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三章 十年之约(1/2)
向来沉稳内向的韩参,在这一刻,已经近似于有些癫狂了。
他一步步缓缓走向康东来,两只眼睛都有些发红。
那年,他才只有十三岁。
他父亲是蓝田县令韩有圭,为了替百姓主持公道,与康东来起了一些冲突,而之后不久,蓝田县衙便着了一场大火,他们一家五口,只有他一个人被父亲塞进了地窖里,逃过一劫。
他的父母,兄姐,统统死在了那场大火之中,被烧的面目全非。
在那之后,当时少年人心里剩下的唯一一件事情就是报仇!
当时,康氏在朝中的风头正盛,就连此时的天子,当时的太子殿下,也没有办法与康家正面交锋,不过韩参的存在毕竟是康东来的一个罪证,代表着东宫的李煦,就把韩参养在了身边,准备留作以后扳倒康家的“工具人”。
但是很可惜,一直到韩家灭门案事发,康东来也没有因此获斩,反而安然无恙的离开了长安城,还逃到了范阳。
那个时候的太子殿下,并没有替他出头。
当时如果不是林昭,韩参可能早已经死在了长安街头,林昭收留了他,并且跟他承诺过,如果有机会,会替他报仇。
现在,这个承诺实现了。
林昭看着韩参的背影,默默叹了口气:“韩兄,要不要给你换个地方”
韩参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一眼林昭,深呼吸了一口气:“多谢公爷,这里就很好了。”
他转过头,又看向康东来,然后狠狠一脚,踢在了后者的头上,声音凄厉:“康东来,你还记得蓝田县令韩有圭吗!”
康老二脑袋嗡的一声,倒在了地上。
这个时候,他的确想起来了,那个曾经因为几个民女,与他起了冲突的“无知腐儒”,那个不自量力的蓝田县令。
他倒在地上,看着眼前这个面孔就有些扭曲的年轻人,嘴角沁出一口鲜血。
“原来……”
康东来喘了好几口气,才断断续续的说道:“我还林三…把我养在这里,是为了与…与我大兄交换,没想到,是为了你这个小畜生。”
康老二咧嘴一笑,嘴里的鲜血,把他的黄牙染得通红。
“黄毛小儿,鼠目寸光。”
“趁势而起的竖子…得意不了太久。”
他刚说到这里,愤怒的韩参,又是一脚踢过来,踢在了康东来腹部。
韩参低声怒吼:“公爷比你们这些畜牲,强出了千倍万倍!”
康东来倒地,吐出一口血沫,他抬头,恶狠狠的看向韩参。
“悔…”
“悔就悔在,老…老子当初,没有把你这个小畜生,一…一并烧死!”
听到这句话,韩参更加愤怒,他上去就是一拳,打在了康东来脸上。
在一旁观望的林昭,没有再继续看下去,而是缓缓说道:“韩兄,我去外面等你。”
说罢,林昭不等韩参回应,便迈步走了出去。
他来到了这处宅子后院的一处小花园里,等了差不多小半个时辰,身上沾染了不少鲜血的韩参,才来到了林昭面前,他喘着粗气,毕恭毕敬的在林昭面前跪了下来,深深叩首。
“属下…代故去的父母兄姐,叩谢公爷,深恩厚德…”
林昭走到他面前,把他扶了起来,摇头道:“不必如此,这是我当年应承韩兄的事情,如今兑现而已。”
说到这里,林三郎眯了眯眼睛,轻声道:“记得当年应该是乾德八年接近乾德九年,如今已经是永德八年,一转眼近十年时间过去了。”
韩参低着头,因为过于激动,两只手还在颤抖着:“若无公爷,属下一辈子,也无法报此大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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