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1/2)
康妮开始厌恶克利福德了,这让她感到惊讶。不仅如此,她感到自己一直就不喜欢他。倒也不是恨他,这里面没有感情的问题。只是从肉体上深深地厌恶他。似乎她跟他结婚就是因为不喜欢他,在肉体上不喜欢。不过,她嫁给他确实是因为他在精神上吸引了她并让她兴奋。在某种意义上,他似乎是她的主人,令她无法企及。
现在,那精神上的兴奋劲儿早已过去,支离破碎,她感觉到的就只有肉体上的厌恶了。这种厌恶是发自内心深处的,让她意识到自己一直都被这种感觉蚕食着。
她感到身体虚弱,无限孤独。她巴望着外界有谁能帮她。可整个世界没人能帮她。社会是恐怖的,因为它早就疯了。文明的社会疯了。金钱和所谓的爱情是它的两大疯癫症,其中金钱远远跑在前面。个人就在金钱与爱情中分裂着,发着疯。看看米凯利斯!他的生活和行动就是疯癫的,他的爱情就是一种疯狂,他写的戏剧也是某种疯症的表现。
克利福德也一样。什么谈话!什么写作!什么疯狂的挣扎,推动自己进取!都不过是疯狂而已。这种状况每况愈下,确实疯狂。
康妮感到自己害怕至极。不过至少克利福德放松了对她的纠缠,转而纠缠博尔顿太太了。这一点他自己意识不到,像很多疯子一样,他疯狂的程度是要靠他意识不到什么来衡量的,那是他意识中的荒漠地带。
博尔顿太太在很多方面都令人起敬。奇怪的是她很霸道,总是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这是现代女性疯狂的标志。她以为自己全然是为别人效劳的,是为别人而活着的。克利福德令她着迷,因为他总是,或者说经常是不动声色地就挫败了她的意志,靠的似乎是某种细腻的本能。与她相比,他的自我意志更加细腻微妙,这就是博尔顿太太眼中克利福德的魅力之所在。
或许那也是曾经迷惑过康妮的魅力。
“今儿个天儿多好呀!”博尔顿太太会半是抚慰半是说服地劝他道,“我觉得您肯定会喜欢坐着轮椅出去逛逛的,这阳光真是爱死个人儿。”
“是吗?能递给我那本书吗……在那儿,那本黄皮的。顺便把那些风信子拿走吧。”
“怎么了,不是挺好看吗?”她特别加重说“好看”二字,“香死个人儿呢。”
“我烦的就是那股香味儿,”他说,“有点丧气,像葬礼上的味儿。”
“您怎么那么想呢!”她惊讶地大叫道,感觉受到了冒犯,但还是服从了,把那些风信子拿出屋了。她服从的是他那种高雅的挑剔劲儿。
“今儿早上胡子是让我刮呢,还是您自己来?”博尔顿太太总是用这种轻柔、抚慰、顺从但又是管人的口吻说话。
“我不知道。你能等一会儿吗?我准备好了会按铃叫你的。”
“好的,克利福德男爵!”她柔顺地回答着,悄然退了下去。但每次受到冷遇都会令她的意志更坚强。
过了一会儿,他一按铃,她就立即出现了。他说:
“我想今天还是你来给我刮吧。”
她心里一阵激动,随后特别温柔地回答道:“好的,克利福德男爵!”
她很灵巧,触摸他时手指轻柔、舒缓。起初他挺反感她的手指触摸他的脸时那种过分的温柔,但现在他喜欢了,渐渐感到受用了。他几乎每天都让她给自己刮脸。刮脸时她的脸紧挨着他的脸,目光十分专注,一丝不苟地盯着,生怕出错。渐渐地,她的指尖能准确地感觉出他的脸颊、嘴唇、颧骨、下颌和喉部。他养尊处优,容颜保养得好,他的脸和颈生得完美无缺,不愧是个绅士。
她也很标致。白净的长脸,表情沉静,眼睛明亮,但丝毫也不泄露内心的秘密。渐渐地,她凭着自己无尽的温柔,几乎算是爱,控制住了他,让他服帖了。
现在她几乎什么都为他做,他也觉得同她相处得和谐多了,让她干起脏活儿来比让康妮干更好意思些。博尔顿太太喜欢伺弄他,喜欢将他的身体掌握在自己手中,什么都管,最脏的活儿也都包了。有一天她对康妮说:“你一摸到男人们的底儿,就会发现他们都是孩子。你猜怎么着,特瓦萧矿井下最难伺候的病人我都伺候过。别管他们得的是什么毛病,你伺候上他们,他们就成了孩子,简直就是大孩子。嗨,男人们呢,没什么太大的不同!”
起初博尔顿太太还以为一个绅士,一个像克利福德男爵这样真正的绅士或许真跟别人有什么不一样,所以克利福德一开始把她给镇住了。可渐渐地,用她的话说,一旦她摸到了男人的底儿,她就发现克利福德跟别人一样,是个长成大人模样的孩子,但是个脾气古怪、举止文雅、有钱有势的孩子,是个满腹经纶的孩子,那一肚子莫名其妙的知识她做梦也弄不懂,因此他还是能压制住她。
有时康妮忍不住想说:
“看在上帝的分上,别让那个女人给钳制住!”但她又发现自己还没到对他那么牵挂的地步,因此也就不说了。
他们仍然按照老习惯,两个人一起待到晚上十点才分手。他们在一起聊天、读书或研读他的手稿。可以前做这事时的兴奋感早已烟消云散,她烦了他的手稿,但仍然尽职地为他打出稿子来。不过,就这很快也成了博尔顿太太的事。
康妮建议博尔顿太太学着用打字机打字。早就有这念头的博尔顿太太说干就干,练得十分努力。所以现在克利福德有时会给她口授一封信什么的,她会记录下来,速度有点慢,但字打得准确无误。遇上难字或偶尔的法文短语什么的,克利福德会十分耐心地拼出来。博尔顿太太打起字来兴奋异常,因此教她打字几乎是件快活的事。
现在康妮有时会以头疼为托词一吃完晚饭就上楼去。
“或许博尔顿太太能陪你玩双人皮克牌。”她对克利福德说。
“哦,我挺好。你回房间休息吧,亲爱的。”
可是她一走,他就按铃叫博尔顿太太来玩皮克牌、伯齐克牌甚至下棋。他教会了她玩所有这些游戏。看到博尔顿太太像个小姑娘那样红着脸哆里哆嗦、游移不定地摸摸象、摸摸马又抽回手的样子,康妮就特别反感。而克利福德却微笑着,带着调笑的口吻居高临下地对她说:
“你必须说j&039;adoube [1] !”
她抬起眼皮,明亮的眼睛惊悚地看看他,然后顺从地喃喃道:
“j&039;adoube!”
没错,他是在教育她呢。他乐为人师,因为这让他感到一种权威。而博尔顿太太也高兴,因为她逐渐地掌握了绅士阶层之所以成为绅士的那些东西,除了金钱之外。这令她兴奋不已。与此同时她也使他离不开她了。她这种发自内心的激动让他微微感到是对他的一种至高的奉承。
而在康妮看来,克利福德似乎是露出自己的真面目了:有点俗,有点平庸,毫无生气,身材也有点臃肿了。艾维·博尔顿的手腕和绵里藏针是过于昭著了点,可康妮确实为她从克利福德那里获得的兴奋感到惊讶。说她爱上了他倒还不至于。她的激动来自于同这个男人的接触,一个上等人,一个有爵位的人,一个会写书作诗的人,人家的照片都登在画报上了呢。她是因着某种奇特的激情而激动。他给她的“教育”激起了她的激情和反应,其结果是任何爱情都无法比拟的。事实上,正因为不可能有爱情这一说,她才能伴着他的另一种激情纵情地激动,那就是求知的激情,尽可能地求知。
不错,这女人在以某种方式爱着克利福德,无论我们怎么解释“爱情”这个词的意思,那都应该算是爱。她看上去是那么标致,那么年轻,灰色的眼睛有时看上去是那么精神。还有,她时不时会显出满足的样子来,甚至是得胜的样子,康妮讨厌的就是这个。偷着得意,私底下满足!
怪不得克利福德让这女人俘虏了呢!她对他绝对仰慕,从不动摇,俯首帖耳地为他效劳,任他使唤。也难怪他感到被阿谀奉承着!
康妮听到这两人在长谈,其实大部分时间里是博尔顿太太在说。她没完没了地说着特瓦萧村的流言蜚语。她的话比蜚短流长还更甚,那是熔盖斯凯尔夫人、乔治·艾略特和米特福德小姐 [2] 于一炉,外加这些女人挂一漏万的那些东西。一聊起人们的家长里短来,博尔顿太太简直胜过任何一本书。她对村里的人都了如指掌,而且对他们的事特别热衷。听她道来,真是精彩,虽然有点掉价儿。起初她并没有像她说的那样对克利福德“唠唠特瓦萧村”,可一旦开了头儿就收不住了。克利福德倾听着,是为自己写作找“素材”,还真听出不少料来。康妮意识到,他的“天分”就在于此:他能天才地利用那些蜚短流长,听的时候可以不动声色。博尔顿太太一旦“唠唠特瓦萧村”自然就特别热心,干脆就收不住了。她知道的这里发生的那些事儿真是有意思,让她聊起来,能写成十来本书呢。
康妮听她说这些事也听得入迷,但过后总觉得有点掉价儿。她觉得自己不应该这么带着猎奇的心态去听。一个人不妨听听别人最隐私的事,但应该对人家的挣扎和倒霉抱以尊重的态度,因为人人都如此,而且应该对此怀有细微、明察的同情心,甚至讽刺也算是一种同情。对我们的生活起决定作用的是我们的同情心释放或收敛的方式。对了,小说的重要性也在于此,如果处理得当的话。它能影响我们的同情心并将它引入新的天地,也能引导我们的同情心从死亡处收敛回来。因此,如果处理得当,小说可以披露生命中最为隐秘的地带;正是在生命之激情的隐秘地带,敏锐的感觉潮汐在涨落、洗涤和刷新着。
但是小说和流言一样,也能激起虚假的同情,制造虚假的收敛,对人的心理造成机械致命的影响。小说能将最腐朽的感情化为神奇,只要这些感情是符合传统意义的“纯粹感情”。在这种情况下,小说就像流言,最终变得恶劣,而且像流言一样,因为总是昭著地站在天使一边而变得更恶劣。博尔顿太太的流言就总是站在天使一边的。“他是个特坏的家伙,可她是个挺好的女人。”她会这么说别人。可康妮甚至从博尔顿太太的闲言碎语中都能听出,她说的那个好女人不过是个说话讨人喜欢的女人,而那个坏男人则是个脾气不好的老实人。但经过博尔顿太太正儿八经地一番搬弄是非、错施同情之后,脾气不好的老实人就成了“坏家伙”,甜言蜜语则让她成了个“好女人”。
这样一来,闲言碎语是对人的侮辱。同样,大多数小说,特别是流行小说,也是侮辱人的东西。公众现在只喜欢迎合他们阴暗心理的东西。
无论如何,博尔顿太太的话还是能让人对特瓦萧村有新的认识。这里的生活丑陋、混乱得吓人,并不像表面看上去那样只是单调乏味而已。克利福德自然见过博尔顿太太提到的那些人,康妮则只认识其中一两个。听上去这里更像一处非洲中部的丛林而非一座英国乡村。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