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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哈顿的故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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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摩天大楼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一般市民开始对日照问题出现了危机感,因此市政府制订了一部叫做“区域划分法”的法规,来控制日光射线不受阻挡。然而这个法规仅适用于占满全部所购地皮的大楼,若建筑用地只占地皮的四分之一,则不受此限。密斯只使用地皮的四分之一盖了玻璃大楼,借此躲避法规要求的楼房超高后建筑平面必须逐步后退的规定(即外墙面必须呈阶梯式缩进)。因此该玻璃大楼的外墙从地面到屋顶呈一条垂直的直线,其余的地面则作为广场供市民使用。

这种极力控制自我所表现出的极限美感,私密度高又有气派,同时还能给市民提供一个活动空间的建筑,让纽约的建筑师们感受到了强烈的震撼。此后,曼哈顿的高层建筑业界在一夕之间起了巨大的变化。

西格拉姆大厦和密斯·凡的设计理念——“少即是多”以及“魔鬼在于细节”同样有名——在纽约的高层建筑行业掀起一股巨大的变革热潮。后来,这个变化与接下来出现的简约化理念设计出的一批高楼被称为“现代式的设计”。

耗工费时、堆砌石块式的“装饰艺术”被束之高阁,而外观细长、造型简单、如水晶般闪亮的“现代式”玻璃盒子,像水牛群一样很快充满了曼哈顿岛。

“装饰艺术”流派原本是为修正过度装饰这个误区而产生的潮流,但之后却渐渐发展到另一个极端,把构筑大楼的各种要素统一到最小必要程度,也只是时间问题而已。之后,恐怕就连施工的方法也会被统一设置,为节省无谓的浪费,连细节部分都规定得死死的。虽然密斯所提倡的方法颇具革命性,却也可以说是时代大环境下的必然结果。

虽然也是不得已的事,但这样的建筑方式在材料方面,除了钢铁和玻璃外并没有新的创造性。在市场竞争和淘汰法则的作用下,随之出现的必然是大批量生产。这样还可以使原材料成本降低,并有利于推动施工合理化,也缩减了施工天数和工资成本。所以建筑界越来越无法离开这种高明的方式,及其所带来的美好前景。结果,外观极为相似、毫无个性的作品大量涌现,不久后区域划分法的斜线限定被废除,更加剧了这种情势的发展。

密斯·凡的作品无疑是无与伦比的杰作,但他追随者的设计作品中,却混杂进一些构思草率、毫无创意的无聊的东西。这使得曼哈顿的高楼虽然高度比进入“现代式设计”阶段之前更高,却丧失了以往气势磅礴的贵族气质,开始淹没于其他各国采用同样方式模仿造出的新兴现代都市的平庸之中。

面对这种情况,建筑界又开始了新一轮反省。一九六三年旧泛美大楼出现了,这是一幢八角形的建筑。一九七三年完工的世贸中心大厦,则舍弃了传统的钢架结构,采用在墙面排列无数支柱来分散重量的划时代结构。一九七七年落成的花旗银行中心再次采用了这种建筑结构,但支柱立在中央,而不是在四个角落,屋顶部分则坡度极大。

也就是说,密斯·凡的主张受到了部分挑战,同时平等主义带来的平庸性影响已大为减弱,建筑师们企图恢复以往创造性和自我主张的艺术性设计运动再次展开。这就是所谓的“后现代方式”。然而后现代派建筑中,目前尚未出现评价高于西格拉姆大厦和克莱斯勒大厦的作品。

这次我在曼哈顿走完一周得到的感觉是:“现代派”和“后现代派”的大楼群,因为在东京已经司空见惯,所以并没什么新鲜感。然而这是因为东京也采用了相同的施工方式所致。如果我来自非洲的某个国家,感觉可能就大不一样了。

那么,“装饰艺术”的建筑之中有能让我感动的吗?当我远眺克赖斯勒大厦和帝国大厦时,那高耸的屹立感,让我感受强烈。只是走近一看,也许是受外墙面阶梯式缩进的影响,只看得到最下面部分的墙面,其余部分则和附近其他大楼混杂在一起了。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仍然是二十层到三十层楼高的中等高楼,少了墙面阶梯式缩进,却保留着古典式石砌的装饰艺术和希腊复兴式的过度装饰,尤其是那些令人感怀的古老技法,给我带来无以名状的感动。对我来说,这才是纽约,这才是真正建筑艺术创作的原点,和我的工作有着许多相通之处,给人带来某个特定时代的异国情怀。我终于发现,我专程到这里来,想看的也许就是这个。

“装饰艺术”方式流行之前的大楼,以及“现代”、“后现代”派的建筑,每个都有缺点。若有人问我哪个才拥有不易被时代风化的艺术性,我的答案应该是“装饰艺术”。但是,这点密斯和科比西埃应该早就了解了。他们主张既反对华贵到俗不可耐的艺术,也反对从平等主义角度出发而完全不重视建筑物的观赏性。

但是这次,我对曼哈顿的景观感到最为不满的并不是这点,而是“装饰艺术”、“现代”和“后现代”这三种流派的建筑无序地四处林立。原本应该像贵族们那争奇斗艳的宝石般屹立的哥特式尖塔的背后,居然矗立着更简约、更高的冷冰冰的大厦。那些庞大的由钢铁和玻璃打造的巨人,冷冷地俯视着那些经过精美装饰的尖塔,似乎在嘲笑它们无谓的努力,讥讽它们的幼稚和落伍,这种场景看了实在让人欷歔。如此这般,这些老旧大楼的结局似乎只有一个,等待着它们的只能是被摧毁后铲平的命运。这样漫无计划地建设,我感觉已将曼哈顿举世无双的、最具艺术性的部分被破坏殆尽。

“装饰艺术”在单独一幢建筑中即可完整体现,但密斯·凡的玻璃摩天大楼,却要在楼群集合体屹立时才能发挥它真正的价值。如果能好好组织,发挥它们的整体功能,将可以打造出一座水晶般闪亮的城市,为曼哈顿带来第二个黄金期。那些玻璃建造的并不出名的一幢幢大楼,不仅仅是建筑师或其所有者的私人物品,而是属于都市的一部分。就像科比西埃所提倡的,因为有了绿地和广场的衬托,才能发挥出它真正的价值。

我个人认为,“装饰艺术”以前的古董大楼和密斯·凡之后的现代化楼群,是不是应该分开更好些?既然有“区域划分法”存在,我觉得就有必要作这种考虑。还有,就算推崇密斯·凡的杰作,也不该一窝蜂地模仿他。他先驱性的杰作西格拉姆大厦坐落在哪儿,我甚至都无法在那些楼群中找到。

对我来说,“摩天大楼”这个字眼,具有特别的意义,它指的是密斯·凡建筑革命之前的大楼。它代表了人们想一步登天的理想,而不是那些千篇一律的设计和尽量多的楼层。把设计理念和思想完全不同的两类高层建筑毫无章法地混在一起,这种无知,是曼哈顿这座珍贵的先进都市之岛在艺术方面的最大败笔。

我觉得,如果说这个现象对日本的正统建筑界有所启示,可能会让人感到难以接受。我并不打算具体说那个问题中的哪一点对我们有何参考,只要有读者跟我一样,了解曼哈顿岛建筑史的教训,或是理解我写的许多批判现实的作品中隐含着的意思,剩下的只不过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罢了。

曼哈顿岛曾经是个新天地。十七世纪,荷兰人为了摆脱欧洲的诸多限制与拥挤,远渡大西洋,发现了这座“小丘之岛”,并用一百美元买了下来。当时谁也没想到这个地方会如此重要,能成为世上独一无二的通往未来城市的出发点。

迈入二十一世纪后,我也渡过太平洋,在异国四处寻找一块土地,期望能构筑一个拥有先进科学的新王国。我不知道这部作品所说的地方将来是否可以成为另一个曼哈顿,但我期待探索曼哈顿的发展能成为它将来的一个参考。

二○○三年九月一日

[1] 艾利莎·奥的斯(elisha otis,1811—1861),生于美国佛蒙特州的哈利斯法克,一八五二年开始在美国纽约扬克斯一边工作一边研发电梯,并于一八五四年全部完成。

[2] 路德维希·密斯·凡·德罗(dwig ies van der rohe,1886—1969),德国建筑师,最著名的现代主义建筑大师之一。

[3] 勒·科比西埃(le rbier,1887—1965),瑞士建筑师,现代建筑运动的主将和激进分子,被称为现代建筑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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