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抱大腿(2/2)
只是,让两位大议长想不到的是,马林后来用这个盟约,多次把两个汉萨首领城市搬出来当挡箭牌,解决了不少外交难题……
很快,马林就以石勒苏益格公爵的名义,和吕贝克及汉堡两个汉萨城市,签署了《哥本哈根条约》。
条约规定,双方结成盟友,在军事上互相帮助。无论哪一方受到攻击,另一方都有义务帮忙。
另外,双方实现贸易自由化。石勒苏益格公国的所有城市,都将无条件对两个城市的汉萨商人开放。同时,吕贝克和汉堡,也对石勒苏益格城、弗伦斯堡、里伯、奥本罗和胡苏姆几个石勒苏益格公国的城市,给予“最惠国待遇”。几个城市所属的商会和吕贝克及汉堡的贸易,将会获得汉萨成员的待遇和地位,在任何汉萨同盟成员城市里,都不会受到同盟的打压和为难……
原本,马林是打算直接让石勒苏益格公国的几个城市都直接加入汉萨同盟的。但是,汉萨同盟的规定中,特别要求——凡是不位于沿海地带或者通航河流两岸、或没有自主权的城市,都无权加入汉萨同盟。
这一点,一下子就把马林难住了。作为一个控制欲很强的人,马林绝对不会允许治下的城市脱离自己的控制而自治的。所以,他只能放弃让这几个城市加入汉萨同盟。
但是,他突然想起了,前世华夏在加入wto之前,中美之间,经常谈判的“最惠国待遇”问题。
于是,他把“最惠国待遇”的概念,向两位大议长提出了……
这个概念的提出,引起了两位大议长的极大兴趣。因为,汉萨同盟也是需要强力的盟友的。
汉萨同盟是一个自治城市的联合体,虽然经济实力强大无比,但军事上却比较弱。因为,他们很难统筹和调动一切资源,和敌人死磕。毕竟,他们只是一个松散的城市联合体。所以,汉萨同盟对别人的威慑,更多是在经济上的,而不是军事上的。
但是,因为汉萨同盟准入原则问题,他们又无法吸纳那些大贵族控制的城市成为成员,所以,他们很难和那些实力派的大贵族结成互相帮助的攻守同盟。
而马林“最惠国待遇”这个概念的提出,给了两位大议长很大的启发。通过这个办法,汉萨同盟完全可以和那些实力派的大贵族结盟,以保证自身安全。同时,也给盟友足够的利益。而且,它还不违反汉萨同盟的原则,在不违反汉萨同盟盟约规定的情况下,一样可以寻找军事上的盟友,并能用“最惠国待遇”来拉拢对方。
而马林,这个军事才华突出的贵族,正符合汉萨同盟的结盟要求,值得拉拢。也许将来某天,两个汉萨城市会用到此人,帮忙对付敌人……
于是,双方一拍即合,在丹麦人被攻下的首都哥本哈根,签署了《哥本哈根条约》,宣布结盟,并第一次把“最惠国待遇”这个概念,写在了条约公文上……
至此,马林算是成功地抱上了汉萨同盟这条大粗腿,并在日后多次利用这条大粗腿,解决了不少外交上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