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彻底的个人体力劳动(1/2)
写小说这份工作,是在密室中进行的彻彻底底的个人事业。独自一人钻进书房,对案长坐,(几乎是)从一无所有的空白之中,构筑起一个空想的故事,将它转变为文章的形态。把不具形象的主观事物转换为具备形象的客观事物(至少是要求客观性的事物)——简单地下个定义的话,这便是我们小说家的日常工作。
“哪里哪里,我可没有书房那么气派的东西。”这么说的人只怕也不少。其实刚开始写小说那阵子,我也没有什么书房,就在千谷鸠森八幡神社附近狭小的公寓里(如今已经拆除),坐在厨房的餐桌前,等家人睡下之后,深更半夜独自面对着四百字一页的稿纸奋笔疾书。就这样写出了《且听风吟》和《1973年的弹子球》这两部最初的小说。我私下里(自说自话地)把这两部作品叫作“餐桌小说”。
小说《挪威的森林》的开头部分,是在希腊各地咖啡馆的小桌上、轮渡的座椅上、机场的候机室里、公园的树荫下、廉价旅馆的写字台上写的。像四百字一页的稿纸那种体积偏大的东西,不方便随身带着四处行走,于是在罗马的文具店里买来便宜的笔记本(从前的说法叫“大学笔记簿”),用bic圆珠笔写上蝇头小字。四周的座位吵吵嚷嚷,小桌子摇摇晃晃书写困难,笔记本又溅上了咖啡;半夜三更,正坐在旅舍写字台前推敲文字,隔着一层薄墙,隔壁的男女却声势浩大地频掀高潮。总之是历经了磨难,吃足了苦头。如今回想起来,都成了让人一笑的小插曲,可当时却着实令人沮丧。因为总也找不到固定的居所,到后来仍旧在欧洲各地游荡,在各种场所继续写这部小说。那本沾满咖啡(和莫名其妙的种种)污渍的厚厚的笔记,至今仍然留在我的手边。
然而不论在怎样的场所,人们写小说的地方统统都是密室,是便携式的书房。我想说的就是这一点。
我想,人们并不是受人之托才写小说的,而是因为有“我想写小说!”这种强烈的愿望,深刻感受到这种内在的动力,才不辞劳苦地努力去写小说。
当然也有人是接受了约稿,再动笔写小说。职业作家兴许大半都这么做。而我多年以来把不受委托、不接稿约,自由地写小说当作基本方针坚持了下来。说起来,像我这样的情况可能比较少见。很多作家好像会接受来自编辑的委托:“请为我们杂志写个短篇小说吧。”或是:“拜托您给我们出版社写一部长篇。”故事便从这里启程了。像这种情况,通常会约定交稿期限,有时好像还会以预支的形式领取定金。
即便如此,小说家仍然是听从自己内心的冲动,自发地去写小说,这基本程序并没有任何改变。也许有人号称没有外部的约稿和截稿期限这些制约,就无法好好写出小说来。然而,如果没有“我想写小说!”这种内在冲动,就算截稿日期催得再急,就算有人把金钱堆在眼前哭诉哀求,也照样写不出小说来。这是理所当然的。
而且不问那契机是什么,一旦动笔写起小说来,小说家就变成孤家寡人一个了。谁也不会来帮他(她)。有的人说不定会带一个调查员跟在身边,但任务也仅仅是收集资料与素材。谁也不会替他或她整理思路,谁也不会帮他或她寻词觅句。一旦自己动笔开工,就得亲自去推进、亲自去完成。不可能像近来的职业棒球投手那样,只须投到第七局,接下来便交给救援投手们,自己退回替补席擦汗去了。而小说家并没有一个整装待发的替补投手守候在投球练习区。所以哪怕拖进了加时赛,打到十五局也好,十八局也罢,直到赛出结果,都得一个人坚持投到底。
比如说,这只是指我自己的情况,要写一部长篇小说,就得有一年还多(两年,有时甚至三年)的时间钻进书房,独自伏案埋头苦写。清晨起床,每天五到六小时集中心力执笔写稿。像这样绞尽脑汁冥思苦想,脑袋势必会进入过热状态(还真有过头皮发热的情况),神志会老半天都朦胧不清。所以到了下午我就睡睡午觉,听听音乐,读读无害的书。这样一种生活过久了,肯定会导致运动不足,所以我每天大概都要外出运动一个小时,然后再准备迎接第二天的工作。日复一日,就这样过着周而复始的生活。
“孤独的工作。”这么一说反倒变成了陈词滥调,可写小说这份活计——尤其是写长篇小说——实际上就是非常孤独的工作。时时觉得自己仿佛孤单一人坐在深深的井底。谁也不会赶来相救,谁也不会过来拍拍你的肩膀,赞许一声“今天干得不错啊”。作为结果诞生的作品倒有可能得到嘉许(当然是说如果走运的话),然而人们并不会特地评价一番写作过程。这是只能由作家一个人默默承担的重负。
我也认为就这类工作而言,我属于忍耐力相当强的性格。即便是这样,仍然会时不时感到厌烦,心生倦意。然而来日方长,一天又一天,简直就像砌砖师傅堆砌砖块一般,耐着性子仔细地垒好,很快到了某个时间,就会有一种真实感:“啊,是了。再怎么样,我毕竟是个作家。”于是将这真实感当作“好东西”和“值得庆贺的东西”接纳下来。美国禁酒团体有一条标语“one day at a ti”(一日一日,扎扎实实),就是这样!我们只能不打乱节奏,将一个个未来的日子拖至身畔,再送向身后。这般默默地持之以恒,时候一到,自己心中就会萌发出“什么”来。不过要等到它萌发,得投入一些时日。你必须耐心等待。一天归根结底就是一天,没办法把两三天一下子归拢为一。
那么,要想勉为其难,把这项工作孜孜不倦地坚持下去,什么才是必需的呢?
不必说,就是持久力。
要对案枯坐、集中心力,最多只能坚持上三天——像这样的人是当不了小说家的。可能有人会说,有三天工夫的话,总可以写出一篇左右的短篇小说吧?这话当然没错,有三天时间,或许就能写出一则短篇小说。不过花上三天写完一则短篇小说,便让心情归零,然后再重整态势,又花上三天写出下一则短篇小说,这样一种循环周期不可能没完没了地持续下去。如果一再反复这种零敲碎打、时断时续的作业,只怕写作者的身体会吃不消。就算是专门写短篇小说的人,要想作为职业作家生存下去,也得在流程上有连续性才行。若要天长日久地坚持创作,不管是长篇小说作家,还是短篇小说作家,无论如何都不能缺乏坚持写下去的持久力。
那么,要想获得持久力,又该怎么做呢?
对此,我的回答只有一个,非常简单,就是养成基础体力。获得强壮坚韧的体力,让身体站在自己这一边,成为友军。
当然,这说到底只是我个人的意见,而且是得自经验,或许并没有普遍意义。我在这里本来就是作为个人在发言,因此,我的意见难免会成为个人化的、经验性的东西。肯定还有不同的看法,那就请向别人去打听吧。而我嘛,就允许我谈谈自己的意见好了。至于有没有普遍意义,就请您自己判断吧。
世上许多人好像都以为,作家的工作无非是坐在书桌前写写字,大概跟体力没什么关系,只要有那么点敲击电脑键盘(或者在纸上运笔)的指力,不就绰绰有余了吗?作家嘛,本来就是不健康、反社会、反世俗的存在,根本不用维持健康啦、健身啦。这样的想法在世间已根深蒂固。我在一定程度上也能理解这种说法,似乎不能简单地把它说成对作家形象的刻板成见,一脚踹到一边去。
然而实际上试一试就会明白,要每天五六个小时枯坐在书桌前,孑然一人面对着电脑显示屏(当然,就算是坐在柑橘箱前,面对着四百字一页的稿纸也无所谓),集中心力,搭建起一个个故事,那需要非同寻常的体力。年轻时还不算太困难。二三十岁的时期,体内充盈着生命力,就算苛酷地驱使肉体,它也不会发出怨言。一有需要,专注力也能简单地招之即来,还可以维持在高水平。年轻真是一件妙不可言的事啊——尽管叫我再来一遍的话,未免令我为难。然而遗憾得很,随着中年时代的到来,体力会渐渐衰落,爆发力逐渐下降,持续力也逐步减退。肌肉退化,多余的赘肉却越来越多。“肌肉易减,赘肉易增”,这成了我们身体的一道悲痛的命题。为了弥补这种减退,为了维持体力,就需要持续不断地作出人为的努力。
而且,体力下降的话(这也无非是泛泛之论),思考能力也会随之表现出微妙的衰退。思维的敏捷和精神上的灵活都会逐渐丧失。我在接受某位年轻作家采访时曾经说过:“作家要是长出赘肉的话,就算完蛋了。”这当然是极端的说法,无疑也有例外。不过我多多少少觉得,这么说似乎并无大碍,不管那是物理上的赘肉,还是隐喻中的赘肉。许多作家会通过提高写作技巧和心智上的成熟来弥补这种自然的衰退,但这么做也是有限度的。
根据最近的研究,脑内海马体产生的神经元的数量,可以通过有氧运动得到飞跃性的增加。所谓有氧运动,是指游泳和跑步这类时间长、运动量适度的运动。不过,像这样新生的神经元如果置之不理的话,会在二十八小时后悄然消逝,没有任何用武之地。实在太可惜了。可是,如果给这些新生的神经元知性的刺激,它们就会被激活,与脑内网络相互结合,成为信号传递组织的有机部分。脑内网络会变得更加宽广、更加绵密。学习能力与记忆能力就会得到提高。这样一来,随机应变地转换思维方式、发挥不同寻常的创造力,就将变得简单易行。较为复杂的思考和大胆的构想也将成为可能。换句话说,在日常生活中将运动与知性的作业相互结合,会对作家的创作活动产生理想的影响。
我成为专业作家后便开始跑步(正式跑起来,是在写《寻羊冒险记》的时候),自那以来三十多年,差不多每天都跑步或游泳一个小时,已经成了习惯。大概是因为身体结实吧,其间从来没有大的健康失调,也不曾弄伤腰腿(只有一次因为打壁球导致肌肉撕裂),几乎没出现过空白期,每天坚持跑步至今。一年跑一次全程马拉松,还出场参加铁人三项赛。
也有人表示钦佩:每天都坚持跑步,好坚强的意志呀。可是要让我来说,每天坚持坐电车上班的工薪阶层,体力消耗才叫厉害呢。比起坐一个小时高峰期的电车,想跑步的时候到外边跑上一个小时,根本就不算一回事。也并不是意志坚强。我本来就喜欢跑步,仅仅是习惯性地坚持对自己胃口的事情而已。无论意志力多强,不对胃口的事也绝不可能连续做上三十年。
这种生活不断积累,我总会感到身为作家的能力似乎点点滴滴地提高了,创造力也变得更加牢靠和稳定。尽管无法拿出客观数值来说明,“瞧瞧,到这个数字啦”,心里却有一种自然而真实的感触。
即便我这么说,周围许多人却根本不予理会,冷嘲热讽的反而比较多。尤其是十多年前,人们几乎不理解这类事情。甚至还到处被人说:“每天早上都跑步的话,身体太健康,可写不出像样的文学作品哟。”文艺界平白无故地有一种风潮,就是压根儿瞧不起体育锻炼。谈起“维持健康”来,好像大多数人会联想到浑身肌肉的壮汉,其实为了维持健康在平日里做做有氧运动,和使用器械塑造肌肉的健美运动可是大不相同。
每天跑步对我来说有怎样的意义?其实连我自己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都不太清楚。每天都跑步的话,身体自然会变得健康。可以消除脂肪、生出匀称的肌肉,还可以控制体重。然而,并非仅仅如此。我一直有这种感觉。它的深层肯定还有更为重要的东西。但那“东西”究竟是什么?我自己也不知其详,连自己都不知其详的东西是无法向他人说明的。
不过,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我居然把跑步的习惯执着地坚持了下来。三十年可是漫长的岁月,要始终不渝地把一个习惯维持下来,还是需要相当努力的。这种事是怎么做到的呢?因为我觉得跑步似乎具体而简洁地把几项“我这一生中非做不可的事情”表象化了。我有这种虽然粗略却十分强烈的真实感。所以即便心里想“今天身体很不舒服,不太想跑步啊”,我也会告诫自己:“这对我的人生而言,可是无论如何非做不可的事。”几乎是无须理由地去跑。有一句话至今不变,对我来说就像祷语一般,那就是“这对我的人生而言,是无论如何非做不可的事”。
我并不是认为“跑步本身是好事”。跑步无非就是跑步,与好坏没有关系。假如你讨厌跑步,就没有必要硬着头皮去跑。跑也罢不跑也罢,这种事情都是个人的自由。我并非在倡导:“来呀,大家都来跑步吧!”走在冬日清晨的街头,看见高中生集体在外边跑步,我就不由得心生同情:“真可怜,他们当中肯定有人不爱跑步呀。”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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