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异宝?还是祸水?(1/2)
半水青烟半水寒正文卷第七十一章异宝还是祸水悯之和我逃到了蓟水河边的一个渔村里。
我们隐姓埋名,像一对平凡的夫妻,过起了平淡的日子。
但是,只有我知道,这平淡的日子,其实暗藏汹涌。
我依旧是一个剑客。
我废掉的右手,被悯之用神奇的方法治愈了。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会疯狂地追击悯之。
悯之的身上,确实怀有异宝。
一夜,在莹莹烛光下,我终于看到了这异宝。
异宝颇丑陋。
甚至令人恶心。
竟是一条虫子。
虫子有手指般大小,貌似肥胖的毛毛虫,全身灰白,一副死气沉沉的样子。
悯之将虫子从一个贴身携带的竹筒中取出来,竟把虫子放到了我右肩的伤口处。
我虽江湖,笑看恩仇,但是,这么个小小的虫子,着实让我胆战心惊。
因此,虫子一到我肩上,我全身就筛糠一般抖个不停。
悯之抿嘴一笑,安慰道:“你不是自称剑客,不畏生死吗别怕,就是有点痛而已。”
我知道悯之从不骗我。但是这有点痛,也着实太轻描淡写了。
实在是钻心刻骨之痛!
这死气沉沉的虫子,一见到血肉,就立即如同打了鸡血般,亢奋地扭动那令人作呕的肥胖身躯,竟然顺着我伤口,钻到皮肉之中去了。
悯之说肩头的伤口伤了我的经脉。这天杀的虫子,就是顺着皮肉,逐渐把我坏死的经脉吃掉了。
我忍受了七日,如同剥皮抽筋般的痛苦之后,悯之终于挑开了我右手的皮肤,将那条变成暗红色的胖虫子取了出来。
那虫子足足胖了一大圈,心满意足地爬回竹筒睡觉去了。
而我,则又被悯之灌了一个月的各种苦涩汤药。终于,我的右手,又可以自如持剑了。
天不亡我无愁剑!
我开心得与悯之痛饮了三天,庆祝我人剑两得。
但是所谓乐极生悲。
当我从大醉中清醒过来,竟然不见了悯之的踪影。
我从来没有这么惊慌过。
哪怕我的手废了,我也不觉得人生会灰暗。做不了剑客,我可以和悯之做一对平凡夫妻,看春花秋落。天涯无处不是家
但是,如果没有悯之,我将何去何从又是赤条条一人,孤独地来回于天地间,生有何欢死又有何哀
于是,我发疯一样到处寻找悯之。
终于,我在蓟水河中的一个小岛上,找到了悯之。
我死死地抱住悯之,哭着哀求她不要离开我。
但是,她的语气很决绝。
她告诉我,她的父亲,早年无意间得了条神秘虫子,唤作腐生虫。这腐生虫专门吞噬腐烂坏死的经脉。同时,它又可以令经脉重生,因此是个疗伤的宝贝。悯之的父亲本是个庸医。自从他得了腐生虫,突然在江湖中名声大噪。找他寻医问药的人,几乎踏破门庭。但是,异宝,给悯之一家带来的,除了名声和财富,还有噩梦。不断有心存贪念之人,来盗取腐生虫。终于在不久之前,悯之的父亲死于数名高手的劫杀。临死前,悯之的父亲,将悯之托付给他的好友,五合镖局的总镖头蒙承宇,希望蒙承宇能将悯之带离这是非之地,隐居乡野,安然一生。岂知,蒙承宇最终也赔上了性命。
悯之心中明白,只要带着这腐生虫,就会有无穷无尽的灾难相随。
因此,她希望我,不要步了她父亲和蒙承宇的后尘。
不如就此了断,各安天命。
我自然是一口拒绝了她的提议。
有人庸庸碌碌蹉跎一生,得不到自己心中所求,只有一声叹息。有人轰轰烈烈,得其所爱,短暂却无悔。
只要和悯之在一起,刀山火海,我也坦然面对。
于是,悯之和我抱头痛哭,许下了生不离,死不弃的誓言。
之后的一年,是我这一生中,最开心的。
我们在渔村里,织网,打鱼,围着炉火闲话家常。
直到一年后,噩梦终于又找到了我们。
又是春光烂漫之时,我与悯之相携,到附近一个名为蓟卢的小山踏春赏花。
满山的野花,虽然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却开得热烈奔放。
我和悯之有说有笑,采了一大捧野花。
我们走进山脚下的小茶馆中,那里有悯之最喜欢的油茶。奶白色的米糊上,洒些干脆的油炸馓子,真是好吃极了。
热腾腾的油茶被端了上来,立即响起了清脆的咀嚼油炸馓子的嘎嘣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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