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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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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过街。脸被撞烂、腿被打断的小伙子不是这一带惟一的抢匪。我突然意识到:我可不想在喝了酒后再撞上一个。

不行,我得回到我的地盘。我本来只打算喝一杯,或许两杯,但我不敢保证我真能适可而止,而且我也不能断言两杯酒下肚以后我会做出什么。

为了安全起见,我应该先回到我的地盘,在酒吧喝它一杯,绝不超过两杯,然后带几罐啤酒回房。

问题是无论怎么喝酒都不安全,至少对我而言。这我不是已经证明过了?我到底还打算再证明几次?

那我该如何是好?抖到我散架?我不喝酒就没法睡觉。我不喝酒也没法坐踏实,看在老天的份上。

好吧,去他妈的。我还是得喝一杯。那是药啊。任何医生看了我,都会开这处方。

任何医生?罗斯福医院那个实习医生呢?我感觉到他放在我肩上的手——正是那抢匪抓着的部位,然后把我推入巷内。

“看着我,仔细听。你是酒鬼。再不戒酒你就只有死路一条。”

我迟早总要死的,是那八百万种死法之一。不过如果我有选择的话,至少我可以死得离家近一点。

我走到马路边。一辆吉普赛出租车——惟一会在哈勒姆区揽客的那种——缓缓驶向我。司机是个西班牙裔中年妇女,诡异的红发上压了顶帽子,她认为我还算安全,我踏进车,关上门,要她送我到五十八街和第九大道的交叉口。

一路上我千头万绪。我的手还在发抖,只是没有先前厉害,但内心的发颤仍然没有好转迹象。这趟车程好像永远到不了终点,这时我突然听到那女人问我要停在哪个街角。我要她靠在阿姆斯特朗酒吧门前,绿灯亮时,她笔直穿过十字路口,在我说的地方停下。我没动静,她扭头看我到底怎么回事。

我才想起在阿姆斯特朗酒吧我什么也喝不到嘴。当然,他们现在很可能已经忘记比利把我踢出去了,但也有可能记得。

只要一想到踏入店内遭到拒绝,我就已经火得浑身发热。不,去他们的,我才不踏进他们天杀的大门。

该上哪儿呢?波莉酒吧应该打烊了,他们一向提前打烊。法雷尔小店呢?

金死后我就在那里喝的第一杯酒。拿起那只杯子之前,我已经整整八天滴酒不沾。我还记得那酒。它叫“早年时光’。

奇怪我总记得喝的是哪种牌子的酒。其实全是垃圾,不过你就是会牢牢记得这类细节。

不久前聚会时,我也听到某人说过类似的话。

我戒酒的成效如何了?四天没碰酒了吗?我可以上楼回房,老老实实呆着,然后一觉醒来就是第五天的开始。

只不过我不可能睡着。我连房间都待不住。我会试一试,可是我到哪儿都待不住,因为我现在感觉糟糕,惟一陪我作伴的只有我那乱糟糟的脑袋瓜。如果现在不喝,一个钟头以后我还是会喝。

“先生?你还好吧?”—棒槌学堂·e书小组—

我对那女人眨眨眼,拿出钱包,抽了一张二十元钞票。

“我要打个电话。”我说,“就在街角那个电话亭。这钱你拿着。在这等我,好吗?”

也许她会拿着钞票扬长而去。我并不在乎。我走向电话亭,塞个铜板,开始拨号。

现在打实在太晚。几点了?过两点。不是熟人打这电话实在嫌晚。

操。我大可以回房。只要呆一个钟头,我就可以头脑清醒。

酒吧通常三点打洋。

那又怎样?附近有家熟食店会卖啤酒给我,不管合不合法。

五十一街上有家酒吧通宵营业,在西十一街和十二大道之间。

不过他们有可能已经关门。我很久没去那里了。

金·达基嫩前厅的柜子有瓶“野火鸡”,而她的钥匙就在我的口袋里。

这可吓住我了。整整一瓶酒,我随到随喝。要是到了那里,我不可能喝一两杯就算完事,我会喝光整瓶,而且只要开喝,我会一瓶接一瓶喝个没完。

我还是打了电话。

她在睡觉。听她接电话的声音我就知道。

我说:“我是马修。抱歉这么晚打来。”

“没关系。现在几点?老天,已经过了两点。”

“抱歉。”

“没关系。你还好吗,马修?”

“不好。”

“喝了酒?”

“没有。”

“那就没事。”

“我快崩溃了。”我说,“打电话给你是因为这是我能想到的唯一可以不喝酒的办法。”

“做得好。”

“我可以过去吗?”

一阵死寂。算了,我在想。在法雷尔小店打烊前赶紧喝上一杯,然后打道回府。早知道就不打这通电话。

“马修,我也说不好这想法对不对。记住只要一个钟头一个钟头熬就好,实在没办法就一分钟一分钟来也可以,你随时可以打电话过来。吵醒我没关系,可是——”

我说:“半小时前我差点丢掉小命。我狠狠揍了那个家伙,又把他的腿打断。这辈子我从没抖得这么厉害。我看只有喝酒才能止住,可是我不敢喝,又怕我忍不住还是会去喝。本想只有找个人陪着聊天才能熬过去,不过这也难说。抱掀,不该吵你的。这又不是你的责任,抱歉,”

“等等。”

“我还在。”

“圣马克斯广场那儿有个地方,周末晚上都通宵聚会。地址就在通讯录里,我帮你查。”

‘好啊。”

“你不想去,对吧?”

“每次聚会我都说不出话。算了,简,我不会有事。”

“你在儿?”

“五十八街和第九大道交叉口。”

“你多久可以到这儿?”

我扫了一眼阿姆斯特朗酒吧。我的吉普赛出租车还停在那里。

“有辆出租车等着我。”我说。

“还记得怎么过来?”

“记得,”

出租车把我载到简那栋位于利斯本纳德街的六层仓库式建筑前头,计费表已经快吃光原本的二十块钱。我又给了她二十块钱。给得有点多,但我心存感激,而且我大方得起。

我按简的铃,两声长三声短,然后走出门外,等她给我丢下钥匙。我搭电梯到五楼,然后爬上她的阁楼小屋。

“挺快。”她说,‘你还真有辆出租车等着。”

不过也足够她更衣。她已换上旧的李牌牛仔裤,和一件红黑相间的花格子法兰绒衬衫。她是个颇有魅力的女人,中等身高,骨肉匀称,给人很舒服的感觉。她有一张心型脸,头发暗棕带灰,垂到肩膀。间隔适中的灰色大眼睛。她没有化妆。

她说:“我煮了咖啡。你不爱加东西,对吧?”

“只加波本。”

“开玩笑。你坐,我去拿咖啡。”

她捧着咖啡过来时,我正站在她的雕塑梅杜莎旁边。我的指尖沿着她的蛇形发辫滑下。

“她的头发让我想起一个女孩。”我说,“她金黄色的头发绑成辫子盘在头上、像极了你的梅杜莎。”

“谁?”

“她被人刺死,我不知道从哪说起。”

“随便哪里。”

我讲了很久,语无伦次,从事情的起头说到当晚被抢的经过。然后倒回前面,再讲后面。她偶尔起身去拿咖啡,等她回来时,我会接着话头说下去。或许我另外又起个话头。这都无所谓。

我说:“我不知道该拿那混账怎么办。打倒他以后,我搜他的身。我不能把他送警察局,又不甘心放他一马。本想毙了他,却又下不了手。我不知道为什么。如果我抓他的头再多撞几次墙的话,有可能就叫他上西天了。老实跟你说,我很高兴见到他死。可是看他人事不省地躺在那里,我实在没法扣下扳机。”

“当然。”

“可我也不能一走了之,我不能让他走回街上。他会再找一把枪,再找人下手。所以我就折断他的腿。以后他的骨头愈合,他还会为非作歹,不过至少目前街上少了一个歹徒。”我耸耸肩,“好像没什么道理,不过我实在想不出别的办法。”

“重要的是你没喝酒。”

“重要的是那个吗?”

“对啊。”

“我差点喝了。如果我回到住处,或者没有联络到你——天知道我有多想喝。我还是想喝。”

“不过你不会。”

“嗯,不会。’

“你有没有辅导员,马修?”

“没有。”

“该找一个、帮助很大。”

“怎么说?”—棒槌学堂·e书小组—

“你可以随时打电话给你的辅导员,什么话都可以告诉他。”

“你有一个?”

她点点头:“刚才和你通完话后,我就打给她。”

“为什么?”

“因为我很紧张。因为每次和她讲活我都能恢复平静。因为我想知道她会怎么说。”

“她怎么说?”

“她说我不该叫你过来。”她笑起来,“还好你那时已经上了路。”

“她还说些什么?’

灰色的大眼睛回避我的视线:“说我不能和你上床。”

“她说这干嘛?”

“因为戒酒第一年和人发生性关系不好,因为跟刚刚开始戒酒的人牵扯不清会惹出很大麻烦。”

“老天,”我说,“我来这儿是因为我实在受不了啦,不是因为欲火焚身。”

“我明白。”

“你的辅导员说什么你都照做吗?”

“尽可能。”

“这个自命为上帝代言人的女人到底是什么人?”

“只是个女人。她年纪和我差不多大……事实上,她比我小一岁半。不过她已经戒了将近六年。”

“时间真长。”

“对我来说是很长。”她拿起杯子,看到里头是空的,又放回去,“你能找到人当辅导员吗?”

“得自己去找?”

“对啊。”

“如果我找你呢?”

她摇摇头:“首先,你必须找男性。其次,我清醒的时间还不够长。第三,我们是朋友。”

“辅导员不能是朋友?”

“不能是我们这种朋友,只能是戒酒协会的同志。第四,应该要找你家附近团体的人,这样才有机会常常接触。”

我很不情愿地想到吉姆。

“有那么个人,我偶尔会跟他说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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