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基因种族 · 1(1/2)
自私的基因是什么?它不仅仅是dna的一个单一的有形片断。正像在原始汤里的情况一样,它是dna的某个具体片断的全部复制品,这些复制品分布在整个世界上。如果我们可以把基因理解为似乎具有自觉的目的,同时我们又有把握在必要时把我们使用的过分通俗的语言还原成正规的术语,那么我们就可以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一个自私基因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它的目的就是试图在基因库中扩大自己的队伍。从根本上说,它采用的办法就是帮助那些它所寄居的个体编制它们能够赖以生存下去并进行繁殖的程序。不过我们现在需要强调的是,“它”是一个分布在各处的代理机构,同时存在于许多不同的个体之内。本章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基因有可能帮助存在于其他一些个体之内的其自身的复制品。如果是这样,这种情况看起来倒像是个体的利他主义,但这样的利他主义出于基因的自私性。
让我们假定有这样一个基因,它是人体内的一个白化基因(albo)。事实上有好几种基因可能引起白化,但我讲的只是其中一种。它是隐性的,就是说,必须有两个白化基因同时存在才能使个体患白化病。大约在两万人中有一个会发生这种情况,但我们当中,每70个人就有一个体内存在单个的白化基因。这些人并不患白化病。由于白化基因分布于许多个体之中,在理论上说,它能为这些个体编制程序,使之对其他含有白化基因的个体表现出利他行为,以此来促进其自身在基因库的存在,因为其他的白化体含有同样的基因。如果白化基因寄居的一些个体死去,而它们的死亡使含有同样基因的一些其他个体得以存活下去,那么,这个白化基因理应感到相当高兴。如果一个白化基因能够使它的一个个体拯救10个白化体的生命,那么,即使这个利他主义者因之死去,它的死亡也由于基因库中白化基因的数目得以增加而得到充分的补偿。
我们是否因此可以指望白化体相互特别友好?事实上情况大概不会是这样。为了搞清楚这个问题,我们有必要暂时放弃把基因视为有自觉意识的行为者这个比喻。因为在这里,这种比喻肯定会引起误会。我们必须再度使用正规的、即使是有点冗长的术语。白化基因并不真的“想”生存下去或帮助其他白化基因。但如果这个白化基因碰巧使它的一些个体对其他的一些白化体表现出利他行为,那么不管它情愿与否,这个白化基因往往因此在基因库中自然而然地兴旺起来。但为了促使这种情况发生,这个基因必须对它的一些个体产生两种相互独立的影响。它不但要对它的一些个体赋予通常能产生非常苍白的肤色的影响,还要赋予个体这样一种倾向,使他们对其他具有非常苍白肤色的个体表现出有选择的利他行为。具有这两种影响力的基因如果存在的话,肯定会在种群中取得很大的成功。
我在第三章中曾强调过,基因确实能产生多种影响,这是事实。从纯理论的角度上说,出现这样的基因是可能的,它能赋予个体以一种明显可见的外部“标志”,如苍白的皮肤、绿色的胡须,或其他引人注目的东西,以及对其他带有这些标志的个体特别友好的倾向。这样的情况可能发生,尽管可能性不大。绿胡须同样可能与趾甲往肉里长或其他特征的倾向有关,而对绿胡须的偏好同样可能与嗅不出小苍兰的生理缺陷同时存在。同一基因既产生正确的标志又产生正确的利他行为,这种可能性不大。可是,这种我们可以称之为绿胡须利他行为效果的现象在理论上是可能的。
像绿胡须这种任意选择的标志不过是基因借以在其他个体中“识别”其自身拷贝的一个方法而已。还有没有其他方法呢?下面可能是一个非常直接的方法。单凭个体的利他行为就可以识别出拥有利他基因的个体。如果一个基因能“说”相当于这样的话,“喂!如果a试图援救溺水者而自己快要没顶,就跳下去把a救起来”,这个基因在基因库中就会兴旺起来,因为a体内多半含有同样的救死扶伤的利他基因。a试图援救其他个体的事实本身就是一个相当于绿胡须的标志。尽管这个标志不像绿胡须那样荒诞不经,但它仍然有点令人难以置信。基因有没有一些比较合乎情理的办法“识别”存在于其他个体中的其自身的拷贝呢?回答是肯定的。我们很容易证明,近亲多半共有同样的基因。人们一直认为,这显然是亲代对子代的利他行为如此普遍存在的理由,r·a·费希尔、j·b·s霍尔丹,尤其是汉密尔顿认为,这种情况同样也适用于其他近亲——兄弟、姐妹、侄子侄女和血缘近的堂(表)兄弟或姐妹。如果一个个体为了拯救10个近亲而牺牲,操纵个体对亲属表现利他行为的基因可能因此失去一个拷贝,但同一基因的大量拷贝却得以保存。
“大量”这种说法很不明确,“近亲”也是如此。其实我们可以讲得更确切一些,如汉密尔顿所表明的那样。他在1964年发表的两篇有关社会个体生态学的论文属于迄今为止最重要的文献之列。我一直难以理解,为什么一些个体生态学家如此粗心,竟忽略了这两篇论文(两本1970年版的有关个体生态学的主要教科书甚至没有把汉密尔顿的名字列入索引)。[]幸而近年来有迹象表明,人们对他的观点又重新感到兴趣。他的论文应用了相当深奥的数理,但不难仅凭直觉而不必通过精确的演算去掌握其基本原则,尽管这样做会把一些问题过度简单化。我们需要计算的是概率,亦即两个个体,譬如两姐妹共有同一特定基因的机会。
[]汉密尔顿1964年的文章没有被继续忽视。生态学家们对其一开始的忽视到后来的承认这段历史使得其本身成为了一个有趣的定量研究材料,一个研究将“觅母”放入觅母库的案例。在我第十一章的注释里会追踪这个觅母的发展。
为了简便起见,我假定我们讲的是整个基因库中一些稀有的基因。[]大多数人都共有“不形成白化体的基因”,不管这些人有没有亲缘关系。这类基因之所以普遍存在的原因是,自然界里白化体比非白化体更易于死亡。这是由于,譬如说阳光使它们目眩,以致有白化体可能看不清的更大的逐渐接近的捕食者。我们没有必要解释基因库中不形成白化体的这类显然是“好的”基因之所以取得优势的理由。我们感兴趣的是,基因为什么因为表现了利他行为而取得了成功。因此,我们可以假定,至少在这个进化过程的早期,这些基因是稀有的。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种群中是稀有的基因,在一个家族中却是常见的。我体内有一些对整个种群来说是稀有的基因,你的体内也有一些对整个种群来说是稀有的基因。我们两人共有这些同样的稀有基因的机会是微乎其微的。但我的姐妹和我共有某一具体的稀有基因的机会是很大的。同样,你的姐妹和你共有同一稀有基因的机会同样也是很大的。在这个例子里,机会刚好是50。其之所以如此是不难解释的。
[]我们假设要讨论的基因在整个种群中是很稀少的,这能方便我们去解释相关性的测量问题,但做这样的假设却有些取巧,然而,实际上汉密尔顿最重要的成绩之一就是证明了无论该基因是稀少还是常见,他的理论都成立。这也是他的理论中大家都很难理解的一个方面。
我们很多人在处理相关性的测量问题时都会产生如下的困惑。一个物种的任意两个成员,无所谓它们是否属于同一个家族,通常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基因都是相同的。那么,当我们提及兄弟之间的相关性是1/2或第一代堂兄妹之间的相关性是1/8之时,我们的意思是什么呢?正确答案是在任何情况下,在那90(或其他更准确的数值)的基因以外,兄弟之间还有1/2的基因是相同的。当然,一个种群的所有个体间也会有一种基础相关性,尽管这种相关程度会比较小。利他主义基因更容易在那些相关性比基础相关性更高的个体中找到,无论这个基础相关性有多大。
在第一版中,我通过选取稀有基因这一取巧的做法回避了这个问题。尽管这样做现在看来还没有问题,但始终是不够好的。汉密尔顿自己写到那些基因“在后代中是相同的”,但正如艾伦·格拉芬(an grafen)展示的那样,这句话本身就很费解。其他一些作者甚至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问题。他们都只是简单地提到相同基因的绝对百分比,而这是一个确定的正向误差。诸如此类的轻率言论导致了一些严重的误解。例如,在对1978年出版的《社会生物学》(ciobiology)一书进行激励抨击的过程中,一位著名的人类学家试图论证如果认真看待近亲选择,那么我们可以预见所有人类都应该互帮互助了,因为所有的人99的基因都是一样的。我在“关于近亲选择的12个误解”(这个问题在其中排第5)中简要地回应了这个错误。另外11个误解也值得一看。
在他的《从几何角度来看相关性》(otric view of retedness)一书中,艾伦·格拉芬给出了可能是解决相关性测量问题的最终办法。但我不会在这里对其加以阐述。在另外一篇《自然选择、近亲选择和群体选择》(natural selection, k selection and group selection)的文献里,格拉芬澄清了一个普遍而又重要的问题,即对汉密尔顿“广义适合度”( csive fitness)概念的广泛误用。他还告诉了我们关于计算遗传相关性的代价与收益的正确及错误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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