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幕 1123(1/2)
小男孩们早早地来看绞刑了。
天还没亮,头一批三四个男孩子就偷偷摸摸地溜出了棚屋,他们穿着毡靴,悄悄地不发出声响,就像猫儿似的。小镇覆盖着薄薄的一层新雪,如同刚刚涂了一道油漆;他们踩下的脚印糟践了平整光滑的雪面。他们走在杂乱的木屋之间,沿着结冻的泥抒街道,来到了静谧的市场,高耸的绞刑架正等候在那里。
这些男孩子对大人珍视的一切全都嗤之以鼻。他们蔑视和嘲弄所有美好的东西。他们看到一个跛子就会哼哼哈哈,如果看见一个受伤的动物就会用石头把它打死。他们为自己的伤口吹牛,为自己的疤痕得意,对伤残更保持着特别的敬意:一个缺了指头的男孩能够成为他们的首领。他们喜爱暴力;他们愿意跑上几英里去观看流血;至于绞刑,他们是绝不会错过一饱眼福的机会的。
一个男孩在绞刑架的底座上撒尿。另一个男孩爬上台阶,把两个拇指扣住喉头,然后猛摔在地上,扮着鬼脸,装出被绞死的可怕样子。别的孩子佩服得狂呼乱叫,引得两条狗一路吠着跑进了市场。一个很小的男孩大模大样地吃起一个苹果,那些大一点的孩子中有一个在他鼻子上猛击一拳,抢走苹果。小男孩朝一条狗扔过去一个尖利的石块来发泄自己的怨气,那条狗嗥叫着跑回家去。接下来就无事可做了,于是他们全部都蹲在大教堂前廊里干燥的走道上,一心等着看热闹。
广场四周一幢幢结实的木石结构住房的百叶窗后闪起了烛光,那都是富裕的工匠和商人们的住家,这时洗碗碟的女仆和男学徒在点火烧水做粥了。天空的颜色由黑转灰,镇上的居民们穿着厚重的粗毛外套,低头走出矮矮的门口,颤抖着走下河边打水。
不久,一伙年轻的男仆、工人和学徒昂首挺胸地走进了市场。他们连踢带打把那些男孩子轰出了教堂走廊,然后靠在石雕拱门柱上,搔着痒,朝地上吐着痰,一边煞有介事地议论起绞死人的事。一个人说,要是那家伙走运,就会在往下一落时拽断脖子,这样死得干脆,没有痛苦;不然的话,他就会吊在那儿,满脸憋得通红,嘴巴张开又闭上,活像离了水的鱼,直到勒死为止;另一个人说,那死法时间之长足够一个人赶上一英里路;第三个人说,还有更糟糕的呢,他就看过一个受绞刑的,到死的时候,脖子足有一英尺长了。
市场的对面聚着一群老妇人,她们尽量躲得远远的,因为这些小伙子可能会朝他们的老奶奶们叫嚷些脏话。这些老妇人尽管不再为婴儿和孩童操心,总还是起得很早;她们都是最早把炉火点着,并且把灶台打扫干净。她们公认的领袖这时来到她们中间,她是个肌肉饱满的寡妇,以酿酒为生,她滚动一桶啤酒的轻松劲儿,就像小孩子滚铁环。还没等她揭开酒桶,已经有好些个顾客拿着瓶瓶罐罐恭候她了。
郡守的助手打开城门,放农民进来,他们都住在郊区靠着城墙的房子里。有些人带来了鸡蛋、牛奶和新鲜黄油出售,有些人是来买啤酒或面包的,有些人站在市场上等着看绞刑。
人们不时地伸长脖子竖起脑袋,仿佛警觉的麻雀,张望着位于小镇上方山顶上的城堡。他们看见一缕坎烟冉冉上升,城堡箭楼的窗后偶尔有火把闪光。后来,大约是太阳该从厚实的灰云后升起的时候,门楼的两扇大木门打开了,一小支队伍走了出来,郡守领头,骑着一匹黑骏马,后面跟着一辆牛车,载着被捆绑的囚犯。车后是三个骑马的人,虽说离得太远看不清他们的面孔,但他们的服饰表明:一个是骑士,一个是教士,再有一个是修士,队伍殿后的是两名武装的士兵。
他们在前一天都出席了在教堂中殿进行的郡法庭审判。教士是当场抓住窃贼的;修士鉴定出被窃的银质圣餐杯系修道院所有;骑士则是窃贼的家主,证实他是私逃的;郡守判他死刑。当他们一行人缓缓走下山坡时,镇民们在绞架四周聚集了起来。最后到场的是居民中的头面人物:屠夫、面包师、两个鞣皮匠、两个铁匠、磨刀匠和造箭匠,他们都带着妻子。
人群的情绪很古怪。通常,他们乐于观看绞刑。囚犯往往是窃贼,他们都是靠辛苦挣家当的,自然对窃贼满腔愤恨。但是这个窃贼大不相同。谁也不认识他,也不晓得他来自何方。他并没有盗窃他们的财物,而是偷了二十英里以外的一家修道院。何况他偷的又是一个镶嵌了珠宝的圣餐杯,其价值之高,根本不可能销赃——这可不同于偷了一块火腿、一把新刀或一条蛮好的腰带,丢了这种东西的人会伤心的。他们无法痛恨一个难以定罪名的人。囚犯被带进市场时,有几声嘲弄和嘘声,但这种凌辱并不由衷,只有那几个男孩子很起劲地揶揄他。
大多数镇民没有出席法庭,因为开庭那天不是假日,他们都得挣钱谋生,所以这是第一次看到那个窃贼。那人年纪轻轻,也就是十六到二十岁之间,身材高矮很普通,只是模样陌生。他的皮肤白得如同屋顶上的雪,他的一双暴眼晶亮碧绿令人吃惊,头发的颜色像是削了皮的胡萝卜。女仆们认为他长相丑陋;老妇人们为他感到难过;那些小男孩直笑得前俯后仰。
郡守是大家熟悉的人物,但是其他三个在他的判决上画押的人都是生面孔。那骑士一身肉膘,满头黄发,显然是个什么重要人物,因为他跨下的那匹战马腿高体长,其价值抵得上一个木匠干上十年。那修士岁数要大得多,总有五十开外了,他又高又瘦,颓然坐在马鞍上,似乎生活是个难堪的重负。最惹眼的要数那个教士了,他年纪轻轻,长着一个尖鼻子和一头平直的黑发,身穿黑袍,骑着一匹栗色的小公马。他目光警觉而危险,像一只能够嗔到一窝鼠仔的黑猫。
一个小男孩瞄得准准地朝囚犯啐了一口唾沫。他啐得还真准,刚好把唾沫落到那人的两眼之间。那人大骂一声,就向啐唾沫的人冲去,可是被把他捆在车帮上的绳子给拽住了。这件小事原本没有什么了不起,但他开口说的话却是诺曼法语,正是贵族大人们用的语言。那么说,他出身高贵?要不就是他从家乡长途跋涉到此?谁也不知道。
牛车在绞架下停了下来。郡守的助手拿着绞索爬上了车身的平板。那囚犯开始挣扎。男孩们雀跃了——要是囚犯一动不动,他们准会大失所望的。那人被捆住他手脚的绳子束缚住了,只能来回摆着头来躲避绞索。过了一会儿,高大的郡守助手往后退了一步,对准囚犯的肚子猛击了一拳。那人弯下腰,蜷缩起身子,郡守助手趁机把绞索绕过他的头,打紧了绳结。然后那助手跳到地面上,把绳子拽直,把另一头拴牢在绞架底座的一个钩子上。
这可是个转折点。假如那囚犯此时再要挣扎,只能死得更快。
武装士兵解开了捆住囚犯脚踝的绳子,让他自己站在车身上,只留下一双手还捆在背后。围观的人群一片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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