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古典文学 > 4321 > 6.1

6.1(1/2)

目录

后来,也就是一年、两年、三年后,每当弗格森回头想起1966年秋天到1968年6月初艾米毕业之间发生的一切,有几件往事会主宰他的回忆,尽管时间流逝,依然历历在目,而其他的许多事,如果不是大部分,已经沦为影子:脑海中的一幅油画,一些区域沐浴在一片强烈、明澈的光线中,另一些则淹没在幽暗里,形状模糊的人影站在画布蒙浑的褐色角落,这里或那里还有一块块虚无般漆黑的斑点,停电后黑暗的宿舍电梯里那种漆黑。

比如,与他们在公寓合住的有三个人,第一年的校友梅兰妮、弗莱德和司徒,第二年的爱丽丝、亚历克斯和弗莱德,在故事里没有角色可演。他们来来去去,看书,做饭,睡在他们的床上,早上从浴室里跳出来时会打招呼,但弗格森几乎没有注意到他们,并且隔天都无法记住他们的脸。或者是可怕的为期两年的科学必修课,他最终在大二时开始应付,选了一门被谑称为“给诗人的物理学”的课程,几乎每堂课都逃了,后来在某个疯狂的周末,通过艾米在巴纳德一位数学很好的同学帮助,才在冲刺中伪造了他的实验报告——这些都不重要。就连他不加入《观察报》理事会的决定,在故事中也没有占据重要地位。不加入纯粹是时间的问题,仅此而已,并非缺乏兴趣,但弗里德曼、茅豪斯、布兰奇和其他人每个星期有五六十个小时都扑在报纸上,远远超过了弗格森愿意投入的时间。没有一个理事会成员有女朋友——没时间谈恋爱。没有一个人在写诗或翻译诗歌——没时间去读书。没有一个顾得上写作业——没时间学习。弗格森已经决定在大学毕业后继续从事新闻工作,但是现在他需要艾米,需要他的诗人,以及他的蒙田和米尔顿研讨会,所以他折中了一下,在那些年里作为记者和理事会非正式成员做了很多报道,他每周值一次夜班,这需要前往位于菲利斯·布斯楼的办公室,并为将在次日报纸上刊登的文章撰写标题,把成稿送到四楼的排版员安吉路那儿,取回排好的活字栏,把当期的内容在版上拼贴好,然后在凌晨两点左右打车去布鲁克林,把版交给印刷工,打印机将印出两万份报纸,并在十点左右送到哥伦比亚大学。这是弗格森喜欢参与的一个过程,但从长远来看,无论是这个还是他不加入理事会的决定都无足轻重。

举足轻重的是,在这些年里他外公和外婆相继去世了,外公是1966年12月(心脏病),外婆是1967年12月(中风)。

举足轻重的还有六日战争(1967年6月),但它来去都太快,没有留下太深的印记,但接下来那个月在纽瓦克爆发的种族骚乱,尽管持续时间和中东那场战争差不多,却永远改变了一切。前一分钟,他父母还在庆祝这些渺小但勇敢的犹太人战胜了庞大的敌人,而下一刻,萨姆·布朗斯汀在春田大街上的商店便遭遇了打砸抢,而弗格森的父母也将帐篷折叠起来,逃到沙漠中,不光是离开了纽瓦克和新泽西,而是一路往南走,到年底一直跑到了佛罗里达州南部。

画布上另一个明亮的点:1968年4月,哥伦比亚大学发生的爆炸,哥伦比亚大学发生的革命,震动世界的八天 。

画中所有其余的光线,全都照在了艾米身上。她的头顶和脚下是黑暗,她身后是黑暗,她的左右也是黑暗,但艾米笼罩在光里,一道强光,几乎把她照得隐形了。

1966年秋 。在参加过十几场学生争取民主社会组织的会议后,在参加过11月初罗氏图书馆前的台阶上为反对发生在越南的杀戮而举行的三天绝食抗议后,在竭尽全力向西区酒吧、匈牙利面点房和大学小店里宣扬她的观点后,艾米的幻灭感越来越强烈了。他们根本不听我说,一天晚上睡觉前刷牙的时候,她对弗格森说,我站起来说话,他们都低头盯着地板,或者打断我,不让我说完,或者他们让我说完,但他们什么话都不说,可十五分钟之后,其中一个家伙站起来,基本上重复了一遍我刚说过的话,有时候连措辞都一模一样,但每个人都拍手称赞。他们是恶霸,阿奇。

全都是?

好吧,不全是。我那些越独会的朋友还行,不过我希望他们能多给我些支持,但是劳工党那一派的人简直让人忍无可忍。尤其是迈克·勒布,他们的头头儿,老是打断我,用声音压过我,辱骂我。他觉得女人参加运动就应该去给男人做咖啡,或者在下雨天发传单,除此以外我们就该闭嘴。

迈克·勒布。他和我一起上过课。很抱歉地说,他也是泽西城郊来的,又一个自封为天才的家伙,对所有事情都有一个现成的答案。穿着伐木工格子衬衫的万事通先生。讨厌死了。

搞笑的是,他和马克·拉德上的是同一所高中。现在两人又一起进了学民社,可平时连话都不怎么说。

因为马克是个理想主义者,而迈克是个狂热分子。

他认为,未来五年内,革命肯定会到来。

不可能。

问题是男的要比女的多,大概十二比一。我们人数太少,无视我们太容易了。

那为什么不脱离,建立一个你自己的组织呢?

你是说退出学民社?

不用退。别再去开会不就行了。

然后呢?

然后你成为巴纳德女性争取政治和公平组织的第一任主席。

什么馊主意。

你不喜欢?

我们会被边缘化的。大议题全是大学的议题、国内的议题、国际的议题,二十个不穿胸罩的女学生举着反战标语四处游行,掀不起多少影响。

那如果有一百个和你一样的人呢?

可是没有啊。我们就是人数不够,无法引起别人的注意。反正我觉得我卡住了。

1966年12月。不仅是心脏病发作导致弗格森的外公意外死亡(他的心电图多年以来一直保持稳定,血压也正常),他的死亡方式也让家中每一个人感到难堪,一种耻辱。倒不是他的妻子、女儿、女婿或者外孙不知道他喜欢到处拈花惹草,长久以来沉迷于婚外情的刺激,但他们谁都没有想到七十三岁的本吉·阿德勒甚至会给一个年龄不到他一半的女人租了公寓,把她当成了全职的住家情妇养了起来。迪迪·布莱恩特当时才三十四岁,1962年曾受雇在格什、阿德勒和波默郎茨公司做秘书,在那儿干了八个月后,弗格森的外公认定他喜欢上了这个女人,决定无论付出什么代价,他都一定而且将会拥有她,当这个来自内布拉斯加的甜美婀娜的迪迪·布莱恩特告诉他自己愿意被占有时,他付出的代价包括位于莱克星顿大道和公园大道之间东63街上的一居室公寓的月租、十六双鞋、二十七件连衣裙、六件外套、一只镶钻手镯、一只纯金手镯、一条珍珠项链、八对耳环和一件貂皮披肩。这段外遇持续了大概三年时间(据迪迪·布莱恩特说,非常幸福),但在12月初一个寒冷的下午,弗格森的外公本该在他西57街上的办公室,却走到了迪迪在东63街的公寓,和她爬上床,然后,在达到他多姿多彩、得过且过、基本上还算享受的人生中的最后一次高潮时,突然发生了急性心肌梗塞。小死亡和大死亡之间相隔十秒——来与去之间只有三次短促的呼吸。

不用说,这很尴尬,也有点复杂。惊恐中的迪迪被她肥胖的情人压在身上,盯着他的秃头和鬓角残存的几绺被染成了棕色的头发(哎,老男人的虚荣),从尸体下面抽身出来,打电话叫来了救护车,救护车拉着她和弗格森的外公被裹起来的尸体去了莱诺克斯山医院,下午三点五十二分,医生宣布本杰明·阿德勒到达医院时便已经死亡,可怜又受惊的迪迪不得不给弗格森的外婆打了个电话——她对这位年轻女子的存在一无所知——告诉她马上到医院来,因为出事了 。

随后的葬礼仅限直系亲属参加。没有请格什和波默朗茨家的人,没请朋友,没请生意伙伴,甚至弗格森住在加利福尼亚的舅外婆和舅外公(他外婆的哥哥索尔及其苏格兰裔妻子玛哲莉)也没请。家丑不可外扬,一个大型的公众聚会对他外婆来说肯定无法应付,所以只有八个人前往新泽西木桥市的墓地参加他外祖父的葬礼:弗格森和他父母、艾米、叔祖母珀尔、米尔德里德姨妈和亨利姨夫(前一天从伯克利飞过来的)以及弗格森的外婆。他们听犹太拉比祷诵圣歌,他们把泥土扔到坟墓里的松木棺材上,他们回到了西58街的公寓吃午饭,然后他们去了客厅休息,散落成三个小团体,进行着三种不同的谈话,一直聊到了夜幕降临:艾米跟米尔德里德姨妈和亨利姨夫坐在沙发上,弗格森的父亲和叔祖母珀尔坐在沙发对面的扶手椅上,弗格森跟他母亲和外婆坐在前窗边上那个凹室里的小桌旁。这一次,他外婆成了那个主要说话的人。多年以来,在她丈夫滔滔不绝地讲那些没完没了的笑话和漫无边际的故事时,她总是安静地坐在一旁,现在她好像终于要行使为自己说话的权利了,而她在那天下午说的话,确实让弗格森震惊不已,不仅是因为那些话本身很惊人,而且他发现自己一直以来完全看错了她。

第一个惊人之处是她对迪迪·布莱恩特没有丝毫的怨恨,称她是那个泪眼汪汪的漂亮姑娘 。她多勇敢啊,他外婆说,没有像大多数遇上她这种情况的人那样掉头就跑,消失在夜幕中 ,这个姑娘不一样,她一直在医院的大堂里等着“太太”来,而且说起她和本吉的外遇或者她有多喜欢他或者出了这种事多让人伤心难过时一,点儿都不显得窘迫。弗格森的外婆没有把本吉的死怪到迪迪头上,还很可怜她,说她是个好人 ,当迪迪忍不住失声痛哭起来(这是第二个惊人之处),他外婆对迪迪说:别哭了,亲爱的姑娘。我敢肯定你给他带来了快乐,我的本吉是个需要快乐的人 。

弗格森觉得这样的反应有种英雄气概,人的谅解竟然能达到如此的深度,推翻了这之前他对外婆的所有看法,然后她轻轻地在椅子上挪了挪身子,直直地看着他母亲,双眼涌上了泪花,这在那天是第一次,接着她聊起了她那一代人从来不会公开谈论的事情,直截了当地说她没有尽好做妻子的责任,她是个不称职的妻子,因为婚姻中性的部分从来引不起她的兴趣,她觉得那既痛苦又讨厌,生下两个女儿后,她告诉本吉她不想再做了,只是偶尔才会给他个面子,不然你以为会怎样,她问弗格森的母亲,本吉当然会去追逐别的女人了,他是个胃口很大 的男人,所以既然是她让他失望了,在房事上做得太差劲,她怎么能反过来怪他呢?但她曾以其他所有方式爱过他,四十七年里,他是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相信我,露丝,我一分钟都没觉得他不爱我 。

1967年6月 。一切都归结到钱的问题上。弗格森的母亲在1月底告诉他,他父亲以后会每六个月从自己的人寿保险支一笔钱出来,负担他在哥伦比亚的学费和租房、吃饭、买书的费用,以及给他的零用钱,弗格森明白他也必须开始向家里贡献一点东西了,不能再像去年夏天那样当个书店店员,赚点微不足道的最低薪酬,而是竭尽全力多贴补点,以此向父母表示自己的诚意和感谢。

艾米已经安排好暑假的工作。葬礼过后,在他外婆的公寓吃午饭时,她和米尔德里德姨妈、亨利姨夫聊了好几个小时。历史学家亨利和历史学生艾米一见如故,弗格森的姨夫跟她讲了他打算在6月开始的项目(对美国工人运动的研究),艾米马上问了很多有趣的问题 (据亨利说),以至于她当场就得到了一份暑期工作,给亨利当研究助理。当然,工作地点在伯克利,既然艾米在春季学期结束后就会去那儿,很自然的,弗格森也要跟她去。整个冬天和初春,他们聊的都是又一场大型的异国冒险 ——又一场法国之旅,只不过这次换成了在自己的国家。火车、飞机、大巴,冒险驾驶那台老英帕拉,搭顺风车,或者找个那种送车的工作,帮忙把别人的车开到另一个城市:他们可以从中任选一项,关键在于摸清楚哪种花的钱最少。不过,他得在出发之前先找到一份伯克利的工作,这一点至关重要,整个计划取决于他有工作可做,他没法等到去那儿之后再费时间找。米尔德里德姨妈答应帮忙,并且向他保证工作机会很多,找起来不是问题,但他在3月底和4月中旬写信询问时,她的回信却含糊其辞、语焉不详,让弗格森几乎认定她忘了帮他找,或者还没开始找,或者在他没动身来加利福尼亚之前根本没打算找。接着,有个纽约的工作机会找上了门来,一个非常好的机会,尽管这让他很失望,但他觉得自己无法拒绝,去冒暑假没有工作的险。奇怪的是,这份工作几乎和艾米的一模一样,简直是火上浇油,仿佛有人想讲个变态的笑话,把他变成了嘲弄对象。弗格森春季学期的当代文明课教授受聘写一部哥伦比亚大学从建校到两百周年校庆期间的历史(1754年至1954年),他正在寻找研究助理,协助他让这本书起飞 。弗格森并没有申请。安德鲁·弗莱明给他提供这份工作,因为他对这位二十岁男生的功课和写作能力印象深刻——不仅仅是他的学术论文,还有他的新闻报道和诗歌翻译。这些溢美之词让弗格森受宠若惊,但薪水是最终的决定性因素,每周两百美元(有学校的经费资助),这就意味着到秋季学期开始时他可以赚到两千多美元,就这样,他不去加利福尼亚了。五十二岁、矮矮胖胖的弗莱明是个终身的单身汉,对年轻男子有浓厚的兴趣,不过无所谓了。弗格森从来没有怀疑过教授对他有好感——但这不是什么他应付不了的事情,也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接受这份工作。

5月初,他最后一次写信给米尔德里德姨妈,心存侥幸地想着伯克利那边或许终于有了什么工作机会,可以让他在开始这边的工作前退出和弗莱明的口头约定,可两个星期过去了还是音讯杳无,当他最终忍痛给加利福尼亚打去长途电话时,他姨妈却声称自己从未收到来信。弗格森怀疑她在说谎,但他无法证明自己的猜疑,而且就算说了又有什么区别?米尔德里德并非有意妨害他的计划,她就是懒惰而已,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现在做任何事都为时已晚,而这位曾经很疼她独一无二的阿奇的姨妈辜负了他的期望。

艾米很痛苦。弗格森很绝望。要分开两个半月的想法太可怕了,他们连谈都不想谈,然而谁都没有发现更好的解决办法。艾米说她很佩服他表现得像一个成年人了 (尽管他感觉她对他也有点生气),而弗格森想诱使她取消行程并留在纽约,但他知道这么做很放肆,所以根本没问。6月5号六日战争爆发,战争结束后第二天,艾米只身去了伯克利。买机票的钱是她父母出的,她走的那天早上,弗格森和他们一起坐车去机场。一次尴尬、不愉快的告别。没有眼泪或者什么隆重的仪式,只是一个久久的、严肃的拥抱,然后约定尽可能多地写信给对方。回到他在西111街上的住处,弗格森坐在床上,看着他面前的墙发呆。他听到隔壁公寓有个婴儿在哭,他听到五层楼之下的人行道上有个男人在对着谁破口大骂,然后突然间,他立刻意识到自己犯了这辈子最大的错误。不管有没有工作——他都应该跟着她去,然后尽其所能想办法解决。这才是你应该生活的方式,这才是他想让自己拥有的飞跃的人生,舞动的人生 ,但他选择了责任,放弃了冒险,选择了对父母的义务,放弃了对艾米的爱,他痛恨自己的谨慎,痛恨他步履沉重、顽固保守的心态。钱。总是钱。总是没有足够的钱。有生以来第一次,他开始想知道出生在富贵之家会是一种什么感觉。

又一个暑假要待在酷热难耐的纽约了,只有疯子和收音机为伴,晚上躺在床上听隔壁艾米房间的转租客打呼噜和放屁,出汗,每天到中午时衬衫和袜子就已经湿透,走在街上得拳头紧握,这片地区现在每隔一小时就会发生一次持刀抢劫,四名女性在住处的电梯里遭到强奸,时刻准备好,睁大眼睛,经过垃圾桶的时候尽量憋住气。他每天在藏书百万的巴特勒图书馆(建筑仿自巴台农神庙)待很久做笔记:独立战争前的哥伦比亚大学,当时叫国王学院,十八世纪中期纽约的生活状况(猪满大街地跑,马粪随处可见),全州的第一所大学,全国的第五所,约翰·杰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古弗尼尔·莫里斯,罗伯特·利文斯顿,最高法院第一位首席大法官,财政部第一位部长,美国《宪法》终稿的起草人,起草《独立宣言》初稿的五人委员会成员,开国元勋,而那时的年轻人、少年、幼童正与猪和马一起在街上跑。在散发着霉味的巴特勒待五六个小时,回家把笔记打出来给弗莱明,每周要和他在有空调的西区酒吧见两次面,总是去那儿,从来不去弗莱明的办公室或公寓,因为即便这位和善、谦恭、才智过人的历史学家从没动过弗格森一个指头,眼睛却总是绕着他转,搜寻任何鼓励的迹象或者同样渴望的眼神,但弗格森觉得这就已经疲于应付了,毕竟他还挺喜欢弗莱明,忍不住会为他感到难过。

与此同时,艾米远在西方三千英里外的嬉皮国,艾米在伊甸园,艾米在爱之夏期间悠闲地漫步在伯克利的电报大道,为了一直能听到她的声音,弗格森尽可能多地把她的信读了又读,每天早上把它们带到图书馆,每当工作快要让他陷入昏迷时,就把它们当做抗无聊的药拿出来看看,他给她写的回信轻快、麻利,而且尽可能地幽默,只字不提战争或者街上的腐臭味或者女人在电梯里被强暴或者在他心里安家落户的愁苦。看起来你正在享受人生中最快乐的时代 ,他在那年夏天写给她的四十二封信中的某一封里这样说道,纽约这边儿呢,我正在享受我这个时代的人生 。

1967年7月。在弗格森看来,令人痛心的纽瓦克骚乱中最悲伤的部分,是没有任何事情可以阻止它们发生。如果人们先考虑清楚的话,世界各地发生的大部分大事件很有可能不会发生(比如越南),但纽瓦克是不可避免的。也许不会到造成二十六人死亡的地步,或者七百人受伤,或者一千五百人被捕,或者九百家商店被毁,或者一千万美元的财产损失,但纽瓦克这个地方早已积重难返,到了只能通过这样或者那样的暴力来解决的程度,始于7月12号持续六天的暴力事件仅仅是局势的必然结果。黑人出租车司机约翰·史密斯因非法超过巡逻警车而被捕,并被两名白人警察殴打,与其说是骚乱爆发的诱因,倒不说是结果。如果没有史密斯,还会有琼斯。如果没有琼斯,那可能会是布朗或者怀特或者格雷。只是在此次事件中倒霉的恰好是史密斯,他被执行逮捕的警官约翰·德西蒙和维托·庞崔利拖到第四警区的派出所之后,街对面大型公共住宅区的居民间很快便传开了史密斯已被杀死的谣言。事实证明情况并非如此,但更深层次的事实是,纽瓦克的人口中现在有一多半是黑人,而这二十二万黑人中的大部分是穷人。纽瓦克的住房不合格比例高居全国之首,犯罪率排名第二,新生儿死亡率位居第二,失业率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两倍。市政府里全是白人,警察局百分之九十是白人,几乎每一份建筑施工合同都给了被黑帮控制的公司,这些公司以黑人不属于全是白人的工会而拒绝雇佣他们,而帮助他们的市政官员则收取大笔回扣作为酬谢。整个体制已经腐败不堪,以至于人们经常会用偷盗厂 [1] 来称呼市政厅。

曾几何时,纽瓦克是一座制造业之城,是遍布工厂与蓝领就业机会的城市,地球上有的东西,这里都生产过,从腕表到真空吸尘器到铅管,从瓶子到瓶刷到纽扣,从袋装面包到纸杯蛋糕到一尺长的意大利腊肠。现在那些木板房摇摇欲坠,工厂关闭了,中产阶级白人搬到了城郊。弗格森的父母早在五十年代就这么做了,不过据他所知,他们是唯一又搬回来的人家,但维奎伊克地区并非真正的纽瓦克,而是位于想象出来的纽瓦克西南角的一个犹太聚居区,这里的一切从一开始便平静安逸。这里生活着七万犹太人,有一座风景优美、占地三百一十一英亩的公园,设计师是奥姆斯特德,这里有一所高中,其毕业生后来成为博士的比例超过了全国任何一所高中。

12号晚上,弗格森一直在西区喝啤酒到半夜,一点多回到他的公寓后,电话铃响了。他接起来后,听到他父亲正对着话筒大吼:你跑哪儿去了,阿奇?纽瓦克大乱了!人们正在砸窗户,抢商店!警察在开枪,你母亲却跑到春田大街给她那狗日的报纸拍照片去了!整条大街现在已经被戒严,我进不去!你快回家来,阿奇!我需要你去那儿,别忘了带上你的采访证!

去市中心的港务局终点站坐公交车已经太晚了,弗格森到百老汇大街上打了一辆出租车,告诉司机猛踩油门——这个说法他曾经在电影里听过很多次,可自己却一次都没说过——尽管整段路程的车费把他钱包里的三十四美元变成了两美元,但他不到一小时就到达了位于范韦尔瑟大街上的公寓楼。谢天谢地,这附近的街道很安静。骚乱是从中区开始的,后来蔓延到市中心的部分地区,但南区没有受到牵连。更让人欣慰的是他母亲刚刚回到家,而他心急如焚、快要疯掉的父亲也逐渐恢复了平静。

我从来没见识过那种场面,他母亲说,莫洛托夫燃烧弹,被洗劫一空的商店,警察挥着枪,大火熊熊,人们像疯了似的四下逃窜——简直天下大乱。

萨姆的商店没了,他父亲说,一小时前他来电话告诉我,什么都不剩了。疯了,一群禽兽,这么说一点儿都不为过。竟然放火烧你自己的街区。我这辈子还没听过比这更愚蠢的事。

我先去睡了,他母亲宣布,我要累趴下了,明天起来就得去《纪事报》。

别再干这事儿了,露丝,他父亲说。

干什么事儿,斯坦利?

别再干战地摄影了。

那是我的工作。我不得不做。而且因为今晚的事,这家已经有一个人失业了,所以我不可能不去工作。

你会丢掉性命的。

不,不会的。我感觉现在应该完了。我离开的时候大家也正回家去呢。派对结束了。

但她想错了,其他许多人都想错了,就连市长休·阿多尼诺也不例外,认为这场骚乱只不过是打碎了几个酒瓶 ,可第二天晚上骚乱再次爆发,她拿着照相机又跑到了街上,这次有弗格森陪同,考虑到有可能会被警察拦住要求他证明自己的身份,弗格森把《蒙特克莱尔时报》和《哥伦比亚观察报》的采访证都带在了身上。白天他父亲和萨姆·布朗斯汀一直在被破坏的体育用品商店里评估损失,用胶合板把被砸毁的前窗封住,又在被抢剩下的东西里搜罗了一番,太阳落山后弗格森和他母亲跑到春田大街时,他还和萨姆待在一起。他父亲以为弗格森在那里是为了保护他母亲,但在弗格森想来,他在那里是因为他想要在那里,因为她母亲四处拍照的时候根本不需要有人来保护,而且弗格森发现她拍照时无比地冷静、克制,专注于自己的工作,以至于没过多久弗格森便意识到实际上她才是他的保护人。当晚,一大群文字记者和摄影记者聚集在中区,纽瓦克的报纸,纽约的报纸,《生活》杂志、《时代》、《新闻周刊》、美联社、路透社、地下媒体、黑人新闻媒体、广播和电视台都派了人来,大家全挤在一块儿,关注着春田大街上正在发生的骚乱。现场目击到的一切都令人不安,弗格森承认自己很紧张,有时甚至感到害怕,但他也感到激动、惊讶,完全没有料到弥漫在街头的能量所具有的爆发力,激昂的情绪与鲁莽的行动混杂在一起,把愤怒和快乐融为了一种他此前从未在任何地方遭遇的体验,一种难以名状的新感受,但它不仅不像他父亲说的那样是疯狂甚至愚蠢,因为黑人暴民是有组织地针对白人(其中很多是犹太白人)经营的生意,而放过了黑人的生意(临街的店面上涂着黑人兄弟的字样),通过这种方式告诉白人,他已经被视为一名敌对入侵者,应该立即离开他们的地盘。弗格森不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但它至少说得通。

最终骚乱再次平息下来,人们再次往家走去,而且看起来,连续两晚的破坏与肆无忌惮的发泄,似乎会在这第二晚了结,但是散去的人群中谁都没有料到,早在凌晨两点二十分阿多尼诺已经打电话给州长理查德·休斯,请求他派遣国民警卫队和新泽西州警察。拂晓时分,三千名警卫队士兵乘坐坦克驶入纽瓦克,五百名荷枪实弹的州警察被部署在了中区的街道上,在接下来的三天,越南战争打到了家门口,来到了纽瓦克,因为如果没有哪个越共成员骂过穆罕默德·阿里黑鬼的话,现在纽瓦克的黑人却被变成了越共。 [2]

州长休斯说:“这是犯罪,是叛乱,始作俑者嘴上说他们恨白人,实际上他们真正恨的是美国。”

倒刺铁丝网检查点。晚上十点之后所有车辆不得上路,十一点之后所有人不得上街。抢劫停止了,前两晚的激愤情绪恶化成了巷战,一场全面爆发的战斗,而武器则是来复枪、机关枪和纵火。某消防队队长迈克·莫兰,一位三十八岁的白人、六个孩子的父亲,踩着梯子在中央大道上检查警报器时被枪击身亡,从那一刻起,警卫队和州警察的行动依据就成了假设全城遍布着趴在房顶上见到白人就瞄准开枪的黑人狙击手。那些天被杀的二十六人中有二十四人是黑人,似乎应该否定这一假设,但是并没有,警卫队和州警察总共射出了一万三千发子弹,据《明星纪事报》描述,“连发的子弹”直接击中了住在某公寓楼二层的瑞贝卡·布朗,或者吉米·拉特利奇身中二十三颗子弹,或者比利·弗尔从一家早已被人捣毁的便利店拿出一款冰镇苏打水,递给了一位口渴的《生活》杂志记者后被击毙。

在此期间他母亲竭尽全力继续拍照,但是只能在白天工作,拍摄坦克、士兵和中区那些现已被毁坏的黑人商铺,用几百幅照片记录下所有她认为与战火有关的方面,弗格森的父亲因为露丝的安全问题把他自己搞得惊慌失措,不管她去哪儿都要坚持陪着去,在那三天里,他和露丝坐在那辆老英帕拉的后座上,由弗格森载着他们在城里四处转,接着他们会在宵禁前把尚未冲印的胶卷送到《明星纪事报》的大楼,然后再回家,回到安静的范韦尔瑟大街上。在那些可怕的日子里,弗格森对他母亲的钦佩也与日俱增。一个四十五岁的女人,前半辈子只是在照相馆拍人像,借着给城郊花园派对拍照才踏入了新闻业,但现在她跑到大街上做起了战地摄影师,这是弗格森有生以来目睹的最不可思议的人生转型。这是他唯一的慰藉,因为那会儿的其他一切都让他恶心,不快,厌恶,让他痛恨他生活的这个世界,他父亲每天晚上破口大骂他们 ,更是于事无补,那些该死的schvartzes [3] ,他们有多恨我们 犹太人,再也不能忍下去了,他宣布,从今以后他也要永远恨他们,直到他死的那天,每时每刻都会痛恨他们,在其中一次谩骂期间,弗格森越听越恶心,平生第一次叫他父亲闭嘴。

17号,军队开始撤离,最后一辆坦克离开了纽瓦克,战争结束了。

但其他一切也都结束了,至少对维奎伊克地区的犹太人来说是这样,对于发生的事情,他们的看法似乎和弗格森的父亲如出一辙,不到六个月,该地区几乎所有的犹太人家庭全搬走了,有些去了附近的伊丽莎白市,有的跑到了埃塞克斯和莫里斯县的城郊,曾经的犹太人聚居区一个犹太人都没了。多奇怪啊,生活在纽瓦克的黑人中,好多人的父母和祖父母都是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大迁徙时期从南方迁居至此,而现在,他母亲因为拍摄那些骚乱照片产生的影响,获得了在《迈阿密先驱报》工作的机会,他的父母和黑人邻居交换了位置——他们准备去南方了。

看着他们离开,真是糟透了。

1967年秋。加利福尼亚的阳光或星光或月光把艾米的头发颜色晒浅了,把她的皮肤颜色晒黑了,她回到纽约时眉毛和睫毛的颜色淡了许多,愈发显得金黄,可她的脸颊、胳膊和腿散发着金棕色的光泽,就像刚刚出炉的松糕或者一块热乎乎的黄油面包片那样。弗格森想把她吃掉。忍受了两个半月的禁欲之苦,他见到她之后就像久旱逢甘霖,而她自己也因为饿了很久,用她的话来说就是当了一暑假的无趣修女,也异乎寻常地容易被挑逗起来,他能给她多少她就能还回去多少,弗格森现在意识到他继承了外公的大胃口——即使不是全部,也是大部分——他已经准备好使出浑身解数来满足她,说到做到,而艾米也倾尽全力,在她回到西111街上的公寓之后的三天里,两个人在她房间里的双人床上露营,一遍遍地重新认识了那种将他们捆绑在一起的未知力量。

不过有些事情还是变了,而且不是每一件都改得遂弗格森的意。比如,艾米爱上了加利福尼亚,或者至少爱上了加利福尼亚的湾区,那个曾经说过永远不会离开纽约的姑娘,现在却在主动考虑该不该申请明年去伯克利的法学院。法律不是问题。弗格森完全支持她当律师,这事儿他们曾经讨论过很多次,当个穷人的律师,当个激进派律师,因为这份职业远比组织反战示威,或者组织集体抗租,反对贪婪、不负责任的房东,更能给这个世界带来好处,毕竟,战争总有一天会结束(她希望),而把贪婪的房东送进监狱,比恳求他们打开供热系统或者消灭鼠患或者换掉含铅油漆更能让人得到满足。想当律师,那就努力去当——但是加利福尼亚?她想说什么?她难道不记得明年他还是在纽约吗?两地分居了一暑假就已经够他受的了,要是变成一年他准会疯掉。而且,她怎么就那么肯定他毕业以后会追随她去加利福尼亚?她难道不能务实一点儿,去哥伦比亚或纽约大学或福特汉姆大学的法学院吗?为什么非要把什么事儿都他妈的往复杂里搞?

阿奇,阿奇,不要激动。现在只是胡乱想想罢了。

你竟然会考虑这件事,真的让我很惊讶。

那是因为你不知道那边是什么样。到那儿两个星期,我就没再想纽约了,而且也很高兴我没有想。我觉得就好像回到了自己的家。

你以前可不是这么说的。唯纽约独尊 ,还记得吗?

我说那话的时候才十六岁,又没去过伯克利或者旧金山。可现在,作为一个二十岁的老女人,我改主意了。纽约是个茅坑。

是。但也不全是。我们可以搬到别的街区。

北加州是全美国最美的地方。和法国一样美,阿奇。你要是不相信我说的话,可以自己去看看。

我现在很忙。

那就圣诞假期。我们可以在冬假的时候一起去。

好吧。但就算我觉得那是世界上最好的地方,也解决不了问题。

什么问题?

两地分居一年。

我们能熬过去的,不会很难。

我刚刚才经历了人生中最孤独、最悲惨的暑假。很难啊,艾米,相当难,难得我都差点儿忍不了。一年的话我可能会精神崩溃。

行行行,是很难。但我觉得这对我们也有好处。独自待着,独自睡觉,想念对方,写信——我觉得这会让我们的关系更牢固。

呵。

我真的爱你,阿奇。

我知道。但有时候我觉得,比起和我在一起这个想法,你更爱你的未来。

1967年12月。冬天时他们没能去成加利福尼亚,因为弗格森的外婆去世了,死因与前一年夺走他外公性命的那种突发性体内爆炸差不多,因为又得去新泽西木桥市参加葬礼,旅行只好取消。接下来是手忙脚乱的一个星期,很多人都前来帮忙处置他外婆的财产,清理她的公寓,而且必须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因为弗格森的父母马上就要搬到佛罗里达州去了,大家齐心协力来帮忙,弗格森当然在,艾米也来了,而且她的贡献最终比谁都多,还有南希·所罗门和她丈夫麦克斯,以及波比·乔治,他刚刚退伍回到蒙特克莱尔,正在为棒球春训积极恢复身体,就连迪迪·布莱恩特也来了,他外公死后,迪迪和他外婆成了朋友,而且为他外婆哭的时候,跟他外公去世时一样悲惨(哪个神智正常的人还敢断言人生总能说得通?),弗格森的母亲需要这些帮助,因为她已经悲痛得不能自已,她在那个星期掉的眼泪,比弗格森见她流过的所有眼泪加起来还多,弗格森同样感到自己被一种难以抗拒的悲伤控制住了,不仅因为他失去了外婆,虽然这就已经够悲伤,还因为他实在不想看到公寓现在的样子,屋子一点点地被清空,里面的东西一样样地被报纸包起来放进纸箱,早在他开始记事以前,所有这些东西就已经是他生活的一部分,他小时候趴在地上玩儿过的廉价小摆设,他外婆那些象牙雕成的大象和绿玻璃做成的河马,走廊那部电话下面的黄色蕾丝垫布,他外公的烟斗和空雪茄盒,他以前多喜欢把鼻子伸到里面,深吸一口那些早已消失的雪茄遗留下来的辛辣烟草味啊,可现在,这一切都要消失了,永远地消失了,但最让人难过的,还是他外婆原本打算要与他父母一起去佛罗里达,和他们住在迈阿密海滩的新公寓里,不过,弗格森怀疑,尽管她嘴上宣称很期待(你要来看我啊,阿奇,我们可以去柯林斯大道上的小狼饭馆吃早餐,就吃洋葱熏鲑鱼炒鸡蛋),但一想到要离开住了那么多年的公寓,她也许很害怕,感觉实在无法面对,就用意念逼着自己中了风。

那会儿弗格森的脑子里完全没想到钱的事,在他自己的生活中,钱几乎是他每天都要去思考和担心的一件事,可当时他完全没有想到一个人去世之后继之而来的遗产问题和财务影响,他外公在格什、阿德勒和波默朗茨工作多年,赚了不少钱,尽管其中一大部分都花在了迪迪·布莱恩特以及之前别的情妇身上,但她丈夫死后,弗格森的外婆还是继承了五十多万美元的遗产,现在她自己也去世后,那笔钱就传给了她的两个女儿,米尔德里德和露丝,根据遗嘱的安排,她们两人各得一半,交完遗产税之后,弗格森的姨妈和母亲手里比在她们的母亲中风去世前各多出了二十万美元。二十万美元!数额简直令人咋舌,难怪他母亲在1月底从佛罗里达州打来电话告诉他这个消息时,弗格森会笑逐颜开,而当她宣布她那一半的一半要传给他之后,弗格森笑得更厉害了。

你父亲和我已经仔细商量过了,她说,我们觉得你现在应该拿到其中的一部分才公平。我们想先给你两万。另外八万块我们会帮你投资,万一你哪天遇上了麻烦需要用钱,那八万块就不止八万了。你已经是个大男生了,阿奇,我们觉得两万应该足够供你过完大学的最后三个学期,而且还能剩下一部分,在你开始所谓的现实生活时,六千八千美元还能帮你顶一阵子,给你个机会去寻找自己真正想做的工作,不必因为急着用钱而被迫干什么你不喜欢的事。而且话说回来,这也能给我们这些在迈阿密海滩的老家伙省不少事儿。你父亲以后就不用每个月再给你寄租金和零花钱的支票,也不用再担心交学费的问题,这样对大家来说都简单,从现在开始,你的钱就由你来负责了。

我做了什么配得到这些?弗格森问道。

什么都没有,但我不也一样吗?没什么。生活本来就是这样,阿奇。凡人皆有一死,世界依然转动,无论如何,只要是能互相帮上忙的地方我们就得去帮,对不对?

1968年1月 。因为艾米是个下定决心之后从不退缩的人,她坚守了自己的立场,寄出了伯克利法学院的申请,因为弗格森明白那儿肯定会录取她,而且就算她还会被哥伦比亚和哈佛录取也会决定去伯克利,他只能通过多想想钱的事来安慰自己,有了那笔钱他就可以隔三差五去加利福尼亚看看她,有时候还可以多待几天,比如圣诞节和(或者)春假时她不回纽约过的时候,这样他或许有可能熬过这一年,不会因为她不在身边而倍感压抑。不太可能,他心想,但至少那笔钱给了他一个机会,没钱之前,他连希望都没有。

除此以外,那笔钱最有意思的地方,是它对他生活的外在状况几乎没有什么影响。现在买自己喜欢的书和唱片,他确实会少犹豫一些,穿旧的衣服和鞋子也比以前替换得更勤了,每次想送艾米礼物给她一个惊喜时(多数是鲜花,但也会送书、唱片和耳环),他可以任性一些,不必再三思而行。但其他方面基本上一切如故。他仍然会去上课,给《观察报》写稿,翻译法国诗歌,会继续光临他常去的便宜地方——西区、绿树、坚果满满——只有在内里,在他与自己的意识默默交流的心灵暗室中,有一件事已经完全不同。在西110街和百老汇大街交叉口的那家第一国民城市银行里,他的账户上现在有了几万美元,就算他没什么特别想把它们花掉的欲望,只是知道它们在那儿便已经给了他一种自由,让他不必每天在钱的问题上纠结七百四十六次,因为说到底,每天都要精打细算,即便没有比钱不够花的感觉更糟糕,也不相上下了,对钱的顾虑太折磨人,甚至是凶残,不用再担心这些是一件幸事。有钱要比没钱好的真正优势正在于此,他认定——不是你可以用钱买到更多的东西,而是你要做什么事的时候,不必再像漫画里的人那样,脑袋上总要顶着一个对话泡泡了。

1968年初。弗格森认为整个局势就像一系列同心圆。外圈是战争和随之而来的一切:越南的美国士兵,北方和南方(越共)的战斗人员,胡志明,西贡的政府,林登·约翰逊及其内阁,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美国的外交政策,死亡人数,凝固汽油,燃烧的村庄,赢心赢脑计划 [4] ,战争升级,绥靖政策,光荣的和平 [5] 。第二圈代表美国,大后方的两亿国人:媒体(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反战运动,主战运动,黑人权利运动,反主流文化运动(嬉皮士和易皮士,大麻和迷幻药,摇滚,地下报刊,咔嚓漫画,快活的捣蛋鬼,操你妈的 [6] ),安全帽们和“不爱就滚”们 [7] ,被中产阶级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所谓代沟霸占的空气,以及后来被称为“沉默的大多数”的无数美国人。第三圈是纽约,和第二个圈几乎一样,但更切近、更鲜活:一个装满了前面提到的种种社会潮流案例的实验室,弗格森可以直接用自己的眼睛感知到它们,而不是透过文章或照片这样的滤镜,同时还可以将纽约本身的微妙与独特性综合考虑其中,因为纽约和美国所有其他城市都不同,尤其是因为这里巨大的贫富差距。第四圈是哥伦比亚,弗格森的临时居所,密切环绕在他和同学周围的小世界,这个校园已经不再隔绝于外面的大世界,因为围墙已经倒下,校园内外已经无法区分。第五圈是每个人,是其他四个圈子中的任何一个圈子里的每个人,但在弗格森这儿,最重要的个人是那些他自己认识的人,最重要的是在哥伦比亚与他分享学习和生活的朋友,当然,还有一个在其他所有人之上的人,个人中的个人,五个圈子中最小那一圈的圆心——他自己。

五个王国,五种不同的现实,但每一个与其他紧密相连,当外圈发生了什么事(越南战争),其影响会波及美国、纽约、哥伦比亚以及内圈中的每个点,每个个体生命的私人生活。比如当战争在1967年春天进一步升级后,4月15号,五十万人走上纽约的街头,谴责战争,呼吁立即撤回在越南的美国军队。五天之后,在哥伦比亚大学的北边,学生争取民主社会组织的三百名成员来到约翰·杰伊楼,要向在里面设立了招募点的海军陆战队征兵人员“问些问题”,遭到一拥而上的五十名运动员和海军后备军官训练队成员的袭击,进而引发了一场拳头飞起来、鼻子陷下去的流血冲突,最后不得不由警方出面控制。第二天下午,八百名学民社成员和支持者,在约翰·杰伊楼和汉密尔顿楼之间的范安四角地举行了三十多年来哥伦比亚规模最大的示威活动,抗议海军陆战队在校园的征兵行为,五百名支持海军陆战队的运动员闹事者在南区举办了他们自己的反示威活动,并向围墙另一边的示威者投掷了鸡蛋。弗格森和艾米都卷入了这场混乱,只不过她是参与者,他是目击者兼记者,那天晚上在西区酒吧,弗格森跟她讲了他的同心圆理论,她听过之后冲他笑笑说,还真是这样,我亲爱的福尔摩斯,你真是聪明。

关键是哪边的人都不高兴。约翰逊还没打赢战争,主战人士越来越沮丧,而未能迫使约翰逊结束战争,反战人士也变得越来越沮丧。与此同时,战争仍在持续扩大,五十万军队,五十五万军队,而战争越大,外围的圈子就越往里挤压,让它们比以前更紧密地挤在一起,没过多久,它们之间的空隙被挤成了只剩一丝空气,困在中心的单独个体难以呼吸,当一个人无法呼吸就会感到恐慌,而恐慌是接近疯狂的感觉,让你觉得自己好像已经疯掉,快要死了,到1968年初,弗格森开始觉得每个人都疯了,疯得就跟那些在百老汇大街上大声自言自语的疯子一样,而且一点一点地,他也像其他人那样疯掉了。

接着是新年的头几个月,局势开始急转直下。1月30号开始的春节攻势期间,越共的工兵突击队向南越的一百多座城镇发起的突袭,证明了美国永远无法赢得这场战争,就算美军奋力反扑,几乎在每场进攻战中都击败了敌人也无济于事。在这次激战中美军损失了两千人,越共则有三万七千名士兵被杀,受伤或被俘的越共更是数以万计,而南越的五十万平民也变成了无家可归的难民,但这向美国公众传递了一条信息,那就是北越永远不会放弃,他们会继续赴汤蹈火,直到他们国家的最后一个人倒下,到底还要派多少美国士兵才能打败那个国家,已经在那里的五十万还要变成一百万,变成二百万,变成三百万吗?如果是这样,那么摧毁北越,不也等于摧毁了美国吗?两个月之后约翰逊发表电视讲话,宣布他将不在秋季的选举中谋求连任。换句话说,他承认自己失败了,承认公众对战争的支持已经被销蚀殆尽,他的政策已被公众拒绝。弗格森曾经十分钦佩那个对贫穷宣战、通过了《民权法案》和《投票权法案》的好约翰逊,痛恨越南战争的这个坏约翰逊,但现在他发现自己处在一个很不自在的位置,竟然为这位美国总统感到可惜,至少在他试着站在林登·约翰逊的立场,想象他决定放弃权位时内心有多么痛苦的那一两分钟里是这样,可接着他又高兴起来,既高兴又宽慰:林登·贝恩斯·约翰逊不久之后就要滚蛋了。

五天之后,马丁·路德·金在孟菲斯遇刺身亡。又是一颗被某个美国无名小卒打出的子弹,美国人的集体神经又遭受了一次重击,随后数十万人涌上街头,开始砸窗户,烧大楼。

一百二十八个纽瓦克。

五个同心圆融合成为一张黑盘。

现在它们成了一张密纹唱片,持续地放着一首蓝调老歌,歌名叫《受不了了,亲爱的,因为我的心好痛》。

1968年春(一) 。他很少能见到艾米了。这是她在巴纳德的最后一个学期,但她已经完成了学业要求,几乎修够了毕业所需的学分,所以那年春天的课业负担很轻,让她有更多时间参与学民社的政治工作。在那之前,弗格森最大的担心只是伯克利的法学院(4月初,也就是金在孟菲斯遇刺几天之后,她被录取了),但现在他却担心暑假还没到就会失去她。在1968年初那几个令人疯狂的月份里,她的政治态度愈加强硬,进一步深入到激进的好战主义立场与反资本主义热情中去,她再也无法对他们观点之间的细微差别一笑置之,无法再理解为什么他不能同意她的所有看法。

如果你认同我的分析,有一天她告诉他,你就一定要接受我的结论。

不,我不能,弗格森回答,资本主义是症结所在,并不意味着学民社就能消灭资本主义。我是努力生活在现实世界里,艾米,你是在梦想永远不会发生的事情。

一个例子:约翰逊退出后,尤金·麦卡锡和罗伯特·肯尼迪正在角逐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提名。弗格森也没有支持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但他密切关注着他们的竞选——尤其是肯尼迪,因为他很清楚麦卡锡没有机会——就算他对这位纽约州参议员没什么热情,但比起名誉扫地的汉弗莱,罗伯特·肯尼迪是个更好的选择,任何民主党人都要好过尼克松,好过艾米未来的州长罗纳德·里根,里根更让人头疼,他比戈德华特保守得还厉害。不是说弗格森对民主党有多大的热情,但重要的是要做出区分,他告诉自己,重要的是认识到在这个不完美的世界里,没有最坏,只有更坏,在选区投票的问题上最好是两害相权取其轻。但艾米拒绝再行这类区分。反正在她看来民主党都是一丘之貉,都是背信弃义的自由派 ,她绝不会支持他们,越战以及其他所有美国强加给世界的灾难都是他们一手造成的,他们和他们代表的一切通通去死吧,如果共和党有机会赢,呵,或许长远看来对国家更有好处,因为美国会被变成法西斯主义警察国家,最终人们会揭竿而起——就好像共和党执政以后,那些刚刚投票选举他们的人就会想把他们推翻,就好像人们不会愿意生活在一个法西斯主义警察国家,如果那个国家会把她这种反美激进分子关起来。

那个1963年为约翰·肯尼迪被杀而潸然泪下的女孩,现在把他弟弟罗伯特视作资本主义压迫的工具。弗格森很乐意一耸肩膀,把这类言辞当做过度的意识形态热情,但到了4月初他自己也成了被抨击的对象,政治上的争论突然变得私人起来,而且非常私人,矛头更多指向了他们,而非他们在讨论的那些理念。弗格森猜测艾米是不是和她的某个学民社兄弟偷偷好上了,还是她和她的巴纳德姐妹帕琪·杜根在一起探索萨福式爱情的奥秘,抑或是她还在为他暑假时没陪她去加利福尼亚的事情生闷气。不会,不可能,他意识到,这些可能性连一丝一毫的可能都没有,因为背着他干什么事不是艾米的性格,要是她喜欢上谁了就会告诉他,如果她还在为暑假的事恨他,肯定不是有意识地恨,因为那件事几个月以前就了结了,随后的几个月里他们有过无数次快乐时光,更别提他外婆死后的那些悲伤日子里她有多棒,替他几乎无法动弹的母亲承担了安排公寓清理的任务,办事的速度和精准度堪比山迪·柯法斯打出的快球。但那之后肯定又发生了什么事,如果不是通常那些原因的话,那也不太可能是什么愚蠢的政治分歧。他和艾米一直有分歧。和她共同生活的乐趣之一,就是尽管存在各种分歧,他们仍然彼此相爱。他们的争论向来都是为理念而争,从来不是关于他们自己,但现在艾米却已经把矛头对准了他,因为他的想法并没有与她的吻合,因为他不愿意和她一起跳进革命的火山,所以他成了一个思想落后的反革命自由派,一个悲观主义者,一个爱冷嘲热讽的人,一个良心自责的男生(他猜测,应该是指他太喜欢乔伊斯和所有和文学有关的东西),一个旁观者,一个业余艺术爱好者,一个老顽固,一坨屎。

从弗格森的角度看,这一切都归结为一个本质的区别:艾米是信徒,而他是不可知论者。

有天晚上艾米和朋友出去后——无疑是跟迈克·勒布在西区酒吧的某个小隔间里坐着,或者是和帕琪·杜根谋划如何让学民社多吸纳一些女性成员——弗格森去了艾米的房间,爬到她床上,过去两年里大部分时间,他都是在这张床上睡的觉,那天晚上他特别累,所以在艾米回来前就睡着了。第二天早上醒来后,他发现艾米没和他睡在一起,接着他发现艾米的枕头还是鼓鼓的,他断定艾米晚上没回来,肯定去别的地方过夜了。但他没想到别的地方竟然就是隔壁弗格森房间的床,他走进自己的卧室去找袜子和内裤时,镶木地板嘎吱的响声吵醒了她。

你在这儿干什么?弗格森问道。

我想自己睡,她说。

什么?

自己一个人睡一次感觉挺好的。

是吗?

是啊,非常好。我觉得我们应该继续自己睡一段时间,阿奇。你睡你的床,我睡我的床。用你的话来说就是冷却期。

你要想的话,那就这样吧。反正最近我们睡在一张床上时,也没多暖和。

谢谢你,阿奇。

不用谢,艾米。

就这样,所谓的冷却期开始了。接下来的六个晚上,弗格森和艾米各自在自己房间的床上睡觉,两个人都不确定他们是已经结束了,或者只是按下了暂停键,在第七天早上,4月23号,就在他们爬下各自的床,又各自离开公寓几个小时后,革命开始了。

1968年春(二) 。3月14号,弗格森和《观察报》的同志们推选罗伯特·弗里德曼担任了新的总编辑,在同一天,艾米和她那些学民社的同志们投票选举马克·拉德担任了他们的新主席,转眼间,两个组织都变了。报纸照旧报道新闻,但社论的调子越来越强硬和直白,弗格森对此感到欣慰,越南、黑人与白人的关系以及哥伦比亚大学在延长战争中扮演的角色终于得到了公开讨论,而且通常很犀利,以此来表明原则和信念。在学生争取民主社会组织那边,策略的转变更加明显。最高领导层号召其成员要从“抗议到抵抗”,在哥伦比亚,所谓的实践轴心小组已被更好斗的行动派取代。去年该组织的目标还是教育与觉醒,还是怯生生地找到海军陆战队的征兵人员,想“问些问题”,而现在,目标变成了尽可能去挑衅,去破坏,去煽动。

拉德接任主席一周之后,义务征兵系统纽约总部的主任保罗·b阿克斯特上校来到哥伦比亚,准备在厄尔楼就征兵法规的一些最新修改发表演讲。现场总共来了一百五十人,但就在阿克斯特走上前去准备开始他的讲话时(一个又矮又胖的男人,身上的军装都快被撑爆了),礼堂的后排突然一阵骚动。几名穿着迷彩服的学生开始用长笛和鼓演奏《胜利之歌》,其他几个则挥舞着玩具武器。好像条件反射一样,一群运动员一跃而上,想要镇压、击退、驱逐这些怂货,就在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后排的争吵吸引过去时,坐在前排的一个人站起来,把一个柠檬酥皮馅饼扔到阿克斯特将军的脸上,就像所有优秀的打闹电影中那样,直中目标。等到观众们再次转过头时,扔馅饼的人和另一位同伙早已从一扇被神秘打开的边门逃之夭夭了。

那天晚上,艾米告诉弗格森,那位面点突击队员是伯克利学民社的成员,而他的同伙不是别人,正是马克·拉德。弗格森听得兴致盎然。上校真是倒霉啊,他心想,没造成什么伤害,尤其是考虑到战争造成的巨大伤害,而且,多机灵的小恶作剧啊。实践轴心做梦都不会搞这种把戏(太无聊了),但行动派显然不反对把胡闹当成表明其政治立场的工具。校方当然十分震怒,发誓捣乱者如果不是哥伦比亚的学生,一定会严惩不贷,如果是的话,就对其进行停课处理,但一周之后校方遇上了一个比柠檬酥皮馅饼更严重的挑战,所以犯事者从未被抓到。

在这一事件的早期,学民社的行动主要针对两个议题:国防分析研究院和禁止在学校建筑内部示威和(或)纠察,后者是校长格雷森·科克在秋季着手实施的一项新政策。国研院由五角大楼在1956年设立,旨在延揽大学的科学家,协助政府进行武器研究,但直到1967年人们才了解到哥伦比亚与该项目的关系,当时学民社的两名成员在图书馆的资料库中发现了国研院的成员资料,其十二所大学成员中,哥伦比亚赫然在列,现在,普林斯顿和芝加哥大学的校务委员会正在向各自学校的领导建议退出该项目,哥伦比亚的师生也要求自己的学校这样做,尽管科克在过去九年里都是董事会的成员,但在诸多事实面前,这样的行为怎能叫人不反感至极?正是国研院的研究开发了橙剂这类被用来在越南丛林中除去树叶的化学除草剂,正是国研院的反暴动技术研究搞出了“地毯式轰炸”这样残暴的战术。换句话说,哥伦比亚大学也参与了战争,手上也不干净 (艾米的口头禅),而唯一合理的行动,就是迫使它不再参与。虽然战争没有停止,但经过了那么多大大小小的失败,劝服哥伦比亚停止参与总能算是个小小的胜利。至于严禁在室内示威抗议,学生们则争辩说,这违反了宪法的第一修正案赋予他们的权利,违反了宪法中的言论自由原则,因此科克的命令完全无效。

过去几个星期里,学民社一直在校园里散发一份请愿书,要求哥伦比亚退出国研院,现在有一千五百名师生的联名支持(弗格森和艾米包括在内),学民社决定用一箭双雕的方式来直面这两个问题,3月27号,也就是现在早已被忘掉的扔馅饼闹剧发生一周之后,一百名学生高举标语牌,无视有关室内纠察与示威的禁令,走进了仿照罗马万神殿风格建造且兼做大学管理中心的罗氏图书馆,牌子上大书“国研院滚蛋!”的字样。艾米是示威的参与者,弗格森的身份仍然是目击记者,学生们在大厅里边走边喊了半个小时的口号后(其中一个还拿着扩音器),上了二楼把请愿书交给了一位学校的高层领导,对方向他们保证一定会把请愿书转交给科克校长之后,游行队伍离开了图书馆,但第二天其中六人却被给予了纪律处分,学民社占了五人,排第一的是拉德,剩下的四人均为指导委员会的成员,据一位院长解释说,之所以参与者共有一百人,受处分的只有六个,是因为能被确认身份的只有这几个。在接下来的两周中,国研院六君子拒绝与院长会面——这是解决纪律问题的标准程序(先私下商讨,然后是所谓的公正处罚——大多数私设的法庭都是如此)——坚持要求他们在公开听证会上接受质询。院长回应说,如果他们不去他的办公室,将会全部被停课。4月22号,他们最终去见了他,但拒绝讨论他们是否参与了国研院示威活动。离开办公室后,他们全部受到了留校察看的处分。

与此同时,马丁·路德·金被谋杀。哈莱姆变成了一年前的纽瓦克,但市长林赛不是阿多尼诺,没有召来国民警卫队或者州警察向示威者发射子弹,离哥伦比亚大学不远处的山坡下,哈莱姆在燃烧,晨边高地本就已经疯狂的气氛,逐渐变成了发高烧时的那种噩梦。4月9号,全校停课一天,向金致哀。只安排了一场活动——在校园中央的圣保罗小教堂举行悼念仪式,该活动最终吸引了一千一百人参加——就在副校长戴维·杜鲁门打算代表哥伦比亚校方致悼词时,一位穿着西服、打着领带的学生从靠近前排的座位上站起来,缓缓朝布道坛走去。马克·拉德——又是他。话筒立即被关掉了。

没有讲稿,没有扩音设备,也不确定有多少人能听清他说话,拉德用柔和的声音对着人群说话。“杜鲁门博士和科克校长,在道德上严重玷污了金博士的记忆,”他说,“多年以来,学校领导一直反对本校的黑人和波多黎各工人组建工会,现在却来颂扬一个曾经竭力帮助清洁工人组织工会的人?他们自己窃取哈莱姆百姓的土地,现在却赞美一个为争取人类尊严而奋斗的人?这些领导一面处罚本校那些参与和平示威的学生,一面又赞美一个宣扬非暴力反抗的人?”他顿了顿,然后重复了一遍开头那句话。“杜鲁门博士和科克校长,在道德上严重玷污了金博士的记忆。因此,我们必须抗议这场猥琐的表演。”话毕,拉德连同四五十名抗议者(黑人白人都有,学生和非学生都有)一起走出了教堂。坐在中间某排的弗格森,默默地为刚刚发生的事鼓掌。干得好,马克,他对自己说,有胆量站出来发声,有你的。

马丁·路德·金遇刺前,推动校园左翼政治活动的有一个组织(学民社)和两个议题(国研院和处分)。随后,出现了第二个组织(学生美国黑人协会)和第三个议题(体育馆),在金的悼念仪式后的两周之内,没人料到会发生、没人想象过竟然可能发生的大事件,开始像所有大事件那样,以种种意想不到和无法想象的方式发生了。

别称“几亩克劳 [8] ”的哥伦比亚体育馆,将要建在哈莱姆的一块公有土地上,也就是拉德先前指控哥伦比亚窃取的地皮——危险、倾圮、白人从来不去的晨边公园,其实就是从哥伦比亚城向下延伸到哈莱姆城的一条陡坡,里面到处是石头和垂死的树木。毫无疑问学校需要一所新的体育馆。哥伦比亚篮球队刚刚赢得了常春藤的冠军,以全国排名第四的成绩晋级全国大学生体育协会锦标赛,现在的体育馆已经超过六十岁,太小太旧,没法用了,但校方和市政府在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签订的合同却史无前例。晨边公园的两英亩土地,将以三千美元一年的总费用象征性地租给哥伦比亚大学,使之成为纽约史上第一家在公用土地上建造私有建筑的私立机构。在下面位于哈莱姆的公园那头,会为当地居民开设一个入口,允许他们进入体育馆中的一个独立体育馆,但后者只占了前者总体空间的百分之十二点五。在本地活动人士施压后,哥伦比亚同意将哈莱姆的比例提升至百分之十五——额外再建一个游泳池和一间更衣室。1967年12月,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主席h拉普·布朗来纽约参加一次社区会议时说:“如果他们修了一层,把它炸掉。如果他们半夜偷偷回来修了三层,把它烧掉。如果他们修建好了九层,那楼就是我们的了。抢过来,也许我们会在周末让他们用一用。”1968年2月19号,哥伦比亚大学新体育馆破土动工。第二天,二十个人来到晨边公园,躺在推土机和翻斗车前面阻止施工现场的工作。六名哥伦比亚学生和六名附近居民被捕,一周过后,一百五十人前来抗议体育馆的修建,其中又有十二名哥伦比亚学生被捕。所有被捕的学生都不是学民社的成员,在那之前体育馆并不是学民社关注的议题,但现在校方拒绝重新考虑其规划,甚至连有关重新考虑本身的讨论都拒绝进行,所以此事很快就成了一个议题,不只学民社,还成了学校所有黑人学生的关注点。

学生美国黑人协会有一百多名成员,在金遇刺前,该组织从未参加任何公开的政治活动,他们关注的是如何让更多黑人被大学录取,与学院院长和部门领导讨论在本科生的教学安排中增加黑人历史和文化的相关课程。和美国那个时代的其他精英院校一样,哥伦比亚的黑人学生屈指可数,很稀少,弗格森在所有本科同学中只有两个黑人朋友,而且交往不深,他的大部分白人熟人也差不多,似乎也没有亲密的黑人朋友。这些黑人学生因为他们的数量而被孤立,因为不和其他群体来往而加倍孤立,毫无疑问,他们在那个传统与权力的白人飞地中有点失落和愤慨,甚至时常会被视为局外人,甚至学校的黑人保安也会拦住他们,要求他们出示身份证明,因为长着黑脸的年轻人不可能是哥伦比亚的学生,他们根本不应该在这里。金去世后,学生美国黑人协会推选出了新的激进领导层,其中一些很优秀,另一些很愤怒,还有一些既优秀又愤怒,但全都和拉德一样大无畏,也就是说,有足够的自信挺身而出,可以像和一个人交流那样面对着一千人讲话,对他们来说最大的议题就是哥伦比亚与哈莱姆的关系,国研院和处分那堆事可以交给白人学生,但体育馆是他们的事。

金的悼念仪式之后两天,格雷森·科克前往弗吉尼亚大学发表演讲,庆祝托马斯·杰斐逊诞辰二百二十五周年(那些日子或许动荡,但也不乏荒谬之事),在那里,这位曾经的政治学家、多家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董事会成员(如美孚石油、ib、联合爱迪生)、在德怀特·d艾森豪威尔将军离开哥大去竞选美国总统之后继任校长一职的格雷森·科克首次发声反对越南战争,但原因并非战争本身有错或者缺乏道义,他说,而是因为它现在祸及国内,接着他发表了几句很快就会传回哥伦比亚校园的话,在本就熊熊燃烧的烈火之上又浇了汽油:“我们现在的年轻人,而且人数十分令人忧虑,不问青红皂白便拒绝任何形式的权威,在对政治虚无主义的理解都混乱不清、似懂非懂的情况下,就堕入其中寻求慰藉,唯一的目标就是破坏。代际的鸿沟如此之阔,潜在的危险如此之大,在我国历史上闻所未闻。”

4月22号,也就是国研院六君子被处留校察看的当天,学民社发表了一份题为《趴到墙上!》的一次性四页报纸,提前为第二天中午的集会造势——据安排,聚会的高潮将是又一场在罗氏图书馆内举行的室内示威活动,十几名或者几十名或者上百名学生将会违反让国研院六君子身陷麻烦的那条规定,以示对他们的支持。其中一篇文章的作者是拉德,他用一封长达八百五十字的公开信,回应了格雷森·科克在弗吉尼亚大学发表的言论。公开信以三小段话结尾: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书页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