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部分(1/2)
海伦·拉戈奈尔身体略为滞重,还在无邪的年纪,她的皮肤就柔腴得如同某类果实表皮那样,几乎是看不见的,若有若无,这样说也是说得过分了。海伦·拉戈奈尔叫人恨不得一口吞掉,她让你做一场好梦,梦见她亲手把自己杀死。她有粉团一样的形态竟不自知,她呈现出这一切,就为的是在不注意、不知道、不明白它们神奇威力的情况下让手去揉捏团搓,让嘴去啮咬吞食。海伦·拉戈奈尔的乳房我真想嚼食吞吃下去,就像在中国城区公寓房间里我的双乳被吞食一样。在那个房间里,每天夜晚,我都去加深对上帝的认识。这一对可吞吃的粉琢似的乳房,就是她的乳房。
我因为对海伦·拉戈奈尔的欲望感到衰竭无力。
我因为欲望燃烧无力自持。
我真想把海伦·拉戈奈尔也带在一起,每天夜晚和我一起到那个地方去,到我每天夜晚双目闭起享受那让人叫出声来的狂欢极乐的那个地方去。我想把海伦·拉戈奈尔带给那个男人,让他对我之所为也施之于她身。就在我面前那样去做,让她按我的欲望行事,我怎样委身她也怎样委身。这样,极乐境界迂回通过海伦·拉戈奈尔的身体、穿过她的身体,从她那里再达到我身上,这才是决定性的。
为此可以瞑目死去。
我看她所依存的肉身和堤岸那个男人的肉体是同一的,不过她显现在光芒四射、纯洁无罪的现时之下,借着每一个动作,每一滴泪,她每一次失误,她的每一种无知,显现在不断重复的展放——像花那样的怒放之中。海伦·拉戈奈尔,她是那个痛苦的男人的女人,那个男人使我获得的欢乐是那么抽象,那么艰难痛苦,堤岸的那个无名的男人,那个来自中国的男人。海伦·拉戈奈尔是属于中国的。
我没有忘记海伦·拉戈奈尔。我没有忘记那个痛苦的男人。自从我走后,自从我离开他以后,整整两年我没有接触任何男人。这神秘的忠贞应该只有我知道。
至今我仍然归属于这个家族,任何别的地方我都不能去,我只能住在那里,只能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它的冷酷无情、可怕的困苦、恶意狠毒,只有这样才能在内心深处取得自信,从更深的深度上感受到我的本质的确定性。这些我以后还要写到。
就是那个地方,后来,有一次,当我回忆起往事,我已经离开了的地方又出现在眼前,而不是任何别的地方。我在堤岸公寓里度过的时间使那个地方永远清晰可见,永远焕然一新。那是一个令人窒息的地方,接近死亡的地方,是暴力、痛苦、绝望和可耻的地方。那就是堤岸的那个地方。它在河的彼岸。只要渡过河去,就到了那个地方。
海伦·拉戈奈尔后来怎样,是不是已经死去,我不知道。她是先离开寄宿学校的,在我动身回法国之前她就走了。她回大叻去了。是她的母亲要她回大叻去的。我相信我记得那是为了回去结婚,大概她遇到一个刚刚从京城来的人。也许是我搞错了,也许我把海伦·拉戈奈尔的母亲非要她回去不可与她后来发生的事混在一起也说不定。
让我再给你说说这是怎么一回事,看看这究竟是怎样的。是这样:他偷了仆役的钱,去抽鸦片烟。他还偷我们母亲的东西。他把衣橱大柜翻了个遍。他偷。他赌。我父亲死前在双海地方 (25) 买了一处房产。这是我们唯一的财产。他赌输了。母亲把房产卖掉还债。事情到此并没有完,是永远不会完的。他年纪轻轻居然试图把我也卖给出入圆顶咖啡馆的那些客户。我母亲所以活下来就是为了他,为了他吃饱,睡暖,能够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她为他买下昂布瓦斯 (26) 的地产,是十年省吃俭用的代价。仅仅一夜,就被抵押出去了。她还付了息金。还有我已经给你说过的树林伐下卖掉的收入。仅仅一夜,就把我那快要咽气的母亲偷得精光。他就是那么一个人,贼眉鼠眼,嗅觉灵敏,翻橱撬柜,什么也不放过,一叠叠被单放在那里,他也能找到,藏东西的小角落,也被发现被翻过。他还偷亲戚的东西,偷得很多,珠宝首饰,食物,都偷。他偷阿杜,偷仆役的,偷我的小哥哥。偷我,偷得多了。甚至他的母亲,他也会拉出去卖掉。母亲临终的时候,就在悲恸的情绪下,他居然立刻把公证人叫来。他很会利用亲人亡故情感悲恸这一条。公证人说遗嘱不具备法律效力。因为母亲遗嘱里用牺牲我的办法把好处都转给她的大儿子了。差别太大太明显了,叫人觉得好笑。本来我应该查明底细才好说接受或不接受,但是,我保证说,我接受:我签了字。我接受了。我的哥哥,眼睛也不敢抬一抬,只说了一声谢谢。他也哭了。在丧母悲恸的情感下,他倒是诚实的。巴黎解放 (27) 的时候,他在南方与德寇合作的罪行显然受到追究,他走投无路,来到我家。我本来对那些事不大清楚,他遇到危险在逃,说不定他出卖过许多人,犹太人,他做得出。他倒变得十分和气了,他杀人以后,或是要你为他效力,他就变得多么亲热似的,一向如此。我丈夫被押解出境 (28) ,没有回来。他表示同情。他在我家留了三天。我忘了,我出门,在家我是什么都不关闭的。他翻箱倒柜。我为丈夫回来凭配给证买来存着的糖和大米被他翻到,一扫而光。他翻到我房间里一个小橱。居然让他找到了。他把我全部积蓄五万法郎席卷而去。一张钞票也不留。他带着偷到手的东西离开公寓。后来我见到他,这种事我没有向他提起,对他那是太可耻了,我做不出。根据那份伪造的遗嘱,那处误传属于路易十四的古堡,也给卖掉了,卖得一文不值。这笔买卖暗中有鬼,和遗嘱的情况完全一样。
母亲死后,他成了孤家寡人。他没有朋友,他以前也没有朋友,有时有过几个女人,他让她们到蒙帕纳斯去“干活儿”,有时他也有不干活儿的女人,他不让她们去干活儿,至少起初是这样,有时,有些男人,他们为他付账。他生活在彻底的孤独状态下。这孤独随着人渐渐老去更加孤苦无告,日甚一日。他本来是一个流氓,所求不多。在他四周,看起来他很可怕,不过就是这样。对我们来说,他的真正统治已告结束。他还算不上匪徒,他是家中的流氓,撬柜的窃贼,一个不拿凶器杀人的杀人犯。他也不敢触犯刑律。那类流氓坏蛋也就是他这副腔调,十分孤立,并不强大,在恐慌中讨生活。他内心是害怕的。母亲死后,他过着离奇的生活。那是在图尔 (29) 。他认识的人无非是咖啡馆了解赛马“内幕消息”的茶房和在咖啡馆后厅赌扑克的酒客这些人。他开始变得很像他们,酒喝得很多,撇着嘴,两眼充血。在图尔,他一无所有。两处财产早已出清,什么都没有了。他在我母亲给他租的一间贮藏室里住了一年。睡沙发睡了一年。住进来,人家是同意的。住了一年。一年以后,他被赶出门外。
这一年他大概想把典出的产业赎回来。他还是赌,把母亲存放在贮藏室里的家具一件件赌尽卖光,先是青铜佛像、铜器,然后是床,再是衣橱,再是被单之类。终于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什么也没有了,除开他身上穿的一套衣服以外什么也没有了,连被单、盖被也没有了。就剩下他孤零零一个人。一年过去,没有人再放他进门。他给巴黎一个堂兄弟写信。他总算在马尔泽尔布有了一间下房栖身。所以,他年过五十,总算第一次有了一个职业,有生以来第一次拿工资过活,成了一家海运保险公司的信差。我想,这个差事,他干了有十五年。后来他进了医院。他没有死在医院里。他是死在他的住房里的。
我的母亲从来不提她这个儿子。她从来也不抱怨。她决不向任何人讲到这个撬开橱柜偷东西的贼。对这种母爱来说,那就仿佛犯有某种轻罪一样。她把它掩盖起来不外露。不像她那样了解她儿子的人,当然认为她不可理解、不通人情,而她也只能在上帝面前、只有在上帝面前了解她的儿子。关于他,她常常讲一些无关痛痒的琐事,讲起来也是老一套,说什么如果他愿意,他肯定是三个孩子中最聪明的一个。最有“艺术气质”。最精明。还有,他是最爱他母亲的。他,肯定他也是最理解她的。她常常说:我简直不明白,一个小孩竟是这样,有这样的直觉,有这么深的情感,简直不可思议。
我们后来还见过一面,他也曾告诉我我的小哥哥是怎么死的。他说:死得太可怕了,我们这个兄弟,糟极了,我们的小保罗。
我们作为手足之亲还留有这样一个印象,就是有一次,在沙沥的餐厅一起吃饭。我们三个人在餐厅吃饭。他们一个十七岁,一个十八岁。我的母亲没有和我们在一起。大哥看着我们,看着他的弟弟和我吃饭,后来,他把手中叉子放下不吃了,只是盯着弟弟看。他那样看他看了很久,然后突然对他说,口气平静,说出的话是可怕的。说的是关于食物的事。他对他说:他应当多加小心,不该吃那么多。弟弟没有答话。他继续说下去。他叮嘱说,那几块大块的肉应当是他吃的,他不应该忘记。他说,不许吃。我问:为什么是你吃?他说:就因为这样。我说:你真是该死。我吃不下去了。小哥哥也不吃了。他在等着,看弟弟敢说什么,只要说出一个字,他攥起的拳头已经准备伸过桌子照着弟弟的脸打它个稀烂。小哥哥不作声。他一脸煞白。睫毛间已是汪汪泪水。
他死的时候,是一个阴惨惨的日子。我记得是春天,四月。有人给我打来电话。别的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告诉我,发现他的时候,已经死了,倒在他的房间的地上。他死在他的故事结局之前。在他还活着的时候事情已成定局,他死得未免太迟了,小哥哥一死,一切也就完了。克制的说法是:一切都已耗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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