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神臂小子(1/2)
剪完头发之后,爸爸开车载我回家。一到家门口,我立刻就看到它了。它就摆在门廊上。
就在门廊上,停车支架撑着地面。
一辆全新的脚踏车。
“天啊!”我惊呼了一声,立刻跳下车。我已经说不出话来了。我三步并作两步跳上门廊,然后伸手去摸它。
原来我不是在做梦。是真的。好漂亮的脚踏车。
爸爸吹了一声口哨,一脸赞赏的表情。他是很有眼光的,脚踏车漂不漂亮,他看一眼就知道。“嗯,好车。”
“真的好棒。”我觉得自己仿佛还在做梦。这是我梦寐以求、渴望已久的东西。我已经等了好久好久了。现在,它是我的了。我忽然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在往后的岁月里,我见识过很多美好的事物,但没有一样比得上它。它那种灿烂鲜艳的红,没有任何一个漂亮女人的嘴唇比得上。虽然那只是一辆脚踏车,但它所散发出来的力量,足以令全世界各大名牌跑车相形失色,就算马力再大、底盘再低也一样望尘莫及。车身上镀铬的部位是如此光亮夺目,有如夏夜皎洁的明月。车头有一个大圆灯,把手的橡皮握把上装了一个喇叭。而车身看起来是如此结实坚固,就像是赫拉克勒斯壮硕的肌肉。而且,它看起来似乎有一种无法形容的冲力,一种绝对的速度感。另外,它把手两边向前垂弯成一个半圆形,仿佛迫不及待想迎风冲刺,而且,那黑色的橡胶踏板显然没有被别人踩过。爸爸伸手摸了一下头灯,然后一手把整辆车提起来。“天哪,我没见过这么轻的东西。”他赞叹了一声,“我这辈子没见过这么轻的金属!”他放下脚踏车。停车支架又撑到地面上,于是,车子又稳稳矗立着,仿佛一头温驯而又充满野性的猛兽。
我迫不及待地跨上车。一开始,我觉得不太习惯,由于把手的形状和坐垫向前倾斜的角度,我不太能保持平衡。骑在车上,我的头被迫往前伸,几乎和前轮切齐,而我整个背往前俯,几乎和车身的主横杆平行。我觉得,要是不小心的话,车子可能会失控。这脚踏车仿佛散发出一种力量,令我惊叹,令我畏惧。
妈妈从屋子里走出来。她告诉我们,车子是大约一个钟头前送来的,是莱特富特用他的小货车送过来的。“他说,女王特别交代,在车子还没有习惯你之前,千万不要骑太快。”她说。接着,她看了爸爸一眼。爸爸正绕着那辆新脚踏车踱来踱去。“车子应该可以交给科里吧?”
“你应该知道,我不喜欢别人施舍。”
“这怎么能算施舍呢?她是为了答谢我们家科里。”
爸爸还是继续踱来踱去,走到车子前面,他忽然停下脚步用鞋子踢踢轮胎。“这车恐怕花了她不少钱。这绝对是很高级的脚踏车。”
“爸爸,车子可以给我吗?”我问。
他站在那边看着我,手扶在坐垫上。接着,他咬咬下唇,然后转头看着妈妈。“你确定这不是施舍?”
“绝对不是。”
爸爸又转过头来看我。“好吧。”他终于说。那是我最想听到的一句话。“车子是你的了。”
“谢谢你!谢谢你!”
“好啦,现在你有一辆新脚踏车了。那么,你打算给它取什么名字?”爸爸问我。
这我倒没想到过。我摇摇头。骑在车上,整个人往前倾,那种姿势我还是不太习惯。
“怎么样?想不想先去试骑看看?”他伸手搂住妈妈的腰,对我笑了一下。
“好啊。”我立刻跳下车把停车支架踢上去,然后抬起车子走下门廊前的台阶。我小心翼翼,尽量不让车子受到碰撞,因为我跟它还不太熟,要是不小心碰撞到它,那种感觉仿佛对它很不尊重。大概是这个原因吧,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我怕惊醒它,因为我还没有心理准备。接着,我又骑上坐垫,两脚撑在地上。
“去吧。”爸爸说,“小心点,别骑太快。”
我点点头,但我还是没骑走。这时候,我忽然感觉脚踏车震动了一下。我对天发誓,它真的震动了一下,仿佛它已经迫不及待了。不过,也可能只是我的错觉吧。
“上路吧。”爸爸说。
这真是历史性的一刻。我深深吸了一口气,一只脚踩到踏板上,另一只脚往地上一蹬,把车子往前推。车子往前一动,我两脚立刻开始踩踏板,朝马路骑过去。轮子转动的时候几乎听不到半点声音,只有很细微的滴答……滴答……滴答,听起来像是炸弹快爆炸了。
“好好玩吧!”妈妈开门要进去的时候,回头朝我喊了一声。
我回头看了她一眼,一只手放开把手对她挥挥手。那一刹那,脚踏车猛然往前蹿,我一时控制不住,开始左右摇晃,差一点就翻车。但我立刻抓稳把手,车身立刻又打直了。踏板踩起来好顺滑,车轮越转越快,飞快掠过热腾腾的路面。那一刹那,我忽然明白,这辆脚踏车可以快得像火箭一样。我开始沿着街道快速奔驰,风从我旁边呼啸而过,拂过我刚剪好的头发。但老实说,我紧紧抓着把手,很怕会摔倒。从前那辆破脚踏车,链条齿轮嘎吱嘎吱仿佛有千斤重,我已经习惯用力踩,而这辆新脚踏车踩起来却毫不费力。接着,我试捏了一下刹车,结果整个人差点飞出去。我绕了一大圈把车子掉头,然后又开始往前冲,骑得更快。我飞快踩着踏板,车子加速得非常快,没多久我头上开始冒汗了。车子的速度快得惊人,仿佛再踩一下踏板它就会凌空飞起,然而,我紧紧抓住把手,车子好像感应得到我的意志,我想转向哪个方向,车子就会转向哪个方向。我骑着脚踏车在绿荫蔽天的大街小巷风驰电掣,仿佛乘着火箭划破长空。那一刹那,我忽然想到应该给它取什么名字了。
“火箭。”我喊了一声。那声音仿佛随着高速的气流向后飞逝,“你喜欢这个名字吗?”
结果我并没有摔下车,而车子也没有忽然转弯撞上旁边的树。我猜它应该喜欢吧。
接着,我胆子越来越大了。我开始骑着火箭蛇行,绕8字形,压过路边的台阶,而它也任凭我随心所欲地做出这些疯狂的动作。接着,我整个人往前俯,用尽全力踩踏板,于是,火箭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冲过山塔克街,路面上斑驳的光影向后飞逝。接着,我猛拉车头冲上人行道,轮胎压过隆起处时甚至没有震动。凉风迎面吹来,感觉好凉爽,而我的胸膛却充溢着满满的热气。一栋栋的房子、一棵棵的树迅速向后飞逝,一片模糊。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和火箭已经融合为一体,感觉火箭已经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我咧开嘴大笑起来,结果一只虫子飞进了我嘴里。但我根本不在乎。我把那只虫子吞了下去,因为我忽然觉得自己变成了金刚不坏之身。
但没多久,这种疯狂的念头立刻出现后遗症了。
我看到前面的人行道上有一道裂缝,但我根本没减速,也没转弯避开,硬是从那道裂缝上骑了过去。那一刻,我立刻感觉到火箭震动了一下,那股震动瞬间从前轮传到后轮,车身立刻发出喀的一声。我一只手被震得松开了把手,而前轮撞上了裂缝的水泥边缘,整辆车突然弹起来,在半空中偏向歪斜,而我两脚脱离了踏板,屁股也脱离了坐垫,整个人飞起来。那一刹那,我忽然想到了妈妈的话:女王特别交代,在车子还没有习惯你之前,千万不要骑太快。
不过,我已经没时间反省了。转眼之间,我飞过篱笆,飞进人家的院子里,闷哼了一声重重摔在草坪上,差一点就撞破了人家的篱笆。我的手臂和脸颊都擦破了一点皮,不过并没有流血。我从篱笆里走出来,拍掉身上的落叶,接着,我看到火箭横倒在草地上。那时,我吓出了一身冷汗。万一这辆全新的脚踏车撞烂了,回家铁定被爸爸修理。我跪在火箭旁边,检查看看车身上有没有损毁。结果,我发现前轮的轮胎有点磨损,挡泥板有点小凹陷,不过,链条并没有松脱,而且把手没有撞歪,车灯没破,车身也没有扭曲。整体说来,火箭有点轻微磨损,可是奇迹似的完好无缺。我把车扶起来,暗暗谢天谢地。刚刚一定有天使在旁边保护我。接着,我伸手摸摸挡泥板,那一瞬间,我看到车头灯忽然变成了一只眼睛。
黄色的眼球,黑色的瞳孔。那只眼睛正凝视着我,眼神流露出无限包容。
我愣住了,猛眨了几下眼睛。
接着,转眼之间,那只眼睛又消失了。车头灯又恢复到原来的模样,只是一颗小灯泡,外面是一层玻璃。
我一直盯着车头灯,看了好久。结果,那只眼睛再没有出现。我把火箭抬起来转圈,一下让车头对着阳光,一下对着暗处,结果,那只眼睛还是没出现。
我摸摸自己的头,看看有没有哪里肿起来。结果什么都没摸到。
太荒唐了。小男孩就是喜欢胡思乱想。
接着,我又跨上车,开始慢慢踩踏板,沿着人行道慢慢骑。这次我骑得很慢很慢,结果,骑了不到八米,我就看到前面的人行道上有一摊碎玻璃。我转了个弯骑到路面上,免得火箭轧到碎玻璃爆胎。我简直不敢想象,要是刚刚高速冲过那摊碎玻璃会有什么后果。比较起来,摔在满是落叶的草坪上,擦破了一点皮,简直可以算是一种享受。
一定是老天保佑火箭和我。
戴维·雷的家就在附近。我骑到他家门口,可是他妈妈告诉我,他和约翰尼一起到棒球场去练习了。我在我们的少年棒球队——印第安队担任二垒手。今年我们已经跟别人打了四场,结果四场全输,所以,我们必须加紧练习了。我跟戴维·雷的妈妈说了声谢谢,然后就骑着车往棒球场去了。
棒球场没多远。球场上阳光灿烂,我看到戴维·雷和约翰尼站在内野,两个人拿着球传来传去。我骑着车进了球场,然后围着他们转圈。他们一看到火箭,都惊呆了。接着,他们当然要用手摸一摸,亲自坐上车踩踩踏板骑两圈。跟火箭比起来,他们的脚踏车简直像破烂古董。戴维·雷试骑了两圈之后,他对火箭的感觉是:“把手好像不太好控制,对不对?”而约翰尼的感觉是:“真漂亮,可是踏板踩起来好吃力。”我知道他们绝对不是故意要泼我冷水。他们是我的好朋友,他们都替我高兴。所以,他们会有这种反应,纯粹是因为他们喜欢自己的脚踏车。火箭是属于我的,为我量身打造的。
我把火箭的停车支架踢下来,然后站在旁边看他们投球。戴维·雷传了一个高飞球给约翰尼。我看到几只黄蝴蝶飞过草地,然后我抬头看看天空。蔚蓝的天空万里无云。接着,我看向土黄色的露天看台。看台边缘是一整排的广告海报,都是商店街上的店家提供的。接着,我忽然看到看台最上面那排座位有个人坐在那边。
“嘿,戴维·雷!”我叫了一声,“那是谁?”
戴维·雷转头瞄了一眼,然后抬起手套接住约翰尼丢过来的球,“我不知道,不知道哪儿来的小孩。我们刚来的时候就看到他已经坐在那里了。”
我看着那个小孩。他弯腰向前倾,一只手肘撑在膝盖上,手掌撑着下巴,眼睛盯着我们。我转身从戴维·雷旁边走向看台。这时候,看台上的小孩忽然站起来,好像准备要跑了。
“你怎么会坐在那里?”我大声问他。
他没吭声,就只是愣愣地站在那里。我看得出来他正在盘算要不要跑。
我慢慢靠近他,可是却认不出他是谁。他一头棕发,剃得很短,额头左边的头发翘得乱七八糟。他戴着眼镜,可是那眼镜却大得离谱,几乎快把他整张脸都遮住了。他大概只有九岁或十岁吧,瘦巴巴的,看起来有点笨手笨脚。他穿着白色的t恤和牛仔裤,裤子的膝盖上全是补丁。他脸色苍白,一看就知道他很少出门。我走到看台的围栏旁边,然后开口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他还是没吭声。
“你不会说话吗?”
我注意到他在发抖。他好像很害怕。
“我叫科里·麦克森。”我说。我站在围栏边,手指头扣在围栏的铁丝网上。“你有名字吗?”
“有啊。”那孩子终于说话了。
起先我还以为他说他的名字叫“优雅”,后来我想了一下,忽然想到他可能有点结巴。“你叫什么名字?”
“尼莫。”他说。
“尼莫?跟鹦鹉螺号那个尼莫舰长一样的名字吗?”
“什么鹦鹉螺号?”
显然他没读过凡尔纳写的《海底两万里》。“你姓什么?”
“科理斯。”他说。
科理斯。我想了好一会儿才想到在哪里听过这个姓。原来他就是那个刚搬来的小孩。他爸爸就是那个推销员。多拉尔先生让他坐在那匹玩具马上给他理头发。那个娘娘腔。
尼莫·科理斯。嗯,这名字倒还挺适合他的。他看起来就像是那种两万里深的海底才捞得到的怪异生物。不过,爸妈一再提醒我要懂得尊重别人,不论那个人是不是长得像娘娘腔。而且老实说,我自己也长得不是很帅。“你是刚搬来的对不对?”
他点点头。
“多拉尔先生跟我提到过你。”
“是吗?”
“对,他说——”我差点就说漏嘴说“你坐在玩具马上”,“他说他帮你剪过头发。”
“是的,我的头发差点就被他剃光了。”尼莫抬起手搔搔头顶。他手指头细得可怜,手腕瘦得皮包骨头,皮肤非常苍白。
“科里!小心上面!”我忽然听到戴维·雷大喊了一声。我立刻抬头一看,看到约翰尼使尽全力传了一个高飞球,结果球不但从戴维·雷头顶上飞过去,甚至飞过看台的围栏,掉到第二排看台上,然后滚到最底下的地上。
“嘿!小弟,请你帮忙捡一下!”戴维·雷用拳头拍拍手套内侧大声对尼莫说。
尼莫走到看台最底下,把球捡起来。他恐怕是我这辈子见过最矮的矮冬瓜。另外,我自己手臂已经够瘦了,可是他却瘦到皮包骨头。他看了我一眼。巨大的眼镜后面是两只棕色的眼睛,他整张脸看起来真像猫头鹰。“我可以丢回去给他吗?”他问我。
我耸耸肩。“可以啊。”接着我转身看着戴维·雷。我知道这样很残忍,可是我实在忍不住笑。“戴维·雷,球要过去啦。”
“噢,噢!”戴维·雷立刻很夸张地往后退,装出一副快吓死的样子,“小弟,请你不要丢得太用力哦。”
尼莫又走回最上面那排看台,然后眯起眼睛盯着球场。“你准备好了吗?”他大喊了一声。
“准备好了!丢吧,大个子!”戴维·雷说。
“不,不是你。”尼莫立刻纠正他,“我说的是你后面那一个。”接着,他拿着球,手臂往后拉,然后用力一投。那一刹那,只见他的手臂以一种快到不可思议的速度在半空中划了一个大圆弧,然后只看到一团模糊的白影从他手上飞出去。
我听到那只球咻的一声宛如冲天炮一样飞向半空中。
戴维·雷大叫了一声:“嘿!”然后立刻向后跑想去接球,可是球从他头顶上飞了过去,他根本碰不到。远处的约翰尼盯着那个高飞球,往前面跨了三步,然后,退了两步,接着,又退了一步,回到他原先站的位置。然后,他把手套举到面前。
啪!球不偏不倚落进他的手套里。
“正中红心!”戴维·雷大叫了一声,“天哪!那只球是怎么飞的你们看到没有?”
站在一垒旁边的约翰尼忽然脱下手套拼命甩手。那只球速度实在太快,他的手指头被震得好痛。
我抬头看着尼莫,目瞪口呆。我简直不敢相信,他个子那么小,又瘦巴巴的,怎么能把球从看台围栏上丢过去,然后飞过大半个球场,不偏不倚飞进约翰尼手套里?更不可思议的是,看尼莫那个样子,他好像根本不觉得手臂会痛。换成是我,就算我有办法把球投那么远,我的肩膀铁定会痛上一整个星期。虽然我没亲眼看过大联盟比赛,不过我相信,那种球速已经达到大联盟的水平了。“尼莫!”我大叫一声,“你投球是跟谁学的?”
他愣愣地眨眨眼。“什么投球?”他问。
“你下来好不好?”
“干吗?”尼莫忽然害怕起来。那一刹那我忽然明白,平常他在孩子群中的下场是什么。全国各地到处都有我们这样的小镇,而像这样的小镇一定有三个共同点:教堂,秘密,还有欺凌。像他这样矮小瘦弱、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绝对是那些恶霸小孩优先下手的梦幻目标。不难想象,当尼莫·科理斯跟着他那个推销员爸爸来到我们这个小镇,他一定已经意识到自己的命运。想到自己刚刚竟然还暗暗嘲笑他,我忽然觉得很羞愧。“没事啦,”我说,“下来嘛。”
约翰尼把球传还给戴维·雷。戴维·雷三步并作两步地冲到球员出入口前面。“哇!小朋友,刚刚那一球你是怎么丢的!”尼莫刚从那个门走出来。“太准了!太厉害了!你几岁啊?”
“九岁,”他说,“快九岁半了。”
戴维·雷露出困惑的表情。我知道他跟我一样困惑。这孩子个子这么小,怎么可能投得出这么强劲有力的球,而且还投得这么准?“约翰尼,你去站在二垒!”我大叫了一声。约翰尼对我挥挥手,然后立刻就跑到二垒。“尼莫,想不想再多投几球?”
“这个……我差不多该回家了。”
“就随便投几球,要不了多久的。我很想看看你投球到底厉害到什么地步。戴维·雷,你的手套可以借他一下吗?”
戴维·雷脱下手套,尼莫立刻接过去戴到手上。那手套戴在他手上简直大得离谱。“你去站在投手丘上,投几个球给约翰尼接,好不好?”我怂恿他。
尼莫看看投手丘,看看二垒,接着,他忽然转头看着本垒板。“我站那边好了。”说着他就朝打击区走过去。我和戴维·雷愣在那里目瞪口呆。从本垒板到二垒,这种距离就连我们都会丢得很吃力,更何况是一个九岁半的小鬼。“你不是在开玩笑吧,尼莫?”我问他。可是他说:“不是。”
尼莫拿出手套里的球,那一刻,我似乎看到他脸上露出一种庄重的神色。他修长的手指抓住那只球,转动了几下,慢慢转到有缝线的地方,那个时候,他立刻扣紧手指。“准备好了吗?”他大喊了一声。
“好了,我准备好了!你投——”
啪!
要不是亲眼看到,打死我们都不相信。就在心脏跳一下的瞬间,尼莫的球已经投进约翰尼手套里了。要不是因为约翰尼反应够快,那只球可能会砸在他胸口上,让他当场倒地不起。甚至,尽管约翰尼接到了球,那股巨大的冲力还是把他撞得倒退了好几步,手套里的球扬起一股灰尘。约翰尼忽然开始绕圈踱步,露出一种痛苦的表情。
“你没事吧?”戴维·雷大声问他。
“有点痛。”约翰尼说。我和戴维·雷都很了解约翰尼。他嘴里说有点痛,但一定是痛死了。“我可以再接一球。”但接着他好像又嘀咕了一句什么,我们距离太远听不太清楚,好像是:“上帝保佑。”接着他把球还给尼莫。他球投得很高,尼莫往前跨了六步,眼睛看着那个球朝他脸上飞过来,然后,就在球快要打到他脸上的那一瞬间,他猛然抬起手套接住了球。那真是电光火石的一刹那,那小子时间掐得真准——百分之百精准。但我发誓,就差01秒,他的鼻子就要被球打扁了。
尼莫又走回打击区。接着,他忽然抬起脚,脚上的棕色球鞋在牛仔裤上搓了几下,搓掉上面的沙尘,然后,他又摆出投球的姿势,约翰尼立刻提高警觉。接着,尼莫忽然又站直身体,把球放回手套里。“这样投球没什么了不起。”他对我们说。好像我们盯着他看,令他很不自在。“这谁都会——除非你没有手。”
“开什么玩笑!谁能这样投球?”戴维·雷说。
“你们好像觉得这样投球很了不起是不是?”
“你的球速真快。”我说,“快得吓人,尼莫。连我们队上的投手都没办法投得像你那么快,而且他块头还是你的两倍大。”
“这根本没什么。”接着,尼莫对约翰尼大喊:“你往三垒跑!”
“什么?”
“往三垒跑!”尼莫又喊了一次,“还有,把手套抬起来,张开,举在我看得到的地方!”
“什么?”
“尽量跑,用最快的速度跑!”尼莫催他,“反正你张开手套举起来就对了!眼睛不要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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