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哈顿的故事(1/2)
这篇文章与本书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把它放在最后多少有些不合常理。也许有些读者会觉得不太协调,所以我只想把它作为附录,希望读者有空时可以慢慢阅读、消遣。写这篇散文的时间是在二○○三年的九月一日,我刚去了一趟曼哈顿回来。回顾这次旅程,我认为那座城市给人的印象可以给日本的建筑界带来一点启发,于是动笔写下这篇文章。我想看完这篇文章的读者,应该就可以理解我这么做的理由了。
我并不是第一次去曼哈顿,但能这样沉下心来走走看看,这还是第一次。这次去的目的是想仔细走遍中央公园的各个角落,把我想看的建筑好好看一遍,可以说,这次出行算是所谓的巡礼吧。下面我要简单回顾一下建造高层建筑的先进技术的发展和变迁。
摩天大楼孕育并诞生于美国,是最能代表美国文化特色的产物。它凌驾于其他领域之上的艺术创造力,也象征着资本主义的胜利和美国人的乐观心态。不过十九世纪初的美国建筑师们可绝对没有引领世界建筑潮流的野心和自信。他们也和日本人一样,始终致力于模仿历史悠久的欧洲,尚未寻找到自己独特的发展途径。
始建于一八二一年的纽约市政厅是带有文艺复兴时代特征的法国式建筑。一八四二年建造的联邦纪念会堂则属于爱琴海式风格,也称为希腊复古式风格的建筑。而一八四六年落成的华尔街三一教会则是中世纪欧洲哥特式建筑。曼哈顿岛的建筑业界,就像是一锅汇集欧洲各种风味的大杂烩。
摩天大楼真正的发源地是芝加哥。之所以能在曼哈顿得以快速发展,是其独特的地理条件使然。曼哈顿是座四面环水的小岛,根本没有向四周扩展的余地。要盖更多的办公室和住房,除了向空中发展外别无他法。而且这座小岛的地下是岩石结构,可以让高层楼房打下更坚实的地基。但是要想让高层大楼成群地出现,还得有其他几个必要条件,其中有些条件是日本人根本想不到的。
如果高层楼房与地面道路之间只靠那条又陡又长,让人看了就不想爬上爬下的楼梯来连接,那根本没人想在上头设置一个办公室,更别说在那里居住了。建造高层大楼的最大障碍,就是高度本身。既然大家都没有鸟一样的翅膀,要想让居民们能够接受高楼大厦,电梯技术的实用化就成了最大的前提条件。
电梯是艾利莎·奥的斯 [1] 发明的,一八五三年在纽约万国博览会上首次展出。一八五七年,第一座载客电梯在纽约的一幢大楼里启用。看起来发展高层大楼的条件到这里已经齐备了,然而还有几个奇怪的现象。当时日本还处于江户时代,这就够令人惊讶的了。更让人吃惊的是,爱迪生发明的电灯泡是在一八八八年开始销售的,那是电梯启用三十年后的事了。而普通百姓普遍使用电,则是一八九○年后的事。那么,最初开动电梯使用的动力到底是什么呢?
世界上的第一座摩天大楼,是一八八五年建于芝加哥的家庭保险大楼,这也是在爱迪生发明电灯之前。那么,当年这幢大楼内部的照明又是如何解决的?
正确答案是,电梯的动力是蒸汽机,而大楼内的照明当然还是使用煤油灯。因此办公室全都设在阳光可以直接透进来的窗户旁边。因为这个缘故,初期的高层大楼的窗户毫无例外都开得很大。像牙科医生诊室的窗户,高度甚至达到三米,这样才能有足够的光线看清楚患者的口腔。
由此可知,摩天大楼的建造,实际上在电灯问世之前就已经开始酝酿。不久后电梯的动力改用电力,大楼内的办公室也亮起了电灯。十九世纪末,建设大批高楼大厦的各种条件已经基本完善了。
建筑摩天大楼另一样不可或缺的东西就是钢筋结构。建筑需要先用铁条制作好类似于人体骨架的楼房框架,周围再砌上石头让它更牢固。这种施工方式和奥的斯发明的蒸汽动力电梯同时出现,使大楼的强度迅速增加,楼房越盖越高。以前的建筑物都是用石头堆砌而成的,建筑底层的墙壁厚达三米,并不适用于建筑高层大楼。
但这种强力钢筋骨架早期使用的是杂质含量很高的生铁,容易弯曲、断裂,无法承受太大的负荷,因此大楼一旦超过十二层,危险性就增强了。
但是,在爱迪生发明电灯的同一时期,钢铁冶炼技术也得以开发。人们发明出一种新技术,将空气强制输进炼铁炉内,以去除铁中的杂质,再加压锻造出柔软且承重量更大的熟铁。至此,建筑高层楼房的技术条件已经全部具备。剩下的就只是经济方面的问题了。
想让摩天大楼这种漂亮的建筑发展,电梯、电力、电灯、钢铁、制造钢筋骨架的施工方法,这五项科学技术缺一不可。另外还有岛上的地层条件牢固和当时所处的泡沫式经济繁荣两个必要条件。相比起这些,美国人想在自己的土地上竖立一座世界最高层建筑的自尊心和自我表现欲似乎显得更为重要。战后,日光灯取代了灯泡,空调设备更让高楼大厦和安全、普通的低层建筑没什么两样。不过摩天大楼文化在这些出现之前就早已经实现了。换句话说,摩天大楼的酝酿,并不是等待这些辅助科学条件都齐备之后再去进行的。江户时代的美国人,就像被什么魔力吸引着一样,在上述条件还在完善的过程中,便已急不可待地着手尝试各种创新和开发了。
即使进入这样的时代,纽约的建筑师们还是没能寻找到自己的风格。和十九世纪初一样,希腊式、罗马式、埃及式、中世纪哥特式的建筑风格,掺杂在每座高层大楼里,争奇斗艳。
为这种状况画上休止符、让美国的摩天大楼统一成一种风格的,是一九二五年举办的巴黎万国博览会。博览会上推出了一种叫做“装饰艺术”的新型设计方法。对于摩天大楼这种前所未有的最新科学,以及由这些楼群所形成的景观,它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最好的解决办法。“装饰艺术”为纽约建筑师们的灵感带来了决定性的影响,他们从这里汲取了巨大的能量。因此,从二十年代到三十年代,在曼哈顿一下子诞生了很多以“装饰艺术”风格为主的摩天大楼。诞生于美国的摩天大楼设计技术,至此才有了其特有的形象,形成了一种文化风格。这个时期,纽约建筑界以稳健的步伐陆续推出了许多杰出的建筑,如克莱斯勒大厦、帝国大厦等都是登峰造极之作。
“装饰艺术”设计方式,实际是受日本浮世绘的影响而产生的。其中采用了很多仿生物的有机曲线,而“新艺术风格”则是出于对“装饰艺术”的修正而产生的。这种风格的建筑中大量使用可大批量用统一制图方式生产出来的预制铁板、玻璃、石材等建材,使用最简单的形式批量生产,以此让各种材质达到最大程度的有效利用。因此,设计中使用的线条,都是标准的直线或用圆规画出的圆弧,而由这些图形所构成的机械设计图似的端端正正的空间,又由使用统一制图方式设计出的装饰图案来装修,堪称工业化生产在高层建筑里的运用,实施后很快就能达到熟练的地步。
这个方法,以现今的眼光来看,仍然大有充分发挥各自装饰风格的空间,每个艺术家的自我主张仍可以在其中得以实现。高层大楼不能装饰得像凡尔赛宫一样,所以即使把设计线条,比如窗户的曲线等做了统一处理,房间内部的装饰图案本身还是可以凭个人的喜好自由发挥,装饰出丝毫不逊于巴洛克式或洛可可式的贵族风格来。此间还产生了一些被认为是多余的装饰。在制图式的统一结构中,又适量安排一些可自由发挥的空间,甚至允许过度装饰,这种方式我想很多本格派推理作家在写作中也都深有体会吧。
进入三十年代后,以“装饰艺术”设计方式为核心建造出大批摩天大楼的风潮,终于告一段落。这时曼哈顿岛已经变成一座世界任何城市都望尘莫及的、充满庄严神圣之美的花园城市。先进的地下铁路、中央公园、百老汇歌剧院,再加上四处林立的摩天大楼,让曼哈顿成为世界上最先进,最美丽,其他城市根本无法相比的,展示挑战者胜利的乐园,成为一个灿烂辉煌的大都会。
这是我个人的观感,但这个时代的曼哈顿,的确是最能引起我思乡之情的美好城市,也是曼哈顿最美好的时代。当时这座岩石岛上的摩天大楼甚至成了全世界的轮船航行中的方向标。岛上一座座高耸入云、代表着“装饰艺术”成就的高层建筑,宛如一根根巨大的石塔直指天际。对于这种成就,日本过了半个世纪才开始慢慢追赶。然而二十一世纪的某个夏天,来自日本的我走在此地,却发现原本我们心目中辉煌无比的未来偶像早已古色苍苍。眼前这些曾令我深深憧憬的古老建筑,让我产生了终于回到心目中的“未来”似的奇妙错觉。
二十世纪初,地下铁是远比马车进步得多的最先进的交通工具,因此当时还没有出现时刻表。以今天二十一世纪的眼光来看,当时的列车简陋得就像爬在平地上的缆车,充其量只是用来装人的手推车罢了。满眼涂鸦的车厢和站台一样狭窄、阴暗。想要转乘对面站台上的车辆,还要走上站台横穿马路再下来才行。当时也没有空调,地下站台闷热不已,到处充满刺鼻的尿臊味,熏得人受不了。
早在巴黎的万国博览会开始之后,“装饰艺术”就已经在曼哈顿落伍了。美国建筑师密斯·凡·德罗 [2] 在二十年代就主张使用钢铁和玻璃来建造摩天大楼,此时钢筋的骨架结构已经足够坚固,不再需要石头堆砌的墙壁来增加强度了。
同时,欧洲建筑师科比西埃 [3] 也针对纽约市提出了“可容纳三百万人的现代都市计划”。
计划中所提倡的建筑风格,修正了美式思想中过于彰显的自我,并在其中融入许多欧洲并不出名的建筑样式。不再以建筑物本身为主进行设计构思,而是尽可能地保留更多的绿地,同时兼顾整座都市的风格,对高楼建筑进行有计划的配置。这和密斯·凡·德罗提出的设计开放空间的思路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一九五八年,密斯·凡·德罗和菲利普·约翰逊共同设计,采用钢铁和玻璃建造的西格拉姆大厦终于屹立了在曼哈顿。西格拉姆大厦仍保有“装饰艺术”的样式,但去除了一切多余的设计,看起来像是个只由直线和面构成的巨大玻璃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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