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基因的延伸 · 3(1/1)
石蚕蛾住在其房子中,而我一直在讨论的寄生动物则居住于其宿主体内。这些基因则与它们的延伸表现型在地理上非常接近,其接近程度不逊于基因本身的常规表现型。但基因可以在一定距离外作用,延伸表现型可以延伸至很远。我可以想到的最长的距离可以跨越一个湖。正如蜘蛛网和石蚕蛾的房子一样,海狸的河坝是真正的世界奇观之一。它肯定有其达尔文主义的目的,尽管现在尚不清楚。海狸建的“人工湖”可能用以保护海狸的住所不受捕食者侵害,也提供了方便的水路交通用以出行和运输货物。它的方法与加拿大木材公司的河流运输、18世纪煤炭商人的运河运输出于完全相同的理由。无论谁受益,海狸的“人工湖”都是自然环境中引人注目的奇观。它如海狸的牙齿和尾巴一样,是一种表现型,受达尔文主义的自然选择影响而演化而成。自然选择需要基因差异,这里的差异则是功能优异的“人工湖”和不那么优异的“人工湖”。正如自然选择偏爱的基因能制造锋利的牙齿一样,它偏爱的基因也可以造出适合运输树木的“人工湖”。海狸的“人工湖”是海狸基因的延伸表现型,它们可以延伸至上百码。多么长的地理延伸啊!
寄生动物也不一定要居住在其宿主身体中。它们的基因可以在与宿主保持一定距离之外发挥作用。布谷鸟的雏鸟并不在知更鸟或苇莺体内,它们并不需要吸血或者吞噬身体组织。但我们也毫不犹豫地将之标签为寄生动物。布谷鸟的自然适应性表现在控制养父母的行为上,这也可以看做布谷鸟基因在一定距离开外的延伸表现行为。
这些养父母被欺骗而帮助孵化布谷鸟蛋的行为很好解释。即使拾鸟蛋的人类也会被布谷鸟蛋所迷惑,它们与草地鹨或苇莺蛋实在太相像了,不同的雌性布谷鸟还有与之对应的不同宿主。但之后,养父母对于成熟的小布谷鸟的态度则比较难以理解。布谷鸟通常比其养父母体型都大,有时甚至巨大得十分怪异。我此时正看着成年岩鹨的照片。相比起庞然大物的“养子”,它的体型如此娇小,给养子喂食时只能攀上它的背部才能够得着。我们并不十分同情这些宿主,它们的愚蠢和轻信实在令人轻蔑。任何傻瓜都能轻易看出这种孩子肯定有问题。
我觉得布谷幼鸟肯定不止在外表上“欺骗”它们的宿主。它们似乎给宿主的神经系统“施魔法”,作用类似那些容易上瘾的药。即便你对上瘾药物没有经验,也能够理解同情宿主们的境遇。给一个男人看女性身体的图片,便可以唤起其性冲动,甚至勃起。他并没有被“欺骗”而认为这张图片其实是真实的女人。虽然他知道他只是对着铅墨打印的图片,他的神经系统依然有着和面对真实女性时相同的反应。我们可能会对某位异性无法抗拒,即使理智告诉我们他/她并不可能是长期的约会对象。这种感觉同样适用于对垃圾食品的无法抗拒。岩鹨也许对最佳长期利益并没有意识,它便更容易任其神经系统摆布,无法抗拒某些外界刺激。
布谷雏鸟的红色大嘴有着挡不住的诱惑力。鸟类学家甚至经常发现宿主鸟给另一只宿主巢内的布谷雏鸟喂食!这只鸟也许正带着喂养自己孩子的食物回家,但当它飞过另一只完全不同的宿主鸟巢边时,布谷雏鸟的红色大嘴突然出现于它的眼底,它便不由自主的停留,将原本留给自己孩子的食物投进布谷鸟的嘴中。这种“不可抗理论”与早期德国鸟类学家的理论不谋而合,这些鸟类学家们认为养父母的行为如同“上瘾”,而布谷雏鸟则是它们的“软肋”,尽管这种理论在现代实验学家处不是很受欢迎。但毫无疑问,如果我们假设布谷鸟的大嘴是一种超级刺激,类似于容易上瘾的强劲药物,我们就更容易解释事情的经过,也更容易同情这些站在庞大孩子背上的娇小父母了。它们并不愚蠢,“欺骗”也不是一个合适的词汇。它们的神经系统受到控制,正如一个不可救药的瘾君子一般不可抗拒,布谷鸟则好像一个科学家一样,将“电极”插进养父母的大脑。
但即使我们对这些受控制的养父母有了更多的同情,我们依然会问:为什么布谷鸟得以逃脱自然选择?为什么这些宿主的神经系统无法演化得更为坚强,从而抵挡住红色大嘴药物的诱惑?也许自然选择还没来得及完成这项工作。也许布谷鸟只是在最近几个世纪才开始寄生于现在这些宿主中的,也会在接下来几个世纪里被迫放弃而加害于其他种类的鸟。这个理论已经有一些证据了,但我还是觉得事情不是这么简单。
在布谷鸟和其宿主们的进化“军备竞赛”中根植着不公,这是因为双方失败的代价并不等同。每一只布谷雏鸟都是经过一连串古代布谷鸟进化而得的后代,其中任何一只古布谷鸟都曾成功操纵了养父母,而那些无法操纵宿主、甚至只是暂时失去控制的布谷鸟都已在繁衍前死亡了。但对于每一只宿主鸟而言,它们许多祖先都从未见过布谷鸟。那些被布谷鸟寄居的祖先也许短暂屈服了,但下一季依然有机会生养自己的后代。在这里,失败的代价并不等同。知更鸟或岩鹨的“无法抵抗布谷鸟”的基因可以轻易传给下一代,而布谷鸟的“无法操纵养父母”的基因则无法传递给自身后代,这就是我所说的“根植不公”和“失败代价不等同”。伊索寓言中有一句话可以概括这个故事:“兔子跑得比狐狸快,因为狐狸奔跑是为了晚餐,而兔子奔跑则是为了活命。”我和我的同事约翰·克雷布斯(john krebs)将此概括为“生命与晚餐的原则”。
由于“生命与晚餐的原则”,动物们有时并不追求其最佳利益,而受到其他动物的操纵。事实上,它们确实是在追求其最佳利益。“生命与晚餐的原则”表示,它们理论上可以抗拒被操纵,但代价巨大。也许你需要更大的眼睛或大脑来抵挡布谷鸟的操纵,这是个不小的代价。因此,这种基因趋势实际上在传递基因时并不成功。
但我们再一次回到原先的观点:从生物体个体的角度去思考,而不是基因。当我们讨论吸虫和蜗牛时,我们已经习惯于认为,正如动物基因可以在其自身身体产生表现型影响一样,寄生生物的基因也可以在宿主身体中产生表现型影响。我们所谓“自身身体”这个概念只是加重语气的假设。在某种意义上,身体内所有基因都是“寄生”基因,无论我们是否愿意称之为身体“自身”的基因,或者是其他。布谷鸟是作为不居住于寄主身体的一个例子出现在我们的讨论中的。它们操纵宿主的方式正如寄生身体中的动物一样,也如其他体内药物或荷尔蒙一样强大而不可抗拒。那么正如寄生生物的例子一样,我们现在需要把这个故事以基因和延伸表现型的概念再讲一遍。
在布谷鸟和宿主的进化“军备竞赛”中,双方的进度均以基因变异产生与被自然选择选中的方式来决定。无论布谷鸟的大嘴是以怎样的方式、如药物般作用于宿主的神经系统,它都来自于基因变异。这种变异通过其作用表现出来,比如作用于布谷鸟嘴中的颜色和形状,但这依然不是其最直接的影响。最直接的影响其实是细胞内肉眼不可见的化学变化,间接影响则是鸟嘴颜色和形状。现在我们来分析最重要的一点,只有一部分间接影响是这些布谷鸟基因作用于被迷惑的宿主。正如我们说布谷鸟基因对鸟嘴颜色和形状有表现型作用一样,布谷鸟基因对宿主行为也有(延伸性)表现型作用。寄生生物基因对宿主身体产生作用的方式并不限于寄生生物居住于宿主身体中,以直接化学作用操纵宿主,还包括当寄生虫离开宿主身体后,依然在一定距离外操纵着宿主。事实上,我们还将看到,即使化学作用也能在体外进行。
布谷鸟是一种神奇的、引人深思的生物。但昆虫的成就可以超过任何脊椎动物,它们的优势在于数量。我的同事罗伯特·梅(robert ay)正好有个结论:“说所有生物都是昆虫,这是一个生物数量的好的近似。”昆虫中的“布谷鸟”数不胜数。它们数量众多,习性经常改变。我们将看到的一些例子已经超越了我们熟悉的“布谷鸟模式”,而抵达“延伸表现型”所能启发的最荒诞的想象。
布谷鸟将鸟蛋寄居于宿主处,而后消失不见,而一些雌性蚂蚁“布谷鸟”则将它们的献身演绎成一场更戏剧性的演出。我不经常在书中给出动物的拉丁名,但这两个拉丁名bothrioicid(弑君者)和b decapitans(斩首者)本身已经讲述了一个故事。这两种蚂蚁都是寄居于其他蚂蚁的寄生生物。当然,所有的小蚂蚁通常都由工蚁喂养,而不是父母,工蚁被这些“布谷鸟”所操纵愚弄。它们第一步是设法使目标工蚁的母亲产下另一种蚂蚁。这两种蚂蚁的寄生蚁后都可以偷袭进入另一种蚂蚁的巢穴,找到宿主蚁后,爬上其背部。而后的故事且让我直接引述爱德华·威尔逊(ediln)轻描淡写却令人毛骨悚然的语句:“(她安静地)进行一项她独特而擅长的工作:慢慢砍下受害者的头部。”然后,这个凶手收养了已成孤儿的工蚁们,而后者依然毫不知情地照料凶手的卵和幼虫。其中一些也被培养成工蚁,并逐渐取代巢穴中原来的蚂蚁。其他后代则成长为蚁后,离开巢穴去寻找新的空缺王位。
但砍头的工作量毕竟不小。如果刚好有替身可以被要挟,寄生生物并不愿意展现自我。在威尔逊的《昆虫社会》一书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另一种蚂蚁onooriu santschii。这种蚂蚁在进化中失去了它们的工蚁。寄主中的工蚁们为其寄生蚂蚁做所有事情,包括最恐怖的任务——谋杀。在入侵的寄生蚁后的命令下,它们可以谋杀自己的母亲。篡位者运用意念控制宿主,根本不需要动用自己的颚。她是怎么做到的?这至今依然是个谜。也许她用了一种化学物质,可以高度控制蚂蚁的神经系统。如果她的武器确实是化学物质,这可是科学至今所知道的最阴险的药物。想想它是怎么完成任务的:它流经工蚁的大脑,紧握住她肌肉的缰绳,驾驶着她偏离其最根深蒂固的责任,使她转而攻击自己的母亲。弑母对于蚂蚁而言,是一种特殊的基因失常。这种如此强大的力量只能来源于药物,使她们不顾一切地走向毁灭。在延伸表现型的世界里,不要问动物的行为如何使自己的基因受益,要问的是谁的基因能够受益。
蚂蚁被寄生动物利用的故事并不奇怪。寄生于蚂蚁的生物除了其他种类的蚂蚁,还有一连串专业的“食客”。工蚁们在各处寻得食物,大量集中囤积,这对于不劳而获者是一个唾手可得的诱惑。但蚂蚁们也有很好的自我保护机制,它们“装备”完善,数目巨大。第十章的蚜虫便用自产的蜜汁来换取蚂蚁保镖。多种蝴蝶在幼虫时都住在蚂蚁的巢穴里,有一些是赤裸裸的掠夺者,另一些则付出代价来换取蚂蚁的保护,后者通常拥有许多操纵保护者的设备。有一种蝴蝶叫thisbeirenea,它的头部有一个制造声音的器官,用以召唤蚂蚁,尾端还有一对伸缩嘴,用以生产诱惑蚂蚁的蜜汁。它肩膀上的一对喷嘴更可以施展更为微妙的魔法,其分泌的蜜汁并不像是蚂蚁的食物,而是一种挥发性的药水,对蚂蚁的行为影响巨大。受蛊惑的蚂蚁会在空中跳跃,其颚大张,行为也变得更具攻击性,比往常更渴望进攻、撕咬或蜇伤任何运动中的物体——幼虫显然给蚂蚁下了药。更有甚者,被这些幼虫“药贩子”所蛊惑的蚂蚁最终进入“结合”(bdg)的状态,在很多天内无法离开蝴蝶幼虫。这些幼虫则像蚜虫一般,利用蚂蚁作为保镖。但蚜虫只是利用蚂蚁正常的攻击行为来保护其不被捕食者侵害,而蝴蝶幼虫则更棋高一着,可以使用药物让蚂蚁变得更具攻击性,还能使蚂蚁对此上瘾,对其“结合”而不离不弃。
我选择的例子过于极端了,但自然界中动植物控制自身或其他物种的例子比比皆是。在这些例子中,自然选择偏爱于控制他人的基因,我们便可以合情合理地说,这些基因对受控制的生物体有“延伸表现型”的作用。这个基因实际存在于哪个身体并不重要,它控制的对象也许是自己的身体,也可以是其他生物。对那些通过控制世界而得以繁衍传播的基因,自然选择并不吝啬其偏爱。这便是我所说的“延伸表现型”的中心法则:动物行为倾向于最大化此行为基因的生存,无论这些基因是否在作出此行为的动物体内。这里我讲的是动物行为,但这个中心法则当然可以用在其他方面:颜色、尺寸、形状,所有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