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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十一区的冒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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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默不作声、步履艰难地走回到车厢。走到我门口时,黑密斯拍着我的肩膀说:“本来你很可能会做得更糟,你知道。”说完朝他的包厢走去,把一股酒气也带走了。

回到包厢,我脱掉了拖鞋、睡袍和睡衣,它们都已经是湿冷冰凉的了。衣橱子里还有睡衣,但我穿着内衣钻进了被子。我盯着黑暗的包厢,在内心细细琢磨着黑密斯所说的话。他所说的有关凯匹特对我们的期望、我和皮塔的未来,甚至他最后的一句话都很正确。当然,我远没有皮塔表现得好。可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不是吗?在十二区,与谁结婚或根本不结婚是个人自由,而现在,对我而言,即使这一点自由也被剥夺了。我不知道斯诺总统是否会坚持让我们要孩子。如果我们要了孩子,每年都要面临抽签的危险。而且,观看一个区的两名而非一名胜利者的孩子参加比赛,不是一件很轰动的事情吗?以前也有胜利者的孩子参赛。此事引起广泛的兴趣,大家纷纷议论这家人的处境多么不利;而事实往往远非处境不利所能概括。盖尔一向确信凯匹特这么做是有意的,设置抽签环节好让比赛更富戏剧性。由于我惹下了一堆麻烦,我的孩子如果参赛,那么一定成为焦点人物。

我想到了黑密斯,他没有结婚,没有孩子,整日沉醉于酒精之中。他本可以在十二区选中任何一位女子,可他却选择了独自一人。不是独自一人,这听上去太平静了,而是孤寂。这是不是因为在经历了竞技场的一切之后,他知道这样比另一种冒险更好?在收获节仪式上,当波丽姆的名字被抽中、我眼看着她走向前台(台前)、走向死亡的时候,我就曾有过这样的念头。作为她的姐姐,我代替了她的位置,但,对妈妈来说,无论谁去,都是可怕的事情。

我的脑子飞速旋转,思考着如何应对这一复杂局面。我不能让斯诺总统将我置于这一境地,即使这意味着要冒生命的危险。在一切成为可能之前,我要设法逃脱。如果我干脆消失了又会如何?逃到林子里,再也不出现?我能不能带着自己的亲人一起逃走,在丛林深处开始新的生活?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并非绝对没有可能。

我摇摇头,否定了这种想法。现在还不到制定疯狂的逃跑计划的时刻。我必须集中精力应对此次的胜利巡演。我此次的表现维系着许多人的命运。

黎明已至,我一夜未眠,外面传来艾菲的敲门声。我匆匆地从衣柜里拽出一件衣服穿上,急急地赶往餐车。一切如常,今天一天都在旅途中度过,原来昨天化妆只是为了在火车站露面。今天我的化妆师还要给我化妆。

“为什么呀?今天这么冷,什么也看不到。”我咕哝着。

“在十一区是不会的。”艾菲说道。

十一区。这是我们的第一站,我宁愿第一站在其他任何一个区,因为这里是露露的家啊。可通常,胜利巡演应该从第十二区开始,依次排序,直至第一区,然后到达凯匹特,最后的欢庆活动要在胜利者所在区举办。可由于十二区的庆祝活动并不热烈——一般地就是为胜利者举办一场宴会,在广场举办一次集会,参加者似乎也兴味索然,因而对于凯匹特来说,最好是让我们赶紧离开。因此自从黑密斯获胜以来还是第一次把十二区安排到巡演的最后一站,最终的欢庆活动改在凯匹特进行。

我尽量享用自己的早餐,就像黑兹尔所说的那样。厨师很显然要讨好我,他们准备了我最喜欢的李子干炖羊羔肉,还有橘子汁、冒热气的热巧克力等美味。我吃了很多,饭菜的味道也无可厚非,可我吃得并不开心。而且吃饭的也只有我和艾菲,这真令我恼火。

“其他人呢?”我问。

“噢,天知道黑密斯在哪儿?”艾菲说道。说实在的,我也没指望见到黑密斯,他恐怕刚上床。“西纳一直在忙着弄你的服装,睡得很晚,他肯定给你准备了上百套服装。你的晚礼服真是太棒了。皮塔的团队可能也还在睡觉。”

“他不需要准备吗?”我问。

“没有你的那么复杂。”艾菲答道。

这是什么意思?这就是说我要花一上午刮汗毛,而皮塔却在睡觉。我以前对这个也没多想,但在竞技场,至少男孩可以保留汗毛,而女孩却不行。我记起来皮塔有汗毛,因为我在小溪旁帮他冲洗时有印象。身上的泥土和血冲洗掉之后,露出了金黄色的汗毛。只有脸部是光洁的。男孩也没有一个长胡子,可他们已经到了年龄。我纳闷他们是怎么给男选手收拾的。

如果说我挺累的话,那我的化妆师们好像情况更糟,他们靠大量的咖啡和色彩鲜艳的小药片保持体力。据我所知,除非有我长出腿毛这样的国家大事,他们都要酣睡至中午才起床。每当我的体毛又长出来的时候,我很高兴,好像这才是一切恢复正常的标志。当我可以摸到自己腿上柔软、卷曲的汗毛时,我就把自己交给他们。要是他们碰巧没有平时那么喧闹,我就能听到自己的汗毛从毛囊里拔出时发出的声响。通常我需要泡在满是怪味液体的浴缸里,头发和脸上抹上了洗涤液。之后还要再进行两次沐浴,浴液的味道不像前一次那么刺鼻。然后他们给我再次除毛、冲洗、按摩、涂上精油,直至最后把我弄得浑身刺痛才算完。

弗莱维托起我的下巴,叹息道:“可惜西纳不让我们改变你的形象。”

“是啊,我们本来可以让你与众不同呀。”奥克塔维亚说。

“等她大点,他就会让我们做了。”维妮娅用几近冷酷的语气说道。

弄什么,把我的嘴唇变成斯诺总统那样厚厚的?在我的胸部刺上文身?把皮肤染成洋红色?在脸上刻上装饰性花纹?给我安上卷曲的假指甲?或是猫胡须?这些我以前在凯匹特人那里都见过,他们真的不知道在我们眼里他们有多么怪异吗?

一想到要把自己交到这些时尚狂人的手上,我就感到烦乱不安,要知道我身体受虐、睡眠不足、婚姻无自由、加之害怕达不到斯诺总统要求,这些已经够我受的了。午饭时间我来到餐厅时,艾菲、西纳、波西娅、黑密斯和皮塔没等我就已经开始吃了,而我心情太沉重,不想说话。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着食物,在车上的睡眠很好,对这次旅行感到如何兴奋等等。是啊,每个人都在说,可黑密斯除外。他因为宿醉而不太舒服,正拿起一块松饼在吃。我也不太饿,也许今早吃得太多,也许是心绪不佳吧。我懒洋洋地啜饮着一碗肉汤,只喝了一两口。我甚至不能正眼看着皮塔——我指定的未婚夫——尽管我知道这一切并非他的错。

大家看我不开心,尽量把我拉到他们的谈话中,可我也懒得理他们。到了一个地方,火车停了下来。乘务员汇报说火车不仅要加油,机件也出了故障,需要更换,至少要一小时。这让艾菲慌了神,她赶快拿出行程表,盘算着这次延误会在多大程度上影响我们后半辈子的生活。最后,我对她的唠叨实在忍受不下去了。

“没人在乎,艾菲!”我猛地打断了她。桌旁的每一个人都盯着我看,包括黑密斯。他本应该站在我一边的,因为艾菲也常常逼得他发疯。我马上处于自我防御状态。“是的,没人会在乎!”我说着,站起身来,离开了餐桌。

火车里好像突然很闷,我情绪激动,来到出口,用力把门打开,触动了警报系统也没有注意到。我跳到门外的地上,本以为会看到雪,但外面的空气温暖柔和,树叶绿绿的。我们在一天的时间里究竟向南走了多远?我沿着铁轨走,在明媚的陽光下眯起眼睛。我很后悔不该对艾菲发脾气,她不应该因我的处境而受到责备,我应该回去给她道歉,这样发脾气是很没礼貌的,而她对礼貌非常看重。可我的脚步并没有停下,继续沿着铁轨走到了火车尽头,把车厢甩在身后。要停留一个小时,我完全可以朝一个方向走二十分钟,然后再折返回来,时间都绰绰有余。可我没再朝前走,两百码之后,我停下来,坐在地上,朝远处看去。我要是有弓箭的话,是不是会继续走下去呢?

过了一会儿,我听到身后的脚步声。肯定是黑密斯找我谈心。不是我不该听,而是不想听。“我可不想听你的长篇大论。”我眼睛盯着脚边的一束野草说道。

“我尽量长话短说。”皮塔一屁股坐在我旁边。

“我以为你是黑密斯。”我说。

“不,他还在吃那块松饼。”皮塔边说,边摆放好自己的假肢,“这一天很糟糕,啊?”

“没什么。”我说。

他深吸了一口气,说:“哦,凯特尼斯,关于上次火车上的事,我一直想找你谈谈,我说的是上一次,咱们回家的那次。我知道你和盖尔的关系不一般,我在没正式遇到你之前就嫉妒他,比赛时把你扯进那些事对你是不公平。我很抱歉。”

他的话让我很吃惊,没错,饥饿游戏结束后,我对皮塔承认自己对他的感情只是演戏,那时他是冷落了我。可我并不怨他。在竞技场,我必须扮演罗曼蒂克的角色,因为值得那么做。那时也确实有些时候我不太清楚自己对他的感情究竟如何,直到现在我也不太清楚,确实如此。

“我也很抱歉。”我说。我说不清为什么,也许因为我确实曾想过要杀死他。

“你没什么可抱歉的。你只是为了让我们都活下来。可我不想让大家就这么下去。在现实生活中不理会彼此,一有摄像机就跌倒在雪堆里。所以我想,要是我现在处于不同状态,比如说受伤了,那我们就可以只做朋友。”他说。

也许我的朋友最终都会死去,但拒绝皮塔也不会使他安全。“好吧。”我说。他这么说让我感觉舒服些,至少减少了欺骗的成分。如果他早点对我这么说就更好了,在我得知斯诺总统的计划之前,在我以为我们还有可能做朋友的时候。但,不管怎样,我很高兴我们又能交谈了。

“出了什么事?”他问。

我不能告诉他,我用手拔着那丛野草。

“咱们从最基本的谈起吧。你冒着生命的危险救了我的命,而我连你最喜欢的颜色是什么都不知道,你不觉得奇怪吗?”他说。

我脸上露出一丝微笑,“绿色,你呢?”

“橘红色。”他说。

“橘红色,就像艾菲的头发?”我说。

“更柔和一点,”他说,“类似……落日的颜色。”

落日。我眼前马上出现了落日的景象,即将落山的太陽被柔和的橘色光晕环绕着,天边映出一道道彩霞。太美了。我又想起了那装点着卷丹花饰的甜饼。现在皮塔又跟我说话了,我是否该把斯诺总统的事告诉他呢?但我想黑密斯一定不希望我这么做。最好还是说些不打紧的话吧。

“你知道,大家都一直在谈论你的画,我从没见过你的画,真糟糕。”

“嗨,我的画装满了一车厢呢,”他把手伸给我,“来吧,去看看。”

我们的手指又交叉在一起,不是为了表演,而是因为友谊,这感觉真好。我们手拉手回到火车旁。走到门边,我突然想起来了,“我得先去给艾菲道歉。”

“别害怕,坦白地承认自己的错误。”皮塔告诉我。

我们回到餐车上时,大家都还在吃饭。我给艾菲道了歉,在我看来已经够低声下气的啦,可在艾菲眼里,我只不过在为自己的无礼进行补偿。艾菲优雅地接受了我的道歉。她说,很显然,我的压力过大,可必须有人关注时间表,说这些话她不过才用了五分钟。是啊,我也太容易发火了。

艾菲说完之后,皮塔带着我穿过几节车厢,去看他的画作。我想象不出他会画些什么,兴许是装点着花朵的大号甜点,看了他的画才知道是完全不同的题材,他画的是饥饿游戏。如果不曾与他共同经历过这一切,是不可能马上理解他的画作的。水从洞顶的裂缝里滴落下来,干枯的池塘,一双手,是他自己的手,正在挖草根。其他的画外人可以看懂,金色的宙斯之角、格拉芙正在她的夹克内侧摆放刀子,一群野狗,其中有一只金毛绿眼的野狗——显然应该是格丽默,正在冲我们龇牙怒吼。而我,出现在许多画里。在树上、在小溪旁的石头上捶打衬衣、昏迷后倒在血泊中。还有一幅我说不清在哪儿,好像是我在高烧的皮塔眼中的形象——呈现在银色迷雾中的一双眼睛,我的眼睛。

“你觉得怎样?”他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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