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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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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大强以前不大愿意参加学校或者区里组织的退休教师活动,因为他其实只是个校工,而不是真正的教师。真正的教师因为一辈子的职业缘故,大多有洪亮的嗓门,而他只会低低地笑,铁掌水上漂似的行,他这个校工与真正的教师格格不入,他总感觉自己低人一等。但是因为老教师坐一起,尤其是语文老师坐一起,常讨论起文学的事,他很感兴趣,于是开会就积极了。

十月下旬,学校组织退休教师看红叶,他本来想不参加的,没想到会议快结束的时候,一个常在报纸上发表文章,有学生在市晚报工作的退休语文教师冯老师提议,看红叶后每人交一篇文章,由他推荐给晚报。苏大强一下看到光明。他都不知道往哪个门投稿呢。回家后他天天等游览的日子到来,计算着日子买了四个橘子,一包饼干,用明哲扔下的旧矿泉水瓶装了两瓶水,一天清晨跟着大队人马出发了。

苏大强从来不知道旅游可以这么快乐。他每天锻炼,腿脚利索,总是可以紧紧跟在年轻的导游身边,听导游娓娓动人的解说。

苏大强虽然没有机会动用他包里的食物,因为活动组织老师非常周到,买了充足的水和零食,烧烤的内容也丰富多样。但是他背的深蓝色帆布包还是成了旅游车上一时的话题。他听一个老英语教师读出他包上的英语,就得意扬扬地回答,这是他大儿子出国读博士的学校。但他没想到,车上老教师的儿女们多有出国就学的,明哲的博士并不稀罕,只在他被一个一个地问到最后问到了明玉,才有人对他表示羡慕。苏大强没想到竟然还是明玉为他撑起门面。

但是人家问他怎么享女儿福,他却没头脑。可他好不容易获得被羡慕的机会,忙将明玉说的名下房子随他挑,爱住哪儿住哪儿,其中一幢还是海边别墅啊,明玉开车带他买衣服啊,他的旧家具都塞在明玉车库啊之类的事情全部说了出来,仿佛明玉对他多千依百顺似的。把明哲的有些孝敬也安到明玉头上,比如保姆费、每月一千的零用等,都变成了由明玉出钱。老师们以前几乎都不了解苏大强,听了还真信,都还说养儿不如养女,女儿才会体贴。

苏大强听了不知什么滋味,听着大伙儿都说明玉肯定有多少多少钱,他没头绪,他说不出来的时候就谦和地笑,大家都不好意思问他了。他心里就想,明玉真有那么多钱天哪,他一辈子都没想到过。但是他敢斗胆问明玉要一分钱吗不敢。他很有自知之明。

苏大强回到家里就投入了热情的创作。为了冯老师的提议,他几乎把电脑前的椅子坐穿。最终,他写出一篇文字非常华美的散文,虽然看了之后未必能与他游览的地方对号入座,可是,小小一篇散文,几乎就是一餐小小文字盛宴,一千多字里面,几乎电光声色全齐了。他读给蔡根花听的时候,蔡根花脸上露出“一窍不通”四个字。他觉得很好,这才说明阳春白雪。

苏大强写好之后,独个儿破天荒地骑车二十分钟,将打印得漂漂亮亮的文稿交到冯老师手里,冯老师这个语文老师一看赞了一声好,没多久就将文章交给他报社的学生。苏大强从冯老师家出来后就日盼夜盼,每天傍晚都要出去买一份晚报来看。才不到一周,他如此应景的文章就在秋韵专版里登岀来了。他心里这个美啊,拿着报纸坐在窗前美滋滋地看,一直看到天暗。才忽然想起还得多买几份存着分人。忙拉上蔡根花,骑着小三轮出去,将报摊上最后的六份报纸全要了。他从没觉得自己如此伟大过。

一份报纸当然得留给明哲,一份留给明成,这些都可以等明哲来的时候交接。而此时,他重新审视明玉,觉得明玉的那份一定得给,让明玉这样的人知道比什么都要紧。但他不知道该怎么送出,去人,那么大公司,他哪里敢去。可是叫明哲捎去,他又觉得动静小了点,于是心生一计,去到明玉公司的门口,将地址抄来,然后一封挂号信将报纸寄到明玉公司。信封封面用毛笔写“苏明玉女收,父苏大强缄”,信封背面写,“内有父文章,勿折”。再有一份,他又骑车二十分钟,送去冯老师家里,还特意在路边买了两枝桃红柳绿的绢花送给冯老师,说是投桃报李,花了八块钱。与花和报纸一起去的,是他认为最得意的两篇读书心得。他虽然写得少,但他一辈子看的文章多,知道什么文章好,什么文章坏,他认为自己这两篇读书心得好,才交给冯老师看。冯老师果然又说好,答应继续推荐给以前的学生。于是,苏大强回到家里,索性订了一份晚报。虽然稿费还没到手,可他却已经花了很多钱出去,而且还明显是入不敷出。不过,他觉得这钱花得值得、应该,老年人就是该拥有自己的丰富精神生活。

自此之后,苏大强再去参加退休教师会议,就有点底气了。文人气虽然并不是太美丽的名词,却是可以壮底气的一股气。

明玉的公司接待员收到来自苏总父亲如此有古风的一封挂号信,不敢怠慢,立刻送到明玉手中。明玉看了莫名地惊诧,不知道父亲搞什么鬼,在拆与不拆之间徘徊良久,才决定拆。打开,却没别的墨宝,只看到一份过期的晚报,她大致翻看一下,终于在文艺版找到父亲的文章。一看之下,立刻惊呼一声“大器晚成”,难怪老头子要玩这一手,轰轰烈烈地寄一封怪信过来,原来是为炫耀。

看完之后,明玉又在碎纸机与储藏柜之间站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没将报纸扔进碎纸机,与信封一起,放进储藏柜。

她还没起身,小蒙一头撞了进来。好好一个人,好好的名牌西装,穿到他身上就是歪脖子歪眼。但小蒙说明玉审美落后,送给明玉几张周星星电影的vcd学习,明玉才知道他穿衣服模仿了周星星。也从小蒙的言行举止中看出周星星的痕迹,可是,小蒙笨嘴笨舌,说话怎么也学不来周星星。倒是明玉几张碟片看下来,冲着小蒙可以伸长手臂转着手掌模仿上好几句,令小蒙叹为观止。从此叫明玉苏星星。

小蒙进门就问:“苏星星,听说你收到一封怪信,还是毛笔写的信封。”

明玉知道小蒙不达目的不会罢休,只得将信拿出来交给小蒙,“第四版,一个叫苏大强的写的文章,你看看。”

小蒙一看信封,就大笑道:“这叫作此地无银三百两,干吗不大大方方写上信中有我登在报上的文章呢”

“只有你这种匪人才会那么露骨。遮遮掩掩才叫文人,懂吗天又不热,怎么又一头汗。”

“这是雨,大姐。屁都不懂还当总经理。”

明玉不去理他,做自己的事。小蒙看完,一脸迷惘,但怕自己那么差的语文在明玉面前露怯,又遭明玉周星星式的嘲讽,便将报纸草草塞进信封,闷声不响轻手轻脚钻出门去。明玉看着好笑,今天太忙,没时间特意叫小蒙进来寻开心,只好放他一马。小蒙一个月下来,依然口无遮拦乱顶撞,不过明玉教他的课程肯听,上班时间不吵别人,跑腿工作做得不错,明玉也就眼开眼闭:野人能穿衣服已是进步,识字还得徐徐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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