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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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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弄人这件事说起来是最有趣的。就连我这猫儿,也时常以捉弄主人家里的小姐们为乐趣哩。落云馆的君子们来捉弄这愚笨的主人是完全应该的,而为此感到不满的恐怕只有被捉弄的本人了。如果分析一下捉弄人这一心理,则有两个要素。第一,被捉弄的一方决不可满不在乎,置之不理。第二,捉弄人的这一方,必须是在力量方面、人数方面都远远超过对方。前些日子,主人参观动物园回来,曾反复地讲过一段使他深感佩服的事。仔细一听,原来是他看见了一条小狗和骆驼吵架。据说小狗像疾风一般围绕在骆驼四周,一边跑着一边狂吠。而骆驼呢,则只当没事儿一般,仍然背着它那背上的大肉瘤,站在那里纹丝不动。不管这小狗如何狂吠,如何向它发疯,它就是不予理睬,最后小狗自觉无趣,就不再闹腾了。主人嘲笑说,骆驼这东西真是个钝感的动物。其实,这件事正好可以说明捉弄人这种情况的最好例子。不管对方怎样擅长捉弄别人,遇上对手是骆驼,也就捉弄不成了。或者换句话说,如果被捉弄的对方是力量强大的狮子或老虎,那也就捉弄不成了。你刚一捉弄它,立刻就会被它撕得粉碎。你捉弄它,它龇牙对你发怒,而尽管发怒,但又奈何你不得,只有在这种情况的时候,捉弄才是非常愉快的。为什么说这样的捉弄才感到愉快呢?这里有各种原因。首先,可以消磨时光。人在无聊的时候,甚至会闲得数自己的胡须有多少根。据说过去被投入牢狱的囚犯,由于过分无聊,便每天在墙上重复画三角形混日子。人世上再没有什么比无聊更难使人忍受的了。如果没有什么刺激人的兴奋事件,那么活着是很难受的。捉弄这种行为,说穿了就是制造刺激来游戏的一种娱乐。不过,如果不能使对方多少有所发怒,或有所焦躁,或有所困惑,那么就不成为刺激。所以古时候那些热衷于捉弄人作为娱乐的人,不外乎是两种人,要么是从不考虑别人感情的蠢侯爷这类闲得慌的人;要么是除了自己寻找乐趣之外无暇考虑其他事儿的、头脑还处于幼稚状态、而又不知道怎样消耗自己精力的少年。当然,为了实际证明自己的优势,也有最简便的方法。比如干些杀人、伤人或者诬陷人的勾当,都可以证明自己的优势。不过,这些都是以杀人、伤人、陷害人为直接目的而采取的手段。自己的优势,只不过是在实施这些手段之后产生的必然结果而出现的现象。因此,一方面希望显示自己的优势,但又不愿意加害于人,在这种情况下,捉弄人是最好不过的了。如果不给人以少许伤害,则不足以从事实上证明自己的了不起。如果不表现为事实,那么尽管在内心里感到不冒风险,快乐也要减去大半。人总是自信的。即使是难以自信的时候,也还是要抱着自信不放。正因为如此,人总想对他人实际运用一下自己的力量,以证明自己是可信的,可以放心的。而且,越是那些不明事理的蠢材,对自己终日惶惶不安的人,越是想利用一切机会获得这份证明。这和会柔道的人总想将他人摔出去是一样的。那些在柔术上二流的人之所以总在街道上转悠,就是因为他有一种危险的想法,希望哪怕一次也好,能碰上一个不如自己的人。即使是外行人也没关系,以便狠狠地摔他一跤。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种种原因,说下去话就长啦,所以请允许我从略。如果你还想听,那就请你带盒干松鱼来找我。我随时都会告诉你的。如果将以上所说作为参考加以推论的话,按我的想法,深山老林中的猴子和学校中的教师是最适合于被捉弄对象的。在这里,我将学校的教师和深山老林的猴子相提并论,似乎有些不太恭敬——不是对猴子不恭敬,而是对教师不大恭敬。然而他们太相似了,又有什么办法呢。如尊驾所知,从深山抓来的猴子都是用锁链锁起来的,不管它们怎样龇牙咆哮,它也挠不着人。教师虽未被锁链锁起来,但却被薪俸捆住了手脚,所以你怎样捉弄他也不碍事,他不会辞职去打学生的耳光。如果他有辞职的勇气,那么他最初就不会当教师干那种哄学生的职业了。我家主人是教师,他虽不是落云馆的教师,但毕竟还是教师无疑。捉弄他是最最合适的,是不费吹灰之力的,而且他又是个最老实的家伙。落云馆的学生都是少年,他们都很明白,捉弄人可以显示出他们了不起,作为教育的成果,他们具有当然的权利实行这样正当的要求。不仅如此,如果不捉弄人,他们那充满活力的四肢和头脑,应当如何去使用呢?在十分钟的课间休息时,他们都是一群闲得发慌的人啊。由于具备这些条件,所以学生们自然要去捉弄人,而主人自然要被捉弄。这不论让谁来说,都是十分合乎道理的。主人为此而发怒,真是极不识趣,是愚蠢透顶的。下边我就将落云馆的学生是如何捉弄主人,而主人对此又是如何的不识趣一一写下来,向您介绍一番吧。

诸位大概了解方格篱笆是怎么回事吧。它是一种既便于通风、筑起来又非常简便的墙。像我就可以从格子眼中自由自在地出入,所以筑不筑篱笆,对于我是一样的。然而落云馆校长可不是为我这只猫筑的方格篱笆,而是为了不让他自己培养的这群君子钻出去才特地请来工匠筑上的。不错,不管筑得如何有利于通风,人毕竟是无法钻过去的。人想要从这个用竹子编成的、四寸见方的窟窿钻过去,即使请来中国的魔术师张世尊,恐怕也是件大难事。所以这堵墙对人来说,无疑是起到了墙的作用。难怪主人看到这堵墙修好,认为“这下可好了”,十分高兴。但是,主人的逻辑中却有个极大的漏洞,这个漏洞比这堵竹墙上的窟窿还要大,是个足以使吞舟之鱼都会漏网的极大的漏洞。因为主人从墙是不可逾越的这一假定出发的,是建立在既然是学校的学生,不管这墙建造得如何粗糙,只要有个名叫墙的东西,明确了区域的界限,就不必担心他们会再闯进来的假定之上的。而且即使他推翻这个假定,他也认为,纵然有人想要闯进来也是闯不进的。因为他轻率地断定,任何瘦小的少年也绝不可能钻过这种方格窟窿,从而不必担心会有人再闯进来。事实也的确如此,只要他们不是猫儿,就不会出现从这种四方窟窿钻过来的可能。他们就是想做也绝对办不到。不过,跳过来蹦过去,却是极简单的啊,反而可以成为运动嘛。

这墙修好后的第二天,就和没有修这墙以前一样了,他们从北面的墙扑通扑通地跳进来。不同的是,他们没有深入到主人家客厅的正面。因为那样一旦被追赶,逃跑时就要多费时间,所以他们事先估计好逃跑所用的时间,只在没有被捉住危险的地方打游击。他们都做了些什么,坐在东侧厢房里的主人当然是看不到的。如果想要看看他们在北边空地上荡来荡去的情景,要么打开旁门从相对方向拐个直角能看到,要么从茅房的窗子隔墙而望,除此之外别无办法。从茅房的窗子瞭望出去,他们在哪儿,做什么勾当,虽然可以一目了然,但是,即便发现了好几个敌人,也无法去捕捉,只能隔着窗子加以斥责。假如从旁门迂回突入敌阵,他们一听到脚步声,在被捉之前就扑通扑通地全部跳回到自己的领域里去了。这活像偷猎船开往腽肭兽正在晒太阳的地方去一般。主人当然不可能待在茅房里进行监视,可话说回来,他也不想开着旁门一有动静就立刻跳出去。如果他想那样做的话,他不辞掉教师的职务去专门对付那些人,是无法追得上他们的。主人所处的不利地位,一是在书斋里只能听到敌人的声音,却见不到敌人;二是通过茅房的窗子虽然能看到敌人,但出不去,无法抓住他们。看穿了主人弱点的敌人,采取了如下的战术:当他们侦察到主人在书斋里时,就尽量哇哇的放大声音来喊叫,并故意叫喊一些难听的话给主人听,而且使主人很难弄清楚这种声音发自哪里。乍听起来声音似乎是在墙这边,有时又似乎是在墙那边,使你无法确定到底在哪里。如果主人出来了,那么或者立即逃跑,或者就站在墙那边,给主人来个不理不睬。有时主人进了茅房——我从方才起就反复使用了茅房这种肮脏的字眼,我并不认为这是我的光荣,反而觉得使我也连带丢人,不过为了记述这次战争的需要,我又不得不使用它。当敌人看准了主人进到茅房里面,便一定要在桐树林子一带徘徊,故意让主人看到他们。主人如果从茅房里发出震惊四邻的声音向他们怒喝,他们会作出毫不慌张的神色,从容不迫地撤回到根据地去。他们使用这一战术,让主人颇难应付。明明看见敌人确实进入了院内,但当主人拎着手杖前去时,却阒无一人;当他认定院内确实没有人了,可是从茅房的窗子往外一看,每次总要发现有一两个人待在那里。就这样,主人一会儿跑到后院,一会儿从茅房里向外看,一会儿又从茅房里跑到后院去,主人重复着这些动作。所谓疲于奔命,指的正是这种情况。主人终于火冒三丈,使人弄不清他到底是在以教师为职业呢,还是在以对付这个战争为职业。当他的火冒到极点时,便出现了如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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