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甄狗蛋(2/2)
原来是家乡来的人……
“兄弟们快收手!”他罢手道:“这是自家的家事!”
士兵们这才放下武器,但是眼中仍旧有着怒气。
林夕毫不在意,看着甄狗蛋,道:“快说!”
甄狗蛋苦笑:“不是不想回去,而是不敢回去啊,我在爷爷和父亲面前发出豪言要打出一番名堂才衣锦还乡,可是现在,却沦为一个仓库的管理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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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吗……”林夕点头了然,而后又是一拳出去。
“嘭!”
再次踉跄后退。
“唰!”士兵们的长毛再次举起。
“放下吧,兄弟们,这是家事!”甄狗蛋唯有苦笑。
“你知道你爷爷一直都在盼望你归来吗”林夕指着他:“他每天都在期盼你回家,从早上就一直在等待,看着风雨城的方向,而你呢就因为内心的羞愧,让老人一直心中郁郁,你于心何忍!”
甄狗蛋脸上阴晴不定,道:“我这般模样回去,怕是……”
“怕什么,你家人还嫌弃你不成,给我回去!”林夕怒喝道:“你不回去,我把你腿打断,带回去!”
“好了,你不用说我了,我回!”甄狗蛋咬牙,眼中似有泪,道:“我想家啊,无时不刻的想,这几年来,我因为内心的羞愧,强忍这回家的念头,在这风雨城待着,一事无成,我也难受啊……”
最后,甄狗蛋回去了,收拾行李后,马不停蹄的回去,眼中含泪。
至于风雨城为何没有管,无人知晓,或许是见其孝心,或许是无关紧要,也或许……是有大人物帮忙……
望着甄狗蛋的背影,摇头道:“世间哪有嫌弃子女的父母啊,如果有,那就不是父母,而是禽兽了……”
宝宝插嘴道:“对啊对啊,那就不是父母,而是像林夕这样的禽兽了!”
无视宝宝的话,林夕去杂货店买了张地图,再次离开风雨城踏上旅途。
钱哪来的哦,出门前把古堡里的一个看起来挺漂亮的花瓶卖掉,价格还挺高。
反正放着也是浪费,一个月后这里就归别人了,而能住进高级地契的怎么可能会是穷光蛋,所以我就不用替人着想了,他这样厚颜无耻的想道。
去青色山脉的路上,偶尔使用电光火石赶赶路,有宝宝斗嘴,倒也不无聊。
“宝宝,如果我回到地球,你要和我一起去还是留在这里”林夕无聊,没事找事道。
宝宝想了想,道:“为什么你就一定要回去呢”
林夕无奈道:“因为我的家在那里啊,不可能永远留在神魔大陆的,而且数据化什么的,我到现在想想还怪渗人的……”
宝宝再次想了想,道:“刚刚我说错了,我的意思是为什么你一定能回去呢说不定你半路就被人打死,暴尸荒野也说不定,到时候连谁给你收尸都不知道……”
林夕:“……”
“宝宝,那如果我被人杀死了,你会不会伤心”林夕无聊,再次没事找事道。
“会!”宝宝毫不犹豫的点头。
不禁欣慰无比,心底流过一丝暖意。
“不过……”宝宝思索一番,认真道:“睡一觉我可能就忘记了……”
林夕嘴角一抽:“宝宝,你的嘴越来越毒辣了!”
宝宝抱着肚子乐不可支:“这还不是你教得好嘛!”
……
一路行来,中途吃点从风雨城带来的事物,晚上在树下睡了一觉,在第二天的早晨八点,终于达到青色山脉,主要是银色大剑虽然威力可观,但是确实沉重无比,十分影响速度。
这把剑的属性林夕也看过,相当强力——「沉山」(黄金级):攻击力+15%!
简介:风雨城大将黄山兵器,沉重有力,是敌人的噩梦般存在……
相比于冒险者,原住民自身的基础属性是无加成的,唯有基础上的百分百加成。
“这还真壮观!”林夕望着眼前情景,忍不住感叹。
山脉如龙,蜿蜒而广大,弯弯曲曲前行,不知其几千里也。
树木丛生,百草丰茂,放眼望去,一片绿色海洋。
微风,带来泥土和森林的气息。
蚯蚓犁地,蝉儿鸣天,此情此景,生机无限!
在青色山脉的下方,一个不大不小的村庄存在。
细数一番,约有三十来户的样子。
林夕来到村庄前,顿时吸引其中的村民注意。
“你是风雨城派遣来调查的吧”一个身穿粗布短衣的汉子问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