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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天(版本A)(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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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吉普赛人首领向我们宣布,有一批新的货物即将抵达,为安全起见,他想留在此处专心等候。听到这条消息,我们都很高兴,因为大家都觉得,在整个莫雷纳山区,再想找到比这里更迷人的地方,恐怕不那么容易了。从早上开始,我就和几个吉普赛人一起去山里打猎,一直到晚上,我才回来与我们这个团体内的其他成员会合,听吉普赛人首领接着讲他的奇遇。他是如此这般开场的:

吉普赛人首领的故事(续)

托莱多骑士彻底踏实了,他完全摆脱了朋友幽灵现身这件事的阴影,一心只想着与乌斯卡里斯夫人重逢。于是,我们匆忙踏上回马德里的返程之路。那个原先照顾苏亚雷斯后来又跟我换班的小乞丐也随我们一起到了马德里,我让他赶紧去看那位躺在病床上的年轻人。我一直把骑士送回他的家中,将他交还到侍从手里。与主人久别重逢,侍从个个都显得很高兴。接着,我来到圣洛克教堂的大门下,把我那帮小伙伴召集起来。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开向卖栗子的女贩也就是我们常光顾的食品供应商那里,她拿出红肠和栗子,我们一边开心地吃着,一边为这场重聚互相庆祝。简餐刚吃完,我们就看见一个男子走过来停在我们面前,他仔细地打量着我们,看起来,他想挑个人做他的帮手。这张脸对我来说并不陌生,过去,我几乎每天都能看到他行色匆匆地在这一带走来走去。我觉得他可能是布斯克罗斯。我走到他身边,问他是不是洛佩·苏亚雷斯那位既聪明又谨慎还出了不少好点子的朋友。

“正是我,”这个怪人回答道,“虽然他不是太情愿,但我还是一直为他跑来跑去,只可惜夜色茫茫,再加上电闪雷鸣,我把托莱多骑士的家当成了银行家莫罗的府邸,要不然我肯定已经促成他的婚事。不过不必着急啊,桑塔·毛拉公爵终究还不是美丽的伊内丝的丈夫,也永远不会是,要是我这句话说错了,我就再也不叫堂罗克这个名字了。啊,对了,我的小家伙,我站在这门廊前,是想在你们当中挑个聪明的孩子帮我做事的,既然你知道这件事,那我就找你做帮手吧。你要感谢上天,这件事为你开辟了一条致富之路。可能一开始你会觉得,你做的事让你感觉不到什么光彩,因为我既不会付你钱,也不会买衣服给你穿,至于说你的食物,我要是为这件事替你操一点点心,那我觉得我就该咒骂一下上天了,因为不论是乌鸦的小幼崽还是庞大的雏鹰,上天都给了它们自然的食物啊。”

“这样的话,布斯克罗斯大人,”我回答他说,“我为您效力,帮您做事,究竟有什么好处,我看得不是很明白。”

“好处嘛,”怪人接着说道,“恰恰就在我每天交给你完成的大量任务里,通过这些任务,你可以走进一些大人物的候见厅,他们将来说不定有一天会成为你的保护人。此外,在任务的间隙,你乞讨我是不阻止的。所以说,你要为你的好运感谢上天。现在,你跟我一起去理发店吧,我要在那里一边聊天一边休息一会儿。”

进了理发店后,布斯克罗斯把我带进后间,如此这般地向我做了一番长长的指示:“我的朋友,刚才你玩完牌,往口袋里放了几个半里亚尔的硬币,这我都看到了。掏两个出来,找家店买个一品脱大小的瓶子。然后,你拿着瓶子去托莱多大街,找一个叫大墨坛费利佩的人。你对他说,堂布斯罗克斯想为他的一位诗人朋友求墨。

“等他把墨装满后,你就去大麦广场,找广场角落里的一家食品杂货店。你爬到店里的阁楼上,然后你就会看到堂拉吕斯·阿古德斯,你肯定能一眼认出他,因为他一只脚穿着黑袜,一只脚穿着白袜,套的拖鞋也是一只红一只绿,他甚至还会把短裤套在头上当帽子戴。你把那瓶墨交给他,再代我向他讨一首他说好给我写的讽刺诗,诗的内容是嘲讽那些择偶时屈就的男贵族,写一个西班牙语版,再写一个意大利语版。然后你再从那里回到托莱多大街,溜进大墨坛费利佩家旁边的屋子,他们两家只隔着一条小街。你去看看那里的租客还在不在,弄清楚他们到底是真的想搬家,还是只装装样子,因为我想把这屋子租下来,让我的一个女亲戚住进去,将来,她或许会把大墨坛先生拖离他那永不与之分离的墨坛。接着,你再去银行家莫罗的家里。你去了之后就进主房也就是最大的套间。你说你要见桑塔·毛拉公爵的贴身仆人,然后把这张打了蝴蝶结的便条交给他。你随后再去马耳他十字客栈,看看加斯帕尔·苏亚雷斯有没有进店入住。从客栈出来,你要抓紧时间,以最快的速度再去……”

“天啊!”我叫了起来,“布斯克罗斯大人,您要想清楚,您交给我一天干的活儿,抵得上别人一个星期的量啊!您可别一上来就用这么严厉的方式考验我的热情还有我的双腿。”

“那好吧,”布斯克罗斯说道,“我本来还有好几件事要交给你做呢,那就留到明天再说吧。对了,要是桑塔·毛拉公爵那边有人问你是谁,你就回答说,你是在阿维拉官邸跑腿的人。”

“可是,布斯克罗斯大人,”我对他说道,“不经允许就谎报大人物的名号,这样会不会有点不妥?”

“或许吧,”我的新主人回答道,“或许你是有被揍一顿的危险,不过,富贵险中求,我能为你提供的好处足以补偿这点不妥了。去吧,去吧,我的朋友,别把时间浪费在讲道理上面了,快点走吧。”

为布斯克罗斯效力的这份荣誉,我原本是该拒而不受的,但布斯克罗斯说到我父亲,还有他那个会把我父亲从墨坛旁拖出来的女亲戚,这件事强烈地激发了我的好奇心。此外,我也想知道,他到底会采取什么措施,来阻止桑塔·毛拉公爵迎娶美丽的伊内丝。我于是买了个瓶子,然后迈开脚步,朝托莱多大街走去。可是,等我走到我父亲家门口时,我突然浑身颤抖,完全无法前行。我父亲出现在阳台上,他看到我手里拿着个瓶子,便示意我进来。我遵命进屋,但在我一级级踏上台阶的过程中,我的心一直在狂跳,而且越跳越猛。终于,我打开房门,与我父亲面对面站在一起。那一刻,我差点就要扑倒在他膝下。我能及时收住,或许是我的善天使阻止了我吧,但我那激动的表情已经引起我父亲的怀疑,似乎还让他感到有些不安。他拿过瓶子,装满墨,连求墨的是谁也没有问。他显出一副不欢迎我继续待下去的表情,为我打开房门。我又望了那个让我摔进墨坛的橱柜一眼。我还看到姨妈用来砸碎墨坛并救了我一命的木杵。我内心的激动和紧张达到极点,我抓起父亲的手,吻了一下。这个动作让他惊恐万分,他一把将我推出门外,关上房门。

布斯克罗斯让我把瓶子送给诗人阿古德斯,然后再回到托莱多大街,打探一下我父亲邻居的情况。我觉得,这两件事完全可以调换一下顺序。我于是先去了邻居家。邻居们已经搬走了,我暗自做好打算,这房子里未来房客的举动,我一定要多加留意。

我接着便去了大麦广场,很快就找到那家食品杂货店。不过,想进诗人的阁楼并不是件易事,屋顶上的瓦片、板岩、天沟让我走得晕头转向。终于,我在一扇老虎窗前发现了我要找的那个人,他的模样比布斯克罗斯描述的还要滑稽可笑。看起来,阿古德斯刚刚得到某种神启,诗兴大发,文思泉涌。他一看到我,便向我吟诵了这样一段诗句:

从天而降一张凡人的脸,

踏着红瓦,踩着蓝板岩,

你站在尖尖的屋脊上,头顶蓝天,

乘着和风的翅膀倏然出现,

说吧,你来找我有何贵干?

我回答他说:

我是个可怜的穷小孩,

阿古德斯,为了给您送墨我才到这里来。

诗人又接着说道:

那请你把瓶子递过来,

这液体它借用的是铁粉的色彩,

将没食子溶入希波克里尼之泉[1],

我的激情便能在乌黑的江河中奔腾绵延。

“阿古德斯先生,”我顺着他的诗对他说道,“您对墨的这段描述肯定会让大墨坛大人非常开心,他就是我给您带来的这瓶墨的制造者。不过,请您告诉我,您可不可以用无韵的方式说话,那是我听得比较习惯的语言。”

“我的朋友,”诗人说道,“无韵的语言,我是永远无法习惯的。人际交往这种事,我甚至都尽量回避,因为世人的语言言之无物,充满阿谀奉承的言辞。想写出好的诗作,我就必须提前很久准备,让我的脑子里只存在与诗相关的思想,让我只用和谐的语句与自己对话。假如这些语句本身还不够和谐,我就将它们重新组合,像谱一曲心灵的乐章那样,使它们变得和谐。我用这种方式成功地创造出一种全新的诗。在我之前,诗的语言仅限于堆积一定数量的所谓诗情诗意的词句,但我要让人类语言中存在的所有词入诗。你看我刚才吟的那两首诗,里面用到了‘瓦’‘板岩’‘没食子’这样的词。”

“我觉得,您想用什么词就用什么词,别人干预不了。不过,我想请教一下,您的诗是不是最好的诗?”

“诗本身能有多好,我的诗就有多好;而且,与别人相比,我的诗具有一种更广泛的功用。我写诗是把诗当作一种普世的工具,特别是在写描述诗的时候,可以说,是我本人创造了这种诗,通过描述诗,我可以描述一些看起来不值一提的事物。”

“描述吧,阿古德斯先生,尽情地描述吧。不过,请您告诉我,您答应给堂布斯克罗斯写的那首讽刺诗,是不是已经写好了。”

“天晴的时候我从不写讽刺诗。等哪天风雨交加,或是乌云密布,天空中一片凄迷的景象,那时你再来找我要讽刺诗吧。”

大自然的悲鸣在折磨我的心智

它占据了我的灵魂,渗入了我的文字

我开始恨我自己,我在这人世里的同类

他们劣迹斑斑,全是无耻之辈

我于是举起画笔,蘸满最阴暗的色彩

描绘这人世间的罪恶,将万千丑陋逐一揭开

然而,金光闪闪的福玻斯[2]又来到他的跑马场

为人间的天空洒下万丈光芒

伴着诗歌的韵律,我的思想与上帝相逢

它离开大地,飞向了天空

“最后一个韵不是太好,”诗人补充道,“但作为即兴诗,这样也可以接受了。”

“我向您担保,我觉得没有任何不妥之处,毕竟我也是受过教育的人。我会对布斯克罗斯说,您只能在雨天写讽刺诗。不过,我再来找您讨诗的时候,该从哪儿进您的房间呢?楼梯只能通别人家里。”

“我的朋友,院子的尽头有把梯子,爬上梯子可以进一间阁楼,阁楼里是我那个骡夫邻居堆的草料和麦子,穿过阁楼,您就可以进我的房间了。不过,只能在阁楼没堆满的时候才行,这几天就没办法从那儿走,别人给我送饭,也要到你发现我的这扇老虎窗边来。”

“您住在这样的房间里,应该觉得自己很不幸吧。”

“我?不幸?朝廷里的官员,城里的百姓,他们都喜欢我的诗,也成天谈论我的诗,难道这样我还不幸?”

“但我觉得每个人都在谈论自己的事吧。”

“这用不着你来说。可你要知道,我的诗是所有谈话的基础,不论谈什么,大家都会引用我的诗,从而不断地回到这个基础上来,毕竟,我的诗一写出来就变成了大众熟知的格言。你朝那儿看,那是莫雷诺书店,进去的人不少吧,他们都是去买我的作品的。”

“愿这能帮您交上好运!但是我觉得,在您写讽刺诗的那些日子,您房间里不会很干爽吧。”

“这边滴雨,我就上那边去,其实,滴雨不滴雨,我常常都注意不到。不过你还是快走吧,因为说无韵的语言让我感到不舒服。”

我离开诗人家,去了银行家莫罗的家。我走进主房,求见桑塔·毛拉公爵的贴身仆人。但我一开始只能和一个跟我角色差不多的小男孩谈事情,他是为仆人的仆人效力的人。他带我去见了一个跟班,跟班又带我去见了一个穿制服的仆人,穿制服的仆人又带我去见了贴身仆人。没过多久,我非常意外地被带进公爵的房间,他正在梳妆打扮。我是透过一层粉雾看见他的,他朝镜子里照来照去,面前摆着颜色各异的蝴蝶结。他以相当粗暴的口气对我开了腔:“小男孩,你要是不想挨鞭子抽,就老老实实地对我说,你从哪儿来,又是谁让你带这张便条过来的。”

我故意让他催问了几句。最后,我坦白地告诉他,我是在阿维拉官邸跑腿的人,我和那里的厨房小学徒一起吃饭。公爵向贴身仆人使了个眼色,仆人给了我几个硬币,把我打发走了。

我要去的地方就剩下马耳他十字客栈了。苏亚雷斯的父亲已经到了,他正在打听自己儿子的消息。有人对他说,他儿子和一位绅士格斗了一番,但这绅士原本是天天和他一起吃中饭的,后来,此人又上他儿子那里住下,并介绍他儿子结识了几个身份可疑的女人,其中一个女人在自己家里把他儿子从窗户里扔了下去。

这些半真半假的消息每说出来一句,就仿佛朝老苏亚雷斯的心里扎进去一刀,他回到自己的房间,闭门不出,禁止任何人进入。客栈里几位先前和他打过交道的管事人想进房为他提供服务,但他一个也不肯见。

按照布斯克罗斯之前的吩咐,我去理发店对面的饮料店和他碰头。我把几份差事的完成情况向他做了汇报。他问我是怎么知道苏亚雷斯的遭遇的,我说是当事人本人告诉我的。苏亚雷斯家族的那些故事,还有他们家族与莫罗家族的不和,我也全告诉了他。布斯克罗斯对这些事原本只是隐隐约约知道个大概,认真听我讲完后,他对我说道:“看起来,要制订一个全新的计划了,这个计划应该从两个截然不同的方向着手。一方面,要破坏桑塔·毛拉与莫罗家族的关系;另一方面,要让莫罗家族与苏亚雷斯家族和好。

“说到这个计划的前半部分,其实已经有非常深入的推进了。在向你解释之前,我必须要先跟你谈谈阿维拉家族的一些情况。

“阿维拉家族目前的这位公爵,年轻时可是朝中头一号红人,深受自己主上的宠幸,甚至可以说,主上待他非常亲近,不拘礼节。年少得志很难不张狂,公爵也没有逃脱这条普遍的规律。他似乎根本没把和自己平级的最高贵族放在眼里,还暗中定下与王室联姻的计划。”

说到这里,布斯克罗斯自己停下来,对我说道:“可怜的小家伙,我何苦对你说这些事呢?你出生在卑贱的阶层,你们那个阶层是永远不该听到这些事的。再说,到现在为止,也没几个绅士和你打过交道吧?”

“我亲爱的主人,”我对他说道,“我并不知道,想有幸赢得您的信任,还需要向您提供各种各样的证明。我也犯不着说自己的家谱,我只想给您一个最简单的证据,我接受的教育是出身最好的年轻人才能拥有的。由此您可以得出结论,我是迫不得已才沦为乞丐的。您可以说我的命不好,但不该说我出身卑贱。”

“好吧,”布斯克罗斯说道,“你用的语言也确实和平民百姓不一样。那你对我说说看,你到底是谁?来吧,马上就告诉我吧。”

我摆出一副严肃甚至有些悲伤的神情,然后对他说道:“您是我的主人,只要您愿意,您就可以强迫我说出来,但这涉及一个法庭,一个严厉同时又神圣而圣洁的法庭……”

“我什么都不想听了,”布斯克罗斯说道,“我更不想和你说的那个法庭打任何交道。好吧,我把我所知道的关于阿维拉家里的事都告诉你吧。你既然会守你自己的秘密,那就该知道怎么保守我的秘密。

“幸运的阿维拉公爵,因为自己时运亨通、深受宠幸而扬扬得意,竟然动起与主上联姻的念头。当时,贝阿特丽丝公主在姐妹当中是最出众的一位,她待人亲切,如水的目光让人一看就知道她是个温柔多情的女子。阿维拉因为深受信任,便利用特权,在她身边安插了一个绝对听命于自己的女亲戚。这位年轻臣子的鲁莽计划当然是先秘密成婚,然后再等待时机,获取国王的特别恩准,使婚事得到公开认可。阿维拉这一计划究竟成功实现到哪一步,无人知晓。整整两年,他的这个秘密没有走漏一点风声,但是,在这段时间里,他还想尽一切办法排挤奥利瓦雷斯[3]。这件事他没能成功,相反,首相还探出了他的秘密,至少是探出了其中的一部分。阿维拉成了阶下囚,被关进塞哥维亚城堡的牢房,没过多久又被流放。有人告诉他,假如肯随便找个人结婚,他就可以获得赦免,但他拒绝了。大家得出结论,他已经与公主成婚了,有人想把公主身边的女管家也就是阿维拉的女亲戚给抓起来,但大家又担心,这样做会闹得满城风雨,甚至会在一定程度上败坏王室的声誉。

“公主因身体日渐虚弱,病重而亡。新的解决方案于是被提出来。为了结束流放生活,阿维拉公爵决定和年轻的阿斯卡尔结婚,她是奥利瓦雷斯的外甥女。两人生下一个女儿,阿维拉公爵妄自给她取名为贝阿特丽丝[4],这实在是有点太过张扬地纪念他与公主的那段情缘了,但他昔日的雄心抱负总算是通过这一大胆的举动得到满足。看起来,他甚至偶尔还担心,自己的那段故事会被人们渐渐淡忘。奥利瓦雷斯公爵的继任者堂路易斯·德·阿罗[5]开始确信,阿维拉公爵与公主之间存在着秘密婚姻的关系,甚至很可能还结下了果实。调查行动就此展开,但最终徒劳无功。

“阿维拉公爵的夫人去世了,公爵让女儿进了布鲁塞尔的一家修女院,由她的姨妈博福尔公爵夫人照顾她。她接受的教育非常独特,人们用培养男孩子的方式来培养她。

“贝阿特丽丝已经回马德里半年了。她非常美丽,但性情高傲,看起来相当排斥婚姻。她认为,作为一个女性继承人,不一定要给自己找个男主人,她有权独立生活。她父亲对她的看法表达了认同。熟知朝中旧闻的老臣子们便又想起公爵与公主秘密成婚的往事,他们认为,两人生下了一个儿子,公爵希望儿子得到公开的认可。不过,所有人都严把口风,表面上对这件事绝口不提,我能知道这么多,是因为我和公爵家里的人有某种交往。

“阿维拉公爵的女儿贝阿特丽丝是不会结婚的。此外,她是个心高气傲的人,她的这种傲气可以说从未有人见过先例,因此我认为,在西班牙,是没人敢向她求婚的。不过,桑塔·毛拉正好也是个极度自恋的人,我希望能让他相信,阿维拉公爵的千金爱上了他。

“我的第一步方案就是这样。您知道,当下女人们追逐的时尚,就是那些大蝴蝶结。她们会把蝴蝶结套在头上,系在胳膊上或是别在裙子的边沿。我们这些贵族小姐太太们啊,她们的蝴蝶结,都是直接从巴黎、那不勒斯、佛罗伦萨运过来的,看到别的女人用了和她们花纹图案一样的丝带,她们心里面都会非常不舒服。

“桑塔·毛拉公爵上周日是该进宫的,他确实也去了。当天晚上,宫里举办了舞会。公爵长相俊美,舞姿潇洒,更何况他又是个外国人,因此现场最美丽的那些女士都注意到了他。几乎每位女士都向他打了招呼。公爵首先主动打招呼的对象是美丽绝伦的贝阿特丽丝,但她只是以极度冷淡甚至带点轻蔑的态度回应了一下。公爵在和几位朝臣交谈时发出了抱怨,他甚至还拿西班牙女子的高傲当笑柄,开起了玩笑。

“过了一会儿,一位仆人借着给他送柠檬水的机会,悄悄递给他一张纸条,纸条上只写着三个字——‘别泄气’。虽然没有署名,但纸条上系着一段绿色配淡紫色的丝带,这和贝阿特丽丝当天身上的饰带完全一致。他知道,已经有人对这位女士说过,来自那不勒斯的那位大人对她高傲的态度颇有微词。她应该是害怕闹出不愉快,才主动向他示好的。这么一想,桑塔·毛拉便不再怀疑,丝带便是纸条的署名。他志得意满地回到住处,此时,未婚妻在他眼中已魅力不再,尽管来马德里的那一天,她的美丽曾让他惊艳不已。

“第二天,桑塔·毛拉和未来的丈人共进早餐,并向他问起阿维拉公爵女儿的情况。莫罗对他说,这位女士是在佛兰德斯长大的,对西班牙和西班牙人都有种疏远感。她那种常人从未见过的高傲气质,以及拒绝结婚的坚定态度,莫罗都是从这个角度解释的。按照莫罗的看法,贝阿特丽丝将来或许会和一位外国男子定情。老实的银行家这么一说,便在不知不觉中毁了自己一直非常看重的这门亲事。确实,桑塔·毛拉觉得自己有非常充足的理由相信,贝阿特丽丝不喜欢西班牙男子,但会对外国青年另眼相待。

“同一天早上,桑塔·毛拉收到一张折得像便条一样的纸,但纸上面什么也没写,只包着一段橙色配紫色的丝带。桑塔·毛拉当天去了歌剧院,看到了贝阿特丽丝,她身上的饰带和那段丝带一模一样。”

“机灵鬼先生,”布斯克罗斯补充道,“您这么聪明,我想您肯定已经猜到了奥妙何在。您肯定能推断出,我为公爵女儿的贴身女仆效劳,她每天早上都会把女主人当天饰带的布料给我一小段。您今天带去的便条上面就系着一段丝带,便条里的内容是约他晚上在法国大使的招待会上见面。到时候我要好好盯着桑塔·毛拉公爵,因为阿维拉公爵的女儿今天早上收到那不勒斯总督奥苏纳公爵女儿的一封来信,信里面谈了不少关于桑塔·毛拉的事。招待晚会上,贝阿特丽丝和桑塔·毛拉不可能不说几句话,他们的对话是逃不过我的耳朵的——法国大使给了我参加他各种招待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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