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银色马(1/2)
一天早晨,我同福尔摩斯一块吃早餐,他对我说:“华生,我恐怕必须去一次了。”
“去一次?上哪儿去?”我有些不解地问。
“到达特门,上金斯彼安去看看。”
我对他的话不足为奇。说真的,我本来感到奇怪的是,现在整个英国到处都在谈论着一件离奇古怪的案子,可是福尔摩斯却不关心。他总是紧锁双眉,低头沉思,在屋内走来走去,又一烟斗一烟斗不停地吸着一等烈性烟叶,完全不理睬我向他提出的问题和议论。他对送报人给我们送来的各种报纸,略微扫过几眼便扔到一旁。尽管他不爱说话,我了解福尔摩斯一定是在认真地考虑什么。目前,人们面前只有一个问题迫切需要福尔摩斯超群的推理才能去解决,那就是维塞克兹杯锦标赛中的名骑的失踪和驯马师的惨死。因此,他的决定不出我所料,他准备去调查这桩神秘案件。
我对他说:“要是你不嫌麻烦的话,我很愿意和您一块去。”
“亲爱的华生,能和你一块去,我简直高兴极了。我想你此行不会虚度时光的,因为这件案子挺特别,很有些独到之处。我想,我们到帕丁顿刚好赶上火车,在火车上,我把这个案子的详情再跟你谈一谈,你最好能把你那架双筒望远镜带上。”
一小时后,我们已坐在开往埃克塞特的头等车厢里,福尔摩斯那张棱角分明的脸被一顶护耳的旅行帽遮住了,他正在急匆匆地浏览于帕丁顿车站买到的几张当天的报纸。我们早就过了雷丁站很远,他把最后过目的那张报纸塞到座位下面,拿出香烟盒让我吸烟。“我们的速度不慢,”福尔摩斯瞧着窗外说,“现在列车的时速是五十三英里半。”
“我没有注意数四分之一英里的路杆。”我说道。
“我也没注意。可是你知道铁路旁边的电线杆之间相隔六十码,这样算起来很容易。你对约翰·斯德瑞格遇害和银色白额马失踪的怪事,了解一些吧?”
“我在报纸上看过有关报道。”
“对于这个案子,应当认真弄清事件的真实细节,而不能凭单纯的逻辑推理去寻觅新的证据。这桩惨案非同寻常,很让人难以理解,那么多人与本案有着切身的利害关系,真让人难以猜测、推理和假设。更使人难以琢磨的是,需要把那些确凿的事实,即无可争辩的事实同那些理论家、记者的虚构之词加以区别。我们的任务在于依据事实得出结论,并能分清案子哪些是主要的和次要的。这周二的晚上,我接到马主罗尔斯上校和警长格瑞戈里两个人的电报,格瑞戈里邀请我同他一起来破这案子。”
“星期二晚上!”我吃惊地问,“今天都是星期四早上了。怎么不昨天动身呢?”
“亲爱的华生,这是我的过失,我其实并不像你的回忆录所了解的那样,有时我会犯下许多错误。其实,我并不认为这匹英国名马会隐藏得那么久,尤其是在达特门北部那样荒凉的地方。昨天,我一直盼着能听到找到马的消息,那个偷马贼可能就是杀害驯马师的凶手。谁料想直到今天,我发现除了抓住一个叫菲茨罗伊尔·辛普森的年轻人,再没有新的进展,我要采取措施了。不过,这两天我并没有虚度。”
“这么说,你已经对案子了解得差不多了?”
“并不完全知道,但至少对此案的一些重要事实有了初步认识。我可以一一列举出来。我觉得,一个案件的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把案情详细地讲给另外一个人听。如果我所讲的你仍然感到迷惑,我就无法从你那里得到帮助。”
我向后仰靠在椅背上,抽了口雪茄烟,福尔摩斯把身子靠过来,用他那特有的细长的食指在左掌上比画着,向我说着这次促使我们旅行的案情。
“银色白额马,”福尔摩斯说,“是索莫密种,和它驰名的祖先一样有着优良血统,始终成绩斐然。它已经有五岁口了,在赛马场上它每次都为它的主人罗尔斯上校赢得头奖。在惨案发生之前,它是维塞克兹杯锦标赛的冠军,人们在它身上的赌注是三比一,它是赛马迷最为宠爱的,白额马的支持者们也从未失望过,因此赌注是如此的悬殊,仍然有巨额的赌注押在它身上。因而,想尽办法阻止银色白额马参加下星期的比赛,显然同许多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当然,上校驯马的地方是金斯彼安,人们都知道这个事实。为了以防不测,他们对这匹名马加强了保护措施,驯马师约翰·斯德瑞格原来是罗尔斯上校的赛马师,后来因为他的体重增长才换了别人。斯德瑞格在上校那儿干了五年的骑师,七年的驯马师,平时他给人一种热情、诚实的印象。斯德瑞格手下有三个小马倌。马厩不大,里面一共有四匹马。每天晚上都有一个小马倌睡在马厩里,另外两个睡在不远处的草料棚里。这三个小伙子的品行都很好。约翰·斯德瑞格已成家,他住的小别墅距离马厩只有二百米。他有一个仆人,没有孩子,生活过得挺舒适的。那个地方很荒凉,在北边几英里之外,有几座别墅,是塔维斯托克镇的承包商盖的。向西二英里以外就是塔维斯托克镇,穿过荒野,大约也有二英里,有一个美布里马厩,属于巴克沃特勋爵,管理人叫赛拉斯·布朗。荒野之外更荒凉,只有少数流浪的吉普赛人散居着。这件惨案发生在星期一晚上,大概情况就这些。
“和往常一样,这天晚上,这些马匹经过训练,刷洗,九点钟之前就进了马厩并上了锁。两个小马倌到斯德瑞格家的厨房里用了晚饭,另外一个小马倌瑞克·亨特留下看守。女仆伊丽诺丝·巴哥斯德在九点时把瑞克的晚饭送到马厩,她送了盘咖喱羊肉。她没带任何饮料,因为马厩里的值班人在看守期间规定不能喝别的饮料,可以喝马厩里的自来水。当时天已很黑,这条小路又穿过荒野,这个女仆提着一盏灯往马厩走去。
“伊丽诺丝走到离马厩不到三十米时,被一个从暗处走出来的男人叫住。她借着提灯黄色的灯光,看到一个穿着像是上流社会的人。那人穿一件灰呢衣服,头戴一顶呢帽,脚蹬一双带绑腿的高筒靴,手里握着一根沉重的圆头手杖。她发觉那人面容苍白,神情紧张,年纪在三十多岁。
“‘请问,我这是在什么地方?’他问,‘要是没有你的这盏灯,我真的就要露宿荒野了。’
“女仆对他说:‘你已走到金斯彼安马厩旁了。’
“‘是吗,太好了!’他叫道,‘我听说有一个小马倌每天晚上都睡在马厩里,这饭不是送给他的吧,我想你不会骄傲到连买一件新衣服的钱都不想赚吧?’这人从口袋里拿出一张字条,说,‘麻烦你将这字条交给那个孩子,那么你就能得到买一件新上衣的钱!’
“女仆对他那种一本正经的表情,觉得很害怕,她急忙从他身边跑过去,直奔马厩的窗下,平时她总是把饭从窗口递进去。窗口早就打开了,瑞克坐在小桌旁等着。伊丽诺丝刚要把碰见那男人的事告诉瑞克,那个陌生人又走过来。
“‘先生,晚上好!’那人从窗外向里探着身子说,‘我和你谈谈好吗?这很有必要。’女仆在回忆这句话时,肯定地说那个陌生人手里攥着那张她曾见过的字条。
“‘你是谁?到这儿要干什么?’小马倌提高嗓门问。
“‘若是你同意的话,那么你的口袋里会多出一些东西,’陌生人说,‘我清楚你们这儿有两匹马参加维塞克兹杯锦标赛,一匹是银色白额马,另一匹是叫培尔德的马。你告诉我一点儿确切的消息,这对你没有什么损害。有传闻说在这次比赛中,培尔德会在五弗隆比赛中超过银色马一百码的距离,你们自己都把赌注押到培尔德身上,这是真的吗?’
“‘这么说,原来你是一个该死的马探子!’小马倌喊道,‘现在你就会明白,在金斯彼安我们是怎样对付这些坏蛋的!’他说着走过去把狗放了出来。女仆转身往家里跑,她一边跑一边回头看。她瞧见那个陌生人还站在那里向窗子里看。可是当那个小马倌领着猎狗走出时,陌生人却走开了,他带着猎狗在四周寻找,那个陌生的男人踪影皆无了。”
“等一会儿,”我插了一句,“那个小马倌带狗出去搜寻时,把门锁上了吗?”
“真行!华生,你真是太机灵了!”我的朋友低声说,“我也看出了这一点,所以我昨天特地往达特门发了一封电报求证此事。小马倌出去时把门锁上了,那扇小窗户人也不可能钻进去。”
“瑞克等另外两个小马倌回来后,便立刻派人送信给驯马师,详细述说了发生的事情。斯德瑞格听到这件事后,虽不明白这件事意味着什么,却显得很紧张,这件事搞得他心绪不定,以至于那天深夜一点左右,斯德瑞格夫人醒来后发现丈夫正在穿衣服。斯德瑞格对老婆说他对那几匹马放心不下,想去马厩瞧瞧,看看是否和往常一样,要不他会睡不着觉。斯德瑞格夫人听到雨点打在窗户上的滴答声,便劝说丈夫不要出去了,可是他没听他老婆的话,穿上雨衣就出门了。
“斯德瑞格夫人早晨醒来时,发觉丈夫还没回来,她穿好衣服匆忙向马厩跑去。她赶到那里时,看见马厩的门大开着,瑞克身子蜷缩成一团,倒在椅子上昏迷不醒,银色马不见了。就连驯马师也不知到哪里去了。女仆伊丽诺斯·巴哥斯德和斯德瑞格夫人一块去的。
“她俩赶紧去叫醒睡在草料棚中的那两个小马倌,昨晚他们两个睡得很沉,什么都没听见。瑞克不管怎样也醒不过来,他显然是被注射了烈性麻醉剂。驯马师太太及女仆和两个小马倌只好先去寻找失踪的驯马师和名马。他们登上马厩附近的小山丘往四处观望,希望能看见驯马师在驯马,但是四周除了荒野之外什么都没有,更不用提驯马师和名马了。他们发现了一样东西,灾难的阴影笼罩着他们。
“他们在离马厩大约四分之一英里远的地方发现了驯马师的大衣,又在附近的一个凹陷处找到了他的尸体。这个遭遇不幸的人,头颅像是被一种沉重的钝器击打得粉碎。他的大腿被一种很锋利的锐器割了一道整齐的伤痕。驯马师的右手握着一把沾满血迹的小刀,很显然,他同凶手激烈地搏斗过。女仆认出驯马师左手握着的黑白相间的领带是晚上到马厩来的那个陌生男人的东西。瑞克恢复知觉后也证实领带是那个人的,他并且坚信,正是那个陌生人向窗口探头时往咖喱羊肉中下了麻醉药,以至于让他无法看守马厩。那匹银色名马在山谷底部泥土上留下了蹄印,这充分说明搏斗发生时它也在旁边。令人不解的是,它却神秘地失踪了,尽管重金悬赏找它,而且达特门所有的吉普赛人都在关注着,却仍旧没有一点儿消息。最后还有一点,经过化验证明,那个小马倌吃剩的饭菜中有大量的麻醉剂;而在同一天晚上,驯马师一家人吃的是同样的饭菜,却没有什么不良反应。
“案件的整个过程就这些,我在讲述时省略了一切推测,尽量地只是叙述事实情况,不加任何修饰。我现在把警署对此案所采取的行动对你谈谈。
“受命负责此案的警长格瑞戈里是个能力不错的警官。若是他的天性中再多加一点儿想象力,他肯定会在他所从事的职业中出类拔萃的,而且还能得到提升。他赶到出事地点后,迅速逮捕了嫌疑犯菲茨罗伊尔·辛普森。如何找到他并不难,他就住在附近那些别墅里。他是个受过良好教育、出身高贵的年轻人,辛普森曾经在赛马场上挥霍了大笔的金钱,现在沦落到当伦敦体育俱乐部的马票预售员来维持生计。警方查过赌注记录本,发现在银色白额马身上他曾压下了五千英镑,结果都输光了。拘捕后,辛普森主动交代了他以前到过达特门,他说他去那儿只是为了了解那匹银色马的情况,再就是想打听一下另外一匹名马特尔勒的消息。特尔勒是由负责美布里马厩的赛拉斯·布朗看管的。辛普森对那晚的事坦然解释说他本无恶意,仅是想得到关于赛马的最新状况罢了。可是警方在向他出示了在凶杀现场找到的领带时,他脸色变得很难看,而且不能解释它是怎样落到被害人手中的。他那件淋湿的衣服说明他那天晚上冒雨外出,而他的镶着铅头的槟榔木手杖,若是用来打击别人的话也可以当作有力的武器,足以使驯马师受到那样可怕的创伤。让人难以理解的是,驯马师手中的小刀上血迹明显,因此凶手身上应当有伤痕,可菲茨罗伊尔身上并没发现伤痕。总之,情况就这些。华生,如果你能给我一些启发,那我就多谢你了。”
福尔摩斯以他那独到的分析事物的能力把情况讲述得很清楚,我听得入了迷。尽管我已经了解大概的情况,我仍然看不出这些事情互相之间有什么关系,或者说这些关系有什么重要意义。
“他们在搏斗中,斯德瑞格的刀可能划伤了自己呢。”我提出了看法。
“这种可能性不能排除,事实也许就如此,”福尔摩斯说,“要真是那样,对被告有利的证据就没用了。”
“还有一点,”我问,“警方对此怎么看呢?”
“我担心他们的结论和我们的推测不一样,”福尔摩斯又回到正题,“据我了解,警方认定,菲茨罗伊尔·辛普森先用麻醉剂使小马倌昏睡,接着他用事先设法配制的钥匙打开马厩的大门,把那匹名马牵了出来。他的目的就是想把马偷走。辛普森找不到马辔头,他干脆用领带套在马嘴上,然后推开门逃跑了。他牵着马在荒野上碰到了驯马师,或是驯马师赶到马厩发现有情况赶忙追上来,这必然会引起双方的争吵,接着双方搏斗起来,驯马师用小刀自卫,却丝毫不能伤到辛普森,而辛普森在打斗中残忍地杀害了驯马师,他用包了铅头的手杖击碎了驯马师的头。然后他把马藏到了别的地方,但也有可能名马在他们搏斗时走丢了,现在正在荒野的某个地方。这就是警察方面的意见,这个解释比较合理,警察们一致认为这案件就是这样。无论怎样,我们必须先到现场,这样才会把事实搞明白,不然的话对此案当前的情况发现不了新的信息。”
这天傍晚,我们来到了达米斯多哥镇。这个小镇就像盾牌上的浮雕一样,坐落在达特门辽阔的原野中心。车站上已有两位绅士等着我们了,一位是警长格瑞戈里,另一位则是闻名体育界的罗尔斯上校。这位誉满侦探界的警长面庞英俊,有着一副高大的身材,他的头发和胡须都微微卷曲着,一双蓝眼睛炯炯有神。罗尔斯上校身材矮小,戴着一只单眼镜,脸上的络腮胡子修剪得很整齐,他穿了一件呢子礼服,脚上穿着一双有绑腿的高筒靴子。上校看上去充满了活力。
“福尔摩斯先生,你能亲自赶来,真是太荣幸了,”上校说道,“警长已尽一切力量为我们侦查,我愿尽我的所能为可怜的斯德瑞格报仇,并且希望能重新找到我的爱马。”
福尔摩斯说:“警长,最近有新的进展吗?”
“很抱歉,我们没能找到有用的线索,”警长回答,“外面的敞篷马车是我们的,若是你同意的话,我们可以在天黑之前去现场看看,在路上我再对你说说。”
过了几分钟,我们坐在舒适的马车上赶往目的地。我一边瞧着马车轻快地穿过古老的德文郡的街道,一边听着两位侦探的交谈。警长格瑞戈里一路上滔滔不绝地介绍本案的情况和对此案的分析。福尔摩斯偶尔地插问一两句。我对他俩的交谈很感兴趣,警长把他的意见系统地说了出来,这和福尔摩斯在火车上所预料的差不多。罗尔斯上校抱臂向后倚靠着,帽子斜拉到双眼上,一言不发。
“现在种种依据都证实了菲茨罗伊尔·辛普森就是凶手,”警长说,“我个人也这么认为,但我觉得就目前的情况来说,证据还不够充足,不能完全认定凶手就是辛普森。若是情况发生了新的变化,很有可能以前的推论都要推翻。”
“斯德瑞格的刀伤又怎么说呢?”
“我们认为他是在倒下时自己划伤的。”
“我的朋友华生也是这么推测的。我们在火车上也谈到这种情况,这样的话对辛普森更为不利了。”
“那当然,辛普森平时对那匹失踪的名马很关注,那晚有人见他到过马厩,他又有一根沉重的适合做凶器的手杖,他的领带也在被害人手里。我想,我们完全可以提出诉讼了。”
福尔摩斯听了这些,摇了摇头。
“一个聪明的律师很容易就可以把它驳倒,”福尔摩斯说道,“他为什么要偷走那匹马呢?假如他想杀害它,怎么不可以在马厩下手呢?在他身上发现复制的钥匙了吗?他的麻醉剂又是从哪里弄的?另外,作为一个外地人,他又能把马藏哪里呢?还有,他要女仆转交的那张字条,又怎么解释呢?”福尔摩斯接连提出了许多问题,而且个个都击中要害。
“福尔摩斯先生,你所疑惑的那些问题其实不像你所想象的那么难。首先,他并不是个陌生人,他每年都要到这个地方小住一段时间,名马,可能藏在荒野中的某个坑穴里或废弃的矿井中;至于那把另配的钥匙,目的已经达到了,他随便可以扔在哪个地方;麻醉剂可以从伦敦带来;那张字条是一张十英镑的钞票,他的钱包中确实有这么一张十英镑的纸币。”
“那条发现的领带呢?他对这条领带又怎样解释的呢?”
“他没否认领带是他的,不过他又补充说领带早就丢失了。但有一个新的线索足以证明是他从马厩中把马给牵出来的。”
福尔摩斯仔细地听着。
“我们寻找了不少的地方,发现曾有一伙吉普赛人在星期一的夜晚来过现场,并在第二天早上离开。我们可以假设辛普森和吉普赛人是同伙,辛普森在被追赶时把马交给了吉普赛人,银色马现在应当还在吉普赛人手中。”
“很有可能是这样的。”
“我们正在整个荒原上搜寻那伙吉普赛人,我查遍了小镇四周十英里范围内的每一间马厩。”
“据说,附近不远有一家驯马厩,是这样的吗?”
“对,我们不能忽视这一点,因为那里的特尔勒是马赛中的第二号热门马,银色白额马失踪后对他们很有利。驯马师赛拉斯·布朗和可怜的斯德瑞格的关系处理得不好,传说他本人在比赛中也下了不小的赌注。另外,我们已经认真查看了马厩,什么也没有找到。”
“辛普森和那个叫美布里的马厩有什么联系吗?”
“没有一点儿关系。”
福尔摩斯一言不发地靠在座位的靠背上,谈话中断了。不久,我们的马车停在路旁一座整齐的红砖长檐的小别墅前,相距不远,穿过驯马场,是一幢长长的灰瓦房。四处是平缓起伏的荒原,铺满了枯萎的黄褐色的凤尾草,一直延伸到天边,只有塔维斯托克镇的一些高耸的尖塔偶尔把荒原遮断。再向西去,就是被几幢房屋挡住的美布里的一些马厩。除了福尔摩斯以外,我们都跳下车来。福尔摩斯仍靠在座位的靠背上,双目远望着天空,凝神沉思。我走过去碰了碰他的胳膊,他才猛然跳下车来。
“真对不起。”福尔摩斯对罗尔斯上校说。上校惊讶地看着他,发觉他的脸上放出异样光彩,尽力抑制着兴奋的心情。我依据以往的经验,知道他已经有了线索,但想不出他是在什么地方找到那线索的。
“我们现在就去犯罪现场,好吗?”警长对福尔摩斯说。
“哦,等等,我想在这里问一两个小问题——斯德瑞格的尸体已经抬回来了吗?”
“抬回来了,就在楼上。要等到明天早上才能进行验尸。”
“罗尔斯上校,他在你这儿干有几年了吧?”
“是的,我对他的印象不错,他是一个很出色的仆人。”
“警长,你把死者的遗物列出详细的清单了吗?”
“我把东西放在起居室里,若是你愿意,那就去瞧瞧吧。”
“那太好了!”
我们走进前厅,围着中间的一张桌子坐下来。警长打开了一个长方形的锡盒,把里面的一些东西展现在我们面前。里面有一把象牙柄的小刀,薄薄的坚硬的刀身上刻着“伦敦韦斯公司”字样,很精致。还有一个铝制的铅笔盒,几张纸,一截两寸的蜡头,一盒火柴,一支用欧古南根制成的 adp 牌烟斗,一个海豹皮的烟袋里装着半盎司切得长长的板烟丝。另外还有一块带着金表链的银怀表和五个一英镑的金币。
“这把刀很别致,”福尔摩斯边说边拿起刀子细致地打量着,“刀上有血迹,我想这一定是死者的那把小刀吧?华生,对这样的刀子你肯定是相当熟悉的。”
“医生管它叫眼翳刀。”我说。
“我也知道。这把刀的刀刃特精致,一定是用来做细致的手术用的。一个人在雨天带他外出,又没有把它放进口袋里,这不让人纳闷吗?”
“我们在尸体周围找到了小刀的软木圆鞘,”警长说,“这根本不是一件顺手的武器,他妻子说原本放在梳妆台上,他在走出家门时把它带上了。或许在当时他觉得这是最有力的武器了。”
“有可能是这样。这些纸又怎么解释呢?”
“这三张是卖草商的收据;一张是罗尔斯上校给他的指示信;另一张是妇女服饰商开的 37 镑 15 先令的发票,开票人是邦德街莱苏丽尔太太,发票是开给威廉·德比·希尔先生的。斯德瑞格太太告诉我们,希尔先生是他丈夫的好朋友,有许多信件就寄到她那儿。
“希尔太太很有钱呢,”福尔摩斯看着发票,说道,“用 22 畿尼买一件衣服可不便宜,不过,查这个没有什么意义,我们去案发现场看看吧。”
我们走出房间时,正巧一个面色疲倦、身体瘦削的女人在过道上等着,她走过来拉住警长的衣袖。
“罪犯抓住了吗?你们抓住了吗?”她激动地大声喘着气说。
“正在查找,斯德瑞格太太。不用着急,福尔摩斯先生已从伦敦来到这里协助我们,这案子会很快查清的。”
“斯德瑞格太太,我敢肯定我以前在布里斯一个公园里看见过你。”福尔摩斯说。
“没有吧,先生,你一定是认错人了。”
“不对吧,我见到你时,你穿了一件镶着鸵鸟毛的淡灰色的大衣。”
女人对福尔摩斯不满地说:“先生,我压根就没有那样一件衣服。”
“哦,这就搞清楚了。”福尔摩斯向驯马师的妻子道歉,跟着警长来到附近的荒原上的一处深坑,那是发现死尸的地方,坑边的金雀花丛曾挂着一件大衣。
福尔摩斯问:“我听说昨晚没有刮风,对吗?”
“是没有刮风,但是雨下得不小。”
“这么说大衣肯定不是让风吹到金雀花丛上的,是有人特意放到上面的。”
“没错,是有人故意挂到金雀花丛上的。”
“挺有意思,这事也得注意。从上星期一起有许多人来过这儿,留下了这么多脚印。”
“尸体旁原来就有一张草席,我们大家站在上面吧。”
“太好了!”
“这里有一个口袋,里面是银色的白额马的一块蹄铁,驯马师的一只长统靴和辛普森的一只皮鞋。”
“哦,警长,你真聪明!”福尔摩斯拿过布袋来到低洼处,把草席拉到一边,然后趴在席子上,双手托着下巴,伸长脖子认真查看被踩过的泥土。“嗬!瞧,我找到了什么?”福尔摩斯兴奋地喊道。这是一根烧了一半的蜡火柴,不仔细看,它那裹了一层泥的外表,像是一根小小的木棍。
“真是的,我怎么就没发现呢?”警长很是责备自己。
“蜡火柴埋在土里,很难被发现。我是特意地去寻找这东西,才找到了它。”
“怎么?!你原来就想到找到这个吗?”
福尔摩斯从袋中取出鞋子和地上的脚印一一作了比较,然后爬到坑边,慢慢地把身子挪向羊齿草和金雀花丛间。
“这儿不会再有什么值得找的东西了,”警长说,“我们在附近一百码内的地方都查找了。”
“我想也是这样,”福尔摩斯站起来说,“既是如此,我就不再找了。我想趁着天没黑对荒原上的地形熟悉一些,说不定那块蹄铁会给我带来好运。”
我朋友的工作方法,罗尔斯上校显得很不耐烦,他瞅着他的表说:“警长,你能陪我一块回去吗?我要听听你对几件事的处理意见,另外,我们是否先声明一下,从参赛的名单中取消我们那匹马的名字,可以吗,警长先生?”
“用不着,不必这样做!我肯定会让它按时参赛的!”福尔摩斯的口气很坚决。上校点点头默许了。
“福尔摩斯先生,你这么说我很高兴,望你在荒原上走一走后,到可怜的驯马师家中找我们,我们再一同搭车赶回镇上去,这样好吗?”罗尔斯上校说。
我和福尔摩斯走在空旷的荒原上,上校和警长先返回去了。福尔摩斯陷入深思之中,他慢慢地走着。这时候,缓缓落下的夕阳,给广阔无垠的草原披上一层金光,晚霞映在灌木丛上,美妙极了。我们却对此不感兴趣。
“华生,我看这样吧。咱们先搁下谁是杀害驯马师的凶手的事,只谈此马的下落。现在,我们假设那匹马是在凶杀发生时或之后跑掉的,它会跑哪去呢?马不可能单独游荡在茫茫荒原,因为马天生是合群的,它一定会跑回金斯彼安或跑到美布里的马厩,这样,它一定会被别人发现,而不会毫无音讯。另外,吉普赛人一向胆小怕事,总怕警察来找麻烦,绝不可能冒这么大的风险拐跑一匹马,能不能找到买主都是个问题,我想他们肯定不会这样干。”
“但是,若真是这样的话,那匹马会藏到哪儿呢?”
“我说过,它一定是在金斯彼安或美布里,现在既然不在金斯彼安,肯定是在美布里了。按这个想法去找,看看会怎样。这片荒原的土质,警长说既干燥又硬实,通向美布里的那条路面却越来越低,你可以看到一条长长的低洼地带。案发那天晚上路面很潮湿,若是马向那个方向跑了,一定会留下蹄印。”我们的兴致不错,边走边谈,没多久,我们来到那个低洼处。福尔摩斯向左边走,他让我往右边走。我走了近五十步时,他向我招手喊我过去。原来他在前面松软的土地上发现了一行蹄印,他从口袋中掏出蹄铁一比,竟完全吻合。
“想象真是太重要了!警长若是有这方面的素质,才能会有更大的提高。我们对情况进行了假设,事实证明我们的假设没错,我们就按照假设继续下去吧!”福尔摩斯兴奋地说。
走过一段湿软的低洼地,我们又走了大约四分之一英里的干硬的草地,地形开始下斜,马蹄印又出现了,接着又中断了半英里的路程,最后我们又在美布里马厩旁找到了马蹄印。福尔摩斯先生看到了蹄印,他站在那儿脸上露出自豪的笑容。他用手指点着,有个男人的脚印清晰地出现在马蹄印旁。
我大声说:“马起初是独自跑来的。”
“看得出来,是这样,啧,这又怎么解释呢?”
原来两种足迹的方向都是金斯彼安。福尔摩斯吹了声口哨,又双眼紧盯路上的脚印,我却时不时地向一旁看看,我们的跟踪有了收获,我惊喜地发现又有相同的足迹折回原来的路。
“华生,你真行哩,若不是你,我们又得走回头路了。我们可以少走些冤枉路了,现在,我们沿着折回的足迹走吧。”福尔摩斯瞅着折回的脚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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