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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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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难以隐藏的对生命的饥渴。

他本应缓缓滑行前进,但现在却跳跃着。哈拉德要是看到,一定会说他像发情期的雄鹿一样莽撞。

生命与存在的本质就是一种奇迹,充实,无所缺憾。

当他来到斯德哥尔摩,搬到阿姨家里后,他就避免长时间窝在阿姨家里,积极地熟悉城市各区域环境,使整座城市变成自己的地盘。

他乘坐地铁来回往返,试图熟悉所有路线与车站名称。疗养院广场、圣艾瑞克广场、欧登广场、地院法官路、茅草广场,最后是地铁中央站。他在中央站转到地铁红线,往北依序是东矿广场、体育馆、皇家工学院,最后是斯德哥尔摩大学。这学期,他在大学修读数门艺术学概论的课程,只是为了取得助学金。若往反方向走,是他还没去过的老城区 (1) 与水闸门站以南的区域。

水闸门站以南依序为马利亚广场、锌矿场站与号角关,还有绿线的公民广场与史坎关。对他而言,这些站和非洲一样陌生恐怖,都是他足迹尚未深入探索之地。

不管在哪一站上车、下车,一走到街道上仿佛就是另一个城市。对他来说,这是斯德哥尔摩最刺激的特质之一。

到处都是他未曾谋面的人,更重要的是,他不用像在该死的科彭镇那样,被迫假装认识所有人。在科彭,所有人似乎都认识彼此,却没人真正认识他。

他可以气定神闲地坐在地铁车厢内观察其他人,假装透过车窗向外望着飞逝而过的墙壁,其实是打量着他们在车窗上的映影。

打量他们,吸收他们,解剖他们,进行某种重组。

默默地占有他们。

偶尔,车厢里与他素昧平生的男子只不过视线在他身上多停留一秒钟,他就将此视为某种信号或秘密信息,陷入恋情,在圣艾瑞克广场站与中央站之间,一厢情愿地幻想着两人之间的感情生活。

只需眼神在他身上多驻足一秒,就足以使他意乱情迷。

他朝思暮想,对爱的渴望就像体内不退的高烧。他就像街上空空如也的塑料袋,被吹过来,扫过去,完全任由风摆布。

只要能够将这种思绪称为爱情,任何对象他都愿意屈就。

当他熟悉各地铁站的名称后,便开始在脑中建构起市区的地图。最初几个星期,他甚至搭地铁在茅草广场与地院法官路之间往返,当他发现可以从这一站看见另一站时,便开始尝试步行。每到达一个新的地铁站,他总会转过身来,试着记住自己走过的路,借此征服整座城市,将其占为己有。

这时,有三个女人站在他前面,遮住他在商店橱窗中的身影;一大帮朋克装束的男子从左边走来,与另一名牵着德国牧羊犬的男子相遇。他无法再从橱窗中望见自己。

在那一瞬间,不仅仅是针对特定的人,他也对整座城市失去了纯真感。

(1) 斯德哥尔摩市中心小岛,岛上有瑞典皇宫、国会、大教堂、德国教堂等重要景点,为首都历史发源地与重点观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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