无尽的。

小屋看起来很漂亮,干净整洁,花园里绽放着各种鲜花(我一定要了解一下这些花的名字——这方面的无知让我有点烦恼。我如果能认出十几种树,那认花应该也不难)。地板才刷过清漆,铺着一张张小地毯,窗户上挂着鲜艳的窗帘,壁炉前有两把扶手椅和一个小梳妆台。只是,彼得承认,花在苔丝和这间小屋上的开销让他手头颇为吃紧,并找我借了十英镑暂渡难关。

我们喝了茶,吃了一堆又一堆凤尾鱼吐司。苔丝亲切可人,热爱户外活动的她比以前显得更可爱了,我觉得。彼得出去买香烟时,她告诉我,她不知道人生还是否有可能快乐过现在了。除了眼前拥有的一切——她在托儿所的工作、她的小屋和彼得——她对生活别无所求。这多叫人羡慕啊!也许这就是答案——也许这就是找到真正满足感的办法——在有限的范围内,过好自己的生活。设定合理的目标,树立可以达成的志向。但不是我们所有人都能做到,唉。

6月3日,星期三

勒梅恩昨天晚上在米特雷的一处私邸为艾斯梅·克雷[10]及其丈夫举办晚宴。场面相当盛大,勒梅恩一定破费不少。我觉得,勒梅恩很想让他的圈子比鲍勒和厄克哈特的圈子看起来更高级更世故,希望它的范围能超越牛津和学术圈,不仅仅只有刻薄的同性恋和滴酒不沾的知识分子。他的其他一些朋友开车从伦敦赶来,我猜我能受邀就该倍感荣幸了。艾斯梅·克雷是来王室进行《安东尼和克莱奥佩特拉》的彩排的(“天哪,我最讨厌那部剧了。”我把我受邀赴宴的事告诉迪克时,迪克这么说)。

兰德·福瑟吉尔也出席了宴会——她一身黑,戴着闪闪发亮的钻石饰品,头上插着小小的羽毛头饰。她化了妆,看起来完全不一样了。她将我介绍给艾斯梅·克雷(她是她们家的朋友),我跟她聊了很久。我像小孩一样颤抖着,能跟这位美貌又著名的女演员说上话,我太激动了——我真是可笑。我穿着新的晚宴服,白色的双排扣马甲,感觉自己很时髦,也很热。我几乎没注意我们吃了什么——我的视线无法从兰德身上转开——可我郁闷地发现,她坐在勒梅恩身旁。

后来喝咖啡时,我问她想不想跟我一起去荣军院喝鸡尾酒或香槟,可她提醒我,她该回学校了。

“我们女生可不能在牛津学坏——不像你们男生,”她直直地看着我说,“在牛津,任何麻烦事都不会发生在我们身上。”她把一口烟喷向天花板。“对你们来说,什么都没关系,”她继续说,“可他们就像老鹰一样看管着我们。”我说了几句没用的话,什么真可惜啊,太荒唐了之类。接着,她说:“所以,你为什么不来伦敦看我呢?”她给了我她父母家在汉普斯特德的地址。

她是个奇怪的年轻女子,兰德,我对她有强烈的性冲动,而且我认为她也知道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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