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 为汉人天下(1/2)
(求收藏,红票,点击等一切宠幸,有打赏,会呻吟......)
凌晨四点左右,刘凌起床到了后面的花园练武。这雍州节度使的衙门宽阔宏大,比刘凌在太原的王府大了何止十倍。仅仅是这一个后花园,也足有刘凌太原王府五个大小。花园的最深处是特意开出来的一块演武场,四周种了许多翠竹,虽然演武场不大,但却风景如画。谢俊也是一个武痴,若是没有那种持之以恒的毅力也练不出他那种霸气的刀法。现在这小小的演武场换了新主人,但两个人每日清晨练武的习惯倒是如出一辙。
刘凌到了演武场上将长袍闪掉,然后先是打了一趟拳,等身子热起来之后便抓起他那柄湛蓝色的加长弯刀,在小演武场上练了起来。谢俊临死曾经将自己的惯用宝刀送给了刘凌,但或许是因为习惯,刘凌还是对自己这柄形状颇为奇怪的弯刀情有独钟。
来来回回的练了几趟刀法,金鸡报晓之后,刘凌收了刀势,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往回走去。走过花园/ 凉亭的时候,忽然发现亭子里竟然有个人!刘凌习惯性的将刀横在胸前做出了防御姿势,借着微弱的晨光看去,才发现竟然是那小妮子花朵朵。
“爹爹肯定急坏了吧”
花朵朵靠在凉亭的柱子上自言自语着,一脸的落寞。
刘凌见是她本想立刻,可是又怕惊了那小妮子,只好往后退了几步,将身形隐在暗处。虽然他不是想偷听花朵朵自言自语,但是因为清晨实在太安静了,花朵朵的那话语还是断断续续的传进了他的耳朵里。
“爹爹……你为什么偏偏要我嫁给那个大胡子!他已经有三个老婆了,人又那么丑,我才不要嫁给他!”
“唉……换了地方,果然睡不着呢。”
“我花朵朵嫁人,自然要嫁顶天立地的大丈夫,就好像……就好像霍去病那样的大将军!呸呸呸!霍去病死的太早了,嫁给他还得守寡……哎呀!花朵朵你真不害羞!”
刘凌汗了一个,心说这女孩子果然都喜欢藏在暗处自言自语。他可不打算浪费时间在这里听一个才怀春的小丫头片子胡乱说话,今天要去校场点阅降兵,还要安排人手去接应已经从晋州出发送过来的第二批火药。还要召集雍州的降臣们,把自己昨晚上想好的临时法令颁布下去。事情太多时间太少,他是不会在意花朵朵那幽怨的话语的。
回到卧房之后,他的亲兵们照例已经给他准备好了热水,刘凌洗去了一身的汗水,换上一身清清爽爽的衣服。吃着厨房送过来的清雅早晨,刘凌忽然很想吃柳眉儿做的水煎包,敏慧熬的莲子粥。又想到卢玉珠,陈子鱼,刘凌的不由得失神。离开她们已经三个月了,不知道她们是不是一切安好。
雍州的事情一了解,是该回去一趟了。一想到那三个女人,刘凌感觉自己身体里就是一阵燥热。再去看身边站着的伺候他吃饭的丫鬟那玲珑有致的身段,视线中也多了几分火热。刘凌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赶紧收摄心神。嗯……是太想她们了。
吃过早饭之后刘凌也穿甲,带着一队监察院六处的护卫,骑马直奔校场而去。此时也就是早晨七点左右,但是九月的太阳依然升起来的早。所以大街上已经有早起的商人们在忙碌了,热腾腾的热汤面,香喷喷的肉包子,大街上香气飘溢。
刘凌到了校场的时候,一万名降兵已经整装以待。换上了大汉的黑色战服,举着火红色的飞龙战旗,这些永兴军降兵们的士气也显得高涨了几分。刘凌不缺钱,监察院不仅仅负责情报刺杀,二处的两项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做生意。有实力强大的监察院做后盾,生意做起来也是风生水起。再加上灭了黑旗军,灰衣军,这两个大绺子里金银财宝可是堆积如山啊。这些造反的义军却装备却粮食,就是不缺金银珠宝。他们是匪,有钱也很难自己做出像样的铠甲兵器,也很难买到大批的粮食。而萧破军和徐胜治最大的相同点就是贪财,每打下一个州府县城,必然将城里的世家大户搜刮一空。
刘凌本来对士兵们的军饷给的就极高,远远高出大周士兵们从朝廷里领到的军饷,再加上南下以来打了不少胜仗,刘凌现在最不缺的,可能就是钱了。给雍州的降兵换了新军服,新装备,每人还发了不少军饷,可以说,这些士兵们现在的待遇比起以前来,好的不是一星半点。
刘凌进入校场的时候,负责训练降兵的花翎已经早早的到了。见王爷进了校场,花翎将手一举,一万士兵立刻跟着他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刘凌下马举步走上点将台,扫视了一下下面黑压压的人群,沉默了一会儿后说道:“将士们!我很高兴,能看到今日你们身上焕然一新的气势!你们选择留下,是因为你们都是合格的士兵,都对自己手里的兵器有感情!”
“或许在你们眼里,我还是一个外人,甚至可以说是一个仇人。在你们这些人当中,说不定还有等着怀揣利刃将我刺于马下那一天的。没错,你们曾经的大将军谢俊死于我手,你们永兴军曾经叱咤天下的二十万大军也毁于我手,道理上,你们没有理由留下来,倒是有一箩筐的理由杀了我!”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