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12(1/2)
有些老头子回到牛津去,会发现建筑石块上过去的青春在向自己招手。史迈利不是这种人。要是在十年前,他可能会这样,如今却不会了。经过博得利图书馆的时候,他隐隐约约地想到,我曾在那里念过书。看到公园路上他指导老师的房子,他想起了战前在那个长长的花园里,杰比第第一次问到他是不是愿意和“我在伦敦认识的一两个人谈谈”。听到汤姆钟楼敲晚上六点钟时,他想起了比尔·海顿和吉姆·普莱多。他们大概是他到伦敦去的那一年到这里来的,后来又因战争而聚在一起了。他漫不经心地想着他们两人当时在一起的样子:比尔是个画家、辩论家、交际家,吉姆是个运动员,一切都听他的话。他想到在圆场他们两人最红的时候,这种差别几乎拉平了:吉姆在动脑筋方面开始灵活起来,而比尔去搞外勤无人能望其项背。只有到最后,原来的两极差别又明显起来,拉马车的马回到了马厩,思想家回到了书桌。
天空开始落下雨滴,但他没有注意到。他坐火车来,从车站步行,一路绕弯:布莱克威尔书店、他以前的学院,什么地方都去了,然后才朝北走。由于树木繁茂,这里黄昏降临得早。
他走到一条死巷子前面,又放慢了脚步,再仔细看一眼。一个围着披巾的妇女骑着自行车在盏盏路灯穿破浓雾的光圈下,从他身边经过。她在一道栅栏门前下了车,推门进去,消失了踪影。马路对面,有个模糊的人影带着一条狗散步,他看不清是男是女。除此之外,路上空无一人。公用电话亭也是空的。接着突然有两个人从他身边走过,大声谈论着上帝和战争。主要是年轻的那个在说。史迈利听到年纪大的那个表示同意,猜想他是个教师。
他沿着一道很高的围篱走,围篱上面不时出现枝叶繁茂的树丛。十五号门的铰链很轻,这是一道双扇门,但经常只用一扇。他推门的时候,门闩掉了。房子远远地在花园深处,大多数的窗口都有灯光。楼上一扇窗户里,一个年轻人俯身在一张书桌上。另一扇窗户里,有两个小姐似乎在争论。第三扇窗户里,有个非常苍白的女人在拉中提琴,但他听不见声音。一楼的窗户里也都有灯光,但是窗帘都拉了起来。门廊铺的是花砖,前门嵌着五彩玻璃。门框上钉着一张旧布告:“晚上十一点后,请走旁门。”几个门铃上各有一张条子:“普林斯按三下”,“卢姆贝按两下”,“布兹:整晚外出,以后再见,珍妮”。最下面的一个门铃上写着“沙赫斯”,他就按这个铃。马上有狗叫了起来,一个女人开始吆喝。
“弗勒许,你这个傻孩子,来的只是个笨蛋学生。弗勒许,别叫,傻瓜。弗勒许!”
门开了一半,仍挂着门链,门缝里填满了一个人影。就在史迈利拼命张望屋子里还有谁时,那双像婴孩般水汪汪的眼睛精明地也在打量他,注意到了他的公文包、他溅了泥浆的鞋子,然后眼光抬到他的肩上,窥看他身后的车道,回过来又打量了他一下。白皙的脸上终于露出了动人的笑容,前圆场研究组女王康妮·沙赫斯小姐由衷地高兴起来。
“乔治·史迈利,”她叫道,一边把他拉进屋子,一边羞怯地笑着,“原来是你这个老朋友,我还以为是有人来推销胡佛牌吸尘器呢,谁知道敲门的却是乔治!”
她马上在他身后关上了门。
她是个高大的女人,比史迈利还高一个头。宽阔的脸上一头蓬松的白发。她穿着一件褐色的运动夹克衫,裤子腰部是松紧带的,小肚子鼓鼓的,像老头子一样。壁炉里在烧着焦炭。炉前躺着好几只猫,还有一只灰色的长毛垂耳狗躺在卧榻上,胖得动不了。小推车上放着她吃的罐头和喝的酒。她的收音机、电炉、卷发夹子都用同一个插座。一个长发垂肩的男孩子趴在地上烤面包,一见史迈利进来,他就放下了铜叉子。
“哦,琴格尔,好孩子,你明天再来好吗?”康妮央求他,“我难得有个老情人来看我。”他已经忘记她说话的声音了。她说话经常像弹琴,时高时低,什么音阶都有。“我放你整整一个小时的假,怎么样?他是我收的一个笨学生。”她向史迈利解释,那孩子还没有走远。“我还在教书,也不知为什么,乔治。”她轻声说,高兴地看着他从公文包中取出一瓶雪利酒,斟满了两个玻璃杯。“我认识这么多的老朋友,可就是他来了。他还是走路来的!”她向垂耳狗解释,“你瞧他的皮鞋。从伦敦一直走来的,是不是,乔治?哦,上帝保佑。”
她喝酒有点困难。她的手指患关节炎,都蜷缩起来,就像是在意外事故中跌断一样,而且她的胳膊僵硬。“你一个人走来的吗,乔治?”她问道,从运动衫口袋里掏出一根烟来,“我们没有陪客吧?”
他替她点了烟,她像玩具枪一样举着,手指抓着一头,精明、发红的眼睛顺着枪管看着他。“那么,你这个坏孩子,有什么事情要来求康妮?”
“她的记忆。”
“哪一部分的?”
“我们要回到一个老地方去。”
“听见吗?弗勒许?”她向她的狗叫道,“他们先是用一根老骨头把我们撵了出来,现在又来求我们了。哪个老地方,乔治?”
“我带来了拉康给你的一封信。今天晚上七点,他在俱乐部里,你如果有疑问,可以用外面路上的公用电话找他。我想你最好不用那样,不过你如果一定要,他会向你作必要的说明。”
她原来一直挽着他,这时她放下了手,在屋子里周游了半天,哪里是憩脚的地方,哪里是扶手的地方,她心里都很明白,她的嘴里嘟囔着:“哦,该死的乔治·史迈利和他的同伙。”她到了窗边,大概是出于习惯,拉开了窗帘的一角,但是外面似乎没有什么东西引起她的注意。
“哦,乔治,你这该死的,”她嘟囔着说,“你怎么可以让拉康插进来呢?那还不如让国安局的人插进来呢。”
桌上有一份当天的《泰晤士报》,字谜栏朝上。每个空格都填满了工工整整的字母,没有一格空着。
“今天去看了足球赛。”她在楼梯下面的暗处说,一边从手推车上拿起酒杯来喝,“乖威尔带我去的。他是我最喜欢的笨学生,这样的学生不错吧?”她突然夸张地撅起了嘴,用小女孩的嗓音说,“乔治,康妮着凉了。康妮冻僵了,连脚丫子都冻僵了。”
他猜她是在哭,因此把她从暗处扶了出来,带到沙发旁边让她坐下。她的酒杯已空,他又斟了半杯。他们并排坐在沙发上喝着酒,康妮泪如雨下,从面颊上掉到衣襟上,又掉到他的手上。
“哦,乔治,”她继续说,“你知道他们把我撵出来的时候,她怎么说的呀?那个管人事的婆娘?”她拉住史迈利的衣领一角,用手指揉着,情绪慢慢恢复。“你知道那个婆娘怎么说的吗?”她换了带兵的口气:“‘康妮,你脑子糊涂了。该是让你到现实世界去见识见识的时候了。’我讨厌现实世界,乔治。我喜欢圆场和里面所有的孩子们。”她拿起他的手,想把自己的手指和他的手指缠在一起。
“波里雅科夫,”他轻轻地说,按照塔尔的发音,“苏联驻伦敦大使馆文化参事阿力克赛·亚力山德罗维奇·波里雅科夫。就像你预测的一样,他又复活了。”
外面马路上有一辆汽车停下来,他只听见轮子的声音,引擎早已熄了。接着是脚步声,很轻。
“这是珍妮,偷偷带男朋友进来。”康妮轻声说,她眼眶发红的眼睛盯着他,和他一样因为外面的动静分了心。“她以为我不知道。听到吗?他的鞋后跟的金属片。等等。”脚步声停了下来,接着一阵轻轻的窸窣声,“她把钥匙交给他。他以为他开起门来声音比她轻。其实不然。”锁打开时,一声很响的咔嚓。“唉,你们男人。”康妮叹口气,脸上露出无可奈何的笑容。“哦,乔治。你为什么要把阿力克斯拉出来?”她为阿力克斯·波里雅科夫哭了一阵子。
史迈利记起来了,她的兄弟都是教书的,她的父亲是教授之类。老总在打桥牌的时候认识了她,为她因人设事,安排了工作。
她像讲童话一样开始讲她的故事:“从前有个叛逃的,名字叫斯坦莱,那是早在一九六三年的事。”她讲故事能自圆其说,想像力极其丰富,但是只有思想永远不成熟的人才具有这种本领,一半是靠灵感,一半是凭急智。她平淡苍白的脸上露出了老奶奶回忆往事时的那种得意。她的记忆和她的身体一样广袤无垠,可以肯定地说,她更喜欢她自己的记忆,因为她把别的都放在一边了:她的酒、她的烟,甚至有一阵子还有史迈利被动的手。她不再坐着蜷成一团了,而是挺着腰背,脑袋侧在一边,出神地卷弄着她的白发。他以为她会立刻从波里雅科夫说起,但是她却从斯坦莱说起——他忘记了她对家谱有偏好。她说,斯坦莱是审问组替莫斯科中心一个五流叛逃者所起的代号。那是一九六三年三月。剥头皮组从荷兰人那里把他转买到手,送到沙拉特,要不是正好碰上淡季,审问组没有事干,谁知道这件事会透露出来呢?事实是,斯坦莱身上有金子,少少的一点点,结果被找到了。荷兰人没有找到,审问组找到了,他们的报告副件送到了康妮那里。“这事件本身又是一个奇迹,”康妮得意地说,“因为大家,特别是沙拉特规定的绝对原则是,他们的报告副件不再送研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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