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 狐(1/2)
铜钱的两面
宝剑有双锋,钱币有两面,刀却不同。
钱币的两面,不管你从哪面看,除了上面的花纹不同外,几乎是完全一样的。宝剑的双锋不管你从哪边看,都是青锋凛凛,寒光照人。
刀呢?
如果你从刀锋那边看它,它的刃薄如纸,如生死的边缘,如果你从刀背那边看它,却好像完全没有侵略性和危险性,绝不会割伤你的手。
所以一般看起来,刀虽然远不及剑的锋锐,远比剑迟钝,可是实际上它却有它狡猾和善于隐藏自己的一面,就好像这个世界上的某一种人一样。
现在我们要说的,就是这一类的人和故事。
江湖中大多数有见识的人都知道,赌局是个非常庞大而严密的组织,近年来更是一帆风顺,“手气”特佳,声势几乎已凌驾在江湖中某些最古老的帮派之上,却不知它也有它的痛苦。
“赌局”最大的痛苦就是,它一定要赌,不想赌的时候也要赌,只要有人来下注,它就要接受,就算明知这一次赌得很不公道,有一方几乎已注定非输不可,它最多也只能把盘口定得差额大一点,还是非接受不可。
因为它是“赌局”,不赌的赌局,就像是不接客的妓院一样,是要被人摒弃的。
“光说不练”“光敲梆子不卖油”,这些都是江湖人的大忌。
这一次赌局接下的一局,就是非常不公平的,有关的资料中记载是:
日期:九月初九。
地点:华山之巅,苍龙岭。
盘口:以三博一。
决斗人:唐捷、聂小雀。
决斗项目:轻功。
飞上华山
秋,重九,登高日。
华山。
山风怒号,云蒸雾涌,华山苍龙岭一春孤悬,长至三里,两旁陡绝,深陷万丈,远远看过去,就好像一把雪亮的刀,斜斜地插在白云中。
华山天下险,这里正是华山最险处,苍龙岭尽头韩文公投书碑下,也不知何时铺起了一床草绿色的波斯羊毛毯,就好像有仙灵的魔指在这一片穷山中点出了一块绿草如茵的福地。
三个人趺坐在上面,围绕着一张短几、一具古筝、一壶苦茶。
雾浓得就好像是羊乳一样,三个人一僧、一道、一俗,僧是个苦行僧,僧衣百衲,脸色蜡黄,看起来非但终年不见阳光,而且显然营养不良。
道士纯阳中,就跟他们的祖师“朗吟飞过洞庭湖”的吕祖一样,修饰整洁,潇洒出尘,背后斜背着一把长剑,杏黄色的剑穗在风中不停飞舞。
俗却不俗,是一位穿着大红袍的白发老人,他的身材本来应该很高,现在虽然已经像虾米一样萎缩,可是仍然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就好像忽然看到一只传说中久已绝迹的洪荒怪兽一样,就算明知他已不能伤人,还是会让人感觉到一种说不出的诡秘和妖异。
“销魂小青衣,夺命大红袍。”
如果他就是传说中的一剑夺命,大李红袍,那么另外那一僧一道又是谁呢?
江湖中能够和大李红袍并起并坐的人,现在差不多已经全部快死光了。
剩下的几个,不是一代宗师,也都是极有身份的武林前辈。
这些人当然都不会是傻瓜。
他们不远千里跑到这华山绝顶上来像傻瓜一样的坐在地上喝茶,为的是什么?
距离投书碑不远,一道削斜的山壁下,有一株古松,虬根盘绕,枝叶浓如华盖。
一个人穿一身黑袍,纯丝的黑袍,就打着赤脚,脖子上挂一双形式很奇特的黄金色多耳麻鞋,手里提着一只关外牧民们最爱用的羊皮酒袋,像上古巢居人一样,斜倚在一棵树干上,一大口一大口喝着袋里的羊乳酒。
像雾一样浓的羊乳酒,甜甜地入喉,到了肚子里,就变成了一团火。
儿须成名,酒须醉。
酒后吐露,是真言。
歌声苍凉,却又带着种说不出的豪情,就好像把这一块小小的枝叶,当作了一片苍茫的大地。
风吹长草,牛羊隐现。
低唱的人仿佛也已回到了他那生长的地方,那永远都再也回不去的地方。
“卜鹰。”
更高的一根枝叶上,忽然垂下了一只白玉般的手,却用两根春葱般的纤纤玉指,捏着一串本来在此时此地不会看到的马乳葡萄,淡绿色的葡萄,丰美而多汁,看起来就好像是假的一样。
人看起来也像是假的,就像是白玉雕成,玉脂为血,居然也穿一身纯丝的黑袍,任凭一头比乌丝更黑、更柔的头发披散在双肩。
她的这一件纯黑丝袍,和卜鹰的那一件唯一不同之处,就是衣袖。
她的衣袖上用金线绣满了灿烂的花朵。
“生裂虎豹关玉门,轻如飞燕胡金袖。”
江湖中稍微有一点见闻的人,都知道她就是天下第一号大赌徒卜鹰唯一的一个情人,能够和卜鹰这样男人相处三天的女人已经不太多了。
究竟是胡金袖的手段高,收服了卜鹰?还是卜鹰的手段高,征服了胡金袖?
这笔账就没有人能够算得清。
葡萄落入卜鹰的嘴里,胡金袖的声音银铃般响起。
“看来这一次赌局倒真的热闹得很,连李红袍和杜黄衫都来凑热闹了。”
“他们不是来凑热闹的。”卜鹰说,“他们是唐家花了大把银子请来做公证的。”
他叹了口气道:“你想想,没有大把银子可拿的事,那个红袍老鬼怎么肯做?”
“那个苦行僧是谁呢?”
“提起此人来,也是大大的有名。”卜鹰接着说,“东海苦竹林苦竹寺的吃苦和尚就是他。”
“听你这么说,这位吃苦和尚倒真是苦得很。”
胡金袖在叹气,卜鹰却在笑。
“其实东海本就没有一个苦竹林,就算有,这个和尚也没有去过,这些名词,都是他凭空自己捏造出来的。”卜鹰笑道,“而且据我所知,这个和尚什么都吃,就是不肯吃苦。”
胡金袖也笑了。
“其实也不仅是他,这个世界上像他这样的人也不知有多少,嘴里天天喊着要吃苦,其实真正吃苦的都是别人,他自己一点都吃不到。”
这个问题太尖锐太深入,很容易就会刺伤到别人,卜鹰和胡金袖现在都很快乐,所以他们立刻就把话题转开了。
“你看这一次赌局应该是谁赢?”
“你看呢?”卜鹰反问,“轻如飞燕的胡大小姐也是江湖中顶尖的轻功高手,你的判断该比我正确。”
胡金袖对有关轻功的事,果然显得非常内行的样子,毫无考虑就回答:“川北的唐家和川中的唐家,虽然是堂房兄弟,可是两家擅长的武功却不同。”
这一点是大多数武林中人都知道的,川中唐家,以毒药暗器名震江湖,只要看见唐家的独门暗器袋和那一只专发毒药的鹿皮手套,大多数江湖人都会跑得比马还快。
川北唐家,却是以轻功见长,他们的独门轻功提纵术,经常有武林中久已绝传的身法出现。
“尤其重要的是,川北唐家的弟子,一个个都有非常的耐力,尤其习惯于在山区间行动,这当然也跟他们从小生长处的地形有关。”
“对,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卜鹰打着川腔说,“走起路来,川娃儿硬是要得。”
“这一次川北唐家派出的是唐捷,据说是他们当今第二代弟子中的第一高手,人也长得俊,外号人称飞天玉豹子。”
卜鹰微笑:“一个男人如果长得俊一点,在女人眼中无论做什么事,都好像比别人强一点。”
“你呢?难道你看好聂小雀?”
“看好聂小雀有什么不对?”
“苏北聂家一向是下五门的人,下五门的轻功虽然花俏,可是不实用,我要赌,绝不买他。”
“非但你不买他,别人也不买他。”卜鹰叹气,“事实上根本就没有人买他。”
“只有你?”
卜鹰又叹气:“我又有什么法子呢?大家都买唐捷,如果我也买他,那还有什么好赌的呢?”
“没有赌,也就没有赌局了。”
“对。”
“既然有赌局,你就得接受别人赌唐捷赢的赌注。”
“不错。”
“你已经接受了多少赌注?”
“大概有八十万两左右。”
“黄金还是白银?”
“这次是银子。”
“还好是银子,否则你恐怕就要输得连家都不认得了。”
“谁说我一定会输的?”
“难道你还有机会赢?”
“多多少少总是有一点的。”卜鹰微笑,“杀头的生意有人做,赔本的生意没人做,如果真的是有输无赢,你就算杀了我的头,我也不干。”
绝&8195;计
这一次“赌局”定下的盘口是三博一,意思就是说,要赌唐捷胜的人,输要输三两,赢只能赢一两。可是大家还是买唐捷,因为各人都认为聂小雀这一次连一点胜算都没有,盘口是三十博一,赌局的庄家还是会输得把裤子都当掉。
这一次赌局的大庄家就是卜鹰。
大庄家很快就要变成大输家了,可是他现在看起来,却还是说不出的悠闲快活。
松树下,地毡上,隐士般坐在那里品茶的三个人,所谈的居然也没有离开过这一局豪赌,更没有离开过名利两个字。
“卜鹰居然肯挂出以三博一这一种盘口,多少应该有一点把握的。”杜黄衫在皱着眉,“可是我却偏偏看不出他凭哪一点认为聂小雀必胜唐捷。”
“要人输的法子多得很。”吃苦和尚说,“也许他在唐捷喝的酒里下了药,叫唐捷一路上泻个七八次,也许他先弄了个女人藏在唐捷被窝里,先把小唐折腾得半死不活。”
杜黄衫苦笑:“这种事,真亏和尚能够想得出来。”
吃苦和尚悠然举杯:“这种事连和尚都料想得出来,卜鹰怎么会想不出来?”
“但是他绝不会去做。”
“为什么?”
“卜鹰不是这种人,唐捷也不是笨蛋。”杜黄衫道,“就算他是笨蛋,唐家的人也不肯让他轻易上当。”
吃苦和尚浅浅地啜了几口苦茶,看起来倒真有几分高僧的样子。
“聂家的人呢?难道他们就肯眼看着那只小雀儿活活输死?”
大李红袍斜眼看着他,忽然插口问:“如果和尚是聂家的人,你还有什么法子?”
“我也没什么别的法子,只不过我碰巧知道聂小雀是个双胞胎,有个孪生兄弟叫小虫,如果先把小虫藏在山上,一边让小雀儿躲起来,然后小虫子及时出现,弹响这只古筝,聂家岂非就赢了?”
“这倒真是个诡计。”李红袍冷冷地说道,“只有一样可惜!”
“哪一样?”
“你碰巧知道聂小雀有个双生兄弟,唐家的人难道会碰巧不知道?”
吃苦和尚一口热茶刚喝下去,烫得直翻白眼,那边树上的卜鹰却差一点把一嘴的酒都笑得喷了出来。
唐家当然早已算准这一着,而且早已查出聂小虫最近一直都在济南,他们甚至还约定好了,九月九日的凌晨,叫聂小虫到济南城的云门楼子上见面,若是小虫不到,这一局就算聂家输了。
“蜀中唐家做事,一向是滴水不漏的。”胡大小姐也忍住笑道,“这种绝计,也真亏和尚怎么能想得出来。”
卜鹰也笑,笑得却好像有点莫测高深的样子,胡大小姐当然一眼就看出来了。
“你笑什么?是不是又在打什么鬼主意?”
“我只不过忽然发现,名门大派千算万算,还是算不过下五门。”
“怎么说?”
“唐家做事虽然滴水不漏,真正占便宜却还是聂家。”卜鹰解释,“聂小虫这次到济南去,不管他是去办什么事,都一定可以马到成功,平安归来。”
“为什么?”
“因为这次他找到个万无一失的靠山,保证天下太平!”
胡大小姐终于也明白了:“为了这次赌局,唐家派到济南去的人一定会时时刻刻监视着他,别人也弄不清是怎么回事,一定还以为他请到了唐家的高手做保镖,还有谁会去动他?”大小姐吃吃笑道,“看来聂家这些小麻雀、小虫子,倒全都不是省油的灯。”
卜鹰忽然问她:“你知不知道昔年被武林九长老贬为下五门的五个门派,到如今只剩下了几门?”
“难道只剩下聂家一门了?”
“一点也不错,就只剩下了他们一门。”卜鹰叹息,“一个门派被贬为下五门之后,要生存下去就变成件很不容易的事了,昔年那九位老先生如果想到了这一点,也许就不会因为某一家人会用‘鸡鸣五鼓返魂香’而把他贬为下五门。”
他的声音仿佛还是很冷淡,淡淡地接着道:“有些门派虽然不会用熏香暗器,做出来的事却远比那一家要精彩得多。”
胡大小姐凝视着他:“我知道你一向很同情他们,只可惜——聂家这一局还是有输无赢的。”
卜鹰冷笑:“只怕未必。”
就在这时,已经有一条人影从苍龙岭的石脊上翻跃而起,猿猴般凌空翻了四五个斤斗,猥琐的身法突然变得曼妙轻灵,“嗖”的一个“燕子穿帘”,平白又变为“细胸巧翻云”,轻飘飘地落在春草般的绿毡上,单膝半跪,抄起古筝。
只听“铮”的一声,声越金石,远远地传至远山白云里,手指上竟带着种极阴柔的内力。
再看弹筝的人,纤巧的身材、瘦削的脸,神情间总仿佛带着几分畏缩,只有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灵光四射,显得聪明绝顶。
胡大小姐忍不住失声惊呼:“是他!”
“是的,是他,聂小雀,小雀儿。”卜鹰故意冷冷淡淡地说,“下五门的人,这次总算不幸赢了一次。”
直至多年后卜鹰还对人说,那一天在华山绝顶,他最忘不了的一件事,就是大李红袍忽然站起来,走到他面前,用一种很严肃而且很恭敬的态度对他说:“卜先生,你真行,我佩服你。”
卜鹰后来还对人说:“那一次大概是近三十年来,李红袍第一次称呼别人先生。”卜鹰笑道,“而且那一次很可能就是他一生中最后一次。”
“后来呢?”有人问卜鹰,“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我当然就跟聂小雀去吃庆功酒去了。我们去的时候,唐家的人一直都在看着我。”卜鹰笑道,“如果唐家人的眼光也跟他们家的暗器一样有毒,那天我一定已经被活活毒死。”
胡大小姐叹了口气:“那一次我倒很同情他们,因为我也跟他们一样,始终不明白卜鹰究竟凭哪一点算准了聂小雀会赢。”
后来又有人问聂小雀:“老实说,你跟唐捷的轻功究竟是谁强?”
“是他强。”
“后劲是谁比较大?”
“是他比较大。”
“但是你却赢了那一局。”
“好像是的。”
“他的轻功比你强,后劲也比你大,你是怎么赢他的?”
聂小雀不回答,只笑,笑得一点都不像是只小麻雀,倒有点像是只小狐狸。
庆功酒
九月初九那一天,当天晚上,华山山麓,临时搭成的连营式长棚里,张灯结彩,筵开数十桌,都是为了要替唐挺和买唐捷的那些赢家们庆功的。
从各地赶来的江湖好汉,午时一过就开始喝酒,边喝边等,等候好音。
可是从山上传下来的消息却不太好,先上山弹响古筝的竟是聂小雀,这怎么可能?欢乐的场面虽然已显得有点尴尬,大家却仍然半信半疑。
等到专程从川北赶来主持这一次赌局的唐门高手唐挺从山上下来,消息才获得证实。
“唐捷真的输了,他的人已悄然而去,不知所踪。”
唐挺脸色虽然沉重,腰杆却仍挺得笔直,就像是一杆枪。
唐家的高手大多数是这样子的,赢的时候是这样子的,输的时候也是这样子,像唐捷那样,输了就悄然而去的人,唐家并不多。
好像是楚留香曾经说过:“轻功练得好的人,情感总是比较脆弱,这大概是因为这种人的反应也比较快的缘故。”
楚香帅的轻功号称天下第一,他对这方面的言论,多少总是有些道理的。
何况他自己就是个情感很脆弱的人。
唐挺从山上下来后,立刻证实了两件事。
——唐捷确实输了,比聂小雀整整落败了三百指。
一弹指的工夫为“一指”,三百指已经是一段很长的时候了,这种计算时间的方法,据说也是楚香帅创造出来的,虽然不能进入庙堂,江湖中却已渐渐有人开始采用。
——聂小虫确实还在济南,今天凌晨,唐挺还接到派到济南去的唐门弟子飞鸽传书,而且还说济南府最近发生了一连串很神秘的凶杀案,好像还跟聂小虫有关,所以他暂时还走不了。
这几件事虽然使买唐捷的人胃口大伤,可是大厨子已经来了,酒饭已经准备好,饭还是要吃的,只不过吃得不明不白而已。
在这餐庆功酒上,真正的赢家和输家居然全都下落不明,人影不见。
他们的人呢?
这一次赌局中,真正的大赢家当然不只卜鹰,此刻这一只鹰还带着一只雀飞入了一条陋巷,陋巷中有家小店,厚厚的棉布门帘已被油烟熏得发黑。
平时最爱干净的胡大小姐这次居然也跟来了,最近她好像已拿定主意,跟定了卜鹰。
一位三十来岁的女人,能下定这种决心,倒也不是坏事。
小店里只有三张洗得发白的杨木方桌,厨房里刀勺直响,菜已上锅。
卜鹰四下看一眼,看不到别的客人,立刻问:“只他在炒菜?”
聂小雀笑着点头:“今天他心情特别好,一定要亲自下厨房。”
卜鹰立刻眉开眼笑,看样子简直比赢了八十万两还开心。
“太好了,实在太好了。”他深深吸了口气,“今天的第一样菜,是不是炒鸡蛋?”
“是,是炒鸡蛋。”小雀笑道,“这是他的老规矩,要喝酒,先弄盘炒鸡蛋垫底!”
卜鹰大笑,大小姐却不禁摇头,炒菜的这个“他”究竟是何许人也,难道还能把一盘鸡蛋炒出花来?听说一个人年纪大了嘴就会变得比较馋,卜鹰的年纪确实已不小,难怪最近对她好像越来越疏远。
大小姐心里面正胡思乱想,一盘炒鸡蛋已经端了上来,鹅黄色的一盘蛋,上面缀着十来点翠绿的葱花,香、嫩、柔、滑,胡大小姐本来准备只吃一口的,小小的一口,可是一筷子夹下去,眼睛和筷子就再也舍不得离开这盘炒鸡蛋。
接着,干烧茄子、火爆牛心、虾仁豆腐、豆瓣雪菜、双冬腐衣,一样样捧出来,虽然都是些家常菜,可是每一样全都是色香味俱全,只有真正的大行家,才能炒得出这种菜,也只有真正的大行家,才能吃得出它的滋味来。
就连胡大小姐都觉得有点不能不佩服这位“他”先生了。
“他”是谁呢?看卜鹰说起“他”的样子,非但神神秘秘的,简直是有些鬼祟。
等到“他”把手脸洗干净,笑嘻嘻地从厨房里走出来,胡大小姐才真的大吃了一惊。
这位在厨房里炒鸡蛋的“他”先生,却不是聂小雀,是谁?
秘&8195;密
不管怎么样,这个世界上总是只有一个聂小雀,如果说炒鸡蛋的这个人是聂小雀,那么刚才在山巅弹响古筝,又把卜鹰他们带到这里来的人是谁呢?
胡大小姐看看“他”,又看看他。
“你一定就是聂小虫,原来你还是偷偷地从济南溜回来了。”
“我不是小虫,小虫是在济南。”这个人很认真地说,“我叫小无。”
“小无?”
“不错,小无。”这个人说,“无,就是没有的意思。”
“没有什么?”
“没有我,”这个人说,“世上有小雀,有小虫,可是没有小无。”
“没有小无的意思,就是没有你?”
“不错。”
“既然没有你,那么你是谁?”
“我只不过是个根本不存在的人而已。”他非但没有一点悲伤的样子,反而笑得很愉快,“别人也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我这么样一个人存在。”
他越说越糊涂,胡大小姐却明白了。
聂家原来有个“三胞胎”兄弟,小雀、小虫、小无,可是江湖中却只知道其中两个,小无根本从来都不露面,到了真正的关键时刻才出现,趁别人还弄不清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就已把赌局乱了,把难题解决。
其实这三兄弟究竟谁是小无?谁是小虫?谁是小雀?有时恐怕连他们自己都分不太清。
胡大小姐轻轻叹了口气。
“卜鹰,现在我也佩服你了,原来你早就知道这一局他们是输不了的。”
卜鹰微笑:“我早就说过,若是明知有输无赢,就算杀了我的头,我也不会去赌的。”
“你还是会去赌的,因为你是个天生的赌徒。”胡大小姐幽幽地说,“若是一定要等到十拿九稳才去赌,就不能算是赌徒了。”
聂小雀也叹了口气:“这句话真是千古不移的至理名言,每个人听了都应该牢记在心才是。”
卜鹰仍大笑:“其实我也不能算是赌徒,我还不够格。”
“你不够格谁够格?”
“关二关玉门。”卜鹰说,“我本以为这次他一定会来的。”
只要有机会能和卜鹰赌,关二的确是从来都不肯错过的,“只可惜关二爷这次在济南,好像也跟小虫一样,被卷入一件凶杀案里。”聂小雀道,“昨天夜里我是接到小虫的鸽书,据说凶手已经被逮住,正是关二爷的嫡亲外甥,关家三姑奶奶的独生子程小青。”
“程小青?”卜鹰两道浓眉结起,“程小青会杀人?我不信。”
“听说他杀的人还不止一个,而且是在行凶的现场被逮住的。”小雀道,“破案的人据说就是当今六扇门里第一高手,刑部的总捕凌玉峰。”
卜鹰的浓眉结得更紧,过了半天,忽然问:“济南府的正堂是不是姓潘?”
“大概是的,”聂小雀道,“听说他本来是九省巡按,钦赐的尚方宝剑,可以先斩后奏的。”
“他已经斩了程小青?”
“暂时还没有,可是也快了。”
卜鹰霍然长身而起:“走,我们到济南去,那里正有好戏连台,我们怎么能不去看看呢?”
一直很少开口的聂小无忽然笑了笑:“鹰哥如果想去看关二爷,恐怕就不必到济南去了。”
这时候关二已经到了华山,正在山麓下的十里长棚里,放怀纵饮,喝得竟比他吃得还要多。
吓人的纪录
聂家实在是个很神秘的家族,常常会用一些奇异而诡秘的方法,做出一些别人永远无法明了,而且无法解释的事。
关二的事件,就可以算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卜鹰就曾经问小无:“你是说关二已经来了?他是什么时候来的?”
“刚来。”
“你什么时候知道他已经来了?”
“刚才。”
“刚才什么时候?”
“就是你刚才提起潘大人的时候。”
“那时候有人跟你通过消息?”
“是的。”
卜鹰笑了:“我的眼睛虽然不太好,可是我不瞎;我的耳朵虽然不太好,可是我不聋。那时候有人跟你通过消息,我怎么会不知道?”
他当然不瞎不聋,他有鹰一样的眼睛,虎一样的耳朵,甚至还有着狼一样的第六感,可是他当时的确什么都没有感觉到。
可是他也知道,聂小无绝不是个说谎的人,所以他更好奇,所以要再三追问。
“为什么?为什么我一点都不知道?”
聂小无终于回答,答得很妙。他说:“鹰哥不知道,因为鹰哥毕竟不是聂家的人,聂家还有很多古怪的事,鹰哥大概也不会知道。”
他还补充了一句:“严格说来,聂家的事,这个世界上根本就完全没有一个人知道,连我们兄弟都不例外。”
卜鹰又笑了,这次是真的在笑,笑声又恢复了那一向的豪爽和明朗。
“不管怎么样,我只要知道一件事就已经足够了。”他自己解释,“我只要知道聂家兄弟是我的朋友,我晚上睡觉就会放心得多了。”
关二呢?关二如果已经到了华山附近,此刻在哪里?
“你们兄弟是一种人,关二却是完全不同的另外一种人。”卜鹰说。
“他是哪种人?”
“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人,如果他是你的朋友,你晚上就休想睡得着。”卜鹰说,“那倒不是因为你怕他等你睡着了来害你,而是因为你时时刻刻都在为他担心,深怕他会做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来。”
“关二爷难道会是这种时时刻刻都要让朋友为他担心的人?”
“他就是。”
卜鹰叹了口气,接着说:“这个人十余岁成名,以一身神力和一双铁掌,江湖数十年,据说一生中从未遇见过敌手,奇怪的是,这么样的一个人,有时候做起事来,却比小伙子还要毛躁。”
“鹰哥是他的朋友?”
“我不是他的朋友,我只不过是他的搭子。”
“搭子?什么搭子?”
“搭子有很多种,喝酒要有喝酒的搭子,扯淡要有扯淡的搭子,赌钱也要有赌钱的搭子,一个人活在世上,要过得快活一点,一个好搭子,是万万不可少的。”
“只可惜要找一个好搭子比找一个好老婆还要困难。”
“那的确要困难得多了。”
“所以鹰哥决不会让这么样的一个好搭子伤心难受的,更不会让他遭遇到什么意外。”
聂小雀问卜鹰:“我说得对不对?”
“对,真他娘的对极了。”
“鹰哥当然也算准了现在他会在什么地方。”聂小雀微笑,接着说,“如果鹰哥不知道,也就不能做他的好搭子了。”
聂小无却在叹气:“做一个死人的好搭子,大概是不会有什么快乐的。”
“幸好他一时半刻内还死不了。”
聂小无也笑了:“有了鹰哥这样的好搭子,想死大概都死不掉。”
关二现在的确好像有一点很想赶快死掉的意思,因为他几乎已经把这一带所有最难惹的武林豪杰全部得罪光了。
能够短短片刻间得罪这么多人,并不是件很容易的事,可是关二能做到。
在这方面,他好像有专长,这一类的任务,恐怕再也没有人比他更能愉快胜任的了。
根据别人的统计,这一天、这一夜,在华山下的长棚里,在短短不到一盏茶的工夫里,也就是说最多只不过别人喝一盏茶的时间内,他一共翻了十七张桌子,摔破了七十一个大碗,二百零三个小碗,二百二十一个酒杯,三百零七个碟子,而且还砸坏了四十二张板凳,外带十三张大圆桌面。
另外他居然还有空,打扁二十九个人的鼻子,三十四个人的门牙,就只掉在地上的牙齿,一共就有一百六十五颗。
这个纪录就算不是绝后,也是空前的,就连卜鹰都不能不佩服。
“有时候我觉得这个人简直好像长了十七八双手。”卜鹰说,“他吃东西的时候,却好像长了十七八张嘴,还有十七八个人的胃口。”
关二的胃口好像永远都是好的,面对着一群想把他撕成碎片的人,他的胃口居然也一样好。
在创造了刚才所说的那个纪录之后,他已经吃了一只黄焖全鸡、一只香酥全鸭、两大碗白汁鱼唇、一碗八宝饭、二十八个花卷馒头。
面对着他的一群人中,最少有二十个是可以在一瞬间杀人的好手。
斜对面的山坡尖,还有三个人趺坐在一张春草般的绿毡上,一僧、一道、一俗,一壶茶、一樽酒、一盘果,宛如一幅图画。
他后面的山坡上,一片星光和灯光都照不到的黑暗里,孤零零地有一条人影,箕踞在一块山石上,一对亮眼,一双铁臂,一根比平常人几乎要粗一倍的手指上,倒吊着一只特大的羊皮酒袋,在阴森的夜色中看来,宛如一个地鬼与天魔混合成的凶煞。
——幸好没人看见他的刀,他的刀在腰。
那一群可以杀人于一瞬间的高手,当然也各有兵刃在腰。
柔软的腰部,通常都是江湖人用来携带隐藏兵刃的地方,江湖人的腰大都柔软如蛇。
“蛇腰。”
关二忽然从一碗乳酪中把目光移开,瞪着对面一个宽肩长腰锦衣的中年人厉声说话。
“蛇腰丁人俊,善打毒针,软功、缩骨、擒拿,练得都不错,是鹰山群盗中的三大高手之一。”关二问他,“这个丁人俊是不是你?”
“是的。”这个丁人俊居然还蛮有点骨气,不但承认他的名号,而且还说,“其实我真正的外号,是赤练蛇腰。”
赤练蛇虽然不能算是毒蛇中最毒的一种,却可以算是毒蛇中最有名的一种。
丁人俊傲然道:“若是大蟒蛇腰,那就无趣得很。”
“很好,赤练蛇腰,这名字配得上你。若是大蟒蛇腰,那算什么东西?”
丁人俊咯咯地笑,关玉门笑声震耳,两人都笑,一个阳刚、一个阴柔,听得人全身冷汗,鸡皮疙瘩都起了出来。
幸好关二的笑声很快就停顿,又问丁人俊:“你杀过人?”
“偶尔。”
“杀过多少人?”
“不超过三个。”丁人俊阴森森地笑着说,“每天不超过三个。”
关二又盯着他看了半天,忽然狂笑。
“好,这是好习惯,每天只杀三个,既不算太多,也不算太少。”
“有时候我偶尔也会破例,杀上七八九十个。”
“这么样看来,你杀的人总有一两百个了?”
“只多不少。”
“你呢?你死了没有?”
“我好像还活着。”丁人俊道,“死人好像是不会说话的。”
他还在阴森森地笑,因为他没有看见关二的表情已经变了,整个人都好像已经变了,手臂上已经有青筋突起,眼睛里已经冒出血丝。
这是杀人前的征兆,很多人在杀人之前都会变成这种样子。
关二距离丁人俊本来不但还有两丈多,而且隔着一张圆桌子,可是现在他的手忽然一伸,只听得“咯、咯、咯”一连串爆竹般的声音,只看见一条长大的人影,凌空一闪,一阵强劲的衣袂带风声响后,再看关二已经回到座位上。
只不过这一次他没有坐下来,他的一只脚站在地上,一只脚踏在凳上,一只手里抓着半只油鸡,一只手里抓着一只手。
丁人俊的手。
刚才那个满身鬼气的赤练蛇腰,现在整个人都真的好像蛇一样的扭曲了起来,扭曲着伏在关二面前的圆桌上,一只手已经被关二反拧到背后。
关二的声音嘶哑。
“这个人杀人一两百,居然还好好地活着,居然还在自鸣得意。”他的声音不但嘶哑而且悲怆,“有的人最多只杀人,就已经要死了,而且非死不可。”
关二厉声问:“这样公道不公道?”
没有人回答,没有人开口,过了很久,斜对面山坡上才有一个人在叹气。
“老夫今年活了八十三,总算才明白一件事了。”说话的人有气无力,身上的红袍却穿得鲜艳如少女,枯瘦蜡黄的脸上,居然好像还擦着粉。
“红袍老鬼,你在说什么?”关二厉声问,“你明白了什么事?”
“我总算明白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很多呆子,就像你一样的呆子。”大李红袍悠悠地说,“因为只有你这种呆子,才会在这个世界上要求公道。”
“难道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公道的事?”
“有是有的,比如说,你刚才讲的那件事,就要比别的事公道一点。”
“你知道那是什么事?”关二问,问得虽然有一点笨,在当时却是非问不可。
“丁蛇腰杀人一百余,还高高兴兴地活着,你外甥程小青只不过杀了个人,还没有弄清人是不是真的是他杀的,就被判了个秋斩处决,已经快把脖子洗干净,坐在牢里等死了。”李红袍问关二,“你是不是认为这件事很不公道?”
他不等关二开口,又叹了口气,接着说:“其实这件事是很公道的。”
关二大怒,却还是忍不住问:“你凭什么说这件事很公道?”
“因为你甥儿要死,是他自己想要死的,一个人居然连自己都想要死了,别人还有什么好说的?还有什么公道不公道?”
“你怎么知道他自己想死?”
李红袍微笑:“他自己如果不想死,有你在他身边,还有谁能让他死?”
关二说不出话了。
赌&8195;头
关二还没有开口,远处却有人搭腔了。
“那倒也未必。”这个人的声音中带着种特别的磁性,“我碰巧知道还有一个人能救得了他。”
“谁?”
“我!”
大李红袍诡笑:“卜鹰,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我一直都在等着。”
“等着我干什么?”
“不是等着你,是等着你最近赚进的那一百多万两。”
卜鹰大笑。
他施施然从人丛中走出来,兀鹰般的秃顶在灯下闪闪发着光,就像是金沙河的河水一样,闪着金光。
“你错了,最近我赚进的还不止这百多万两,只可惜不管谁要拿走一两都很不容易。”
大李红袍的笑容更诡:“碰巧我刚好知道一种法子。”
“什么法子?”
“赌。”
卜鹰精神一振,只要听到一个“赌”字,他的精神就会一振。
“你想跟我赌?”卜鹰问。
“是的。”
“赌什么?”
“赌你也救不了程小青!”
“赌多少?”
大李红袍一双仿佛总是在昏睡中的老眼里也发出了光。
“我知道你是个有钱人,而且越来越有钱,可是我并不想赢得太多。”大李红袍瞪着眼道,“我们就赌一百五十万两如何?”
群豪悚然动容,卜鹰也叹了口气。
“一百五十万两,随随便便从他嘴里说出来,就好像刚够买个烧饼一样。”卜鹰摇头叹息,“看来这个人对钱财的数目连一点观念都没有。”
“你嫌太多?”
“不嫌。”卜鹰道,“我赌钱一向只嫌少,不嫌多,越大越风流。”
“那就好极了。”
关二突然大喝:“卜鹰,你为什么要跟他赌?是不是要借个题目去救小青?”
“程小青与我非亲非友,素不相识,我为什么要去救他?”卜鹰悠然道,“我只不过想赢那红袍老儿几文而已。”
他微笑:“我知道他也是个有钱人,可是这次输了后,他恐怕就要穷一点了。”
多出来的人
车声辚辚,健马如飞,直奔济南。
对于马,卜鹰并不十分有兴趣,胡金袖却是专家,她选出的马,不但都是名种,而且都是良骏,差一点的,她才用来拉车,可是经她训练过后,四匹马十六条腿好像只有一个动作。
车子当然走得很平稳,连卜鹰手中金杯里的美酒都没有溅出一滴。
他斜倚在车座,把一双只穿了双帕来小羊皮凉鞋的赤脚高高跷起来。唯一幸运的是,他的脚绝对不臭,而且从来没有人说过他的脚脏。
胡金袖已经瞪着他看了半天,终于忍不住说:“想不到你真的跟他赌了,你有把握?”
“没有。”卜鹰懒洋洋地笑了笑,“如果有把握,我就不赌了。”
——若有把握,就没有了刺激,没有刺激,还赌什么?
有些人从来不做没有把握的事,真正的赌徒却从来不做有把握之事,这道理胡金袖其实是明白的。
“可是你这次赌,却是为了程小青!”胡金袖道,“看关二的样子,连我的心都软了,我敢保证他从来也没有这么样被一个人感动过。”
“你认为他被我感动了?”
“当然。”
“你认为我跟那位红袍老儿赌,真的是为了救程小青?”
“对。”
“你认为我是为了关二才要救程小青的?”
“对。”
“对?对个屁!”卜鹰冷笑,“关二只不过是我赌钱的搭子而已,而且是个好搭子,又敢赌又敢输,而且输得起,除此之外,我跟他还有什么狗屁关系?我为什么要救他的外甥呢?”
胡金袖露出雪白的牙齿,浅浅地笑了笑,也不知道是真笑还是假笑:“这样子最好,要不然我还以为他是你的朋友。”胡金袖浅笑着道,“一个赌徒若是把他赌钱的对象当成朋友,那就不好玩了。”
她本来好像准备剥一个橘子给卜鹰吃的,可是现在却把剥好的橘子一瓣瓣送到自己嘴里去。
她好像认为一个没有朋友的人,连橘子都应该没得吃,所以她只问:“那么你准备怎么去赢这笔钱呢?”
“要赢这一局,就得先救程小青。”卜鹰道,“要救程小青,就得先破案。”
“破案?难道你认为这件案子还没有破?”
“还没有。”
“程小青难道不是真凶?”
“绝不是。”
“那他为什么要承认自己是真凶?”
“那也许只因为他看见情人已死,忽然觉得心灰意冷,只想死了算了。”卜鹰道,“这个世界上本来就充满了这一类的呆子。”
“你凭什么这样想?”
“因为这件案子表面看来虽然已经破了,其实却还有很多点可疑之处。”
“哪几点?”
“最大一点就是,这件案子多了一个不该多的人,少了一个不该少的人。”
“不该多的人是谁?”
“济南府的正堂潘大人。”
“少了一个呢?”胡金袖问,“是不是圆圆?”
“答对了。”
圆圆是红姑娘的贴身丫头,红红请客,她本来应该一直在旁边服侍着的,就算不在床边,也应该在门口,可是在红红临死之前和被害之后,却一直没有看见她的踪影。
“老实说,这件案子至今我还没有弄得清楚。”胡金袖道,“你能不能从头再说一遍给我听?”
紫烟的故事
要说这件案子,可以从两个要点说起,第一个要点当然就是紫烟。
上个月,在济南府,有几天凌晨,灰暗的天空中忽然有一股紫烟升起。
这样的情形一共发生了六次,每一次紫烟的源起地都不相同,相同的是,每一次紫烟出现之后,济南城里都会有一位名人被刺杀而死,死者彼此间却又完全没有任何关系。
可是他们之间也有一些相同之处,那就是在紫烟出现的前夕,他们都曾经被一位最近才迁入济南的名妓红红留宿过,而且都是死在一个善用左手杀人的刺客手下,一击致命,干净利落。
第二个要点,当然就是程小青与红红之间的恋情。
他们的情爱受阻,红红出嫁,又守寡,再回娘家,还是无法和程小青结为连理。
她万念俱灰,并没有遁入空门,反而落混于红尘,自暴自弃,以求解脱。
心痛的是程小青,却又偏偏无法劝阻,因为他们婚姻最大的障碍就是他的母亲,也就是关二关玉门的嫡亲妹妹,名震西陲的关家三姑奶奶。
所以他只好把一股怒气出到红红的客人身上,所以济南才会发生那一连串凶杀。
凶案的死者都是名人,而且都是有钱人,所以很快就变得很轰动。
所以刑部就特别派了被天下江湖中公认的“六扇门”中第一高手凌玉峰到济南来接管这件案子。
于是凌玉峰抽丝剥茧,查出了上述的真相,自己易服微行,经由聂小虫拉的线,也做了红红的入幕之宾。
就在那一天晚上,济南府的正堂潘其成潘大人正在和聂小虫守候消息的时候,红红暂居的宅中,忽然又有紫烟升起。
这时两榜进士出身的潘大人竟然施展出惊人的轻功,飞掠至紫烟源起处,凌玉峰和聂小虫也立刻随后赶到。
也就在这时候,他们又听见红红的一声惨呼,而赶回她闺房去时,一代绝色红红姑娘竟已香消玉殒,被人刺杀在床上。
手持着杀人的血刃,茫然站在床头的,赫然竟是程小青。
奇怪的是,这时候红红身边最亲近的丫头圆圆居然不知所踪。
“这是不是就叫作因爱成仇?”胡金袖幽幽地说,“有人说,爱恨之间,就好像刀锋一样,那一点分际是最难把握得住。”
她忽然又笑了,看着卜鹰吃吃地笑道:“所以你最好小心点,哪一天说不定我也会杀了你。”
“可是杀人的凶手并不是程小青。”
“不是?”胡金袖道,“人证物证俱在,你还说不是?”
“就算有人亲眼看见,我也一样要说凶手绝不是他!”
“为什么?”胡金袖问,“是不是因为你一直认为这件案子多了一个人,又少了一个人?”
“是的。”
“那位潘大人本来就是济南府的知府,本来就在那里办案,你怎么说他是多出来的?”
“因为他本来是一个人的,后来却变成了两个,一个是进士出身的四品官,一个却是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
卜鹰沉思着道:“却不知他本来的人究竟是哪一个?是通达经书的父母官呢?还是呼吸杀人的江湖客?”
胡金袖也在沉思,过了很久才说话。
“不管他是不是多出来的,那个叫圆圆的女孩的确不该突然少掉。”她问卜鹰,“你想,会不会是凶手在行凶时被她撞破,所以杀了她灭口?”
“这个解释很合理,所以剩下的问题只有一个人了。”
“什么问题?”
“就算她是被杀了灭口的,她的尸首呢?”
“找不着她的尸首?”
“找不着,”卜鹰道,“几乎把那个院子里的地都翻起来了,还是找不着。”
“潘其成和凌玉峰都在附近,凶手行凶之后,绝不可能还有充裕的时间逃走,当然更不可能带着圆圆的尸首逃走。”
“对。”
“所以圆圆是被杀死的,这理论不能成立。”
“对。”
“那么她难道是自己逃走的?跟她那么亲近的小姐被刺杀,她为什么要逃走?而且一走就踪影不见,消息全无。”胡金袖问,“这个小丫头又有什么秘密?”
她也知道这些问题只有一个人能回答——圆圆自己。
可是圆圆既然已经“少掉了”,要问也无法去问。
“幸好我们还有多出来的一个。”胡金袖道,“潘其成一向有能员之称,对这件案子,他多少应该知道一点别人不知道的秘密。”
“可是我们应该去问哪一个呢?”卜鹰道,“是去问那位潘大人?还是去问潘大侠?”
“两个人岂非本来就是一个人,去问哪个岂非都一样?”
“不一样。”卜鹰解释,“要去问潘大人,我们就应该整齐衣冠,登门投帖,求他接见。”
“这样子不好玩。”
“那么我们就应该穿上夜行衣靠,带上防身利器,在三四更之交,夜探济南府的衙门,不管怎么样,也要套出他一点口信来。”
胡金袖的眼睛亮了:“这样子才好玩。”
卜鹰却叹了口气:“好玩是好玩,怕只怕我们没有玩成别人,反而被别人玩了。”
潘其成的武功本来就有点莫测高深,再加上近年来名动江湖的凌玉峰,和衙门里埋伏打桩的那些六扇门高手,的确不是好对付的。
胡金袖却在吃吃地笑,好像一点都不在乎,就在她笑得最愉快,笑声也最动听的时候,她的人已经从车窗内燕子般穿出。
她的轻功,也许还不能排名入天下高手的五名之内,也许连十名都排不到,可是她的身法之美,却实在是轻灵曼妙,优雅动人。
就连她在已经使出全身劲力来施展轻功时,她的姿态仍然像是在柳荫下花丛里悠然漫步般的迷人。
尤其当她衣袂劲飞时露出的那一截白生生的小腿,简直美得可以让人的心都变成粉碎。
卜鹰叹了口气,苦笑着喃喃地说:“十六七岁小姑娘时的毛病,到现在她居然还改不掉。”
胡金袖的身子一折,人已掠上车顶,接着,车顶上就响起了一阵阵轻微的叱喝声,和掌风破空声。
卜鹰却好像完全没有听见,就算听见了,也跟他连一点关系都没有。
他索性连眼睛都闭了起来。
等他张开眼睛时,他对面已经多了一个人。
四品正堂
一个相貌堂堂,两眼有神,笑容虽然可亲,看起来却很有威严的人,穿一件质料极好的蓝衫,身上几乎完全没有佩饰,只有左手的手指上,戴着枚颜色黝黑,非金非铁,也看不出是什么打成的奇形戒指。
卜鹰仿佛皱了皱眉,假装不去看这枚戒指,其实时时刻刻都在用眼睛的余光瞄着它。
看的时间越多,他眼睛里的眼色就越凝重,到后来连瞳孔似乎都在收缩,甚至在他看到柳轻侯号称无敌的金剑时,眼中都没有这种表情。
这种呈黝黑的戒指,难道也是件杀人的利器?
身穿蓝袍的中年人终于忍不住先开口,声音显得低沉而有力,带着种截钉断铁的命令口气:“卜鹰先生。”
“是的。”卜鹰反问,“潘大人?”
“不敢。”
卜鹰微笑:“潘大人端的好身手,别人一向说我是鹰眼兔耳狗鼻子,可是这一次,差点连我都不知道潘大人是怎么来的。”
潘其成轻咳两声,转过话题:“卜先生想必已经见过关二爷?”
“他已经回他在西北的窑洞去了,去看他那个守寡多年的可怜妹妹。”
“守寡是真的,可怜却未必,关三姑奶奶若是可怜,天下就没有可怜的人了。”
“那位昔年以一柄广刀天下的南宫,也跟他到西北去了?”潘其成问,“他为什么要一直盯着他?”
“第一,因为他高兴;第二,因为他没有别的事干;第三,说不定他想等个机会杀了关二。”卜鹰道,“无论谁要杀关二都不容易,要等这么样一个机会,恐怕也困难得很。”
车顶上的拳脚破空声和身形转动声忽然远去,车顶上的人能和胡金袖缠战这么久,无疑也是个难得的高手。
潘其成忽然又改变话题问卜鹰。
“圆圆呢?”
“圆圆?”
“卜先生既然已经知道关二案,想必已经知道这件案子的来龙去脉,当然更不会不知道圆圆。”
“我只有一件事还弄不太清楚。”卜鹰淡淡地反问,“这里究竟是济南府的衙门?还是我的马车?”
这位潘大人的涵养功夫当真已经到家了,居然还是面不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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