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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捕食者(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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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盘腿坐在门廊地板上,梳着头发,聆听当天刚刚开始的大合唱。一只黑白相间的鸣禽远在晨曦初露之前即已欢唱,一声声尖利的“斯威特,斯威特!”刺破了她的睡眠。迪安娜能想象得出它就在屋外,绕着白杨树的树干转圈,朝着初现的晨曦歪着那斑马纹的小脑袋,用高亢的嗓音将昨日从日历上撕下,撞开充满爱欲的夏日。被这歌声惊醒后,她套着睡衣,光脚冲向门廊,此刻搁在膝头的梳子则是后来碰巧想起来才拿上的。她得好好听听这歌声:纵情夏日,这旺盛的繁殖季。夏日盛大的激情将令万物沸腾欢愉直至精疲力竭。但只要有灵活翻动的双翅,或规律跳动的心脏,抑或是在土中蜷曲待展的种子,但凡这世间的活物,都难以抑制地迎接着夏日的来临。

黑白相间的鸟儿欢唱声乍起,其他鸣禽也很快惊醒。她先听到了黑枕威森莺的一段切分节奏的乐句,以弱拍收尾,像是开了个不错的玩笑。接着,黄腹地莺一本正经地唱起了啭鸣颤音。此刻,灰色的微光正自天际渗入,她是透过黑黢黢的树木枝杈才窥见了这微光。山谷的形状不偏不倚,两侧群山峭壁连绵,树木耸峙入云。如果你满心巴望着悠长的白昼和灿烂的阳光,小木屋就不是个好地方,但世上没一个地方能有这般动听的晨曦大合唱。在求偶的旺季,此等乐音就如同大地在放声歌唱。一待阳光将鸟儿接连唤醒,这歌声便会逐渐升高:随后出场的是黑冠的卡罗山雀,一开始兄弟姐妹们只是各自定调吹起口哨,继而渐渐合拍。任何一只卡罗山雀都能辨明这些音调,但人耳很难做到,尤其在这样的大合唱中还有其他种类鸟儿的鸣声。迪安娜微笑着,她听出了第一只加入合唱的棕林鸫的歌声,那声音犹如拇指拨过梳子的齿尖。在她的孩提时代,最初俘获她的正是这种鸟儿的鸣声,而非每天清晨农舍窗前草地鹨或麻雀的歌声。但棕林鸫是栖息在高海拔地区的候鸟,她只有在山上或跟着爸爸外出钓鱼时才能听到它们的歌声。也许,在她跟去钓鱼之前从未真正听过鸟鸣,而钓鱼的大多时间都是在树林里默默地等待着,很少有鳟鱼上钩,话也说得不多。她若是问,爸爸就随口胡诌,说“那是梳子鸟”,而她则顺理成章地把这鸟儿想象成梳子形状的生灵,浑身亮粉色。许多年以后,当她在《彼得森野外指南》中见到这种外形普普通通的棕色鸟儿时,不由得一阵失望。

晨曦大合唱此时已演变成一种啸歌,无数雄鸟正对无数沉默的雌鸟诉说着绵绵情话,雌鸟则挑选着如意郎君,准备使这世界焕然一新。如果你无法捕捉到某种鸟儿独特的歌声,那听来就是一片嘈嘈切切:玫瑰色胸脯的松雀吟唱着甜蜜复杂的十四行诗,绿鹃反复咏叹着一组八分音符的三连音,还有棕林鸫犹如交响诗的歌声。多亏了棕林鸫,迪安娜对这片树林才有了清晰的认识,它们的鸣叫是她沉思时的背景音,亦能帮她确定自己在森林里的方位。再过一小时,晨曦大合唱将渐渐停歇。但棕林鸫会一直歌唱至朝阳升起。待到傍晚,甚至只是阴云浓重的正午时分,它们又会放声高歌。南妮曾在信中问她怎么能在冷清寂静中独自生活,迪安娜是如此答复的:人声一旦停歇,世界并非静谧。棕林鸫就是她的陪伴者。

迪安娜想起住在山下谷中的南妮,不禁微笑起来。南妮喜欢和邻里唠家常。她是个独立自主的老太太,但只要有机会她仍喜欢与人闲话聊天。就像节食者会一个劲儿地去柜子里翻找藏好的饼干。也难怪她会如此担心迪安娜了。

此时的天空阴沉沉、白茫茫的,云层痕迹驳杂犹如老旧的瓷盘。鸟鸣声也一茬接一茬地消停下来。很快,陪着她的就将只剩下棕林鸫的歌声了,当天余下的时间也都将如此。数只林山雀和黑顶山雀正聚于野樱树下,距她的木屋十几码远。那儿有一块平坦的大圆石,她总是会在上面撒些鸟食。之所以选那儿,是因为她从窗口就能一目了然。于是整个冬天,她都将鸟食撒在那儿——订购的鸟食五十磅一袋,每个月和她所需的各类杂货一同送来。森林服务处从未多问。并没有规定要给山雀或主红雀喂食,但政府显然十分乐意采取任何可以保证护林员度过漫漫冬季而不致精神失常的措施。至于迪安娜,鸟食就能解决问题。飘着雪的二月清晨,她时常坐于窗旁桌边,喝着咖啡,观察麇聚于屋外的色彩斑斓的鸟儿,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她着实羡慕鸟儿在凛冽的寒冬时节仍是这般自由自在,甚至还羡慕它们自以为是的奔忙和喧闹。鸟儿从来不会质疑自己在宇宙中心的位置。

既然已是五月的第三周,芽儿应该正在冒出,各种啃叶子的昆虫也很快就会悬满树梢。无论在什么地方,这些叽叽喳喳的小小拿破仑总能找到吃食。但它们极有可能已对她撒的吃食上了瘾,而她也对它们的身影上了瘾。近来,她一直在考虑要给那顶印有护林熊 [1] 标志的帽子掸掸灰(国家公园管理局和森林服务处各发了一套制服给她——这样的混合工种难免会遇上这样的小差错),然后在每天清晨把帽子放到圆石上,将种子撒在帽缘上,鸟儿就会习惯于飞到上面啄食。久而久之,某一天她戴上帽子时,就能在脑袋上顶着一群山雀走来走去。这么做没什么目的,纯粹是为了发傻取乐。

她已将头发梳顺,停下了手上的动作。发丝如瀑布般自肩头泻至后背,披垂到她安坐其上的门廊地板,便自然卷折起来,如水花般环绕在她身周——那是一挂深茶色的瀑布,闪烁着银色的光泽。银丝一年比一年多,茶色发丝则一年比一年少。丈夫(那时就已经是前夫了)曾问她为什么要搬往山上,她说这样就不用剪掉头发了。显然,对年过不惑的女人而言,活泼自信的短发才是处世之道。但他可能没明白她的玩笑话,还以为这是迪安娜从娘胎里带来的某种虚荣心,其实不然。她很少留意自己的头发,大约每周只有一天会散开辫子,就像撒开一只无人照管的猎犬。她就是不喜欢那些处世之道,也不想去在意自己的年龄,或任何人的年龄。每周剪一次,每月剪一次?要把头发摆弄成什么样子,谁高兴操心就操心去吧。迪安娜对这些真的是一窍不通。她千方百计想要过属于自己的生活,和各种各样女人的迷思划清界限。比如说眼影:这工具是派什么用场的?会疼吗?到底其存在的目的何在?她从没正儿八经地理过发。爸爸还算明智,知道不能带女儿去男士理发店理发。等到他认为必须带她去剪个像样的发型了,却又抽不出时间。就这样,她满头厚实散乱的头发一直长及膝盖。她在头发上耗的工夫,多是把缠在树枝上的头发解开,或用瑞士军刀里的剪子修修发梢。在西布伦县,后来在诺克斯维尔当老师和为人妻时,这就是她所知所会的唯一的做女人的方式。如今在这山上的密林里,她终于得以全心全意地成为这样一种独一无二的女性类型。

就是没男人要的女性类型。埃迪·邦多走了,这样最好。

他说还会回来,但她不信。他离开的时候带走了自己的每一样东西——“每一样”就是指他的背包。不得不承认,那些家当确实不多。如果他所言非虚——他真的是想花个一两天时间徒步翻越克林奇峰,然后再来看她,那他肯定需要这包。所以,她没法通过他拿走了什么又留下了什么来判断他是否真的会一去不返。她并非通过这一点判断。

他说她的头发堪称奇迹。他说他就像被这头发裹入了蚕茧里。

她抬眼望天,倾听着这片受了祝福的树林——他将这树林抛在了身后。总算可以这样无拘无束地聆听晨曦大合唱,梳头发时也不会有人注视。埃迪·邦多将这块坚实而美丽的独属于她的宝石,这珍贵的独居生活留给了她。

她往前伸了伸腿,同时将头发编成了那根熟悉的辫子。这种动作,不用看镜子,她都轻车熟路、一气呵成。她从腕上褪下橡皮筋,将之啪地套入辫梢,然后垂首至膝,将腿部韧带一下拉伸开来,有点疼。她顺势往后倒下,仰躺在地上,像个小女孩似的嘴巴和眼睛张得老大,凝视着头顶的树枝。她喘息着,只觉得头晕目眩,似在往上坠落,生生跌至树顶。她想起了他第一次将她放倒在门廊上的情景。此刻这样躺在这儿,又该指望他什么呢。

她高声咒骂,又坐了起来。该死的东西。忸怩作态。像条可怜巴巴的流浪狗,一路尾随着人家不放——驱之不走。呼之即来。

没有哪个男人如此随心所欲地和她谈论过她的身体,或将之同自然界中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相比较。不仅仅比作桑蚕。还比作,例如说,象牙。他说摸上去异乎寻常地光滑。他说,去年他在加拿大从夏天一直待到了秋天——在那儿捕三文鱼挣钱,然后去了哈得孙湾附近捕北美驯鹿,还去了某个地方学会了怎样将海象牙做成刀柄。她听他讲故事,想象着去触摸大自然的另外几副面孔的可能性。除了如今近在眼前的这副面孔,其他的她一概不识。她问他那儿有哪些鸟儿,他似乎都知道,只是叫不出名字,能明确告诉她的只有那些供射杀的鸟禽的名字。她当时一直那么认真地听着,现在她才明白他意有所指的是什么,或者他究竟相信什么,毕竟有的话他没说。将她赤裸的腹部比作海象牙,这种奇怪的奉承话真的只是对她说的吗?她不知该如何要他,反而要他要得很猛。至今只要想起某些片断,她仍感到如雷轰顶、浑身发软——他紧紧地抵着她的身子,他肌肤上的气味。进入她身体时,他脸上那种敬畏而惊叹的神情。

她跳起来,身上直发颤,既是因为冷,也是因为自己如此一番胡思乱想。于是她进屋穿衣,找事情干。木屋窄小,她只需绕上一圈就能做好所有出门前的准备。套上牛仔裤和靴子的时候,她也没有放慢脚步。她一只手扣着衬衫的纽扣,另一只手打开碗橱,伸入铸铁荷兰锅里拿了一些昨天剩下的玉米面包。她咬了一口,便把余下的面包塞入外套兜里准备待会儿路上吃,或稍后搭建好藏身处后躲在里面吃。今天早上已经浪费了太多时间。她也已经很长时间没去兽穴了。最初的两周,她是故意避开;后来的十天,她是根本没法去。她不敢去。即便她独自前往,或撒谎说去别的地方,他还是会跟过来。

她尽可能快地沿着苦溪小径往山下走,但并没有跑,因为没必要。如果它们仍然在,那十分钟后也不会走开。否则就是根本不在那儿了。它们是相当警觉的动物,警觉性远超人类——她发现踪迹的那一天,它们应该已经先发觉了她。不要理所当然地以为她比这动物更聪明、更敏锐,那是无稽之谈。它们只会将她视为敌人。那糟糕的人身上的气味,它们早就在风中嗅到过了。如果这一窝郊狼正是那个一天之内在西布伦县损失了半数成员的家庭,那幸存者必定会加倍小心。

她敢肯定就是那一家子,或者也是一群被人打得东躲西藏的逃难者。否则它们何必冒险来到山上的这片密林里,远离篱笆和农田的边缘地带?毕竟那才是郊狼日常的地盘。它们来此准备生小狼崽时,会挖好几个窟。它们的标志就是做好后备计划,这是有名的郊狼策略。不过,迪安娜了解任何一条可能了解的关于郊狼的知识。比如,只有领头的母狼才会生小狼崽,狼群里的其他成年狼不再生殖。它们会供养头狼,为之取食,护穴,和小狼崽玩耍;自打小狼睁开眼睛,它们就得训练小狼觅食和捕猎。这样就算狼父狼母被杀,小狼崽也几乎不会受影响——这就是郊狼家族的生存之道。也是眼下问题的关键。如果迪安娜发现狼穴的那天惊扰了狼群,它们就会连夜将小狼崽转移到另一个地方。捕食者晚上若是睡觉,与郊狼之间的游戏就输定了。

她放缓脚步,在与记忆中的狼穴相距四分之一英里远的地方停了下来,考虑在此搭建藏身处。为了方便观测,她本该再走得近一点,但必须保证这个观测点总是处于下风口——这是当然的,而从上午至下午,风向经常会变。只能建一个藏身处,因为她不想动静太大,留下太多的线索,以免被别人发现。那就上午吧。她打算在上行方向建藏身处,仅上午前往。届时,太阳已熏暖山下的农田,而气流正缓缓从谷底升至山巅。

她忘了第一次偶然发现狼穴时,那位置离山脚究竟有多远。即便现在,她在此搜寻,亦不能确定自己是仍在国家森林公园内,还是已经来到了下方与森林公园毗邻的农场上,因为根本就找不到设界的篱笆。但肯定是在树林里,而且这一带的树木比预想中还高。她对阿巴拉契亚山里的郊狼还缺乏足够的了解,说不清楚什么样才算常态。它们肯定是不喜欢山顶的,应该更喜欢低处靠近农田的地方,因为那里有田鼠。但这一大家子郊狼有着自己的故事。它们被逼到了墙角。所以它们越爬越高,想从安全的藏身处发起袭击,就像杰罗尼莫 [2] 。

她开始慢慢地往前移动,同时折下酸木树的矮枝收集在手中。她离开小径,以枝条护住头脸,在密实的杜鹃花丛中穿行。她想从狼穴的外围绕过去,绕到苦溪对岸选择一处地点以便隔溪观测。杜鹃花丛密密匝匝,这样最好:没人会发现她的踪迹。有那么一瞬间,她心想不知山下种田的农夫是否也喜欢狩猎。不过那些人可能也不会来这儿。除了猎鹿季,或许有人会揣瓶杰克丹尼威士忌上山之外,当地的大多数农夫不会踏足这片树林。真正的麻烦是来这里捕熊的那帮偷猎者,那帮人通常来自其他地方。他们干这个很拿手,她得扩大巡山范围。

她小心翼翼地朝下山方向潜行,一直来到苦溪畔能够隔溪望见对岸倒下大树的地方。从这里甚至能看清那翻翘出来的庞大而盘曲的树根。她举起望远镜,对准那黑黝黝的根茎下方,屏息,对焦。什么都没有。脚下踩着上一个秋天攒下的厚厚的落叶,湿漉漉的。她于这片湿毯上坐下来,准备再等一会儿。除非能确定它们仍旧在那儿,否则建藏身处就毫无必要了。

迪安娜能感知上午什么时候结束。她从不戴表,因为她从不需要表。她能根据头顶毛虫的声息来推知空气何时变得凝滞,新毛虫们自卵中孵出到成为玉米天蚕蛾与月形天蚕蛾的过程中会吃掉成千上万片树叶,而个中声息殊为不同。再过一个小时,风向就会变化。冒险毫无必要,现在还是离开为妙,毕竟她仍旧一无所见——没有东西在动,也没有任何迹象。没有那似狐似狼的小型犬科动物。因为常年研究,她对这种属于狐与狼的近亲的小动物太熟悉了,它们有时还会入她的梦。而醒着的时候,她也就好好观察过一只这样的动物,看了好长时间。那是在诺克斯维尔的锅匠山动物园里,那只被捕受困的可怜动物,她宁愿忘个精光。她曾请求园长不要再展览这动物,她说郊狼性喜群居,单独展出一只郊狼不仅让人心里难受,而且完全是个错误。她还说要给他帮忙——她是野生生物学专业的毕业生,论文课题正是二十世纪郊狼的活动范围。园长礼貌地提了个建议,如果她想观察成群结队的郊狼,就应该去西部走走。郊狼在那里很常见,路上常有被轧死的,当地人都很熟悉这种动物。这一番谈话令她痛心难过。完成论文答辩后,她没有出发去西部,而是写了份申请书,虚构了这份工作。她不得不说服众多持怀疑态度的人,费尽心机让国家公园管理局、森林服务处和弗吉尼亚州野生动物和渔业局达成了难得的协议——他们讨论得更多的不是是否聘用她,而是该给她多少薪水。好在如今情况不错,他们应该都看得到这个成绩。她来后两年,阿巴拉契亚南部山区偷猎最猖獗的一片林地再次恢复了它原本运转自如的生态系统。这是这份工作的关键所在。不过,对她而言,目的仍只是部分达成。

现在,她终于可以舒一口气,放松下来了。总有一天她会在野外见到狡猾的郊狼,就在她家附近,在一条由动物踩出的小路上,那条小路和其他好几条小径交错,直通向她小时候曾走过的一条山下的小道。会有这么一天的。只不过不是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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