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军事 > 召唤之三国霸业 > 第0573章 土地问题

第0573章 土地问题(1/2)

目录

虽然召唤系统再度升级,李翊再次有了十六个召唤名额,但是他并没有马上就召唤武将。他手中的人才暂时已经足够使用,而他本人也没有特别想要召唤的武将,所以就暂时把这个事情放到了一边。

时间在忙碌中匆匆而过,很快就到了初平四年的年末,新年即将到来。

天下大势,会因为一件特定的事情而改变,却不会因此而彻底安稳下来。

雄主们殚精竭虑,谋士们绞尽脑汁,都在筹谋着,如何在这场因万年长公主的婚事而来的大变乱中,保障已有的,争取更多的。

占了很大优势的河北一方同样也不轻松。

用李翊的话来说,争鼎天下的过程,就像是一场马拉松,在开始,甚或是半程占下的优势,都不足为凭,竞争者之中的优秀之人太多,稍有放松,先前的优势就会葬送殆尽。

因此,大将军府上下,对这个新年都没多少概念。

公元194年正月,天子改年号为兴平,大赦天下。

正月初六,李翊召集朝廷大吏议事,议事的主题只有一个,土地和流民。

李翊在议事上郑重告诉与会五十多位官吏,土地改制之策必须在四月春耕之前拿出来。在这三个月里,河北只讨论此事,其它事一概不问。

由于土地制度直接关系到国家根本,牵涉到赋税和徭役,继而又牵扯到诸多重大国策,所以讨论的范围越来越广,讨论的人也越来越多。到正月底的时候,河北诸府近百位大吏、硕儒、名士陆续赶到新都蓟城,就土地制度如何改制展开了通宵达旦的辩论。

在华夏大地上,最早的土地制度是井田制。

井田制始自,成熟完善于周。关于它的较早且为完备的记载当数《孟子滕文公》“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

从孟子的描述中可知井田以方块为形共九百亩,由八家共用一井耕之,每家各占私田一百亩,中间一百亩为公田。经此细分之后的土地形状像“井”字,故谓之井田。

八家需先在公田上耕作,以缴纳孟子称之为“助”的劳役地租,然后,各家才能对自家的百亩私田进行耕作。

井田制最突出的特征便是公私田之分和劳役地租。井田制还采取了定期调整轮换份的的方式,以消除因土地肥沃程度的不同而可能导致的不公平现象。

到了春秋中期,铁制农具和牛耕的出现使得公田之外地私田被大量开发,耕地面积日益扩大。

贵族领主对私田的狂热追求使得公田日渐荒废,国家岁入难以为继,各国不得不改变劳役地租地税赋制度,纷纷实行“初税亩”、“相地而衰征”、“十一而税”等税制,井田制随即逐渐荒废。

秦以“名田制”而强国。

随着商鞅“开阡陌决裂封疆”的一系列改革,古老的井田制被彻底废除了,领主贵族的世袭土地所有特权也随之消亡,代之而起的是“名田制”。

名田制最突出的特征是按户籍计口授田(此所谓名田制地由来)的同时,又按军功大小分封不同的爵位和不同数量的土地。

国家授出的土地即成为私人占有,国家不再收回,土地可以买卖。

按户籍授田实现了国家借用土地对农民的严密控制;凡在户籍之民皆可得一定土地,也能使民休养生息从而国家安稳、税赋充足稳定。

按军功封赏土地的制度打破了贵族的世袭特权,产生了大批的军功地主,这对当时的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地推动,秦因此国力大盛,一统六国。

汉朝承袭了秦地制度,秦的“名田制”得以沿袭。汉文帝和汉景帝因此强国,创造了令后世艳羡不已地繁荣与昌盛。

名田制开创了土地私有制,随着社会发展,土地买卖大量出现,土地兼并的浪潮开始冲击名田制。到了汉武帝时,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几乎到了“富者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程度。

在这次土地兼并的狂潮中,除了普通自耕农的土地纷纷被豪强兼并外,另一类被大量兼并地土地便是军功土地。

军功地主的子孙多半骄逸无度、难承其祖之遗风。他们或因违反国家法禁亡国陨命,或碌碌无为杂于庸保,祖上因军功所获得的土地皆被他们变卖一空。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书页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