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毛虫(1/2)
他头戴草帽,嘴上叼着一根巴利牌香烟,看上去像条毛毛虫。每天上午我钻进克里斯塔尔书店乱翻书时,总是看见他坐在白杨树大街旁边的长凳上。每当我抬头看看玻璃窗外的时候,他总是在那里,在树丛中,静静地望着天空。
我估计我们已经习惯了彼此的存在。我每天上午八点半到达。他总是老早就坐在一条长凳上了,无所事事,抽烟,看天。从来没看见他手里拿着报纸、点心、啤酒、书。从来没看见他跟什么人说话。有一次,我从法国文学书架旁边看看他,心里想:他大概睡在白杨树大街的什么长凳上,或者临街的某个屋檐下。但是,后来我推测,他穿得干干净净,不可能睡在大街上,估计住在什么附近的小公寓里吧。有一点是清楚的:他跟我一样,是个习惯性的动物。我习惯早起,跟父母、姐姐一起吃早饭,假装去上学,搭乘一辆去市中心的公共汽车,上午的前半段看书和闲逛,下半段看电影,带点性爱的影片。
我常常在克里斯塔尔和索塔诺两家书店买书。如果钱少,就去克里斯塔尔,因为那里总有特价书。如果钱够,就去索塔诺,因为那里总有新书。如果没钱(常有此事),就不管哪一家,偷书。总之,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去这两家书店是“必修课”。(索塔诺就是地下室的意思,位于白杨树大街对面的一处地下室里)。有时候,书店还没开门,我提前到了,就找一个流动小贩子,买一个火腿饼和一杯芒果汁,等候商店开门。有时,我在白杨树大街旁的一条长凳上坐下,就是那种隐蔽在树丛中的长凳,开始写东西。所有这些活动大约持续到上午十点半。这之后,市中心几家电影院的早场就要开演了。我爱看欧洲电影,有时灵感一来,也不歧视新的墨西哥色情片或新的墨西哥恐怖片,场合反正都一样。
看得最多的电影,我想还是法国的一部吧。故事说的是两个姑娘一起居住在郊外。一个金发;一个红发。金发姑娘刚刚被未婚夫抛弃,就在痛苦的同时,还有身份问题没解决:她认为自己爱上了室友。红发姑娘比较年轻,比较天真,比较不负责任,就是说,比较幸福(尽管那时我也年轻,也天真,也不负责任,可是却感到极不幸福)。一天,有个逃犯悄悄溜进了她俩的家门,把她俩给绑架了。奇怪的是逃犯闯入的时候,恰恰是金发和红发做爱之后,金发决定自杀的那个晚上。逃犯是从一扇窗户钻进室内的,他手持刀子,悄悄走遍了整个单元,最后闯入红发的房间,压倒了她,捆上了手脚,问她房子里一共住了几个人。红发说:只有她和金发。逃犯堵住了她的嘴巴。但是,金发不在她自己的房间。逃犯开始搜查,时间越长他越紧张,终于他在地下室里发现了金发正躺在地上,已经昏迷,显而易见的是她吞下了大量安眠药。这个逃犯不是杀人犯,至少不是杀害女人的家伙。他救下了金发姑娘:强迫她呕吐出来,给她煮了一大杯咖啡,强迫她喝牛奶,等等。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两个姑娘和这个逃犯开始亲近起来。逃犯给她俩讲述了自己的故事:他抢过银行,蹲过监狱,同伙把他的妻子给杀害了。这两个姑娘是歌舞厅的演员,不知道是一天下午还是一天夜里了,她俩拉上窗帘,给逃犯表演:金发姑娘身穿漂亮的熊皮;红发姑娘假扮女驯兽师。起初,狗熊是听话的,但是后来造反了,动手动脚,一点点剥光了红发姑娘的衣裳。最后,红发全裸,被打倒在地,狗熊扑了上去。不是要杀死她,而是做爱。接着怪事来了:逃犯看完表演后,没爱上红发,而是爱上了金发,就是说爱上了狗熊。
结局可以预料,但不乏些许诗意:一个雨夜,逃犯杀死了以前的两个同伙,带着金发姑娘逃跑了,目的地不详。红发姑娘坐在扶手椅上看书,给逃犯和金发姑娘足够的时间走远,然后才报警。等到我第三次看这部影片的时候才发现红发姑娘看的是加缪的《堕落》。我还看过一些风格差不多的墨西哥电影:被凶狠但骨子里善良的人绑架的女子;绑架了年轻富婆的逃犯,经过一夜情后,被乱枪打死;美丽的女用人从零开始,经历了各种犯罪阶段,进入了权贵高层的领域。那个时候,丘鲁斯科电影制片厂出品的影片,几乎都是色情惊悚片,但是也不乏色情恐怖片以及色情喜剧片。恐怖片一直遵循墨西哥50 年代建立起来的经典路线, 这条路线如同墨西哥壁画艺术派一样深深地植根于墨西哥大地上。他们崇拜的偶像从圣徒、科学狂人、乡下的吸血鬼到无辜女孩(打扮成现代裸体模特,特别由北美、欧洲、阿根廷不知名的女演员演绎出来,性交的场面差不多都加以掩饰,残酷的程度都在滑稽可笑的范围内,有些地方是难以避免的)。我不喜欢色情喜剧片。
一天上午,我在索塔诺书店里找书的时候,发现白杨树大街里侧在拍电影。我出去看热闹。我立刻认出了演员里面有雅格丽娜·安德莱[1] 。她独自一人,望着左侧的树丛,几乎一动不动,好像在等候什么信号。在她周围竖起了几盏聚光灯。不知为什么脑海里突然闪出要她签名的念头,可从前我对名人签名一直不感兴趣。我等着她拍完电影再说。有个家伙走到她身边。二人说话(那家伙是伊格纳西奥·洛佩斯·塔尔索吗?)。那家伙嘟囔了几句什么,然后从白杨树大街旁边的一条路走远了。雅格丽娜犹豫了一下,从另外一条路走了。她刚好冲我这个方向走来。我也迈步向她走去。走到中间,我俩相遇了。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很简单:没人拦住我的路,没人对我说什么,没人插在我和雅格丽娜中间,没人问我在那里干什么。雅格丽娜在与我相遇前,停步,回头,看看摄制组,好像在倾听什么,其实,没有技术人员跟她说话。随后,她继续前进,神情依然悠闲自得,方向是美术馆。我惟一要做的事情就是停步,问好,请求签名,一发现她即便穿着高跟鞋也身材矮小的时候,连忙掩饰起我的惊讶。刹那间,周围只有我和她,心想:完全可以绑架她嘛。仅仅一想这种可能性就吓得我毛骨悚然了。她上上下下打量我一番。她的金发里有我不熟悉铅灰色(大概是染发的结果),眼睛很大,很甜蜜,呈杏仁褐色。说甜蜜不对,应该说宁静,令人惊叹的宁静,仿佛吸了毒品,或者像是做了脑电图,或者是个外星人。她说了一句什么,我没听懂。她说:笔, 签名用的笔!我在外衣口袋里找到了一
支圆珠笔,请她把名字签在《堕落》的首页上。她把书拿过去,看了一会儿。她两手很小,很瘦。她问:怎么签?签“阿尔贝·加缪”还是签“雅格丽娜·安德莱”?我说:随你便。尽管她视线没离开《堕落》,我发现她在笑。她问:你是学生?我答:是的。那你不去上课,在这里干什么?我说:我想永远也不会回去上课了。她问:你多大了?我答:十六。父母知道你不上课的事吗?我答:当然不知道了。她说:有个问题你还没回答呢。说着视线从书上抬起来盯着我的眼睛。我问:什么问题?她说:你在这里干什么?又说:我年轻时逃学是为了去弹子房或者保龄球场。我说:我是看书和看电影。再说了,我这不算逃学。她说:你已经逃学了。这一次笑的人是我。她问:这个钟点看什么电影?我答:什么都有。也有你主演的影片。这话好像她不爱听。她又看看书,咬咬下嘴唇,瞅瞅我,眨眨眼睛,好像眼睛在疼。后来,她问我的名字。她说:好吧。那就签名吧。她是左撇子。她写的字很大,不清楚。她把书和笔递给我说:我得走了。我俩握握手。她转身沿着白杨树大街,朝着摄制组的方向走去。我呆呆地望着她的身影,看见有两个女人从五十米开外向她靠近。那两个女人身穿修女服,像是墨西哥修女,她俩把雅格丽娜拉到一棵杉树下去了。后来有个男子走过去说话。接着,四个人从白杨树大街旁边的一条小路上走远了。
雅格丽娜在《堕落》的第一页上写道:“给阿图罗·贝拉诺,一位被解放的学生,雅格丽娜吻你。”忽然间,我感觉在书店里没劲,看书没劲,闲逛没劲,看早场电影没劲(尤其没劲)。首都市中心上空出现了一大片船头形的云,与此同时,城北响起了头一阵雷声。我明白雅格丽娜正在拍摄的电影已经被迫在眉睫的雷雨给打断了。我感觉孤独。片刻间,不知如何是好,不知向何处去。就在这个时候,“毛毛虫”过来跟我打招呼了。我猜测,多日以来,他也一直在注意着我。我转过身去。他依旧坐在老地方:那条长凳上,清晰可见,头戴那顶草帽,身穿那件白衬衫,绝对真实可信。摄制组的人员一走,我吓了一跳,发现原来的舞台有了微妙但根本性的变化:如同海平面敞开一个口子,现在可以看到海底世界了。空空荡荡的白杨树大街就是海底,“毛毛虫”就是海底的珍宝。我也冲他招招手,大概我还说了一句空泛的评论。大暴雨下来了。我俩一起离开了白杨树大街,朝着伊达尔戈大道走去,后来沿着拉萨罗·卡德纳斯大街走到秘鲁大街。
后来发生的事情就模糊不清了,好像望着雨水冲刷街道的情景,同时看起来又特别自然。那家酒吧名叫“山茶花”,里面挤满了玛丽阿芝乐队的队员和女歌手。
我要了一些玉米辣椒肉馅饼和一瓶啤酒。“毛毛虫”要了一瓶可口可乐。过了一阵子(时间不太长),他从一个流动小贩手里买了三个大海龟蛋。他想谈谈雅格丽娜。很快我吃惊地发现,“毛毛虫”不知道雅格丽娜是电影演员。我告诉他:她恰好就在这里拍电影呢。可是,“毛毛虫”一点也想不起来什么摄制组人员什么道具了。雅格丽娜出现在“毛毛虫”所在的长凳位置的小路上的情景,把一切都给抹掉了。雨停后,“毛毛虫”从裤子后面的口袋里掏出一叠钞票,交了钱就走了。
第二天,我俩又见面了。从他一见到我时的表情上看,我以为他还没认出我来,或者是不愿意跟我打招呼。不管怎样吧,我还是走过去了。虽然他是睁着眼睛的,看上去像是睡着了。他很瘦,除去四肢外,肌肉显得松软,甚至软塌塌,如同那些不再锻炼的体育运动员一样。不管怎么说吧,他的松弛是精神多于肉体。骨架小,但结实。很快我得知他是北方人,或者是在北方住过很长时间,实际上是一回事。他说:我是索诺拉地方的人。我觉得奇怪,因为我祖父也是那里的人。“毛毛虫”对此感兴趣,想知道我祖父是索诺拉哪个地方的人。我说:圣特莱莎的。“毛毛虫”说:我是比利亚维西奥萨的。一天晚上,我问父亲是不是知道比利亚维西奥萨。我父亲说:当然知道。距离圣特莱莎没有几公里。我让父亲讲讲比利亚维西奥萨。父亲说:是座很小的村庄,住户大概超不过一千人(后来我知道不到五百人)。相当贫困,生计来源很少,没有工厂。我父亲说:这个村子注定是要消失的。我问:怎么消失?我父亲说:因为移民,人们纷纷去圣特莱莎、埃莫西约这样的城市,或者去美国。我把这话说给“毛毛虫”听,他不说同意,其实,对他来说,“同意”或者“不同意”没任何意义。“毛毛虫”从来不跟人争论,也不表示看法,但并非那种不尊重别人的人,只是倾听,存在心里,或者也许仅仅是倾听,随后,由于注意到了与别人不同的领域,就忘记了听见的话。他的声音柔和而单调,但有时也抬高嗓门,于是就像模仿疯子的疯子。我一直弄不明白他是有意为之、是他自己才能明白的一种游戏的组成部分呢,还是他不得不如此,抬高嗓门仅仅是心情乱糟糟的一部分。他坚信比利亚维西奥萨是那个古老村庄的延续;他还相信周围经济的落后与对这座村庄的侵害、就是我父亲说的对这座村庄的存在构成的威胁。这个道理我是后来才弄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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