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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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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时不易。他们脚下的土地神秘莫测,但他能摸索着前进,因为他已经习惯了这样。在园门口,他把自己的手电筒给了她。“园子里倒是稍微亮些,”他说,“不过还是把这个带上吧,免得失足走到路下头去。”

他的话不错,空旷的园子里的确似乎闪着苍白的鬼影。他猛然一把将她拉过来,手又在她裙子里摩挲着,沾着水的凉手抚摸着她温热的身子。

“能摸摸你这样的女人,我就算死了也瞑目了,”他哑着嗓子说,“求你再多待一阵子。”

她感到他突然想要她了。

“不!我必须赶回去。”她有点焦急地说。

“唉!”他猛然松手,放了她。

她转身而去,但马上又向他转回来说:“吻我!”

黑暗中他弯下腰来,吻了她的左眼。她努起嘴巴,他蜻蜓点水般吻了一下就移开了自己的嘴。他不喜欢亲嘴。

“明天我再来,”说着她离开了,“只要我能来。”她又补充半句。

“哎!可别太晚呀。”他在黑暗中回答道。这时她已经看不见他了。

“晚安!”

“晚安,夫人!”黑暗里传来他的声音。

她停住脚步,转身看着湿漉漉的黑夜,只能看到他的身影。“干吗叫我这个?”她问。

“不那么叫了!”他说,“晚安!赶紧走吧!”

她一头扎进那漆黑如磐的夜色中。发现边门开着,便悄然溜进自己的房间。刚关上门,晚饭的锣声便响了。但她依然要冲个澡,必须要冲个澡。“不过以后不能再晚了,”她自言自语道,“这样真烦人。”

第二天她没有去林子里,而是同克利福德一起去了伍斯威特。他现在偶尔会坐汽车出门。他雇了一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为他开车,需要时这司机能帮他从车里挪下来。他特别想见他的教父莱斯利·温特。温特住在离伍斯威特不远的希普利府。温特现在是个老绅士了,很富有,他曾经是爱德华国王 [3] 时代最富有的矿主之一,那个时候他们正逢鼎盛。爱德华国王曾几次来希普利狩猎,就住在他的府邸里。这座老房子的墙壁抹着拉毛灰泥,家具典雅。温特是个单身汉,情调高雅。可惜这座大房子坐落在矿区,周围都是煤矿。莱斯利·温特喜欢克利福德,但看不惯克利福德的照片老出现在画报上,还摆弄文学,所以就不很敬重他了。这老头儿跟爱德华国王一样是个纨绔子弟,认为生活就是生活,胡编乱造写故事的人则非我族类。对康妮,这位乡绅总是很殷勤,认为她是个娴静的少女,跟了克利福德算是白费了,万分可惜的是,她没有机会给拉格比府留下子嗣。不过他自己也没有子嗣。

康妮不知道,如果温特知道克利福德的猎场看守与她有了关系,他会作何评论。那人还要她去他村里的家中私会呢!他会反感她,蔑视她,他对劳动阶级的人攀高枝的做法几乎充满仇恨。他倒是不会反对她与同一个阶级的男人私通。因为康妮天生丽质,一派娴静柔顺如少女,当然也许她本性就如此,温特称她为“亲爱的小孩”,还送她一幅十八世纪贵夫人的袖珍肖像画,尽管她不愿意要。

康妮是沉迷于同猎场看守的私情中了。但温特先生是个真正的绅士,是个精通世故的人,很看重她,把她看作一个不同一般的人,不把她与一般的女人混为一谈,他跟她说话总是以“您”相称。

那天她没有到林子里去,第二天和第三天都没去。只要她觉得或幻想中觉得那男人在等她,渴望着她,她就不去。可到了第四天,她就开始焦躁不安起来。她仍然拒绝到林子里去,再次为那男人奉献自己。她在想自己能做的一切事,如驾车去设菲尔德、访亲探友什么的。可一想到这些事她就感到厌恶。于是最终她作了个决定,去散步,但不是到林子那边,而是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她要去马里黑,走邸园篱墙另一面上的小铁门。

这是个静谧阴沉的春日,天气算得上暖和。她埋头走着,胡思乱想着,至于想的是什么,她自己都没意识到。她茫然地走着,直到马里黑农场上的狗冲她狂吠,她才清醒过来。这里的牧场一直伸延到拉格比邸园的篱墙边上,这么说他们还是邻居呢。过了好一会儿康妮才喊:

“贝尔!”她是在跟那只大白犬打招呼,“贝尔,你把我忘了吗?不认识我了吗?”她天生怕狗。贝尔边朝后退边发出咆哮声。可她想穿过农场的院子到通往小猎场的那条小路上去。

这时弗林特太太出来了。她和康斯坦丝年纪相当,当过学校教师,举止很优雅,但康妮怀疑她是个虚伪之人。

“哎哟,是查泰莱夫人!哎哟!”说着她眼睛一亮,脸红得像个小姑娘,“贝尔!贝尔!怎么能冲查泰莱夫人叫呢!贝尔,安静!”说着她跑过来,用手中捏着的一块白毛巾轰开那狗,然后朝康妮迎上来。

“它原先认识我的。”说着康妮同弗林特太太握起手来。弗林特家是查泰莱家的佃户。

“它肯定认识夫人您!只不过是耍耍威风。”弗林特太太红着脸,有点不知所措地说,“不过它是有些时候没见着您了。您好多了吧?”

“是的,谢谢,我挺好的。”

“这一冬我们都没怎么见着您呢。进来看看我们家小娃娃吧?”

“哦!”康妮迟疑着,“那就看看吧。”

弗林特太太慌忙进去收拾一下,康妮则慢慢地跟在后头。她在阴暗的厨房里止了步,炉子上的水壶里烧着开水。这时弗林特太太过来了。

“您千万别在意,”她说,“这边请吧。”

她们进了起居室,屋里有个婴儿正坐在碎布缝制的炉前地毯上,桌子上随意地摆着茶具,一个年轻的女仆见她们进来就羞羞答答地退回屋里去了。

那孩子大概一岁的样子,是个傲慢的小东西,红头发像父亲,淡蓝色的眼睛看人一点也不认生。还是个女孩儿呢,但是个不吃亏的女孩。孩子坐在垫子上,身边是碎布做的布娃娃,还有不少玩具,那样子很有点现代人的奢侈。

“哦,这孩子可真是个小乖乖呀!”康妮说,“都长这么大了呀!是个大姑娘了,大姑娘了!”

这孩子出生时康妮送了她一条披巾,圣诞节时又送了几只人工象牙做的小鸭子。

“约瑟芬你瞧谁来看你了!看这是谁,约瑟芬!是查泰莱夫人呀!你认识查泰莱夫人,是不是?”

那奇特活泼的小东西大胆地凝视着康妮。什么夫人不夫人的,对这孩子来说谁都一样。

“来!上我这儿来好吗?”康妮逗着孩子。

那孩子并不理会她,所以康妮就把她抱起来,放在自己腿上。把一个孩子抱在自己腿上,多么温暖、多么可爱呀!那柔软的小胳膊儿,还有那胡乱踢腾的小腿儿。

“我刚才是自己凑合着吃的茶点。卢克去市场了,所以我可以随便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您喝杯茶吗,查泰莱夫人?我家的茶点您肯定不习惯,不过如果您不介意的话就——”

康妮并不介意,但她不乐意别人提醒她她习惯喝什么茶。随之桌子上的摆设被撤了重新布置,换上了精致的茶杯和茶壶。

“这太麻烦你了!”康妮说。

可如果不让弗林特太太忙乎一番,又有什么乐趣呢?于是康妮逗起孩子来,让这孩子身上那女性的顽强劲儿逗得直开心,从她那年幼柔软的身体中获得了一种强烈的快感。真年轻!真大胆!她那么大胆是因为她用不着护着自己!而人长大了,就因为恐惧而变得狭隘!

她喝了一杯茶,茶是太浓了点,但抹了黄油的面包却很好吃,还吃了罐头李子。弗林特太太脸色通红,情绪激动,好像康妮是个豪爽的骑士。她们说了些真正的女人之间的悄悄话,聊得很开心。

“不好意思啊,这顿茶点寒酸了些。”弗林特太太说。

“比我家里的好吃多了。”康妮诚恳地说。

“哎呀!瞧您说的!”弗林特叫着,她当然不信了。

康妮站起身来,说:“我得走了!我丈夫都不知道我在哪儿呢,他会胡思乱想的。”

“他怎么也想不到您会在这儿!”弗林特太太兴奋地笑道,“他会差人到处找您。”

“再见,约瑟芬!”说着康妮吻了那婴儿,还挠挠她那一小缕红头发。

弗林特太太坚持让康妮走前门 [4] ,为此她要开锁,拉门闩。康妮进到弗林特家前门的小花园里,花园围着水蜡树篱。小径旁种着两排熊耳朵花,看上去柔软又富贵。

“可爱的熊耳朵!”康妮说。

“卢克管它们叫怒放花儿!”弗林特太太笑道,“采一些吧!”

说着她就迫不及待地摘了一些柔软的熊耳朵花和报春花给康妮。

“够了,够了!”康妮忙说。

她们到了花园的小门旁。

“朝哪边走啊?”弗林特太太问。

“小猎场那边。”

“让我想想啊。哦,对了,母牛都在围栏里,还没进圈里去呢,围栏的门锁着,您得翻过去。”

“我能爬上去的。”康妮说。

“或许我能陪您上围栏那儿去。”

她俩走在被兔子啃噬得乱七八糟的草场上。林子里鸟儿在唱着晚间的颂歌,一个男人在召唤最后一批母牛回圈,那些母牛在四处是小径的草场上蹒跚前行。

“他们今天晚上挤奶要晚了,”弗林特太太严厉地说,“他们知道卢克要很晚才回来。”

她们来到篱墙根下,篱墙那边是密密匝匝的冷杉幼苗林。篱墙上有个小门,但上着锁。门里的草丛里有一个瓶子,是空的。

“那是猎场看守的空瓶子,等着装牛奶,”弗林特太太解释说,“我们把瓶子带到这里来,他自己取走。”

“什么时候取?”康妮问。

“哦,他随便什么时候过来都行,一般是在早上。好啦,查泰莱夫人,再会吧!一定再来呀。今天您来这儿,真好。”

康妮越过篱墙,走上了茂密的冷杉夹道的小路。弗林特太太小跑着穿过草场到小山那边去,她还戴着遮阳帽,不愧是个当过老师的人。康妮不喜欢这片密实的新生林子,它让人觉得可怕、窒息。她自顾低头赶路,心里想的是弗林特家的婴儿。那真是个小宝贝儿,但那孩子将来肯定是个罗圈儿腿,像她父亲,现在就初露端倪了,不过也许能长直了也不一定。多么温暖,多么美呀,有个孩子。瞧弗林特太太那个显摆劲儿吧,就是显摆她有的康妮没有而且肯定不会有的。没错,弗林特太太就是在炫耀她的母仪,这让康妮感到那么一丁点儿嫉妒,可这是无奈的事。

她猛地一激灵,从沉思中醒来,吓得叫出声来,前面出现了一个男人。

定睛看她发现是那看守,像头巴兰的驴子站在前头,挡着她的路。

“这是怎么回事?”他吃惊地说道。

“你怎么来了?”她喘息着问。

“你呢?去小屋了吗?”

“没,没有!我去马里黑了。”

他好奇不解地看着她,她则有点负疚地垂下了头。

“现在去小屋吗?”他的声音有点严厉。

“不,我不能去!我在马里黑待了很长时间,没人知道我在哪儿。我得赶回去,要不就晚了——”

“躲着我,是吧?”说着他脸上闪过轻微嘲弄的一笑。

“不是!不是!不是那个意思!只是——”

“还有什么别的意思!”说着他向前朝她走过来,张开双臂把她抱在怀里。她感到他的前身紧贴着她,充满了活力。

“哦,现在不行!现在不行!”她叫着,试图将他推开。

“干吗不?刚六点。你半点钟以后走还来得及。好了,好了!我要你。”

他紧紧地搂着她,她感到他迫不及待了。她固有的本能是要为自己的自由而争斗,可是她身体里有什么奇怪的东西让她动弹不得。他的身体急迫地贴紧她,她再也没有心思去抗争了。

他四下张望了一下,说:

“来,来,上这儿来!穿过这儿!”他敏锐的目光穿透了那密实的冷杉幼林。

他回头看看她,她发现他目光犀利、严厉、毫无爱意。但此时她已经管不住自己,四肢感到奇特的沉重。她屈服了,顺从了。

他拉着她穿过刺人的树丛,艰难地过去后到了一块空地上,地上有一堆树枝。他扔了一两根干树枝在地上,把自己的外衣和马甲铺在上面。她得躺下去,躺在树下,像一头动物那样。他身上只剩下衬衣和马裤,站在一旁凝视着她。他想得很周到,照料着她,让她躺舒服了。可他还是扯断了她内衣的带子,因为她自顾慵懒地躺着,不帮他。

他也解开衣服,裸露出自己的前身。他进入她的身体时,她感到他赤裸的皮肉贴到了自己身上。他在她体内停了片刻,在那里膨胀着,颤抖着。突然他开始难以自持地抽动,直到高潮。这激起了她体内一股新奇激动的涟漪,那涟漪荡漾着,荡漾着,恰似温柔的火苗,轻若鸿毛,直到美妙的顶尖,完美,完美至极,将她灼热的身体彻底融化。这感觉就像铃铛,铃声如涟漪荡漾着,荡漾着。最终,她不知不觉地发出狂野的叫喊声来。只是这一切结束得太快了,太早了!现在她再也无法强制自己自行行动了。这次与以往不同,不同,她什么也不能做了。她再也不能打起精神,利用他去获得自己的快感了。她只能等待,等待。她感到他从她体内退出,退出,收缩,在可怕的最后一刻就要离去了,离她而去,她的心为此发出了呻吟,因为她还在绽放着,轻柔地,轻柔作响,像海浪下的海葵,呼唤着他再次进来让她彻底受用。她在不知不觉中依旧激动地紧贴着他,他并没有离去。她感到他那柔软的物件在自己体内耸动起来,以一种奇特的节奏冲进来,膨胀着,直至将她整个意识的空白填满。随之,他又开始了那难以言表的抽动,那简直不是抽动,而是纯粹深入的旋动,如旋涡愈旋愈深,穿透了她整个身体与意识,直至她变成一条感觉的流水。她不自觉地叫喊着,那是漆黑夜色中发出的叫声,是生命的呼喊。当那男人的生命泉水在她体内喷涌时,他听到了身下的叫声,几乎为这声音所惊慑。随着她的叫声渐弱,他也平静了下来,懵懵地,一动不动,而她紧抓着他的手也渐渐放松下来,一动不动了。

他们横陈于斯,失去了意识,甚至意识不到对方,全然丢了自己。最终是他先醒过来,发现自己精赤着。她也开始意识到他的身体松弛了下来,渐渐离开了她。但她心里不忍让他离开后自己毫无遮盖,他现在必须庇护她,永远。

但他最终还是离开了她,吻了她,给她套上衣服,也开始给自己穿衣服。她躺着,透过头顶上的树枝看天,还是动弹不得。他站起来,系着马裤,朝四下里观望着。四周林木茂盛,万籁俱寂,只有那条狗有点受惊,趴在地上,把鼻子埋在两爪之间。他又在树枝上坐下来,默默地牵了康妮的手。

她转过身看着他。“这回咱们俩是一块儿达到高潮的。”他说。

她没说话。

“那样儿才好。好多人活了一辈子都没有过这个呢。”他如梦如幻地说着。

她凝视着他沉思中的脸。

“是吗?”她说,“你开心吗?”

他凝视着她的眼睛说:“开心呀!”但他不想让她说话,就阻止道:“嗨,别说了吧!”他弯下腰来吻她,她觉得他应该一直这么吻下去。

她总算坐了起来,天真好奇地问:“难道不能经常一起达到高潮吗?”

“不少人从来都没有过呢,看看人们那不明不白的表情就知道他们是怎么回事了。”他不想说话,后悔自己又说话了。

“你和别的女人也能这样同步吗?”

他看看她,感到好笑。

“不知道,”他说,“我不知道。”

她知道,他不想告诉她的就永远也不会告诉她。她看着他的脸,体内的激情又开始荡漾。但她尽量抑制着自己,因为那意味着自我迷失。

他穿上背心和外衣,拨开树丛走上小路。

最后一抹夕阳落在林梢上。“我就不跟你去了,”他说,“最好不去。”

她恋恋不舍地看了他一眼才转身离开。他的狗正焦急地等他走,而他似乎也没什么可说的了,该说的都说了。

康妮缓缓地朝家走去,意识到自己内心深处有了更深刻的什么东西。她体内生出了另一个自己,就在她五脏六腑中燃烧着,融化着,温柔而敏感。因为有了这个自我,她仰慕他,爱慕他,爱到让她走起路来膝头发软。她的五脏六腑都荡漾着激情,都变得生机勃勃。因为像个天真无邪的女人那样爱慕他,她现在都变得娇弱无力了。“这感觉就像变成了一个孩子!”她对自己说,“就像体内有了个孩子。”的确如此。似乎她那一直关闭着的子宫一下子绽开了,充满了新的生命,那生命几乎是个负担,但感觉很美。

“如果我怀上了孩子!”她想,“怀上个孩子,就等于让他待在我身体里了!”想到这里她的四肢都酥软了。她明白,为自己怀孩子和为一个自己全副身心渴求的男人怀孩子,这两者之间有天壤之别。前者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普普通通那么回事。可是为一个让自己爱得心肝寸断、子宫绽放的男人怀孩子!这让她感到脱胎换骨了,感到自己似乎在下沉,下沉,沉到了女性的最中心,沉到了创世之前的昏睡中。

对她来说,激情这东西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对他的渴望与爱慕。她知道她一直害怕这个,因为有了这种感情她就无法自已了。现在她依然害怕这个。如果她太爱慕他,她就会失去自我,自我湮灭,她还不想自我湮灭呢。一个奴隶,就像一个原始的女人,她绝不想成为一个奴隶。她害怕自己对他的爱慕之情,但又不愿意立即与此抗争。她知道她会与此抗争的。她心中有一个自我意志的魔鬼,它能战胜她五脏六腑里生出的那种彻底的温柔而深情的爱慕,能将之击得粉碎。现在她也能这样,或者说她认为她能。她能让理性驾驭自己的激情。

好吧,就像崇拜酒神巴克斯的女人 [5] 那样疯狂地疾步穿过森林,去找巴克斯。那聪明的阳物,他没有独立的性格,纯粹是上帝派来伺候女人的仆人!这个男人,不得妄为,他不过是个神庙的仆人,是那聪明阳物的携带者和守护者 [6] ,而那阳物是属于女人的。

于是,在新的觉醒过程中,那历久弥新的热情在她体内燃烧了一阵。一时间男人变得渺小可怜,不过是阳物的携带者,当他履行完自己的义务时他要粉身碎骨。她感到自己的四肢和全身充满着那些女酒神的力量:女人神采奕奕,飞速疾驶,将男人打败。生出这种感觉却让她心情沉重起来。她并不想要这种感觉,这感觉来自既有的知识,是苍白的,没有生命力。而那种爱慕才是她的珍宝,那么深不可测,那么温柔,那深情又是那么神秘。不行,她一定要放弃她那坚强、耀眼的女性力量,她对此厌倦了,麻木了。她要浸淫到新的生命中去沐浴,沉到自己五脏六腑的最深处,在那里,爱慕的歌在无声地哼唱着。现在还不是惧怕男人的时候。

“我到马里黑去散步了,还和弗林特太太一起吃了茶点。”她对克利福德说,“我想看看那孩子,真是太可爱了,头发就像红蜘蛛网,真是个乖乖!弗林特先生到市场上去了,所以就我们和孩子一起用的茶点。你好奇我上哪儿去了吗?”

“是的。不过我猜你是在哪儿吃茶点了。”克利福德嫉妒地说。但过后再想想,他感到她变了,她身上有什么东西让他很是无法理解。但他把这归结为她看见那孩子的缘故,他以为康妮身体不适都是因为没孩子造成的。一般来说,这事自然就会让人往这方面想。

“我看到您穿过园子到铁门那边去了,夫人,”博尔顿太太说,“我还以为您去教区长那儿了呢。”

“我差点儿就去了,可中途我拐弯去了马里黑。”

两个女人的目光相遇了:博尔顿太太明亮的灰眼睛在探询着,康妮的蓝眼睛里目光迷离,但显得出奇美丽。博尔顿太太几乎能肯定康妮有情人了。可这怎么可能?能是谁呢?这里哪有这样的男人?

“哦,您能时不时出去看看朋友,这对您有好处。”博尔顿太太说,“我还对克利福德男爵说来着,出去多跟人们接触接触对夫人大有好处。”

“是啊,我挺愿意出去的。那孩子真让人喜欢,又乖又勇敢,克利福德!”康妮说,“它的头发就像蜘蛛网,是发亮的橙色呢!还长着最奇特好看的淡蓝色小眼珠,像细瓷儿一样。当然是个女孩,不然怎么会那么勇敢呢,比任何一个小弗朗西斯·德雷克男爵 [7] 都勇敢。”

“您说得对,夫人,弗林特家的都那样儿!他们家的人都头发密实,胆儿也大。”博尔顿太太说。

“你想见那孩子吗,克利福德?我请她们来喝茶了,为的是让你看看那孩子。”

“谁呀?”他问道,十分不安地看着康妮。

“弗林特太太和孩子呀,下周一来。”

“你可以让她们到楼上你的房间里喝茶。”他说。

“怎么,难道你不想见那孩子吗?”她问。

“哦,我会见它的,可我不愿意和她们坐在一起度过整个下午茶的时间。”

“嗨!”康妮迷惑地睁大眼睛看着他。

她并没有真正看他,他不是她想看的人。

“您可以在您楼上的房间里舒舒服服地喝茶,如果克利福德男爵不在场的话,弗林特太太会更随意些。”博尔顿太太说。

她相信康妮有了情人,为此她心里狂喜。可那会是谁呢?是谁?或许弗林特太太能提供线索。

今天晚上康妮不打算洗澡。他的皮肉贴过她,在她身上留下的胶着感对她来说是宝贵的,在某种意义上是神圣的。

克利福德感到心里不踏实,他一定要她晚饭以后再离开,而她却十分想独处!她看着他,但显得出奇的顺从。

“咱们玩个游戏好不好?或者我给你读点什么?或者做点别的什么?”他局促地问道。

“你读点什么吧。”康妮说。

“读什么?诗歌还是散文,或者剧本?”

“读拉辛 [8] 吧。”她说。

过去,庄重地以法国气派读拉辛是他的一绝。可现在他不行了,他也有自知之明。他其实更想听收音机。康妮在缝东西,在给弗林特太太的小孩缝一件淡黄色的绸衣,那绸子是从她自己的一件衣服上裁下来的,回家后吃晚饭前她就裁下了这块布料。她就这样一边听着克利福德朗读,一边安静地缝着,很是自我陶醉。

在内心深处,她能感到激情在嗡嗡作响,就像一座高大的钟响过后的回声。

克利福德对她讲了一通拉辛的作品,直到他说完她才弄清他的意思。

“是的,是的!”她抬头看着他说,“确实很了不起。”

她那双深邃的蓝眼睛和她坐在那儿柔和而沉静的神态又让他感到害怕了。她从来没有这样柔顺沉静过。她让他着迷,似乎是她身上的香味让他沉迷。于是他没完没了地朗读着,那法语的喉音在康妮听来像是烟囱里的风声。至于拉辛的作品,她一个音节也没听进去。

她正沉溺在微微的狂喜中,就像树林在春天里喃喃低吟着发芽。她能感到和自己的男人,那个无名的男人,在同一个世界里,阳物的神秘世界里,步态优雅地漫游。而她自己,她全身心都能感到他和他的孩子,他和他的孩子就在自己身体里。他的孩子在她的血管里,如同曙光一般。

“手没有,眼没有,脚也没有,金色

珍宝般的头发,也没有……” [9]

她就像一片树林,像盘根错节的橡树林,无数的树芽在哼唱着绽放,与此同时,欲望的鸟儿则在她身体那盘根错节的密林里休眠。

可是克利福德的声音还在继续着,那嘈嘈切切的声音听着很是奇特。这东西怎么这么怪!他这人怎么这么怪,低着头看着书,一个充满激情的文明人,肩膀宽阔但却没有腿!一个多么奇怪的人,有着尖刻、冷漠和固执的性格,却毫无热心!毫无热情!他是一种未来的动物,没有灵魂,但有特别警醒的意志,冷漠的意志。想到这儿,她害怕地打了个寒战,但她身上柔和温暖的生命之火比克利福德的要强烈得多,他身上毫无真实的东西。

朗读结束了。她吃了一惊。抬起头,更吃惊了,因为克利福德正用那苍白、费解的眼神看着她,那很像仇恨的目光。

“太感谢你了!你读拉辛读得实在很美!”她温柔地说道。

“和你倾听的模样一样美。”他恶狠狠地说。

“你做什么呢?”他问。

“做件小孩的衣服,给弗林特太太的孩子。”

他转过身去。孩子!孩子!她脑子里都是孩子。

“说到底,”他像宣布什么似的说,“从拉辛的作品里你能得到你想要的一切。有序有规矩的感情比无序的感情更重要。”

她睁大眼睛看着他,目光迷离而蒙眬。

“是的,我相信是这样的。”她说。

“现代世界放纵感情,只能让感情变庸俗。我们需要的是对感情加以古典的约束。”

“是的!”她缓缓地说,心里则想象着他面无表情地听收音机里有关感情的废话的样子,“人们佯装有感情,其实他们什么也没感觉到。我想那就叫浪漫吧。”

“没错!”他说。

其实他累了。这个晚上令他感到疲惫。他其实更乐意读读他的技术书籍,或跟他的矿井经理在一起,或听听收音机什么的。

博尔顿太太端着两杯麦芽奶进来,一杯给克利福德,促进睡眠,另一杯给康妮,为的是让她胖起来。这是她介绍的睡前饮料,经常要喝。

康妮喝了她那杯就可以走了,为此她感到高兴。谢天谢地,她不用帮克利福德上床。她接过克利福德的杯子放在了盘子里,然后把盘子端了出去。

“克利福德,晚安!好好睡呀。拉辛会帮人做梦。晚安!”

她向门边飘然而去,没吻他就走了。他目光尖锐冷漠地看着她。她居然这样!他花了整个晚上给她朗读,她竟不吻他道声晚安。她怎么这么冷漠!即便只是走走形式亲吻一下,那也是生活必需的形式啊。他冷漠、愤怒地盯着她离去后的门口。愤怒!

他又开始怕黑了。他的神经形成了一个网络,当他没有紧张工作但又精力充沛时,或者说当他没有全神贯注听收音机,无所事事时,他就会感到焦虑,感到危险,感到被空虚笼罩。他怕,而康妮能驱逐他的恐惧,只要她愿意。可现在很明显,她不愿意,就是不愿意。她冷漠、冷酷,对他为她所做的一切都漠然。他为她放弃了生活,可她却对他冷漠相待。她只想自己。“贵妇爱任性。” [10]

现在她又对孩子着迷了。她想的是她自己的孩子,完全是她自己的,而不是他的。

就克利福德的情况而言,他算是十分健康了。他脸色红润,神采奕奕,肩膀宽大健壮,胸肌发达,最近又胖了些。可他却很怕死。似乎有一种可怕的空虚在威胁着他,就是一片空虚,他的元气就在这空虚中消耗殆尽。有时没了元气,他感到自己就死了,真死了。

他那有点凸出的淡灰色眼睛里眼神古怪,既怯生,又有点残酷,太冷漠了,几乎是肆无忌惮。这种肆无忌惮的表情十分冷酷,似乎他没有生命却战胜了生命。“谁知道意志的神秘呢——它甚至能战胜天使——” [11]

但他怕的是无法入睡的夜晚。那样的夜晚实在是糟糕,虚无感从四面八方向他袭来。过一种没有生命的日子,那是可怕的:在夜晚,没有生命,但还要活着。

但是现在他可以按铃招呼博尔顿太太来。她总是一叫就来,这对他是个巨大的安慰。她进来时身穿睡袍,头发编成发辫披在肩上,有点怪模怪样的,乍看上去像个女孩,可那棕色的发辫中却夹杂着白发。她会为他泡上咖啡或甘菊茶,陪他下下棋或玩玩两人打的皮克牌。她有一种女人的特别本事,能在半梦半醒状态中下一手好棋,输得虽败犹荣。于是,在夜间沉默的亲昵气氛中,他们或者都坐着,或者她坐着,他躺在床上,伴着桌灯孤独的灯光,下棋玩牌,她几乎昏睡着,他则在恐惧中没了魂。游戏结束后他们就着饼干喝杯咖啡,几乎无言,在寂静的夜里,彼此都感到有个依靠。

而今夜,她在猜想谁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她也想到了自己的男人特德。他都死了那么久了,可对她来说他还跟没死似的。一想到特德,她对这个世界憋了这些年的火就往上窜,这火是特别冲矿主们发的,是他们害了他。虽然不能说真是他们杀了他,但对她的感情来说,就是他们杀了他。在她内心深处,就因为这,她成了个虚无主义者,还是个彻头彻尾的无政府主义者。

半睡半醒中,对她家特德的思念和对查泰莱夫人那秘密情人的猜想交织在一起。她感到她与另一个女人有了共同的深仇大恨,那就是恨克利福德和他所捍卫的一切。可与此同时她居然在和他玩双人皮克牌,还下了六便士的赌注。可与一个准男爵玩皮克牌让她感到很欣慰,就是输了那六便士她也心甘情愿。

一玩纸牌,他们就赌,这样他才玩得忘我。一般情况下是克利福德赢钱。今天晚上他又快赢了,所以他非要打到黎明时分再去睡。还好,四点半左右就曙光初照了。

康妮上床后一直睡得很香。但那猎场看守却不能休息。他把鸡笼都关了,围着林子巡逻了一圈,这才回家吃晚饭。晚饭后他也没有上床休息,而是坐在炉火前沉思。

他在想自己在特瓦萧度过的童年和他五六年的婚姻生活。一想到他妻子,他就难过。她十分凶悍。不过1915年春天他参军以后就再没见过她。但她就在那里,不到三英里远的地方,甚至比原先还要凶悍。他希望自己在有生之年再也不要见到她。

他想起自己在国外当兵的日子。印度,埃及,然后又回印度,和军马在一起度过的日子,没有目标,根本不用动脑子。还有那个爱他、他也爱的上校。想到自己当官的几年,当了中尉,很有可能当上尉。可上校得肺炎死了,他也差点死了,从此健康受到了损害。他特别不安分,后来离开了军队,回到英国,又成了个卖力气的。

他是在敷衍生活。他一直以为在这林子里至少能过上一段安全的日子。狩猎活动还没开始,他得先把狩猎用的山鸡养大。他情愿不背着枪替人家服务。他宁可独处,远离生活,他唯一需要的就是这样的生活。但他又需要有个什么依靠。这里是他的老家,甚至他的母亲也在这里生活,尽管她跟他从来都不近乎。他可以过一天是一天,没什么牵挂,也没什么盼头儿,因为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当了几年军官,与其他军官和文职人员共事,与他们的妻小交往,让他失去了“腾达”的野心。中上层阶级的人很有韧性,就如同胶皮一样柔韧,但毫无生气。他了解他们之后感到心寒,知道自己跟他们不是一类人。

于是他回到了自己的阶级中来。在那里他找回了自己离开这些年忘记的那些东西,本阶级的人行为举止的卑贱庸俗。现在他承认了行为举止的重要性。他也承认,对几个小钱或生活琐事至少应该做到佯装不在意,这很重要。可普通百姓可没有佯装这一说,对他们来说咸肉的价钱贵一分贱一分比修改《圣经》还重要。这让他无法忍受。

还有工资上的争吵。在有产阶级中生活过的他懂得,工资上的争吵是无望解决的。没有解决方案,除了死。唯一要做的就是不要在乎,不要在意工资的多少。

可是如果你一贫如洗又是个倒霉蛋儿,你就得在意。不管怎样,工资成了他们唯一关心的事。对金钱的关注就像一个巨大的毒瘤,把所有阶级的人都消耗殆尽。于是他拒绝关心金钱。

那还有什么?除了关心金钱,生活还能给人们什么?没了。

好在他可以独处,勉强能自得其乐。他的工作就是养山鸡,最终提供给那些脑满肠肥的人早餐后猎杀用。无聊,虚无到极点了。

可干吗要为这担忧,为这发愁?他一直都无忧无虑,直到这个女人进入了他的生活。他比她年长近十岁。可论经验,他是底层出身,要比她年长一千岁。但他们之间的距离在缩短。他能看到这道鸿沟弥合的那一天,他们能生活在一起。“爱的束缚松不开!”

然后呢?然后呢?他必须从头开始,从无开始吗?他必须缠住这女人吗?他必须要与她的残疾丈夫发生可怕的争执吗?还要与他凶悍的妻子发生可怕的口角?她恨他。痛苦啊!太多的痛苦!再说他已经不再年轻,不再青春勃发。他也不是那种漫不经心的人。任何一点痛苦和丑陋都会伤害他,也伤害那女人!

可是,即使他们摆脱了克利福德男爵和他自己的妻子,摆脱了他们,接下来要做什么呢?他自己准备做什么?他准备过什么样的生活?他总得做什么吧。他不能游手好闲,靠康妮的钱和他自己的一点养老金过活。

这问题无法解决。他只能打算去美国,去换换新的空气。他完全不信任美元,不过,或许那里还有别的什么。

他无法平静,无法上床睡觉。他坐在那里昏昏沉沉地痛苦思索到午夜,突然从椅子上一跃而起,拿起外套和枪。

“走,姑娘,”他冲他的狗说,“咱们最好出去。”

外面星汉灿烂,但没有月亮。他慢慢地巡视,一丝不苟,脚步很轻,甚至有点蹑手蹑脚的。他唯一需要担心的是矿工们埋下捕兽夹子捕野兔,特别是马里黑那边斯戴克斯门的矿工们。不过现在是动物的繁殖期,即使是矿工们也会发善心,不会下夹子的。不过,这趟蹑手蹑脚的巡逻,搜寻一通偷猎人,让他安静了下来,脑子里不再乱想了。

结束了一轮缓慢细心的巡视——这一圈下来就是差不多五英里,他累了。他来到山丘的顶端放眼望去。四下里一片寂静,只有斯戴克斯门矿井那边有微弱的杂音。那边从来也不停工,四周几乎没有灯光,只有工地上一排排的电灯光。世界在黑暗中昏睡着,此时已经是半夜两点半了。可即使在睡眠中,这也是个不安的、残酷的世界。火车或是大货车在路上发出喧嚣,一座座熔炉燃着玫瑰红色的火光。这是个铁与煤的世界,铁和煤烟的残酷无情和那难以满足的贪欲推动着这一切。只有贪欲,贪欲在睡梦中依旧鼓噪着。

夜凉了,他开始咳嗽。一阵寒风吹过山顶,让他想起那女人。现在他真想把那女人搂在怀里暖着她,两个人裹在一张毯子里一起入眠,为这个他愿意放弃他所有的,甚至他可能有的一切。未来的全部希望和过去获得的一切他都愿意放弃,就为了跟她裹在一张毯子里,暖暖和和地一起睡,就为了睡在一起。似乎让那女人睡在自己的臂弯里是他唯一的祈求。

他去了小木屋,自己裹上毯子躺在地上准备睡去。可是他睡不着,他感到冷。还有,他残酷地感到了自己的本能欲望没有得到满足,残酷地感到了自己形单影只的缺憾。他想要她,想抚摸她,想紧紧地把她搂在怀里,在瞬间成为一体,然后再睡去。

他又起来走了出去,这次是朝着花园的门走去,然后缓缓地沿着小路朝拉格比府走去。快凌晨四点了,天晴着,但很冷,还没有黎明的迹象。他很适应黑夜,可以看得清路。

慢慢地,慢慢地,那大房子吸引着他,就像一块磁铁。他想靠近她。这不是欲望,不是那东西。是孤独让他残酷地感到自己不完整,要完整就需要一个沉默的女人蜷缩在自己怀抱里。或许他能找到她。或许他甚至能把她叫出来,或找到进屋的途径。他非找到她不可。

他默默地轻手轻脚地爬上通往大房子的斜坡,来到坡顶上那几棵大树下,上了车道,车道绕过一个菱形的草坪就到了大屋的门口。他已经看得清屋前这块平展展的菱形大草坪上两棵高大漂亮的山毛榉了,这两棵大树在夜色中影影绰绰的。

大屋就在眼前,低矮、狭长,形状模糊,只有楼下的一个房间亮着灯。那是克利福德男爵的房间,他知道。可她在哪个房间里呢?那根游丝的另一端,无情地拽着他的女人。他不知道。

他靠近了些,手里握着枪,纹丝不动地站在车道上,盯着大房子看。或许现在他还能找到她,想法子跟她在一起。这房子并非针插不进,他可是和盗贼一样聪明啊。为什么不找到她呢?

他纹丝不动地站着,等待着,他身后微熹渐显。他看见大屋里的灯光熄灭了。但他看不到的是,博尔顿太太熄灯后走到窗前,拉开墨绿色的旧窗帘,站在黑屋里看外面黎明降临前的半明半暗的天色,盼望着黎明到来,等着,等克利福德确实感到黎明到来了。一旦他确信黎明到了,他就会马上入睡。

在半昏睡状态下,她盲目地站着等克利福德睡去。可她为眼前的东西吃了一惊,差点喊出声来。她看见外面的车道上站着一个男人,那是曙光中的一个黑影。她醒了一半,继续观察着,但不露一点声色,免得吵醒克利福德。

晨光开始渗透进这个世界了,那黑影似乎开始变小,模样开始清晰。她认出了那枪、长筒胶靴和松松垮垮的夹克衫,那竟是奥利弗·梅勒斯,那猎场看守。“没错,那就是他的狗,像个影子一样嗅着,等他呢!”

这男人想干什么?是想吵醒大屋里的人吗?他站在那里干什么呢?直愣愣的,抬头看着这房子,像条相思的公狗站在母狗的窝外面那样!

天啊!博尔顿太太冷不丁儿明白了。他就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他!就是他!

这是什么事呀!她,艾维·博尔顿曾经有点爱上过他。那时他是十六岁的小伙子,而她都是二十六岁的少妇了。那时她正上学,他帮她学解剖学和别的一些必修课程。他是个聪明的孩子,得了奖学金去设菲尔德文法学校读书,学了法语和别的一些课程。可后来却到矿上在井口当铁匠,给马打铁掌。他喜欢马,他自己这么说的。他说得不错,因为他害怕出去面对这个世界,只是他从来也不承认自己害怕罢了。

可他是个好小伙子,可好了,帮了她不少忙,给你解释起问题来那个聪明劲儿,讲得清清楚楚。他的聪明劲儿跟克利福德差不多,而且特有女人缘儿。人们说,他跟女人的关系比跟男人还要好。

后来他走了,跟那个叫伯莎·库茨的人结缡,好像就是要羞辱自己似的。有些人结婚就是为了羞辱自己,因为他们对什么东西都失望了。怪不得他们的婚姻完了呢。一连好几年,他离开了,整个战争期间,混了个上尉什么的,很是个绅士了,真的,简直就是个绅士!可后来就回了特瓦萧,干上了猎场看守!不错,有些人就是有机会也不会用!他又说起那口音浓重的达比郡土话,像个最下等的人。可艾维·博尔顿知道,他能像任何绅士一样说话,没错。

好啊,好啊!男爵夫人看上他了!其实,男爵夫人不是第一个爱上他的女人。他有迷人之处。可是这该有多奇妙啊,一个土生土长的特瓦萧孩子和拉格比府的男爵夫人好上了!那肯定是对位高权重的查泰莱家的一记耳光!

随着天大亮起来,那猎场看守意识到这样不行!想摆脱自己的孤独是不行的。他得坚持下去,一生都如此。只是偶尔,那空虚会被填充。偶尔!可是这偶尔是可遇不可求的。对你的孤独就认了吧,孤独一生。但是,如果空虚被填充的时刻到来,也要顺其自然。这样的时刻总会到来的,但你不能强求它到来。

猛然间,那促使他对她穷追不舍的欲望“咔嚓”一声断裂了。是他将这欲望斩断的,因为必须这样。到一起必须是双方的事。如果她不来找他,他也不会对她穷追不舍了。他不能这样。他得走,等她来。

他若有所思地缓缓转过身,再次接受了孤独。他知道,最好是这样。她必须来找他。他这样尾随是没用的。没用!

博尔顿太太眼看着他的身影消失了,他的狗紧随其后。

“好啊,好!”她自言自语道,“我怎么也想不到是他,根本不可能想到。他还是个大孩子时,对我可好了,那会儿特德刚死。好啊,好!如果克利福德知道了,看他说什么!”

想到此,她一边解气地看看已经入睡的克利福德,一边蹑手蹑脚地退出房去。

【注释】

[1] 犹太人认为上帝这个词是神圣的,不能直接念出来,所以用“i-a-that-i-a”替代。中文《圣经》将其翻译为“自有永有者”,姑且借用。见《旧约·出埃及记》第三章第十四节。

[2] 腰腹(los)这个词经常在劳伦斯的小说中出现,源于《圣经》,如《约伯记》中就称其为力量与勇气的所在,是蕴藏生殖力的中心。在《创世记》中则有国王等出自腰腹间的说法。英文俗语“to be a child of one&039;s los”即指自己的亲生子女。这个词用作复数时亦有耻骨区和生殖器的意思。因此劳伦斯使用这个词的频率很高,但意思往往不一,有时确指腰臀部。但译成“腰腹”时则暗指生殖器部位,须根据上下文明察。

[3] 爱德华七世(1841——1910),1901——1910年间的英国国王,以生活放荡与沉溺享乐著称。

[4] 英国人一般情况下是走后花园的门通过厨房进出屋的,一般客人只是在兼作餐厅的厨房逗留,只有贵客来访才走前门进客厅。

[5] 酒神巴克斯有一群女崇拜者,传说在宗教狂热的驱使下,她们醉酒后可以撕碎野兽和男人。

[6] 传说酒神祭拜阳物。

[7] 弗朗西斯·德雷克(1540——1596),英国作环球旅行的人。

[8] 拉辛(1639——1699),法国新古典主义剧作家。

[9] 斯温伯恩:《朝觐者》(1871)。

[10] 出自传统的歌谣《四爱歌》(“the four loves”):“雄鹿爱密林/野兔爱山冈/骑士爱利剑/贵妇爱任性。”

[11] 见爱伦·坡(1809——1849)的《丽姬娅》中的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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