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基因种族 · 3(1/1)
但当我们说可能性是90时,是谁作出这个估计的?我们指的是一位长期从事实地研究的人类博物学家呢,还是指动物本身?如果碰巧的话,两者所作估计的结果可能出入不大。要了解这一点,我们必须考虑一下,动物在实际生活中是怎样估计谁是它们的近亲的。
我们知道谁是我们的亲属,这是因为别人会告诉我们,[1]因为我们为他们取了名字,因为我们有正式结婚的习惯,同时也因为我们有档案和良好的记忆力。很多社会人类学家对于他们所研究的社会里的“亲缘关系”感到关切。他们所指的不是遗传学上的真正的亲缘关系,而是主观上的、教养上的亲属概念。人类的风俗和部落的仪式通常都很强调亲缘关系;膜拜祖先的习惯流传很广,家族的义务和忠诚在人类生活中占有主导地位。根据汉密尔顿的遗传学说,我们很容易解释氏族之间的仇杀和家族之间的争斗。乱伦的禁忌表明人类具有深刻的亲缘关系意识,尽管乱伦禁忌在遗传上的好处与利他主义无关。它大概与近亲繁殖能产生隐性基因的有害影响有关。(出于某种原因,很多人类学家不喜欢这个解释。)[2]野兽怎能“知道”谁是它们的亲属呢?换言之,它们遵循什么样的行为准则便可以间接地获得似乎是有关亲缘关系的知识呢?提出“对亲属友好”这条准则意味着以未经证明的假定作为论据,因为事实上如何辨认亲属这个问题尚未解决。野兽必须从它们的基因那里取得一条简明的行动准则:这条准则不牵涉对行动的终极目标的全面认识,但它却是切实可行的,至少在一般条件下是如此。我们人类对准则是不会感到陌生的,准则具有的约束力是如此之大,以致如果我们目光短浅的话,我们就盲目服从这些准则,即使我们清楚地看到它们对我们或其他任何人都无好处。在正常的情况下,野兽可以遵循什么样的准则以便间接地使它们的近亲受益呢?如果动物倾向于对外貌和它们相像的个体表现出利他行为,它们就可能间接地为其亲属做一点好事。当然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有关物种的具体情况。不管怎样,这样一条准则会导致仅仅是统计学上的“正确的”决定。如果条件发生变化,譬如说,如果一个物种开始在一个大得多的类群中生活,这样的准则就可能导致错误的决定。可以想象,人们有可能把种族偏见理解为是对近亲选择倾向不合理地推而广之的结果:即把外貌和自己相像的个体视为自己人,并歧视外貌和自己不同的个体的倾向。
[1]从本书动笔以来,整个近亲选择领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包括我们自己在内,动物似乎都有一些巧妙地辨识亲属的能力,这往往依靠嗅觉。最近一本名为《动物中的亲属识别》(k regnition anials)的书总结了到现在为止我们所知道的知识。由帕梅拉·韦尔斯(pa wells)撰写的关于人类的章节指出上面那句话(……我们知道谁是我们的亲属,这是因为别人会告诉我们)需要一个补充:我们至少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我们能够运用多种非语言暗号,例如我们亲属的汗味。
对我来说,她开篇的引用就概括了一切:
all good kurads you can tell
by their altruistic sll
e e cus
除了利他主义,因为一些其他原因亲属们也需要能够认出对方。他们也许也需要在族外婚和族内婚之间找到一个平衡,就如你们将在下一个注释看到的一样。
[2]一个致死基因会杀死它的携带者。就像其他隐性基因一样,一个隐性致死基因也不会产生任何作用,除非当两个碰到了一起。隐性致死基因之所以能够在基因库里存在,是因为大多数个体都只会携带一个拷贝,所以从不会受其影响。任何一个致死基因都是罕见的,因为一旦遇到了另一个致死基因就会导致携带者死亡。但我们的基因组内仍然布满了致死基因,因为它们还可以有很多不同种类。关于人类基因库里究竟潜伏着多少这样的基因还不是很清楚。一些著作认为平均每人体内两个。如果一个随机的男性和一个随机的女性结合,绝大多数情况下他的致死基因不会和她的致死基因重合,这样一来他们的小孩就没事了。但是如果一对兄妹结合,或者一对父女,情况就大大的不妙了。无论我携带的隐性致死基因在整个基因库里是多么罕见,也无论我姐姐的隐性致死基因在整个基因库里是多么罕见,我们俩有着同样隐性致死基因的可能性则高得吓人。如果做做算术,当我和我姐姐结合之后,其结果是对于每一个我携带的隐性致死基因,我们八个后代中就会有一个生下来就是死的或者早夭。顺便提一下,就基因层面来说,早夭比死胎更加具有致死性:因为死胎并不会过多地浪费父母宝贵的时间和能量。但是,无论你从哪个角度看,近亲结婚都不是一般地有害。它可能是灾难性的。主动乱伦回避的选择压力和任何自然界中产生的选择压力都一样强。
有些反对达尔文主义对于乱伦回避的解释。但他们可能都没有意识到他们是在反对多么强大的一个达尔文主义案例。他们的辩解有时候弱得近乎绝望的诡辩。例如,他们通常会说:“如果达尔文主义选择真的让我们从直觉上就反感近亲繁殖的话,我们就不需要去禁止人们这样做了。这样的禁忌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人们还是有近亲繁殖的欲望。因此,反对近亲繁殖的规则并没有‘生物学上的’意义,而它纯粹是‘社会性’的。”这个反对说辞和下面这个很像:“汽车并不需要一个锁去控制引擎开关,因为门上已经有锁了。既然这样引擎锁肯定就不是用来防盗的,它们一定有着纯粹的宗教性的重要性!”人类学家们也很喜欢强调不同的文化有着不同的禁忌,因此它们就会有不同的关于亲属关系的定义。他们似乎认为这同样也削弱了达尔文主义者想要解释乱伦回避的强烈愿望。但人们或许可以同样认为性欲也不符合达尔文主义的适应性原则,因为不同的文化倾向于不同的性交体位。对我来说,人类中的乱伦回避和其他动物中的一样,都非常可能是很强的达尔文主义选择的结果。
糟糕的事并不仅仅局限于与遗传上和你关系太近的人交配,太远距离的族外婚也同样不好,因为不同支之间会有遗传不亲和性。最佳的中间距离很难准确地预测。你应该和你的第一代堂兄妹结合吗?与第二代或第三代堂兄妹?帕特里克·贝特森(patrick baten)尝试询问日本鹌鹑它们自己倾向于一个怎样的距离。在一个名为阿姆斯特丹装置的实验设备中,研究者让鹌鹑们在迷你橱窗后的一排异性中挑选一个。它们大都挑选了第一代堂兄妹,而非亲兄妹或其他不相干的鹌鹑。进一步的实验显示,年幼的鹌鹑会记住同一窝里同伴的特征,在之后的生活中,会倾向于找具有类似特征的作为性伴侣,但它们不会找过于相似的。
鹌鹑看上去能够避免近亲繁殖,因为它们本身就对一起长大的兄妹们提不起兴趣。其他动物则是依靠遵守社会法则,一个社会性的驱逐法则。例如,青年雄狮会被它的父母从狮群里驱逐,因为它的雌性亲属对它还是很有诱惑的。仅仅当它占有了另外一个狮群时,它才会交配。在黑猩猩和大猩猩的社会中,则是年轻的雌性去其他群体中寻找配偶。这两个驱逐法则以及鹌鹑的系统都能够在我们自己很多不同的文化中找到踪影。
在一个其成员不经常迁居或仅在小群体中迁居的物种中,你偶然遇到的任何个体很可能是与你相当接近的近亲。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你所遇见的这个物种的任何成员一律以礼相待”这条准则可能具有积极的生存价值,因为凡能使其个体倾向于遵循这条准则的基因,可能会在基因库中兴旺起来。经常有人提到猴群和鲸群中的利他行为,道理即在于此。鲸鱼和海豚如果呼吸不到空气是要淹死的。幼鲸以及受伤的鲸鱼有时无力游上水面,为了援救它们,鲸群中的一些同伴就会把它们托出水面。有人曾目睹过这种情景。鲸鱼是否有办法识别它们的近亲,我们无从知道,但这也许无关紧要,情况可能是,鲸群中随便哪一条都可能是你的近亲,这种总的概率是如此之大,使利他行为成为一种合算的行为。顺便提一下,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条野生海豚把一个在游泳的快要淹死的人救了起来,这个传闻据说非常可靠。这种情况我们可以看做鱼群错误地运用了援救快要淹死的成员这条准则。按照这条准则的“定义”,鱼群里快要淹死的成员可能是这样的:“挣扎在接近水面处一条长长的快要窒息的东西。”据说成年的狒狒为了保护它的伙伴免受豹子之类猛兽的袭击而甘冒生命危险。一般说来,一只成年的雄狒狒大概有相当多的基因储存在其他狒狒体内。一个基因如果这样“说”:“喂,如果你碰巧是一个成年的雄狒狒,你就得保卫群体,打退豹子的进攻”,那么它在基因库中就会兴旺起来。许多人喜欢引用这个例子;但在这里,我认为有必要补充一句,至少有一个受人尊敬的权威人士提供的事实与此却大相径庭。据她说,一旦豹子出现,成年雄狒狒总是第一个逃之夭夭。
雏鸡喜欢跟着母鸡在鸡群中觅食。它们的叫声主要有两种。除了我上面提到过的那种尖锐的吱吱声外,它们在啄食时会发出一种悦耳的嘁嘁喳喳声。吱吱声可以唤来母鸡的帮助,但其他雏鸡对这种吱吱声却毫无反应。另一方面,嘁嘁喳喳声能引起其他小鸡的注意。就是说,一只雏鸡找到食物后就会发出嘁嘁喳喳声把其他的雏鸡唤来分享食物。按照前面假设的例子,嘁嘁喳喳声就等于是“有食物”的叫声。像那个例子一样,雏鸡所表现的明显的利他行为可以很容易地在近亲选择的理论里找到答案。在自然界里,这些雏鸡都是同胞兄弟姐妹。操纵雏鸡在发现食物时发出嘁嘁喳喳声的基因会扩散开来,只要这只雏鸡由于发出叫声后承担的风险少于其他雏鸡所得净收益的一半就行了。由于这种净收益由整个鸡群所共享,而鸡群的成员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少于两只,不难想见,其中一只在发现食物时发出叫声总是合算的。当然,在家里或农场里,养鸡的人可以让一只母鸡孵其他母鸡的蛋,甚至火鸡蛋或鸭蛋。这时,这条准则就不灵了。但母鸡和它的雏鸡都不可能发觉其中底细的。它们的行为是在自然界的正常条件影响下形成的,而在自然界里,陌生的个体通常是不会出现在你窝里的。
不过,在自然界里,这种错误有时也会发生。在群居的物种中,一只怙恃俱失的幼兽可能被一只陌生的雌兽所收养,而这只雌兽很可能是一只失去孩子的母兽。猴子观察家往往把收养小猴子的母猴称为“阿姨”。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无法证明它真的是小猴子的阿姨还是其他亲属。如果猴子观察家有一点基因常识的话,他们就不会如此漫不经心地使用像阿姨之类这样重要的称呼了。收养幼兽的行为尽管感人至深,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也许应该把它视为一条固有准则的失灵。这是因为这只慷慨收养孤儿的母兽并不给自己的基因带来任何好处。它在浪费时间和精力,而这些时间和精力本来是可以花在它自己的亲属身上,尤其是它自己未来的儿女身上的。这种错误大概比较罕见,因此自然选择也认为不必“操心”去修订一下这条准则,使母性具有更大的选择能力。再说,这种收养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常见,孤儿往往因得不到照顾而死去。
有一个有关这种错误的极端例子,也许你可能认为与其把它视为违反常情的例子,倒不如把它视为否定自私基因理论的证据。有人看见过一只失去孩子的母猴偷走另外一只母猴的孩子,并抚养它。在我看来,这是双重的错误,因为收养小猴的母猴不但浪费自己的时间,它也使一只与之竞争的母猴得以卸掉抚养孩子的重担,从而能更快地生育另一只小猴子。我认为,这个极端的例子值得我们彻底探究。我们需要知道这样的情况具有多大的普遍性,收养小猴的母猴和小猴之间的平均亲缘关系指数是多少;这个小猴的亲生母亲的态度怎样——它们的孩子被收养毕竟对它有好处;母猴是不是故意瞒哄憨直的年轻母猴,使之乐于抚养它们的孩子。(也有人认为收养或诱拐小猴子的母猴可以从中获得可贵的抚养小孩的经验。)另外一个蓄意背离母性的例子,是由布谷鸟及其他“寄孵鸟”(brood-parasites)——在其他鸟窝生蛋的鸟——提供的。布谷鸟利用鸟类亲代本能地遵守的一条准则:“对坐在你窝里的任何小鸟以礼相待。”且莫说布谷鸟,这条准则在一般情况下是能够产生其预期效果的,即把利他行为的受益者局限在近亲的范围内;这是因为鸟窝事实上都是孤立的,彼此之间总有一段距离,在你自己窝里的几乎可以肯定是你生育的小鸟。成年的鲭鸥(herrg gulls)不能识别自己所生的蛋,它会愉快地伏在其他海鸥的蛋上,有些做试验的人甚至以粗糙的土制假蛋代替真蛋,它也分辨不出,照样坐在上面。在自然界中,对蛋的识别对于海鸥而言并不重要,因为蛋不会滚到几码以外的邻居的鸟窝附近。不过,海鸥还是识别得出它所孵的小海鸥。和蛋不一样,小海鸥会外出溜达,弄不好会可能走到大海鸥的窝附近,常常因此断送了性命。这种情况在第一章里已经述及。
另一方面,海鸠却能根据蛋上小斑点的式样来识别自己的蛋。在孵蛋时,它们对其他鸟类的蛋绝不肯一视同仁。这大概由于它们筑巢于平坦的岩石上,蛋滚来滚去有混在一起的危险。有人可能要问,它们孵蛋时为什么要区别对待呢?如果每一只鸟都不计较这是谁家的蛋,只要有蛋就孵,结果还不是一样吗?这其实就是群体选择论者的论点。设想一下,如果一个把照管小鸟作为集体事业的集团得到发展,结果会怎样呢?海鸠平均每次孵一卵,这意味着一个集体照管小鸟的集团如果要顺利发展,那么每一只成年的海鸠都必须平均孵一只蛋。假使其中一只弄虚作假,不肯孵它那只蛋,它可以把原来要花在孵蛋上的时间用于生更多的蛋,这种办法的妙处在于,其他比较倾向于利他行为的海鸠自然会代它照管它的蛋。利他行为者会忠实地继续遵循这条准则:“如果在你的鸟窝附近发现其他鸟蛋,把它拖回来并坐在上面。”这样,欺骗基因得以在种群中兴旺起来,而那些助人为乐的代管小鸟的集团最终要解体。
有人会说:“如果是这样的话,诚实的鸟可以采取报复行动,拒绝这种敲作行为,坚决每次只孵一蛋,绝不通融。这样做应该足以挫败骗子的阴谋,因为它们可以看到自己的蛋依然在岩石上,其他的鸟都不肯代劳孵化。它们很快就会接受教训,以后要老实一些。”可惜的是,事情并不是这样。根据我们所作的假设,孵蛋的母鸟并不计较蛋是谁家生的,如果诚实的鸟把这个旨在抵制骗子的计划付诸实施的话,那些无人照管的蛋既可能是骗子的蛋,但同样也可能是它们自己的蛋。在这种情况下,骗子还是合算的,因为它们能生更多的蛋从而使更多的后代存活下来。诚实的海鸠要打败骗子的唯一办法是:认真区分自己的蛋和其他的鸟蛋,只孵自己的蛋。也就是说,不再做一个利他主义者,仅仅照管自己的利益。
用史密斯的话来说,利他的收养“策略”不是一种进化上的稳定策略。这种策略不稳定,因为它比不上那种与之匹敌的自私策略。这种自私策略就是生下比其他鸟更多的蛋,然后拒绝孵化它们。但这种自私的策略本身也是不稳定的,因为它所利用的利他策略是不稳定的,因而最终必将消失。对一只海鸠来说,唯一具有进化意义的稳定策略是识别自己的蛋,只孵自己的蛋,事实正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