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谋求均衡(1101—1102)(1/2)
臣闻迩日传闻道路之言,有姓贾中贵人臂鹞鹘入后院捕逐禽鸟,臣未之信。……岂有仁者之君而务游畋者乎?……恐负宗庙社稷之灵……岂复有暇逐禽兽为乐乎?
——摘自江公望1100年的上疏
登基的第二年,徽宗面临着更多挑战,他需要履行比第一年更多的礼仪职责。这一年不仅有向太后的葬礼,还要修建摆放哲宗画像的大殿,以及第一次举行郊祀祭天。徽宗履行这些职责时,试图建立一个现在被称为“联合政府”的机构,即在朝中吸纳对立双方的成员一起合作。他在中枢机构保留了温和的保守派韩忠彦与温和的改革派曾布,但很多不那么温和的人也被任命为朝官。1101年三月,敢于直谏的陈瓘被召回京城,任命为著作郎 [1] 。徽宗曾经说过,不会让陈瓘在京外留任太久,他果然履行了承诺。
这段时期呈递给徽宗的大量奏疏都保留了下来,尤其是一些保守派起草的奏疏。这有助于我们想象身处徽宗的皇宫内,看看他都接收到哪些信息和想法。上疏之人指出了哪些问题?他们是如何表达事态的紧迫性的?为解决他们发现的问题,他们提出了什么样的建议,或是反对做什么事情?
联合政府
曾布在担任次相一年半多的时间里,不断告诉徽宗要绕开朋党之争,采纳双方的最佳想法,并任用与两派都有往来的官员,只要他们还能做出妥协。尽管还有几位官员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但曾布似乎没能将很多人拉拢到自己一边,相反,两派都觉得他是一个见风使舵的投机分子。
曾布被任命为尚书右仆射的最初几个星期,徽宗听到了很多反对这一任命的意见。台谏官陈次升指责曾布用心险恶、滥用职权、轻视同僚与提拔亲友,等等。曾布还被指责与蔡卞关系密切。 [2] 对于这些批评,曾布丝毫不敢掉以轻心,而是尽可能地在徽宗身上做工作,准备回应。 [3] 1101年正月,向太后去世后不久,徽宗派曾布前去负责修建向太后的陵墓。曾布知道,在他离开皇宫期间,很容易受到别人的攻击,便事先提醒徽宗,但徽宗告诉他无须担心。1101年六月,正如曾布所料,针对他的批评非常猛烈。谏官陈祐连上几封奏疏,列举曾布的种种过错。曾布回到京城后,开始收集这些奏疏,想一一反驳。同时,他提醒徽宗,自己早就料到这种事情会发生。他还告诉徽宗,保守派想驱逐他,这样他们就能“复行元祐之政,则更不由陛下圣意不回也”。徽宗回答说:“安有是理!若更用苏轼、辙为相,则神宗法度无可言者。” [4]
1101年一整年,徽宗始终支持曾布,经常将那些弹劾曾布的官员罢官免职,而支持被罢免者的官员则常常向徽宗进谏,试图使徽宗改变圣意。六月十五日,陈祐被贬至地方任职后,谏官江公望在一次上朝时问徽宗,陈祐说过什么话冒犯了皇上,徽宗回答说,陈祐希望贬逐曾布,并任命李清臣接替他的职务。徽宗补充说:“如此何可容旦夕?”江公望提醒徽宗说,“陛下临御以来,易三言官,逐七谏臣,非天下所期望。” [5]
1101年的年中,徽宗罢免了两府的两位保守派官员(范纯礼和安焘),同时迫切地想更多了解可以成为替代人选的改革派官员。七月初三上朝时,徽宗要求大臣们提供两份名单,一份是在元祐年间诋毁神宗朝政的官员,另一份是可以提拔为朝官的地方官。作为回应,曾布鼓励徽宗保持两派联合的态度,不要偏向元祐派或绍述派。他引用了另一位官员江公望的建议:“左不可用轼、辙,右不可用京、卞。” [6]
陈瓘一直等了好几个月才开始攻击曾布。八月初三,他交给曾布一封批评的信,随后按照官方流程向皇上呈递。徽宗看到这封信后,对曾布说:“如此报恩地邪?”曾布对信中提到的几件事进行了辩解。一件是在撰修神宗实录时采用了王安石的《日录》。对曾布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资料来源,因为它记录了神宗与大臣们日常面对面的谈话。徽宗说:“卿一向引瓘,又欲除左右史,朕道不中,议论太偏,今日如何?”曾布只好承认自己看错了人。韩忠彦和在场的大臣主张将陈瓘贬至州郡任职。徽宗提出要更严厉地惩罚陈瓘时,韩忠彦和陆佃都进行劝阻,说:“瓘之言诚过当,若责瓘,则瓘更以此得名,曾布必能容瓘。” [7] 曾布原本希望通过提拔一些知名的反对派,让他们支持他的联合政府战略,但在陈瓘身上,曾布显然并没有成功。
几天后,徽宗对两名大臣说:“元祐人逐大半,(陈瓘)尚敢如此。曾布以一身当众人挤排,诚不易。卿等且以朕意,再三慰劳之。”当天晚些时候,曾布独自拜见徽宗。徽宗向他透露,自己已不愿意再保持中立,并对曾布说“先朝法度,多未修举”,而且“元祐小人,不可不逐”。但曾布仍然不想放弃,他试图通过自责来让徽宗息怒。徽宗随即问他:“卿何所畏?卿多随顺元祐人。”显然,一些改革者对徽宗说过,曾布与保守派走得太近。曾布否认自己惧怕任何人,但承认很少有人像他这样独立。不过曾布对徽宗说:“若言臣随顺及畏元祐人,不知圣意谓为如何?”徽宗笑道,自己是因为别人问起才提到这件事。 [8]
上天示警
徽宗的身边从来都不缺乏建议。大臣们可以说,他们听到了关于徽宗做了某事的谣传,但他们并不相信皇上真的做过,以此来间接地批评徽宗。正如本章开头的题词中所示,江公望就是使用这种策略批评了狩猎的问题。显然,像徽宗这样恪于职守的统治者不应当把时间浪费在猎杀鸟兽上面。在江公望看来,狩猎的唯一正当理由是为祭祀祖先获取一些肉食。他还提出了两条反对狩猎的理由:第一,这件事很危险;第二,这件事也很昂贵,因为一旦有人捕获了一只鸟,皇帝就得进行赏赐。把钱花在这些事情上,对于那些通过艰辛劳作为朝廷提供资金的庶民百姓而言,是很不尊重的。最后,他在奏疏中鼓励徽宗畋猎于“仁义之场”,游观于“六经之囿”。由于儒家自古以来一直反对皇家狩猎,徽宗也许并没有把江公望的奏疏太放在心上。 [9]
徽宗在位最初两年半里收到的措辞最为强烈的奏疏,是根据天象示警危言耸听地进谏重新考虑官员任命等决定。在这一点上,上疏者继承了周朝和汉朝以来的悠久传统,就是让统治者成为天象异常的替罪羊。 [10] 批评者及皇帝做出回应时使用的语言都有固定的模式,但这也不会阻止各个派系利用这些征兆达到自己的目的,或是将自己的意图强加于这些征兆之上。 [11] 按照要求,徽宗应当谦恭地回应这些奏疏,并心甘情愿地承担责任。徽宗登基三个月后,司天监预测到了一次日食,尽管当时的日食预测已经非常准确,但人们仍然期待徽宗宣布,他将日食视作上天的警示。曾肇代拟了一份诏书,表示徽宗已经为即将到来的事件受到了适度的惩罚。皇帝在诏书中说,天象异常不可能毫无意义,“凡朕躬之阙失,若左右之忠邪,政令之否臧,风俗之美恶,朝廷之德泽有不下究;闾阎之疾苦有不上闻,咸听直言,毋有忌讳”。 [12]
在随后的两年中,还出现了几次异常星相,例如,七月份发生了一次火星之行失常(偏移轨道),次年(1101年)正月,天空中出现赤气(可能是北极光)。 [13] 韩宗武、陈瓘、邹浩、朱肱、江公望、曾肇、王觌和任伯雨等官员评论这些现象的奏疏都保存了下来。 [14] 例如,陈瓘在查询了历代史书中的星相专著后,于1100年七月向皇帝呈递了一份长篇奏疏。他认为,在日食之后紧跟着出现火星之行失常是非常不吉利的。他引用了汉代儒学大师董仲舒的话:“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最后,陈瓘还上奏说,仁宗编纂了一部关于历朝灾异的书,名为《洪范政鉴》,共十二卷。陈瓘称,每当天象发生变化,仁宗就会查阅这本书。他认为这本书可能还在皇宫中,建议设法找到它。 [15]
任伯雨的上疏是关于赤气的。在前几位皇帝在位时(以及先前的朝代中)也有过几次五色之气的报告,但似乎并未有一致的解释。《宋史》中记录的最近一次观测到这种现象是在1088年和1099年。神宗在位期间(1069年十一月),王珪将赤气解释为吉兆,预示着皇帝很快就会有一个皇子降生,并在宫廷宴会上赋诗一首。 [16] 然而,发生在徽宗统治第一年年底的这次赤气,任伯雨确信是一个可怕的警示,“盖天之于人君,犹父之于其子,爱之深则教之至,数有灭异,或者欲陛下戒惧以谨厥初欤”?
正岁之始,建寅之月,其卦为“泰”,年方改元,时方孟春,月居正首,日为壬戌。是陛下本命, [17] 而赤气起于莫夜之幽。以一日言之,日为阳,夜为阴。以四方言之,东南方为阳,西北方为阴。以五色推之,赤为阳,黑与白为阴。以事推之,朝廷为阳,宫禁为阴;中国为阳,夷狄为阴;君子为阳,小人为阴;德为阳,兵为阴。……此宫禁阴谋,下干上之证也。渐冲正西,散而为白,而白主兵,此夷狄窃发之证也。 [18]
任伯雨在奏疏中旁征博引,想要引起皇上的警惕。他从日期、方位和气体颜色等方面进行了分析。为了表明每种迹象都预示着凶兆,他还借用阴阳、五行及本命的概念。此外,他又引用《汉书·五行志》作为权威来证实这种负面的预测,并指出唐朝在赤气经常出现的时期政府不断衰落。
红色本身并非不吉利,反而常与喜庆联系在一起,因此有些官员将赤气解释为一种吉兆。又过了半个月,向太后驾崩后,任伯雨另上一疏来反驳这些官员的观点:
未半月,果有皇太后上仙之祸,其为灾变,亦已明矣。今来亳州、兖州、河中府奏言:因建置道场,获此祥应。且赤气所起,天下皆见,如何敢移易方位,增添景象,公肆欺谀,以愚群听?窃以天人之际,道固幽远,灾祥之出,殆不虚示。岂佞夫纤人,败坏大体,诡辞异说,指灾为祥,以轻侮天命,幻惑人主? [19]
根据《宋史》记载,任伯雨在担任“言事官”的半年中,共上一百零八份奏疏。其他大臣建议他少写一些,但他不为所动。 [20]
1101年六月,京城里一座与皇室往来密切的宫观遭到雷击后被烧毁。王觌在上疏中提到,徽宗对这场火灾的迅速反应是立刻前去举行了一场道教仪式:“陛下夜不俟旦,申敕攸司,于延福宫设醮谢咎。”他称赞徽宗对天意立即做出回应的诚意,但暗示徽宗没有采取正确的行动。王觌引用汉代经典,指出一旦统治者不能辨明贤人和小人、背离正确轨道,也不够节俭时,就会发生火灾。他认为,除非徽宗能看到自己在这些方面的不足,否则,吉兆就不会显示,而凶兆则会经常出现。 [21]
徽宗在位前两年所接到的报告征兆的奏疏,现存的大部分是保守派提出的警告。 [22] 然而,奏疏措辞和策略却是两派都惯常采用的,这一比例也只是反映了改革派与保守派奏疏留存下来的数量差异。1102年中,改革派殿中侍御史钱遹弹劾曾布:“况日食、地震、星变、旱灾,岂盛时常度之或愆,乃柄臣不公之所召,人神共怒,天地不容。” [23] 当然,徽宗仍是最终负责的人,因为是他任命了曾布,但他也可以通过罢免曾布轻而易举地扭转局势。
徽宗登上皇位最初两年,祥瑞的记录非常少。1100年九月,有人报告称,在徽宗继位前居住的府第(已改为龙德宫)里长出了象征吉祥的灵芝,徽宗随后亲自乘坐皇家马车前去拜访他的弟弟赵似,陈瓘和陈师锡都因为这件事上疏皇帝,想必是有人向皇上报告了这个吉兆,但陈师锡以此来提醒徽宗,不要将这类事情太放在心上。尽管他承认这种现象是因为圣人的存在而传递的吉兆,但他想对徽宗强调,前朝皇帝都叮嘱大臣不要针对吉兆上疏,因为最好不要过于自信,而要认为目前还未臻于完美:“甘露降,醴泉出,麟凤至,朱草生,理之自然,物之遂性耳。佞人乃谓之祥瑞,称颂归美,以骄帝王之心,祖宗所以戒之。” [24]
而陈瓘则采用了另一种策略,他在奏疏中说:“伏闻车驾将幸蔡王外第,都下之人老幼相传,欢呼鼓舞,愿瞻天表。人心所归,于此可见。”让老百姓面睹圣颜是没有问题的,但应当是为值得的事情,比如为百姓祈福。如果徽宗不谨慎的话,人们就会传言说他只对吉兆感兴趣,那么“天下之人将有不远万里而献芝者矣”。 [25]
那么,这些奏疏对徽宗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呢?它们似乎并没有使他认识到,奏告征兆只是浪费时间或精力。相反,徽宗似乎已经养成了对于吉兆奏报的兴趣,希望以此来逆转他听到的所有凶兆。
景灵宫
哲宗的葬礼后不到五个月,向太后驾崩(1100年正月十三日),皇宫不得不再次举行大型葬礼。太后的葬礼程序要比哲宗的葬礼简略很多,也许部分原因在于她被安葬在神宗陵墓的一间侧室内。陵墓方面的工作从1101年二月十九日开始,灵柩于1101年四月十七日送到陵墓旁,下葬时间在1101年五月初六。 [26]
在哲宗驾崩一年后,仍有一些与先帝去世相关的事情悬而未决。首先是为他在景灵宫布置的供奉灵位。景灵宫是摆放皇室祖先塑像的地方。在徽宗的时代,在皇宫之外,开封主要有两个地点供奉皇室祖先——太庙供奉的是刻有祖先名字和尊号的木牌,遵照儒家经典中规定的礼仪祭拜,而景灵宫奉祀的则是之前皇帝和皇后的彩塑,遵守道教礼仪。 [27] 这个供奉塑像的宫观与传统的礼经没有联系,完全是宋代的创新。宋朝初期,皇帝将父母的画像摆放在京城周围十几座寺观之中,让那些道士与和尚为他们祈祷。真宗发现宋朝的创始人是玉皇大帝/黄帝的后裔,便将这两位尊为圣祖,在皇宫正南面为他们修建了一座很大的宫院,即景灵宫。后来,这座宫院内又供奉了几位皇帝的塑像,但都没有形成系统的制度,直到1082年,神宗决定把宋朝所有皇帝和皇后的塑像都集中在景灵宫奉祀。这样,景灵宫的面积必须扩大,为此花费了十二万贯,补偿那些房屋被占用的老百姓。 [28]
景灵宫的扩建工程于1082年完工之后,所有前代皇帝、皇后坐在龙椅上的粉彩塑像都被供奉在那里。按照族谱的顺序,所有殿堂分为三个级别。首先是供奉圣祖的大殿,中间是六个大殿,分别供奉先前的五位皇帝、太祖与太宗的父亲,第三等级有五个大殿,供奉先前五位皇帝的皇后(英宗的皇后,也就是神宗的母亲,当时仍然在世)。供奉每位皇帝的殿内有三座塑像:皇帝本人及其最为显赫的两位大臣,他们也与皇帝一同接受供奉。在殿内墙壁上,还绘有一些当朝大臣的画像。皇帝每年要四次亲临景灵宫,举行四个季节的祭祀仪式,陪同的还有文武百官和宫廷待从。每当到了先朝皇帝或皇后的周年忌日,僧侣和道士要去相应的大殿作法事,由宰相率领文武百官前去上香。在徽宗朝,每年大约有二十次这类活动,平均每月有一两次。在忌日的第二天,皇后还要带领一些宫女进行祭奠。
神宗在扩建景灵宫时,并没有为自己或后世的宋朝皇帝准备供奉的殿堂。神宗驾崩下葬、灵位被供奉在太庙后,有位大臣上疏建议以节俭的方式安置神宗的塑像。这位大臣认为,扩大景灵宫的占地面积将干扰附近百姓的生活。作为替代方案,皇后的塑像可以移入丈夫的大殿中,这样就能空出一些房间。当时是高太后摄政,她没有同意搬动皇后们的塑像,但也不想扩建场地,因此,她建议在神宗的父亲英宗的殿堂后面为神宗再修一座殿堂。 [29]
徽宗还是亲王时,每次参加景灵宫举行的四时祭祀,都能切身感受到给予先朝皇帝和给予其父亲不同空间的待遇。徽宗登上皇位后,决定改变这种怠慢。徽宗确定的方案是在御街的另一侧、正对着景灵宫的地点,再修建一座祠庙,称为景灵西宫(见图11)。神宗是这座庙院首要供奉的祖先,哲宗则被视为神宗的第一位后代。 [30]
景灵西宫的碑文描述了徽宗是如何做出这一决定的,碑文由宰相曾布和韩忠彦起草,但实际上是由曾布的儿子曾纡起草。毫无疑问,碑文中的故事是按照他们认为徽宗希望的方式进行讲述:开始先介绍景灵宫的历史,包括由真宗创建,尤其称赞了神宗使这座建筑变得更加雄伟壮丽。每个殿堂的名称也根据供奉先皇的业绩一一进行了解释。然后,碑文内容转向徽宗:
今皇帝践祚之七月,哲宗复土泰陵,议广原庙于显承殿之左。一日,顾谓辅臣曰:“神考盛德大业越冠古今,而原庙之制实始元丰,惟显承僻处一隅,日迫廛市,无以称崇报之重,宜改营新宫于驰道之西,奉神考为馆御之首,诏示万世尊异之意。”君臣踊跃,附合为一,退而表请其事,诏曰恭依。 [31] 曲士腐儒有以为不当迁者,皇帝持其说益坚,卒破浮议,计不中却。
接着,碑文作者赞扬了神宗和他推行的新政,例如对学校、考试、役法和军队制度的改革,还提到了此后发生的两次政治波动。然后他们称赞徽宗的美德、智慧、魄力以及对轻重缓急的判断。他们还报告说,在修建新庙宇时,一切都是效仿旧庙的形式,没有添加任何多余的奢华。此外,还解释了为神宗、哲宗和神宗的皇后们新建的殿、门的名称。新建筑共有640个房间。 [32] 碑文中还说,整个建设工程用时不到一年,民工和附近百姓都没有任何抱怨。新庙宇距离皇宫前门百步之遥,百姓都摩肩接踵地来观看。在碑文最后,作者还加上了典型的奉承话:“非皇帝睿哲至诚出于天性,而不怵于卑近之说,又何以臻此哉!” [33]
这篇碑文中提到的“卑近”小人的批评,无疑包括了陈瓘,因为他屡次上疏反对这项工程。陈瓘在奏疏中列出了反对修建新庙的五条理由。第一,原庙的左边是尊位,但新庙正好建在西边,不符合经旨;第二,新庙建在原刑部旧址,而刑部是执行死刑的地方,因此“杀气”太盛;第三,虽然这个地址现在被官府占据,而非民宅,但这些官府也要迁址,而官府新迁的地点仍会占用民宅;第四,神宗一直想将供奉祖先的宗庙合在一起,但新的计划却要把它们分开;第五,不应惊扰死者。陈瓘将扩建景灵宫的责任归咎于蔡京,但蔡京称,神宗已经提及日后需要扩建,并从权威的《实录》上找出一段话作为证据。陈瓘确信这个证据是蔡京捏造的。 [34]
1101年十二月,神宗的神主被供奉在景灵西宫,1102年三月,哲宗的神主也被供奉在那里。和以前一样,神宗和哲宗朝的重要大臣也绘于殿堂的墙壁上。由于当时徽宗朝中同时任用了改革派和保守派,两个派系均有成员被绘于庙宇墙壁之上。1102年四月,徽宗为景灵西宫写了一篇赞文,九天后,他的宰臣也为景灵西宫写了颂。 [35] 但现在这些文章都没有存世。
郊祭
还没等神宗的神主供奉起来,徽宗就不得不去南郊祭坛主持自己的第一次祀天仪式了。三年前,亦即1098年,徽宗就在效祀祭天中担任亚献,这件事对于皇帝的弟弟或儿子来说稀松平常,因此他对整个祭祀仪式过程已经相当熟悉,例如,陪同皇帝前往祭坛的官员行列、他必须数次登上的祭坛的高度、演奏的音乐、表演的舞蹈,等等。然而,他依然有很多内容需要学习。
尽管皇帝郊祀仪式已经有几百年历史,但祭祀仪式究竟应当在何处、何时以及怎样进行,仍有很多争论。《周礼》中说,祀天礼应当于冬至在圜丘进行,祭地则应当于夏至在方丘进行,而《礼记》中只提到郊祭,却没有说祭坛的形状。历史上很多朝代是把祀天和祭地分开,分别在夏至和冬至进行,但在宋朝的前一百年中,祀天与祭地是合祭,每三年在冬至合祭天地于南郊圜丘。 [36] 这种合祭仪式是否符合经典,神宗还存有疑问,便让大臣们商议合祭形式是否恰当。正反两种观点都有很多支持者。最后神宗还是决定将祭祀天地的仪式分开,在1080年冬至祀天时,就没有设置祭地的神坛,而1083年则分别进行了祀天和祭地仪式。哲宗即位后,这一话题再次引起争论。高太后决定将合祭作为一种权宜之计。哲宗亲政后,张商英和许多大臣,包括蔡京在内,都劝说哲宗恢复分别祭祀的仪式。通过这件事可以看出,尽管礼仪原本应当建立秩序,但在宫廷中,它很容易就成为争论的起源,或是表达反对意见的工具。 [37]
1101年,徽宗不得不考虑这些问题。据说,他希望在夏至亲赴北郊主持祭地仪式,但他手下的高级官员反对这种做法。到了八月份,恢复合祭的想法被提出,徽宗先是下诏同意,但五天后又改变了主意。 [38] 大臣周常对礼仪有丰富经验,他向徽宗解释了神宗和哲宗朝在这些争论背后的担忧,以及参加争论的都有哪些大臣。一些大臣主要是担心所花的费用,有些则反对在酷暑时举行重要仪式,建议择日祭祀,还有一些人则建议应当由大臣而非皇帝本人主持夏祭,等等。周常认为,既然徽宗希望恢复神宗时的做法,就应当让大臣们就合祭、分祭礼制进行一次辩论。谏官彭汝霖提出反对合祭后,韩忠彦就关于礼仪之事进行辩论表示质疑,他说:“神祇非差除,比被台谏攻便罢。”曾布支持分祭,指出惧怕夏天炎热不应阻止大家心怀诚意地祭祀天地。徽宗同意曾布的意见,暂时取消了合祭。 [39]
准备祭祀礼仪是一件大事,有很多小细节要解决。例如,当时在尚书省任职的陆佃请求徽宗同意,使用银子而不是金子去装饰放置裘皮大衣的箱子,徽宗反问道:“匣必用饰邪?”陆佃承认,这并不是礼仪的要求,只是以往的惯常做法。于是徽宗决定不对箱子进行装饰。 [40] 1100年十一月十四日,徽宗同意中书省、门下省的请求,将仪仗卫队的人数定为21575人。同一天,大乐局奏报说,自景祐(1034—1037)以来,祭祀时只有一套音乐,但既然现在祀天和祭地不再一起进行了,有些音乐也就不再适合了,要谱一些新的。徽宗亲自谱写了一首“降神曲”和一首“送神曲”。 [41]
这些仪式让徽宗和他的重要大臣们忙碌了好几天,因为皇帝要连续三天在不同地点主持凌晨的祭祀活动。曾布记录了当时一些事件的细节。在景灵宫宣布大祭开始的那天,下雪是一个恼人的问题。
十一月戊寅凌晨,导驾官立班大庆殿前,导步辇至宣德门外,升玉辂,登马导至景灵宫,行礼毕,赴太庙。平旦雪意甚暴,既入太庙,即大雪。出巡仗至朱雀门,其势未已,卫士皆沾湿。上顾语云:“雪甚好,但不及时。”及赴太庙,雪益甚,二鼓未已。上遣御药黄经臣至二相所,传宣问:“雪不止,来日若大风雪,何以出郊?”布云:“今二十一日。郊礼尚在后日,无不晴之理。”经臣云:“只恐风雪难行。”布云;“雪虽大,有司扫除道路,必无妨阻。但稍冲冒,无如之何。兼雪势暴,必不久。况乘舆顺动,理无不晴。若更大雪,亦须出郊。必不可升坛,则须于端诚殿望祭。此不易之理。已降御札颁告天下,何可中辍?”经臣亦称善,乃云:“左相韩忠彦欲于大庆殿望祭。”布云:“必不可。但以此回奏。”
经臣退,遂约执政会左相斋室,仍草一札子以往。左相犹有大庆之议。左辖陆佃云:“右相之言不可易。兼恐无不晴之理。若还就大庆,是日却晴霁,奈何?”布遂手写札子,与二府签书讫进入,议遂定。上闻之,甚喜。有识者亦云:“临大事当如此。”
第二天,徽宗要在太庙宣布行礼。
中夜,雪果止。五更,上朝享九室,布以礼仪使赞引就罍洗之际,已见月色。上喜云:“月色皎然。”布不敢对。再诣罍洗,上云:“已见月色。”布云:“无不晴之理。”上奠瓒至神宗室,流涕被面。至再入室酌酒,又泣不已。左右皆为之感泣。
是日,闻上却常膳蔬食以祷。己卯黎明,自太庙斋殿步出庙门,升玉辂,然景色已开霁,时见日色。巳午间至青城,晚遂晴,见日。五使巡仗至玉津园,夕阳满野,人情莫不欣悦。
在青城住了一晚,郊祀于次日凌晨正式开始。
庚辰四鼓,赴郊坛幕次,少顷,乘舆至大次,布跪奏于帘前,请皇帝行礼(景灵、太庙皆然),遂导至小次前升坛奠币,再诣罍洗,又升坛酌献。天色晴明,星斗灿然,无复纤云。上屡顾云:“星斗灿然。”至小次前,又宣谕布云:“圣心诚敬,天意感格,固须如此。”
接下来举行宴会,有位大臣可能是由于中风突然摔倒,宴会因此被打断。徽宗命人过去协助,并传唤太医前来治疗。
及亚献升,有司请上就小次,而终不许,东向端立。至望燎,布跪奏礼毕,导还大次。故事,礼仪使立于帘外,俟礼部奏解严乃退。上谕都知阎守勤、阎安中,令照管布出地门,恐马队至难出,恩非常也,众皆叹息,以为眷厚。
五鼓,二府称贺于端诚殿。黎明,升辇还内。先是,礼毕,又遣中使传宣布以车驾还内,一行仪卫,并令攒行,不得壅阏。布遂关卤簿司及告报三帅,令依圣旨。及登辇,一行仪仗,无复阻滞。比未及巳时,已至端门。左相乃大礼使,传宣乃以属布,众皆怪之。少选,登楼肆赦。 [42]
徽宗从首次主持郊祭到最后一次行礼,从来没有报怨过皇帝必须履行的礼仪职责。他也从未被批评对待礼仪过于轻慢,或是敷衍了事,更没有拒绝过这方面的义务。从徽宗颁布的许多行使礼仪的诏书可以推断出,他精于运用国家祭礼的语言,也很乐于这样做。在徽宗履行这些礼仪职责时,宗教信仰可能是其中一个因素,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没考虑过政治因素。重大的典礼都是徽宗与大臣一同完成的,而这有助于潜在地加深他们的感情。
财政事务
在徽宗的时代,人们知道自己生活的社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富裕——有更多的货币流通,更丰富的实物供应,更多人能负担教育,等等。然而,政府依旧经常资金短缺。 [43] 多数奏疏似乎都是政府收入不足及其带来的局限,而不是关乎通常被视为整体经济各个要素的那些方面,如贸易增长、农业和交通等。
在徽宗即位的前三年里,不得不批准因前代皇帝而产生的一些巨额开支,包括:为前任皇帝修建陵墓,为边疆军队提供资金,以及举行三年一次的郊祀。根据传统,这些重大的典礼还要大量赏赐士兵与官员,总费用超过一千万贯铜钱(当时的岁入总额至少超过一亿贯)。 [44] 徽宗自己也发起了一些新的建筑工程,其中最著名的是耗资巨大的景灵西宫。此外,即使是按惯例给前任皇帝的嫔妃加封,也要花费一大笔钱,因为她们的月钱动辄几千贯。 [45]
那么,徽宗是否了解这些财政事务呢?在即位的前几个月,徽宗要做出很多涉及巨额开销的决定,但大臣们向他禀告时只提到了礼仪或先例,而没有预算方面的问题。就这样,前任皇帝的嫔妃统统得到了加封,她们的补贴也会相应增加,而哲宗朝在两府效力的老臣每人也被赏赐二百至四百两黄金,没有人建议花费较少的替代方案。即使是修建哲宗陵墓的费用,似乎也没有人直接提到过。
大臣们迟迟不与徽宗讨论政府收支的细节,也许部分原因在于当时的账目太复杂了。首先,记账不是采用一个统一单位,而是同时用了多种计量单位:铜钱的单位是贯(字面意义是指通过中间的孔串起来的一千枚铜钱),白银单位为两,粮食单位是担,丝绸以匹计,还有各州及外国上贡的各种物品。尽管在铜钱、银两、粮食和丝绸等主要物品的计量单位之间有一个粗略的兑换率,但不同物品间的价格波动时有发生。而且,税赋征收和花费支用都是以各种物品形式,必须有适当的运输和储存方式。就连二府大臣也发现,很难汇总政府共收入了多少钱,而这些收入又从何处而来。他们无法把全国预算列在一张纸上呈给徽宗看,也无法用一张纸将全国所有资产汇总出来。
当然,徽宗也逐渐理解了分配给政府的收入与分配给皇家藏库(当时被称为内藏库)收入之间的不同。属于政府的税收与开支由普通的政府官员处理。户部掌管这些事务,相关的大臣通过上疏讨论这些问题,并对如何使用这些收入提出建议。但政府官员不会知道皇家藏库的账目,因为这些账目被视为皇帝的私人财产。只有少数几个宦官掌管皇家藏库,监控着里面的存款和支出,而这些都属于机密。由于皇家藏库的收支平衡通常会好于政府藏库,因此,皇帝每年都要向政府账目上转入一些钱,还经常批准一些贷款,这已成为一种惯例。
土地税入中有三分之二留在地方,作为各县、州和路的开销。如果郝若贝(robert harell)的计算和预测准确合理的话,那么,在1093年,另外三分之一上缴至京师的土地税大约占中央政府与皇家藏库总收入的30,其余70则来自国家贸易机构和专卖、雇佣服役的各项费用、向城市商人征收的销售税、铸币利润,以及其他各种来源。在支出方面,军队中至少五十万士兵的薪水是最大的一部分,超过总支出的30。相比之下,宫廷的花销还不到总支出的5。 [46]
皇帝与中央政府的收入被储存在一百多个仓库和藏库内,有些建在皇宫内,但大多数都分散在开封及其郊区。从宋朝伊始,左藏库就一直是政府储存钱币和贵重金属的主要仓库。它位于皇宫的正南,在相国寺和御街之间。965年,宋朝开国皇帝宋太祖设立了封桩库,作为内藏库之一,目的就是储存各种资源以备战时使用。而对于其他比较普通的皇家花费,则从内藏库和宋朝第二位皇帝太宗设立的景福殿库支出。这两座库都建在皇宫内。1040年,神宗将几个储存国内外进贡物品的仓库合并起来,建立了神御库,这是另外一座专门储存皇家财物的仓库。 [47] 神宗还建立了一座新库,称为元丰库,位于新城墙东边、临近虹桥的地方。元丰库建于1080年,最开始时收存国家酒类专卖和运营渡船的利润,目的是储存物资以后收回燕云十六州——这个地区在唐朝时曾是中原王朝的土地,但自10世纪中期以来一直被辽国占领。后来,元丰库也开始接受从国家专营的其他贸易中获得的资金,只有在宰相与皇帝都批准的情况下才可以支出。因此,它被视为宰相的藏库。在皇宫外,沿着汴河还有几座仓库,存放各州作为税赋收上来的米谷。例如,在东水门附近有广济仓,存放河南收上来的粮食;从东水门至南城墙一侧陈州门之间,共有五座谷仓,储存从江淮一带收来的粮食。 [48] 大部分税粮缴纳到政府仓库,但也有几个州的税被分配给内藏库。
内藏库收存的物资包括:各州上贡给皇帝的物品,一来作为标准化的礼物进贡,二来皇宫中也确实需要这些东西;外国进贡的物资;政府专营盐、酒、茶的利润;海上贸易关税;皇家铸币厂制造的钱币;政府金矿、银矿的收入;其他税务收入的规定比例;以及政府账目中的盈余。 [49]
在1069年实施新政之前,大约10—15的全国收入都处于皇帝的控制下。 [50] 一项支出是由政府还是内藏库支付,似乎经常是临时决定的。因此,尽管内藏库要支付建设工程、皇宫维修的费用,并为皇室成员的出生、嫁娶或死亡承担必要的礼物开支,但政府也要为很多在皇宫工作的人支付薪酬,包括护卫、厨子,以及在皇宫内仓库和作坊中工作的人员,甚至还要支付亲王和公主的月钱,宫女出宫时也要付给她们一笔钱。政府财政还要为皇室宗亲的住房和补贴付费。但另一方面,尽管政府承担士兵的军饷,但在战争时期,内藏库也往往要做出大量贡献,尤其是在凯旋后对将士们的赏赐。发生饥荒、洪水或自然灾害时,内藏库也是救灾资金的主要来源。对于皇帝驾崩后的巨大开销,包括修建陵墓和赏赐参与葬礼人员的礼物,则要进行分摊;政府承担大部分的安葬费用,而内藏库负责大部分的礼仪费用。此外,内藏库的盈余也为皇帝提供了一些自由空间,即使大臣们反对,皇帝也可以推进一些项目。根据郝若贝的分析,正是由于内藏库在1069年前已积累了足够的盈余,才使神宗能够以此为新政提供资金。 [51]
在徽宗登上皇位几个月后,大臣们开始向他提起预算的事,尤其是在西北地区防守青唐所需的物资。1100年四月,在一次上朝时,徽宗批准了陕西驻军请求的相当于一百万贯的物资。在五月份的一次上朝,吕惠卿在奏疏中提到了镇守边境的士兵缺乏足够的粮食。次月,朝廷听说山西一个州只剩不到十天的军队供给,随即要转运使上报其他地方的供给情况。当月,徽宗得知,河北的税收不足以支付边界十七个州的开销,因此,政府每年不得不向它们提供相当于两百万贯的物资。六月,曾布在一次上朝时与徽宗讨论新政采取的财政措施。曾布告诉徽宗,茶马司每年带来两百万收入(单位可能是贯),可以用来购买两万匹马。徽宗回应说,免役法带来的收入也是预算的一个重要部分。八月,徽宗同意从内藏库转出两百万贯,为陕西的军队提供补给。 [52]
到了1100年十月,徽宗不断接到财政方面的奏疏。当时在户部的虞策称,政府目前的收入要比几十年前少得多,必须厉行节俭。次年正月,范纯粹上疏,认为必须为财政职务挑选更优秀的人才,还指出西北三路卖官鬻爵增加收入,存在着问题。他说:“富民猾商,损钱千万,则可任三子。”几个月后,他又因为河北修建防御工事造成的压力上疏,因为粮食价格上涨,士兵的军饷都不够吃饱饭。 [53] 1101年三月,陈次升也呈递了一份奏疏,提出了多条道德建议,其中包括提升自身修养,用仁爱惠及百姓。在“崇俭”的标题下,他举出了一些历史上的例子,说明那些摒弃奢华生活的统治者因此繁荣昌盛,而沉迷于此的统治者则将失去一切。他称,喜欢奢侈和新奇之物在当时尤其有害。徽宗应当视道德为华,以仁义为丽,珍玩奇货会导致国家灭亡,而珠玉锦锈则可能使人迷失心志。 [54]
在徽宗登基第二年的年中,安焘上疏称,神宗统治时,皇帝和政府的藏库都是满的,但现在却全空了,原因就是要为边境提供军费。他向徽宗建议,应当遣散冗员,鼓励所有人节俭,并严格遵守预算来削减开支。 [55] 次月,陈瓘也在一份题为《国用须知》的长篇奏疏中称,政府的府库已经空虚。奏疏中提到,从1100年九月至1101年三月,连下五道诏书,令各路将酒类专卖和常平仓中获利的一半进献给京师。在陈瓘看来,这就是一个取之于民却不用之于民的例子。 [56] 陈瓘认为,各州各县积累的财富应该留在当地,以备不时之需。神宗在1084年从常平仓与其他机构中取出两百万贯用于边防,陈瓘说这是一个仅持续了三年的权宜之计。用各地三十年的积累去帮助一个地方,这怎么能公平呢?陈瓘感觉全国的财富都挪用到边防开支上了。他还想说明,神宗决不会这样做。“今则边方用度百倍于昔,转运司匮乏迫窘异于平时。”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通过上述五份诏书,各州各县的积累都被没收了,但财政短缺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57] 陈瓘承认,他不太了解政府财务的很多细节,因此提不出解决方案。但他暗示,有魄力的统治者能够解决这些问题,也不会过于压榨国内比较富裕的地区。
除了前述奏疏,陈瓘还同时呈递了另外一份当面对奏疏,反对《实录》的编撰方式,并第三次弹劾曾布。后来,徽宗见到曾布说道,陈瓘并没有因为曾布的举荐而感激他。作为回应,曾布反驳对他耗尽三十年积蓄的指责:“神宗理财,虽累岁甲兵,而所至府库充积。元祐中非理耗散,又有出无入,故仓库为之一空。乃以臣坏三十年根本之计,恐未公也。” [58] 换句话说,曾布并没有否认国库空虚,只是针对责任在谁进行了反驳。
徽宗和他的大臣们是否成功学到了如何在一起合作呢?在徽宗登基后的第二年和第三年,有一群经验丰富、个人年龄都足以做徽宗父亲或祖父的大臣继续辅佐他进行复杂的国家治理。这是双向学习的过程:一方面,徽宗更明白事情应该怎么去做;另一方面,大臣们也逐渐找到了引起徽宗注意或激起其兴趣的方法。他们希望对皇帝产生有益的影响,但同时也不得不考虑他的个性和偏好。由于几百名官员都可以向徽宗呈递奏疏,他们无法控制皇帝收到的所有信息,而且徽宗也许会对他们议程表上无关紧要的事情产生强烈兴趣,例如,徽宗亲自过问如何安排摆放祖先神像的殿堂。在景灵宫扩建工程竣工之时,大臣们可能已经逐渐意识到,徽宗对规划建筑工程和新建筑建成有极浓的兴致。
在这两年中,徽宗必须批阅大量的官员奏疏,也必须习惯于为政府的所有过失承担责任,包括异常天气和日食现象。他被告知,在阅读奏疏时要考虑到其中的夸大之辞,但要分辨出上疏官员什么时候只是略微夸张,什么时候又在无限夸大,仍然不是件容易的事。例如,所有藏库真的都空了吗,还是比之前少了一些而已,抑或只是比人们所希望的少一些?正如徽宗自己意识到的那样,皇帝的职责中包含了很多令人厌烦的事情。
1102年,徽宗逐步赶走了他在1100年召回京城的大部分保守派。五月,他罢免了韩忠彦。几个星期后(六月),两面不讨好的曾布也被罢免。同时,一些改革派被提拔到两府任职,包括六月任命赵挺之,七月任命蔡京,八月是张商英,还有十月的蔡卞。 [59]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