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课(2/2)
当然所有写作的人都愿意相信有那么一两条文学信仰在某个时间点重建了我们的灵魂,然后它们被贴在书桌上方照耀我们好几十年的写作。比如麦凯恩那本书里面,每一封“给青年作家的信”开头,他都放上一句自己喜欢的名人名言。但问题就在于,这些美学准则或是文学理念都是些很柔软的东西,每次要用的时候就不负责任地千姿百态起来。任何伟大光明正确的指导意见,我们都有办法照着它练到走火入魔。比如,我的人生是由痴迷亨利·詹姆斯和异常粗俗这两种时期交替构成的,几年前吧,病入膏肓的时候,就在博客甚至微博写那种六七层从句互相踩踏的怪物英文,每次都有一位不相识的女士在下面留言,痛心疾首地喊:句子要短!句子要短!句子要短!显然那种熟悉的好英文无长句的信念让她变得盲目,无法看出我英文不是坏在它句子长,而是坏在它写得烂—但这不是重点,重点在于,当我们真的在第一线选字、构词、造句,连成段落、篇章的时候,那些我们自以为正在践行的了不起的文学理念,很可能只是一些朦胧听来地跟自己趣味相投的误会。
就拿这种强调删减和朴质的“创意写作班”美学来说,我们很多人都抄过詹姆斯·鲍德温的一段话:
改文章是非常痛苦的。只有当你对它什么都做不了的时候才算结束,虽然它从来也不会是你之前期待的样子。……世上最难的事情是简洁;这也是最让人惧怕的事情。你要把你所有的伪装剥除,有些你之前甚至不知道是你的伪装。你要写的句子得干净得像一根骨头。那是写作的目标。
首先,同为jasian—詹家门下走狗(鲍德温说他最喜欢的作家居然也是亨利·詹姆斯),鲍德温的句子从来不会让你觉得像根骨头,更多的时候复杂又缠绵得像是意中人那一声烟雾缭绕的“yes”;所以,鲍德温这句话的“干净”显然指的是“所有好的文字都干净”里的那个“干净”。其次,“当你对它什么都做不了的时候”“把你所有的伪装剥除”这些话也没有什么实用性,功能接近“加油”“请你尽力”,我们的问题不就在于拼死拼活写忠于自己的东西但觉得自己不行,早已弹尽粮绝又永远觉得它没“结束”吗?
但那种让你写东西像“骨头”的鬼话依旧很迷人啊。如果你喜欢詹姆斯·鲍德温的文风,很不合情理的,你会觉得这个人认为自己的句子像干净的骨头是件很美妙的事情。我们热衷于读那些我们喜欢的作家聊写作,其实乐趣还是在于读那些我们喜欢的作家写作,能在文学观上获得某种共鸣是很深层的快感。最近乔纳森·弗兰岑出了本文集,我带着一种不怀好意的兴致勃勃重温了那一页“小说家的十条规则”。这其实是2010年,埃尔默·莱纳德(el ),《卫报》的编辑很会借题目,就请了不少作家都来制定“十条规则”。当时网上有很多人跟我一样读得很投入,但最起码弗兰岑肯定不是让我奔走相告的那个。美国评论家丹尼尔·门德尔松(daniel enue good huour”,还不太好翻,似乎还不是从根本上没有幽默感,而是一个人永远陷在自己故作深沉的愤愤不平中,已经分辨不出什么有意思了。比如,他的小说家十诫里面,说一句“工作地点没有断网的作家恐怕从来没有写出过好的小说”,是可以接受的,毕竟是一个著名的与当代社会为敌的人,但要在这样的体裁里发表这样的评论—“最纯粹的自传体小说需要最纯粹的虚构;还没有人写过比《变形记》更自传体的故事。”—就是眼看着他试图轻盈(good huour的另一种译法?)却笨拙到让人同情。他的最后一条是you have to love before you can be relentless,“你只有爱过才能严苛?残忍?不留情面?”,但不管如何理解,这不仅是莫名其妙的写作建议,而且这种慈眉善目是如此的空洞,也让它沦为错误的道理和糟糕的文句。但话说回来,或许喜欢弗兰岑的人觉得这两句也没那么不堪,而我的本意也就是,你能吸取某些写作指导是因为你一开始就认同那位老师自己的文学。
这回又把那些作家给的“十条规则”过了一遍,有些还是很适合抄下来供日后开采的。安·恩莱特(anne enright):要写一本书的方法是真的去写一本书;钢笔是很有用的,打字也不错;坚持把字放到纸面上去。海伦·辛普森(helen sipn)只给出一条:要说可以贴到书桌上方的规则,我最接近的只有福楼拜的faire et se taire—我自己翻成“闭上嘴,继续干活”。这些能量胶囊我知道将来一定可以用得着。但如果只说读得高兴,这次最喜欢的还是那些近十年来我越读越认同的作家,像扎迪·史密斯、科伦·托宾、杰夫·戴尔,他们都有一种大方的自我消解:反正相熟的编辑给了这样的题目,那就不妨一答,但既然写作没有规则,那作为一个好作家就要在立法的同时优雅地闪避这样的责任。比如,2010年的时候我恐怕还没有读过杰夫·戴尔的书,但那十条规则就很让人动心:“三、不要当那种像服刑一样一辈子吹捧纳博科夫的作家。(毫无缘由地审判了马丁·艾米斯的人生。)五、记日记;我的写作生涯最大的遗憾就是我从来没有做笔记和写日记的习惯。九、每天都要写;把你观察到的事物变成文字,养成习惯之后就会成为一种本能;这是所有规则中最重要的一条,自然而然的,我没有遵守。”
科伦·麦凯恩和杰夫·戴尔有很像的一面,都满世界跑,对未知有种天真和不懈的好奇,然后一次次出乎意料地为读者唤起日常生活之外的体验;但他们也很不一样,对于戴尔来说,那种作家带着羞愧、沉溺和自嘲的“内向性”是他的源泉,但麦凯恩一直是朝外的,热烈、慷慨,那种坚韧的乐观和豁达很能感染人。前面提到写作需要“假象”,读他这些“给青年作家的信”,麦凯恩是如此相信写作这件事,那种热忱能让你误以为自己写了也会这么高兴;但鼓动你英勇和决绝地写作是一回事,麦凯恩这么好的作家自然也知道它有另外一面。因为他的小说不写自己,所以他告诫小说家“不要写你自己,不要写你父亲的伤心事。不要利用你女朋友的身体。不要从某些人所谓的‘真人真事’中取材。”我们应该不需要再引一些别的小说家来展示相反的立场了。麦凯恩自己接下来也说:“当然有很多明显的例外。或许你是个记者。或许你是个社会历史学家。或许你是卡尔·奥韦·克瑙斯高。”—整本书都是这样:麦凯恩会故意神采飞扬地把话微微说过头,让你暗暗明白这件事情没那么简单。
小说为什么不要写你自己?麦凯恩的出发点在于小说是可以伤人的,你的至亲至爱可能因此受伤。(和菲利普·罗斯那句“一个家庭里如果生了一个作家,那便是这个家庭的终结”放在一起听。)其实,虽然我很清楚是我的问题,但麦凯恩小说里的无私一直对我构成某种微弱的障碍,有时候他的故事像是纯粹用对他人的欣赏构成的。就像有人要休·格兰特评价茱莉娅·罗伯茨,他说这姑娘虽然国色天香,但嘴确实有点大,亲她的时候会听见回声;而麦凯恩的小说是如此开放和宽阔,有时候就像坐在一个很大的房间,虽然喝着热茶,但穿堂风还是吹得有些凉爽。依然是那句话,听一个作家教写作,其实接收的都是他的性情和艺术。在这些“给青年作家的信”里面,流传最广的一封,标题是“don’t be a dick”,这最后一个词其实残留着不少“不要当一根男性生殖器”的本意,或者稍微归化一点,可以说成“别老那么操蛋”,当然,陶立夏老师译成“别做混蛋”是非常合理而得体的。这封信写得如此乐在其中,还是值得大家去找来通读。信的最后一段,麦凯恩列举了二三十个don’ts:不要一个人把红酒都喝完。不要在不能抽烟的地方抽烟。不要聊你签好的合同。不要提你新书的预付金是多少。不要叹气。不要打哈欠。等等等等。最后语重心长落在:“反正就不要,不要,不要,不要做个dick。”
说到dick……以过来人的身份给有志于写作的青少年分享经验,麦凯恩这种温暖的当个好人的规劝,它的反面并不是弗兰岑那种微微有些反人类的一本正经,那种严肃毫无魅力可言,简直可以说是无害的—或许你没有听过约翰·贝里曼(john berryan)的一句诗读作“里尔克是个混蛋”,或许你只是隐约听闻,是里尔克还是哪个大艺术家为人处事让人作呕,但你大概知道,在这个类型的文学里,最有名的一部作品是里尔克的《给青年诗人的信》,甚至你还可能认识过一两个把这本小书奉为圭臬、文艺到胸痛的“青年诗人”。作为写作老师,麦凯恩的反面是里尔克。这个奥地利人所要给学生营造的假象不是哄他写作,而是告诉他,你先要成为一个作家,你得先培养一种诗人的气质、心态和居住环境才能写出好诗。当然麦凯恩那本书里上来就引里尔克—“只有一个办法。走入你的内心”,但就像我说的,一句话有千万种读法;我也一直喜欢里尔克的一句:“我一向认为两个人相处,这是他们的最高职责:保护对方的孤独”,但你喜欢这句话得忽略里尔克的本意很可能是:两个人相处,你的最高职责就是保护我的孤独:作为人类当中最高级的一种人—诗人—我等待灵感的时候不要烦我。他的这本书上来的三个点我都非常抵触:第一封信是说你如果不写不想死,那你就不要写了。第二封说,艺术家不要去反讽,在真正伟大、严肃的东西面前,它是很渺小的。第三封说,不要去读评论,它们要么是派系之争,要么是文字游戏,是艺术创造最大的敌人。在黑暗中犯错吧,这种发自内心的成长就像一棵树一样,艺术家是不计算时间的,一年十年都无所谓,它知道夏天一定会来。
说过了我是此类读物的重度用户,多年前为克里斯托弗·希钦斯一本《致愤青》(letters to a young ntrarian )神魂颠倒,就把里尔克那本找来看,读了前三封信有种四顾茫然的不快,直到这回才把它读完。必须承认里面也有些深邃、优美的段落,但大体上,还是教年轻人苦心经营艺术家委屈形象这一条教学思路,让我觉得非常可疑,很怕有哪家的孩子被他耽误了。比如到了过年过节,里尔克问,你觉得更寂寞了吧,那你就回想自己还是孩子的时候,看大人都那么忙,无法理解,直到长大了才知道他们的生活是如此的贫瘠,他们的工作是如此的无趣,所以现在你也不妨就这么想吧。还比如,他的信中会说:“我就知道你讨厌上班,也没法安慰你,只能跟你说,或许所有的工作都这样,充满了各种索求和对个人的敌意。”但如果你知道他是如何满欧洲勾搭贵妇,去她们的名宅白吃白住,前面那句话就听着不太舒服。
里尔克当然是个混蛋,而艺术史有很大一部分是由混蛋创造的,这件事即使是一身正气的麦凯恩也不会瞒你,一边警告你不要混蛋,一边修饰,说你不用听虚长几岁的作家满口胡言,要你忘了那封信,把它撕碎,只管自己去写,写作本身会告诉你,它需要你成为怎样的一个人。这是对的,就像扎迪·史密斯在《卫报》的“十条规则”里有一条:不要浪漫化你的“事业”,你要么写得出好句子,要么就写不出,没有所谓的“作家的生活方式”,唯一算数的是你留在纸上的东西。
写作建议读得越多,会越发感受到其中有条明显的分界,一边是去神秘化,清除毒素,教的其实是“非写作”,就是要你把这件事当成普通手艺,照常理去拆解,你就写得起来;另一边,是美学和文艺观的东西,是去不了神秘的,你最多只能帮着一个乐此不疲的写作者写成他自己。
20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